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3-11-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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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由中美合作所特警班训练过。其实,与杨益言的说法相反,西南长官公署二处的“用刑特务”中,不是“多曾”而是“均未”在中美合作所特警班接受过训练。只有杨元森和李磊二人曾在特警班第二期分别任过副总队长和区队长的管理职务(不是接受训练),特警班训练过的两批学员,毕业后先后分配到一些大城市警察局,大多从事刑警工作,与西南长官公署二处和保密局西南特区并不是一个系统。
杨文中诸如此类信口开河的错误还很多。如说,渣滓洞监狱“岗亭上的哨兵是内二警”,实际上并不是“内二警”(内政部第二警察总队)而是西南长官公署警卫团五连。又如杨文中说:“我最先看到这一切,是1949年11月初(注:原文如此,11月初重庆还未解放),重庆解放的头几天,是和成千上万愤怒的群众一道走进这昔日的禁区的。它的十座军火库已被敌特全部引爆……”据我公安档案记载,国民党溃逃前夕,其公产管理组(又名交警总局直属大队七中队)管理员陈国清、王跃彩令保管员丁国栋等十人,装了三卡车武器弹药后,焚毁了特警班礼堂和一个枪弹、无线电、汽车零件仓库,然后逃往成都打“游击”。杨益言既然是“见到的”,能指出“十座军火库”的具体地点吗?
哪来的“中美合作所档案”
杨益言文中又说:“1949年11月30日,人民解放军解放了重庆。刚组建的西南公安部、重庆市公安局、川东区公安厅当即将查‘中美所’情况列为最紧迫的工作之一。‘中美所’未被销毁和抢运走的档案大量被缴获。”“我曾看过西南公安部缴获的中美所1945年12月25日由美方照会中方的备忘录,以及敌特杀害革命者的秘密文件。”似乎这样就可以证明他亲眼见到了有关中美合作所“杀害革命者”的秘密档案了。其实,这也是杨益言的编造。
据公安文书档案记载:1949年12月26日,川东行署公安局(不是什么“川东区公安厅”)在重庆南岸凉风垭成立,而西南公安部则于1950年1月在重庆市区成立。这时,重庆市的接管工作已经结束。查重庆市军管会公安部(不是什么“重庆市公安局”)政保处在《入城四十天工作总结》,其中没有什么缴获“中美所”大量档案的记载。据我亲历,当时政保处也没有接管缴获保密局(军统)和中美所的档案,只是在西南长官公署二处(慈居)看守所后面防空洞内缴获特务未烧尽的一些残缺文书档案。
至于杨益言说“我曾看过西南公安部缴获的中美所1945年12月25日由美方照会中方的备忘录,以及敌特杀害革命者的秘密文件”,这里杨益言用了一个含糊其词的说法。首先,他举出一个有具体日期的中美合作所备忘录,但故意不说是什么内容,然后接着说“以及敌特杀害革命者的秘密文件”,这样就巧妙地把中美合作所与“杀害革命者”联系在一起了。然而,既然他已经亲眼看到过中美合作所的这一份“备忘录”,他又为什么不说出其内容呢?仔细分析一下就会明白了,一是那份文件是1945年12月25日的,并不是1949年的,从时间上可以推断,那时中美合作所给中方的备忘录应该是有关该所撤销、移交物资方面的备忘录,而与“杀害革命者”无关;二是杨益言根本就没有看到过什么“备忘录”,一个在1946年就已全部撤销的机构写于1945年的“备忘录”,怎么可能会在三年中都来不及“销毁或抢运走”而让杨先生看到呢?
