十三经注疏春秋谷梁传注疏-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疏'注“二伯”至“任也”。○释曰:经典言五伯者,皆谓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今此传以周末言之,故知谓齐桓、晋文也。其“召陵之师”、“践土之盟”,亦昭四年《左传》文也。
八月,葬蔡宣公。月葬,故也。
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包来。包来,宋邑。○包音苞,一音浮,《左氏》作“浮来”。可言公及人,不可言公及大夫。称人,众辞。可言公及人,若举国之人皆盟也。不可言公及大夫,如以大夫敌公故也。
螟。螟,亡丁反。
冬,十有二月,无侅卒。无侅之名,未有闻焉。未闻者,不知为是隐之不爵大夫,为是有罪贬去氏族。穀梁子不受之於师,故曰未有闻焉。○去,起吕反或曰,隐不爵大夫也。若侠卒是。○若侠音协,九年经同。或说曰,故贬之也。若无侅帅师入极是。
'疏'“或曰”至“贬之也”。○释曰:若是不爵命大夫,二年传不得云贬。彼入极为贬去氏,则此亦为贬去氏,就二说之中,后“或曰”是也。“公子益师卒”,传曰:“不日,恶也。”则此不日亦恶可知矣。
九年,春,天王使南季来聘。南,氏姓也。季,字也。南季,天子之上大夫。氏以为姓也。所以别姓者,经有“王季子来聘”,“祭伯来”,王、祭皆非姓也,嫌与同,故别之也。季云字者,明命为大夫,不以名通也。○别,彼列反。祭伯,侧界反,下同。凡国名、邑名及人名氏皆於始音,后不复出。若假借之字,时复重音,后放此。聘,问也。聘诸侯,非正也。《周礼》天子“时聘,以结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国之慝,间问以谕诸侯之志,归脤以交诸侯之福,贺庆以赞诸侯之喜,致禬以补诸侯之灾”。许慎曰:“礼:臣病君亲问之,天子有下聘之义。”传曰:“聘诸侯,非正”,宁所未详。○好,呼报反。覜,他吊反。慝,他得反。恶也。间问,间厕之间。脤,市轸反,祭肉也。禬,户外反,或古外反。
'疏'注“《周礼》”至“未详”。○释曰:范所引者,《周礼·大行人》文也。郑玄云:“时聘者,亦无常期。天子有事,诸侯使大夫来聘亲,亲以礼见之,礼而遣之,所以结其恩好也。殷覜谓一服朝之岁也。慝,恶也。一服朝之岁,五服诸侯皆使卿以聘礼来覜天子,天子以礼见之,命以礼政禁之事,所以除其恶行。”间问者,间岁一问诸侯,而有省之属谕诸侯之志者。谕言语,谕书名,其类也。归脤以交诸侯之福者,交或往或来者也。贺庆以赞诸侯之喜者,赞,助也。致禬,凶礼之吊礼。禬,礼也。补诸侯之灾者,若《春秋》澶渊之会,谋归宋财。”然“时聘”“殷覜”二者,是诸侯臣使於王也。其“间问”“归脤”“贺庆”“致禬”四者,王使臣使於诸侯也。范此注引《周礼》者,证有下聘之义也,而传云“非正也”,故云“宁所未详”。然则答郑玄之驳,则云叔服重天子之礼者,以此传既非,故别为之说。
三月,癸酉,大雨震电。震,雷也。电,霆也。电,徒练反。霆,徒丁反。又,徒顶反。
'疏'“震,雷也。电,霆也”。○释曰:《说文》云:“震,霹雳也。”阴击阳为电,电者即雷之光,与此传异者,《易·说卦》“震为雷”,故何休亦以震为雷。霆者,霹雳之别名,有霆必有电,故传云“电,霆也”。或当电、霆为一也。
庚辰,大雨雪。志疏数也。八日之间,再有大变,阴阳错行,故谨而日之也。刘向云:“雷未可以出,电未可以见。雷电既以出见,则雪不当复降,皆失节也。雷电,阳也;雨雪,阴也。雷出非其时者,是阳不能闲阴,阴气纵逸而将为害也。”○雨,于付反。数,色角反。向,舒亮反。见,贤遍反。复,扶又反。
