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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403-寓意草-第2章

小说: 403-寓意草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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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万死。间有体坚证轻得愈者。又诧为再造奇功。遂至各守颛门。虽日杀数儿。不自知其罪矣。百 
年之内。千里之远。出一二明哲。终不能一一尽剖疑关。如方书中有云。小儿八岁以前无伤寒。此等胡言。 
竟出自高明。偏足为惊风之说树帜。曾不思小儿不耐伤寒。初传太阳一经。早已身强汗多。筋脉牵动。人事 
昏沉。势已极于本经。汤药乱投。死亡接踵。何繇见其传经解散耶。此所以误言小儿无伤寒也。不知 
小儿易于外感。易于发热。伤寒为独多。世所妄称为惊风者。即是也。小儿伤寒。要在三日内即愈为贵。若 
待经尽方解。必不能耐矣。又刚痉无汗。柔痉有汗。小儿刚痉少。柔痉多。世医见其汗出不止。神昏不醒。 
往往以慢惊风为名。而用参 术附等药。闭其腠理。热邪不得外越。亦为大害。但比金石药为差减耳。所 
以凡治小儿之热。但当彻其出表。不当固其入里也。仲景原有桂枝法。若舍而不用。从事东垣内伤为治。 
毫厘千里。最宜详细。又新产妇人去血过多。阴虚阳盛。其感冒发热。原与小儿无 
别。医者相传称为产后惊风。尤堪笑破口颊。要知吾辟惊风之说。非谓无惊病也。小儿气怯神弱。凡遇异形 
异声。骤然跌仆。皆生惊怖。其候面青粪青。多烦多哭。尝过于分别。不比热邪塞窍。神识昏迷。对面撞钟放 
铳。全然不闻者。细详勘验。自识惊风凿空之谬。子辈既游吾门。日引光明胜义。洗濯肺肠。忽然灵 
悟顿开。便与饮上池无二。若但于言下索解。则不能尽传者多矣。门人又问曰。伤寒原有一表一里之法。 
今谓热邪当从表出。不当令其深入。则里药全在所摈矣。岂于古法有未合欤。答曰。此问亦不可少。古法 
甚明。但后人卤莽不悟耳。盖人身一个壳子。包着脏腑在内。从壳子上论。即骨亦表。而从近壳子处论。 
即膀胱尾闾之间。亦出表之路也。在外以皮毛为表之表。在内以大小孔道为里之表。总驱热邪从外出也。惟有 
五脏之间。精神魂魄。意之所居。乃真谓之里。而不可令外邪深入耳。如盗至人家。近大门则驱从大门出。 
近后门则驱从后门出。正不使其深入而得窥寝室耳。若盗未至后门。必欲驱至。及已至后门。必 
欲驱从大门出。皆非自全之道也。试观心肺脾肝肾之内。并无血脉皮毛肌肉筋骨也。而所主者。乃在外之血 
脉皮毛肌肉筋骨。则安得以在外者。即名为表耶。所以伤寒之邪入内。有传腑传脏之不同。而传腑复有浅 
深之不同。胃之腑外主肌肉而近大门。故可施解肌之法。内通大小肠而近后门。故间有可下之法。至 
胆之腑。则深藏肝叶。乃寝室之内。去前后门俱远。故汗下两有不宜。但从和解而已。若传至三阴。则已舍 
大门而逼近寝室。设无他证牵制。惟有大开后门。极力攻之。使从大便出耳。今之治伤寒者。误以包脏腑之壳 
子分表里。故动辄乖错。诚知五脏深藏于壳内。而分主在外之血脉皮毛肌肉筋骨也。胸中了然矣。 
门人又问曰。获闻躯壳包乎五脏。奉之为主之诲。心地顿开。但尚有一疑。不识人身之头。奉何脏为主耶。答 
曰。头为一身之元首。穹然居上。乃主脏而不奉藏者也。虽目通肝。耳通肾。鼻通 
肺。口通脾。舌通心。不过借之为户牖。不得而主之也。其所主之脏。则以头之外壳包藏脑髓。脑为髓之海。 
主统一身骨中之精髓。以故老人髓减。即头倾视深也。内经原有九脏之说。五脏加脑髓骨脉胆女子胞。神 
脏五。形脏四。共合为九。岂非脑之自为一脏之主耶。吾谓脑之中虽不藏神。而脑之上为天门。身中 
万神集会之所。泥丸一宫。所谓上八景也。惟致虚之极者。始能冥漠上通。子辈奈何妄问所主耶。凡伤寒显 
头痛之证者。用轻清药彻其邪从上出。所谓表也。用搐鼻药搐去脑中黄水。所谓里也。若热已平复。当虑热邪 
未尽。用下药时。大黄必须酒浸。藉酒力以上达。所谓鸟巢高巅。射而取之之法也。今世治大头 
瘟一证。皆从身之躯壳分表里。不从头之躯壳分表里。是以死亡莫救。诚知脑之自为一脏。而颛力以攻之。思过半矣 
x附沙宅小儿治验x 卫庠沙无翼。门人王生之表兄也。得子甚迟。然纵啖生硬冷物。一夕吐食暴僵。不醒 
人事。医以惊风药治之。浑身壮热。面若装朱。眼吊唇掀。下利不计其数。满床皆污。至寓长跽请救。诊毕。 
谓曰。此慢脾风候也。脾气素伤。更以金石药重伤。今已将绝。故显若干危症。本有法可救。但须七日 
方醒。恐信不笃而更医。无识反得诿罪生谤。王生坚请监督其家。且以代劳。且以壮胆。于是用乌蝎四君 
子汤。每日灌一大剂。每剂用人参一钱。其家虽暗慌。然见面赤退而色转明润。便泻止而动移轻活。似有 
欲言不言之意。亦自隐忍。至第六晚忽觉手足不宁。揭去衣被。喜吞汤水。始极诋人参之害。王生先自 
张皇。竟不来寓告明。任其转请他医。才用牛黄少许。从前危症复出。面上一团死气。但大便不泻耳。重 
服理脾药。又五日方苏。 
是役也。王生于袁仲卿一案若罔见。而平日提命。凡治阴病。得其转为阳病。则不药自愈。纵不愈。 
用阴分药一剂。或四物二连汤。或六味地黄汤。以济其偏。则无不愈。亦若罔闻。姑 
为鸣鼓之攻。以明不屑之诲。 