杨文中还说:“1944年,我在重庆求精中学——当年美军驻华总部所在地(它租用了该校部分校舍),通过四个持枪美军宪兵的岗哨,进入当年设在该校的一个高考考场……”他这里所写到的“美军驻华总部”也是不确的,我公安机关社会调查中未发现抗战时期重庆有名为“美军驻华总部”的机构,当时驻于求精中学内的美军机构只有“美国陆军G-2翻译组”(1944年秋,四个月)。再说,杨先生在控诉中美合作所时特地写到他曾“通过持枪美军宪兵的岗哨”去参加高考,想要说明什么呢?是想说明他在抗日战争时期就对那些与中国人民并肩对日作战的美国盟军很反感吗?他为表达“反美”情绪而忘记历史阶段了——1944年正是中国共产党热烈欢迎美军观察组进驻延安,与美军关系最好的时期。请他重读一下当年延安《解放日报》为欢迎美军“战友们”所发表的社论是怎么说的吧。
杨益言能“审讯”徐远举吗
杨益言文中说:1951年3月,“西南军区战斗文工团团长陈播告诉我:贺龙司令员要该团以此为题材创作一部话剧。他们不熟悉地方生活,希望我和罗广斌抽出一月时间,陪文工团编、导、演同志深入察看‘中美所’,提审在押敌特,查看有关敌档。”“西南公安部那时刚将白公馆利用起来,改作战犯管理所。穿军装的陈播等坐在两边,穿灰布中山装的罗广斌和我坐在审判席上”,审讯了徐远举。这也是讲的一个“神话”。
1951年3月,当时还没有战犯管理所(重庆的战犯管理机构在1956年才成立),徐远举关押在白公馆西南公安部第二看守所。杨益言和罗广斌有可能去“坐在审判席上”“审讯”徐远举吗?据我所知,当时全国镇反运动正进入高潮,各看守所在押未决案犯思想波动很大,就连有关业务单位如重庆市公安局政保处因查案需要审讯徐远举,办案侦察员也不准直接讯问,而只能开列审讯提纲,交看守所预审员审问后,由徐写出书面材料,再转交有关方面,从未有过非公安人员随便审讯重大未决案犯的事例,更何况当时罗广斌属于“涉案”人员(有领导干部对罗广斌自述的出狱情况有怀疑,徐远举关于罗广斌出狱情况的交待也跟罗的自述有出入),这更是公安纪律所不允许的。我在撰写《重庆战犯管理所改造战犯纪实》(见中国文史出版社《改造战犯纪实》)一文时,先后在成、渝两地访问了当时的预审、看守员张新志、张先创、李象炬(女,预审徐远举的记录员)、姜昭阳、蔺远贵等,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1950年6月、1950年8月、1951年秋,陈赓、贺龙、周保中到看守所的情况,但没有一个人知道杨益言“审讯徐远举”的事。
再退一步说,即使杨益言当时真的“审讯”过徐远举,又能说明杨益言曾被关进过中美合作所吗?显然不能。这两件事毫无关联。徐远举本人既未在中美合作所任过职,更未在中美合作所受过训,他于1946年7月被调到重庆就任行营(即后来的西南长官公署)二处处长时,中美合作所已经撤销了。
杨益言是由谁营救出狱的
在《中华儿女》发表的杨益言大作后边,附有一个他的小传,显然这是他提供的自我介绍。这个自我介绍中也同样有不合史实之处。比如,其中说他“1949年4月,和仲秋元、唐弘仁等同志先后被营救出狱”,这句话又使用了他惯用的含糊其词混淆视听的手法,好像他真的是同仲秋元、唐弘仁这些同志一起被中共地下组织营救出狱的。