'疏'“志疏数也”。○释曰:谓灾有远近,远者为疏,近者为数也。○注“刘向”至“害也”。○释曰:何休云:“夏之正月,未可大雨震电,此阳气大失其节。犹隐公久居其位,不反於桓,失其宜也。”异发於九年者,阳数可以极,而不还国於桓之所致。”大雨雪者,“盛阴之气大怒,此桓将怒而弑隐公之象”。刘向之言,与何休意不甚异,但取变异之象少差耳。
雨月,志正也。雨得其时则月。
'疏'注“雨得其时则月”。○释曰:雨得其时则月者,若僖三年夏“六月,雨”是也。
侠卒。侠者,所侠也。侠,名也。所,其氏。
'疏'“侠者,所侠也”。○释曰:徐邈引尹更始云“所者,侠之氏”,今范亦云““所,其氏”,则所者是侠之氏族,但未备爵命,故略名耳。麋信以为所非氏,所,谓斥也。
弗大夫者,隐不爵大夫也。侠不命为大夫,故不氏。隐之不爵大夫,何也?曰,不成为君也。明将立桓。
夏,城郎。郎,鲁邑。
秋,七月。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四时不具,不成年也。
冬,公会齐侯于防。防,鲁地也。会者,外为主焉尔。
'疏'“会者”至“焉尔”。○释曰:重发传者,嫌华戎异故也。
十年,春王二月公会齐侯郑伯于中?隐行自此皆月者,天告雷雨之异,以见篡弑之祸,而不知戒惧,反更数会,故危之。○见,贤遍反。数,色角反。夏,翚帅师会齐人、郑人伐宋。翚,隐之罪人也,故终隐之世贬之。
六月,壬戌,公败宋师于菅。败例日与不日,皆与战同。管,宋地。○公败,必迈反,又皮迈反,后亦同。于菅,古颜反。
'疏'注“败例”至“宋地”。○释曰:庄十年传例曰“不日,疑战也”者,言不克日而战,以诈相袭,则不疑当书日。故桓十年“冬,十有二月丙午,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范云“结日列陈,则日”,是也。今注云“与战同”,则此败宋师,是克日而战也。
内不言战,举其大者也。战然后败,故败大於战。
辛未,取郜。郜,古报反,《字林》工竺反。
辛巳,取防。取邑不日,此其日,何也?据僖三十三年,“伐邾,取訾娄”不日。○訾,子斯反。不正其乘败人而深为利,取二邑,故谨而日之也。礼不重伤,战不逐北,公败宋师于菅,复取其二邑,贪利不仁,故谨其日。○重,直用反。逐北如字,又音佩,本又作“逐奔”。复,扶又反。
'疏'注“礼不”至“逐奔”。○释曰:“不重伤”,僖二十二年《左传》文也。“不逐奔”,上五年传文。
秋,宋人、卫人入郑。
宋人、蔡人、卫人伐载。郑伯伐取之。凡书取国,皆灭也。变灭言取,明其易。○载如字,本或作戴。易,以豉反,下文同。不正其因人之力而易取之,故主其事也。三国伐载,自足以制之,郑伯不能矜人之危,而反与共伐,故独书“郑伯伐取之”,以首其恶。其实四国共取之。○恶,乌各反。
冬,十月,壬午,齐人、郑人入郕。入者,内弗受也。日入,恶入者也。郕,国也。恶,乌路反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天子无事,诸侯相朝,正也。事谓巡守、崩葬、兵革之事。○薛,息列反。守音狩,本亦作狩。
'疏'“十有一年”。释曰:言“有”者,十是盈数,更以奇从盈,故言“有”,欲见一者,非十中之物也。○注“事谓”至“之事”。○释曰:《书》云:“肆觐东后。”是天子巡守,当方诸侯有事。许慎、郑玄皆以为天子丧葬,诸侯亲奔,故范亦以为天子崩葬为诸侯之事也。桓五年诸侯从王伐郑,是天子举兵革,诸侯亦有事也。言无此等事,诸侯得相朝;若有,即不得也。
考礼修德,所以尊天子也。诸侯来朝;时,正也。朝宜以时,故书时则正也。
'疏'“考礼修德”。释曰:诸侯相朝,所以正班爵,奉王命,故云“考礼修德”也。