辨黄长人伤寒疑难危证治验并详诲门人
属性:黄长人犯房劳。病伤寒。守不服药之戒。身热已退。十余日外。忽然昏沉。浑身战栗。手足如冰。举家 
忙乱。亟请余至。一医已合就姜桂之药矣。余适见而骇之。姑俟诊毕。再三辟其差谬。主家自疑阴证。 
言之不入。又不可以理服。只得与医者约曰。此一病。药入口中。出生入死。关系重大。吾与丈各立担承。倘 
至用药差误。责有所归。医者曰。吾治伤寒三十余年。不知甚么担承。余笑曰。吾有明眼在此。不忍见人活活 
就毙。吾亦不得已耳。如不担承。待吾用药。主家方才心安。亟请用药。余以调胃承气汤。约重五钱。煎 
成热服半盏。少顷。又热服半盏。其医见厥渐退。人渐苏。知药不误。辞去。仍与前药服至剂终。人事大 
清。忽然浑身壮热。再与大柴胡一剂。热退身安。门人问曰。病者云是阴证见厥。先生确认为阳证。而用下 
药果应。其理安在。答曰。其理颇微。吾从悟入。可得言也。凡伤寒病。初起发热。煎熬津液。鼻干口渴便 
秘。渐至发厥者。不问而知为热也。若阳证忽变阴厥者。万中无一。从古至今无一也。盖阴厥得之阴证。一 
起便直中阴经。唇青面白。遍体冷汗。便利不渴。身蜷多睡。醒则人事了了。与伤寒传经之热邪。转入转深。 
人事昏惑者。万万不同。诸书类载阴阳二厥为一门。即明者犹为所混。况昧者乎。如此病先犯房室。后成伤寒。 
世医无不为阴厥之名所惑。往往投以四逆等汤。促其暴亡。而诿之阴极莫救。致冤鬼夜嚎。尚不知悟。总由传 
派不清耳。盖犯房劳而病感者。其势不过比常较重。如发热则热之极。恶寒则寒之极。头痛则痛之极。所以 
然者。以阴虚阳往乘之。非阴乘无阳之比。况病者始能无药。阴邪必轻。旬日渐发。尤非暴证。安得以厥阴之 
例为治耶。且仲景明言。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后复发热三日。与厥相应。则病旦 
暮愈。又云。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明 
明以热之日数。定厥之痊期也。又云。厥多热少则病进。热多厥少则病退。厥愈而热过久者。必便脓血发痈。 
厥应下而反汗之。必口伤烂赤。先厥后热。利必自止。见厥复利。利止。反汗出咽痛者。其喉为痹。厥 
而能食。恐为除中。厥止思食。邪退欲愈。凡此之类。无非热深热厥之旨。原未论及于阴厥也。至于阳分之 
病。而妄汗妄吐妄下。以至势极。如汗多亡阳。吐利烦躁。四肢逆冷者。皆因用药差误所致。非以四逆真 
武等汤挽之。则阳不能回。亦原不为阴证立方也。盖伤寒才一发热发渴。定然阴分先亏。以其误治。阳分比阴 
分更亏。不得已从权用辛热先救其阳。与纯阴无阳阴盛格阳之证。相去天渊。后人不窥制方之意。 
见有成法。转相效尤。不知治阴证以救阳为主。治伤寒以救阴为主。伤寒纵有阳虚当治。必看其人血肉充盛。 
阴分可受阳药者。方可回阳。若面黧舌黑。身如枯柴。一团邪火内燔者。则阴已先尽。何阳可回耶。故见 
厥除热。存津液元气于什一。已失之晚。况敢助阳劫阴乎。证治方云。若证未辨阴阳。且与四顺丸试 
之。直指方云。未辨疑似。且与理中丸试之。亦可见从前未透此关。纵有深心。无可奈何耳。因为子辈详辨。 
并以告后之业医者。 
胡卣臣先生曰。性灵自启。应是轩岐堂上再来。 