实际情况是怎样呢?1949年初,因蒋介石“下野”,李宗仁就任代总统,4月国、共在北平进行和谈,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由西南军政长官公署二处关押的一部分政治犯获得了释放。其中,许多是通过中共地下组织的活动,由民盟出面,以民盟盟员名义(有的政治犯既是共产党员又是民盟盟员)保释出狱的。先是由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向被派到四川主持西南军政大计的张群提出释放民盟盟员的要求,张群同意后,3月21日,由民盟中央委员范朴斋等向张群提出了释放1947年“六一”大逮捕被捕的成、渝等地民盟盟员三十七人名单。3月底(赶在4月1日国、共和谈在北平开始之前),分批释放了二十一人,他们是:田一平、李康、舒军、唐弘仁、龙圣夫、张真民、颜士奇、张明泛、仲秋元、周世楷、屈楚、罗克汀、王颖冰、孙文石、刘慕宇、张大昌、余阳明、唐珍润、蓝国农、何舒杰、熊鸿嘉。除去这二十一人之外,在国、共和谈前后,还通过中共地下组织的大力营救,以多种方式,让牛筱吾、皮晓云、李玉钿、管植成、胡春浦、张坤碧、曾紫霞等政治犯陆续获得了释放。
一目了然,在民盟向国民党当局提出的包括“仲秋元、唐弘仁等同志”的名单中,并无杨益言,因为他当时既非民盟盟员,也非共产党员,连共产党外围组织成员都不是。他的被捕,只是因为他四处邮寄同学通讯录引起特务邮检组的注意,以为又是在寄发地下出版物,将他作为嫌疑犯逮捕。他自己在重庆解放初期发表的《我从集中营出来》一文中,特别有一节的小标题是“我也成了政治犯”,就等于承认他本来并不是真正的政治犯。他的出狱,是由他的家人出钱,通过他在重庆市警察局任局员的堂兄花钱通门子放出来的。他说他是“和仲秋元、唐弘仁等同志先后被营救出狱”,他从众多被营救出狱的难友中单单挑选出“仲秋元、唐弘仁”二人来与他并提,真是用心良苦,因为仲、唐二人在那批被营救出狱的难友中资历最老,以后的职务也最高——仲秋元曾任文化部副部长,唐弘仁曾任贵州省政协副主席。杨益言既想让不知情的读者以为他是和仲秋元、唐弘仁一样由中共地下组织和民盟营救出狱的,又怕引起知情人的反驳,因此用了“先后”二字来作为掩护,也是煞费苦心。不过,不论他是“先”还是“后”,他能明白说出他是由谁提出名单、由谁出面与当局谈判,又是通过谁、用什么方式营救出来的吗?
至于他在文章中自称他在上海“受党的委托,我成了上海地下学联油印快报的总编辑”,也是叫人难以相信的说法。按他这个说法,他在上海“第二条战线”上的地位应该是相当高的了——堂堂大上海地下学联油印快报的总编辑,当然应该比重庆市的《挺进报》负责人陈然地位更高,令人奇怪的是,他所说的“党”(能够领导上海市地下学联的党组织,起码应是上海市委一级吧)怎么会“委托”他这样一个当时不但不是共产党员(他直到1952年才由刘德彬等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连中共外围组织成员都不是的人担任地下学联油印快报的“总编辑”?重庆解放初,我们重庆市军管会公安部有四位同事是原复旦、同济和浙江大学的学生,他们有的原是地下党员,有的原是中共地下外围组织成员。在1947年10月29日浙江大学发生学生自治会主席于子山被害事件,1948年1月29日上海发生“一·二九”学潮后,特务打算继续抓人。中共地下组织就把他们通过地下交通线先后于6月、8月、9月转移到了大别山根据地。他们当时在“第二条战线”中的地位应该不如“上海市地下学联油印快报总编辑”高。奇怪的是,当时地下党组织怎么会把更需要转移的杨“总编辑”忘了?