犆言,同时也。犆言,谓别言也。若“穀伯绥来朝,邓侯吾离来朝”,同时来,不俱至。○犆音特,独也,本或作特。累数,皆至也。累数,总言之也。若“滕侯、薛侯来朝”,同时俱至。○数,所主反。
夏,五月,公会郑伯于时来。时来,郑地。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公薨不地,故也。不地,不书路寝之比。○比,必利反。隐之,不忍地也。隐犹痛也。其不言葬,何也?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罪下也。责臣子也。隐十年无正,隐不自正也。无正,谓不书正月。元年有正,所以正隐也。明隐宜立。
□《春秋穀梁传注疏》□注 晋·范 宁□疏 唐·杨士勋
□整理 明月奴□制作 真 如□发布 读书中文网
《春秋穀梁传注疏》
卷三
卷三
◎桓公起元年,尽七年
'疏'《鲁世家》:桓公名允,惠公之子,隐公之弟,以桓王九年即位。《世本》作轨。《谥法》:“辟土服远曰桓。”
元年,春,王正月。桓无王,其曰王,何也?谨始也。诸侯无专立之道,必受国於王。若桓初立,便以见治,故详其即位之始,以明王者之义。
'疏'“桓无”至“始也”。○释曰:徐邈云:“桓公篡立,不顾王命,王不能讨,故无王。又且桓公终始十八年,唯元年、二年、十年、十八年有王,自外皆无王,故传据以发问,而曰‘桓无王’。又范氏例云:“《春秋》上下无王者,凡一百有八。桓无王者,见不奉王法;余公无王者,为不书正月,不得书王。桓初即位,若已见治,故书王以示义。二年书王,痛与夷之卒,正宋督之弑,宜加诛也。十年有王,正曹伯之卒,使世子来朝,王法所宜治也。十八年有王,取终始治桓也。”是解元年有王为谨始也,馀年无王为不奉王法也。若然,桓为弑君而立,故十四年没其王。文、宣公亦篡位而立,不去王者,桓弑贤兄让国之主,害成立之君,宣篡未逾年之子,又无为臣之义,以轻重既异,故去王亦殊也。杜预注《左氏》桓十四年无王者,“失不班历”也。何休注《公羊》,意与《穀梁》同。唯解有王者别,云:“二年有王者,见始也。十年有王,数之终也。十八年有王,桓之终也。明终始有王,桓公无之耳。”
其曰无王,何也?桓弟弑兄,臣弑君,天子不能定,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为无王之道,遂可以至焉尔。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
公即位。杜预曰:“嗣子位定於初丧,而改元必须逾年者,继父之业,成父之志,不忍有变於中年也。诸侯每首岁必有礼於庙,诸遭丧继位者,因此而改元即位,百官以序,故国史亦书即位之事於策。”○去,上声。
'疏'注“杜预”至“於策”。○释曰:《尚书·顾命》云:“乙丑,成王崩,俾爰齐侯,吕伋以二干戈、虎贲百人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恤宅宗。”孔安国云:“明室,路寝。外之使居忧,为天下宗主。”天子初崩,嗣子定位,则诸侯亦当然也。其改元必须逾年者,孝子之情,不忍有变於中年也。然嗣子不忍变於中年,故嗣年即位。桓公既无恻痛之情,朝死夕忘,亦於逾年即位者,圣人立法,即位必持逾年,桓虽不仁,未可独当年即位。即位既是逾年,故史官从其实而书之。
继故不言即位,正也。故谓弑也。继故不言即位之为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则子弟不忍即位也。哀痛之至,故不忍行即位之礼。继故而言即位,则是与闻乎弑也。继故而言即位,是为与闻乎弑,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终,已正即位之道而即位,是无恩於先君也。推其无恩则知与弑也,此明统例耳。与弑尚然,况亲弑者。○与闻音豫,下文及注“与弑”皆同。