治金鉴伤寒死证奇验
属性:金鉴春月病温。误治二旬。酿成极重死证。壮热不退。谵语无伦。皮肤枯涩。胸膛板结。舌卷唇焦。 
身蜷足冷。二便略通。半渴不渴。面上一团黑滞。从前诸医所用之药。大率不过汗下和 
温之法。绝无一效。求救于余。余曰。此证与两感伤寒无异。但两感证日传二经。三日传经已尽即死。不 
死者。又三日再传一周。定死矣。此春温证不传经。故虽邪气留连不退。亦必多延几日。待元气竭绝乃死。 
观其阴证阳证。两下混在一区。治阳则碍阴。治阴则碍阳。与两感证之病情符合。仲景原谓死证。不立治 
法。然曰发表攻里。本自不同。又谓活法在人。神而明之。未尝教人执定勿药也。吾有一法。即以仲景表里 
二方为治。虽未经试验。吾天机勃勃自动。忽生变化。若有鬼神相助。必可效也。于是以麻黄附子细辛汤。 
两解其在表阴阳之邪。果然皮间透汗。而热全清。再以附子泻心汤。两解其在里阴阳之邪。果然胸前 
柔活。人事明了。诸证俱退。次日即思粥。以后竟不需药。只此二剂。而起一生于九死。快哉。 


辨徐国祯伤寒疑难急证治验
属性:徐国祯伤寒六七日。身热目赤。索水到前。复置不饮。异常大躁。将门牖洞启。身卧地上。展转不快 
。更求入井。一医 急以承气与服。余证其脉洪大无伦。重按无力。谓曰。此用人参 
附子干姜之证。奈何认为下证耶。医曰。身热目赤。有余之邪。躁急若此。再以人参附子干姜服之。逾垣 
上屋矣。余曰。阳欲暴脱。外显假热。内有真寒。以姜附投之。尚恐不胜回阳之任。况敢纯阴之药。重劫 
其阳乎。观其得水不欲咽。情已大露。岂水尚不欲咽。而反可咽大黄芒硝乎。天气燠蒸。必有大雨。此证顷刻 
一身大汗。不可救矣。且既认大热为阳证。则下之必成结胸。更可虑也。惟用姜附。可谓补中有发。 
并可以散邪退热。一举两得。至稳至当之法。何可致疑。吾在此久坐。如有差误。吾任其咎。 
于是以附子干姜各五钱。人参三钱。甘草二钱。煎成冷服。服后寒战。戛齿有声。以重绵和头覆之。缩 
手不肯与诊。阳微之状始着。再与前药一剂。微汗热退而安。 
胡卣臣先生曰。先生雄辩。可以当仁。 