历史不容戏说,不容编造。作为退休干部(不是离休干部)的杨益言,在向孙子辈聊天讲故事时,不妨有些夸张、虚构,但在以“亲历亲闻者”身份为广大读者“专写”文章时,就还是老实一点才好。
对一个“最刺激人”问题的探索
? 叶石健
《新民晚报》“文娱聚焦”版最近先后发表三篇文章,介绍金文明、余秋雨两位的一场笔墨官司,其中提到“有一个最刺激人的问题,即宋代林和靖有没有妻子小孩”。问题虽小,但确实聚讼千年,至今争论不休。笔者对这个问题也下过一番功夫,积累了一些资料,敢斗胆地说,是到了最终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笔者的简单结论是:林和靖(968~1028)(名逋,字君复,卒后赐谥和靖先生)“不娶、无子、立嗣、有后”。
“不娶,无子”见于两则史料,一则是《宋史·隐逸上林逋本传》:“逋不娶,无子。教兄子宥,登进士甲科。宥子大年,颇介洁自喜。英宗时为侍御史。”另一则是梅尧臣《林和靖先生诗集序》:“先生少时多病,不娶无子。诸孙大年能掇拾所为诗,请余为序。”梅序作于北宋仁宗皇祐五年(1053),《宋史》始修于元顺帝至正三年,成于至正五年(1343~1345),材料显然取自前者。因此关键是梅序是否可信。梅序作于林逋去世二十五年之后,林大年此时特意请梅作序,决非偶然,因为梅氏与林家三代均有交往,对林家情况熟悉,加之梅氏本人是北宋著名诗人,因此可以说,梅氏是为林集作序的最佳人选。
首先,林逋生前,梅尧臣便特意去拜访过他,梅序中说:“余因适会稽还,访於雪中。”序中详细地描写了这次访问的细节,两人谈道论文,十分投契,林氏让梅氏欣赏了自己的诗作。两人还有诗唱和*,这次访问给梅氏留下强烈印象,以致多年之后,他还写下《对雪忆往岁钱塘西湖访林逋》三首七绝〔1〕。
其次,梅尧臣和林大年交往也很密切,梅氏诗集中留有《送林大年殿丞登第倅和州》《送林大年寺丞宰蒙城先归馀杭逋之侄孙》〔2〕两首,诗中说:“和靖先生负美才,族孙今似汉庭枚。”“殁来十五载,独见诸孙贤。”都是从林逋写到大年,对大年有较高的评价。从中还可了解到林大年的部分仕履。
由此可见,梅氏所写,均为实录,即使小有出入,林大年在采用时也会予以纠正。所说林逋“不娶,无子”是确凿的,无可怀疑。梅氏还细心地指出林逋“不娶,无子”的原因:“少时多病”,合情合理,可以堵住多少悠悠之口。也许有人会问,只是“少时”多病,长大了,病治好了,不是还可以结婚吗?笔者发现,他身体衰弱多病的情况,在他诗中屡有反映。现从《全宋诗》第二册中摘录一些,以见一斑:
“久贫惭嗜酒,多病负穷经。”〔3〕
“不辞齿发多衰病,所喜林泉有隐居。”〔4〕
“画共药材悬屋壁,琴兼茶具入船扉。”〔5〕
“志壮任存题柱事,病多争向倚门亲。”〔6〕
“衰羸自顾空多感,不是临池苦学人。”〔7〕
从他“多病”“多衰病”的反复感叹中,可见他远不止是“少时”,且“终身”受“多病”的困扰。
有人对林逋是否终身不娶总有些怀疑,不妨读读宋祁《伤和靖先生君复二首》中一联:“姬姜生不娶,封禅死无书。”虽是借用典故,但说明林逋终身未娶,却是雄辩的。
《宋史》和梅《序》都非僻书,但为什么总有人对林逋“不娶,无子”难以接受,甚至认为无法接受呢?因为南宋出了个林洪“自称为和靖七世孙”以后,他们便陷入两难的困境:要末承认林逋“不娶,无子”,那林洪就是假的;要末承认林洪是真的,那林逋就一定是有妻有子。
这是一个两难悖论的怪圈,历史上无力突破这个怪圈的大有人在。属于前一类的,有宋元之际的韦居安和陈世崇。
韦居安《梅磵诗话》卷中载:“泉南林洪,字龙发,号可山,肄业杭泮,粗有诗名。理宗朝上书言事,自称为和靖七世孙,冒杭贯取乡荐。……时有无名子作诗嘲之曰:‘和靖当年不娶妻,只留一鹤一童儿。可山认作孤山种,正是瓜皮搭李皮。’盖俗云以强认亲族者为瓜皮搭李树云。”
陈世崇《随隐漫录》卷三也说:“林可山称和靖七世孙,不知和靖不娶,已见梅圣俞序中矣。姜石帚嘲之曰:‘和靖当年不娶妻,因何七世有孙儿。盖非鹤种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