'疏'注“推其”至“弑者”。○释曰:桓是亲弑之主,而传论与弑之事,故知传意本“明统例”尔,故云“与弑尚然,况亲弑者”。
三月,公会郑伯于垂。垂,卫地也。传例曰:“往月,危往也。桓大恶之人,故会皆月以危之。
'疏'注“垂卫”至“危之”。○释曰:传例者,定八年传文也。此“三月,公会郑伯于垂”,二年“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是“会皆月以危之”。
会者,外为主焉尔。郑伯所以欲为此会者,为易田故。○为易,于伪反。
'疏'“会者”至“焉尔”。○释曰:重发传者,嫌《易》田与直会异故也。
郑伯以璧假许田。假不言以,言以,非假也。实假,则不应言以璧。非假而曰假,讳易地也。礼:天子在上,诸侯不得以地相与也。诸侯受地於天子,不得自专。无田则无许可知矣。不言许,不与许也。但言以璧假许,而不继田,则许属郑也。今言许田,明以许之田与郑,不与许邑也。诸侯有功,则赐田以禄之。若可以借人,此盖不欲以实言。○借,子夜反。许田者,鲁朝宿之邑也。邴者,郑伯之所受命而祭泰山之邑也。用见鲁之不朝於周,而郑之不祭泰山也。朝天子所宿之邑谓之朝宿,泰山非郑竟内,从天王巡守,受命而祭也。擅相换易,则知朝祭并废。○鲁朝,直遥反,下皆同。邴,彼病反,又音丙。见,贤遍反。竟音境。从,在用反。守音狩。擅,市战反。换,一本亦作逭,胡唤反。
'疏'“许田”至“山也”。○释曰:经文无邴而传言之者,经讳易天子之地,故以璧假为文。若以地易地,不得云假,故经无邴文。传本鲁郑易田之由,五得不言邴也。先儒解《左氏》者,皆以为郑受天子祊田,为汤沐之邑。后世因立桓公、武公之庙,故谓之泰山之祀。案此传及注意,则以为祭泰山之邑,谓从王巡狩,受命而祭泰山也。《羊》以为“田多邑少称田,邑多田少称邑”。《左氏》无传,或当史异辞。《穀梁》以为言田者,则不德其邑,是三传之说各异也。
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盟于越。越,卫地也。及者,内为志焉尔。越,盟地之名也。
秋。大水。《礼·月令》曰:“季秋行夏令,则其国大水。”大水例时。
'疏'注“大水例时”。○释曰:庄七年与此皆云“秋,大水”,不书月,是例时也。
高下有水灾曰大水。
冬,十月。无事焉,何以书?不遗时也。《春秋》编年,四时具而后为年。编,录。○编,必连反,《字林》、《声类》、《韵集》皆布于反,《史记音义》甫连反。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宋督,宋之卑者,卑者以国氏。○督,丁毒反。与如字,又音馀。
'疏'注“宋督”至“国氏”。○释曰:知是卑者,“祝吁弑其君”取国,传以“失如”言之,“履緰来逆”,传称“进之也”。此督与宋万既不取国,又无可进,明卑者可知也。
桓无王,其曰王,何也?正与夷之卒也。诸侯之卒,天子所隐痛。奸逆之人,王法所宜诛,故书王以正之。及其大夫孔父。孔父先死,其曰及,何也?书尊及卑,《春秋》之义也。邵曰:“会盟言及,别内外也。尊卑言及,上下序也。”○别,彼列反。
'疏'注“邵曰”至“序也”。○释曰:“及”有二义,故范引邵云:“会盟言及,别内外也。尊卑言及,上下序也。”“别内外”者,谓鲁与他人会盟,皆先鲁以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