治钱仲昭伤寒发危证奇验
属性:钱仲昭患时气外感三五日。发热头痛。服表汗药。疼止热 
不清。口干唇裂。因而下之。遍身红 。神昏谵语。食饮不入。大 
便复秘。小便热赤。脉见紧小而急。谓曰。此证全因误治。阳明胃经表里不清。邪热在内。如火燎原。津 
液尽干。以故神昏谵语。若 转紫黑。即刻死矣。目今本是难救。但其面色不枯。声 
音尚朗。乃平日保养。肾水有余。如旱田之侧。有下泉未竭。故神虽昏乱。而小水仍通。乃阴气未绝之征。 
尚可治之。不用表里。单单只一和法。取七方中小方。而气味甘寒者用之。惟如神白虎汤一方。足以疗此。 
盖中州元气已离。大剂急剂复剂俱不敢用。而虚热内炽。必甘寒气味。方可和之耳。但方须宜小。而服药则 
宜频。如饥人本欲得食。不得不渐渐与之。必一昼夜频进五七剂。为浸灌之法。庶几邪热以渐而解。元 
气以渐而生也。若小其剂复旷其日。纵用药得当。亦无及矣。如法治之。更一昼 
夜而病者热退神清。脉和食进。其 自化。 
胡卣臣先生曰。病与药所以然之地。森森警发。 


治伤寒坏证两腰偻废奇验
属性:张令施乃弟伤寒坏证。两腰偻废。卧床彻夜痛叫。百治不效。求诊于余。其脉亦平顺无患。其痛则 
比前大减。余曰。病非死证。但恐成废人矣。此证之可以转移处。全在痛如刀刺。尚有邪正互争之象。若全然 
不痛。则邪正混为一家。相安于无事矣。今痛觉大减。实有可虑。宜速治之。病者曰。此身既废。命安从 
活。不如速死。余蹙额欲为救全。而无治法。谛思良久。谓热邪深入两腰。血脉久闭。不能复出。只有攻散一 
法。而邪入既久。正气全虚。攻之必不应。乃以桃仁承气汤。多加肉桂附子二大剂与服。服后即能强起。再 
仿前意为丸。服至旬余全安。此非昔人之已试。乃一时之权宜也。然有自来矣。仲景于结胸证。有附 
子泻心汤一法。原是附子与大黄同用。但在上之证气多。故以此法泻心。然则在下之证血多。 
独不可仿其意。而合桃仁肉桂以散腰间之血结乎。后江古生乃弟。伤寒两腰偻废痛楚。不劳 
思索。径用此法二剂而愈。 
胡卣臣先生曰。金针虽度。要解铸古熔今。始能下手。 


辨黄起潜曙修时气伤寒治各不同
属性:黄曙修与乃翁起潜。春月同时病温。乃翁年老而势轻。曙修年富而势重。势重者。以冬不藏精。体虚 
不任病耳。余见其头重着枕。身重着席。不能转侧。气止一丝。不能言语。畏闻声响。于表汗药中。用人参 
七分。伊芳表侄施济卿。恐其家妇女得知。不与进药。暗赠人参入药。服后汗出势减。次日再于和解药中。赠 
人参一钱与服。服后即大便一次。曙修颇觉轻爽。然疑药下之早也。遣人致问。余告以此证表已解矣。里已 
和矣。今后缓调。即日向安。不必再虑。往诊见老翁病尚未愈。头面甚红。谓曰。望八老翁。下元虚惫。阳浮 
于上。与在表之邪相合。所谓戴阳之证也。阳已戴于头面。不知者更行表散。则孤阳飞越。而危殆立 
至矣。此证从古至今。只有陶节庵立法甚妙。以人参附子等药。收拾阳气。归于下元。而加葱白透表以散外 
邪。如法用之即愈。万不宜迟。渠家父子俱病。无人敢主。且骇为偏僻之说。旋即更医。投以表药。顷刻阳 
气升腾。肌肤粟起。又顷刻寒颤切牙。浑身冻裂而逝。翁虽海滨一氓。留心管晏富国之略。而 志以没 
也。良足悼矣。其医于曙修调理药仍行克伐。致元气日削。谢绝医药。静养六十余日。方起于床。愈后。 
凡遇戚友家。见余用药。率多诋訾。设知当日解表和中。俱用人参。肯舍命从我乎。是其 
所以得全者。藉于济卿之权巧矣。 
x附伤寒戴阳证x 石开晓病伤风咳嗽。未尝发热。日觉急迫欲死。呼吸不能相续。求余诊之。余见其头面赤 
红。躁扰不歇。脉亦豁大而空。谓曰。此证颇奇。全似伤寒戴阳证。何以伤风小恙亦有之。急宜用人参附子 
等药。温补下元。收回阳气。不然子丑时一身大汗。脱阳而死矣。渠不以为然。及日落。阳不用事。 
愈慌乱不能少支。忙服前药。服后稍宁片刻。又为床侧添同寝一人。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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