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的行为-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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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早些时的反托拉斯案件,微软处理得不错,而过了不久他们就撤销了硬件制造商不装置其他软件的要求。这期间微软赚很多钱,大量投资研究,改良软件,精益求精,到今天雄视天下。
让硬件制造商自由选装软件,只以大特价鼓励安装微软的,不是拒斥。我也认为不是量大折价,因为量大折价不需要软件装置于硬件之内。我认为微软鼓励软与硬「捆绑」,是为了防盗。软件盗版易如反掌,捆绑硬件销售是防盗的可靠保障。
微软在中国的经验,支持上述的防盗假说。美国执行反盗版法例多年,虽仍有盗版,但微软来一个安装软件大特价,乐于捆绑销售(但客户可选不捆绑)的硬件制造商所在皆是。但在中国,微软视窗的盗版只售数元人民币,成行成市,硬件制造商就不容易捆绑软件而赚钱了。(据说年来有转变:中国大陆的名牌电脑好些捆绑视窗销售,但「低檔」的依然故我。这也支持为防盗而捆绑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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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的世纪反托拉斯大案,更有关的是软件绑软件。是互联网兴起后的话题。Nestcape先得甜头,设计了Netvigator软件为互联网之用。微软要收购Nestcape,不果,自己设计了Internet Explorer的互联网软件,加进视窗之内「免费」供应。从任何角度我也看不出是违反了哪一项反托拉斯法例。
对竞争者不留情面,是经济学传统最支持的竞争。而市场的竞争手法变化万千,不限于减价或改良产品。一个魄力雄强的商业天才,可以把所有竞争者杀下马来。但这样的垄断是竞争的结果,在哲理上与反托拉斯的哲理是不同的。这里还有另一个有趣的问题。那就是一个新兴的与科技有关的产品行业,其用法或迟或早会标准化。一件赢得众所认同的标准的产品,若得到专利注册及商业秘密的保护,不仅有垄断权,而这垄断可以维持很久。看来这是微软今天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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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的捆绑
转谈其他的捆绑销售,最常见的应该是由价格管制引起的了。甲物品的售价被管制在市价之下,供不应求,出售者往往把没有价格管制的乙物品捆绑出售。这与第四节谈到的全线逼销有类同之处,但解释明显不过,用不引进讯息费用。
若问:政府管制甲之价,把乙捆绑逼销不是明显地违法吗?是违法,但要杜绝不容易。困难是买家通常乐意被绑。政府要禁止吗?卖家会说:「不是我要捆绑的呀!是买家要求我这样做。」互相得益的成交,管制很困难。
七十年代初期,美国政府大事推行石油价格管制,动员达五万人!汽油站供不应求,排队轮购动不动要一两小时。懂得门路的顾客,把汽车交给汽油站作小「修理」,修理后油箱是满满的。
第二次大战之后,纽约市的楼宇有租金管制,引起了key money的盛行,以致这一词入了字典!租金被管在市租之下,业主出租时以奇高之价把公寓的钥匙作为入伙权卖给租客,因而得名。战前香港租管,业主更富想像力。他们发明了「鞋金」,说是因为找寻和服务租客,行来行去,鞋子行破了,要以奇高之价买新的。战后香港的楼宇租管,以「鞋金」买入伙权怎样夸张也不够高,业主就收取「建筑费」。这是要租客支付楼宇建造的局部或全部甚或高于全部的费用了。
香港昔日因为租管而产生的「鞋金」与「建筑费」的合法问题,我曾请教一位租务法庭的法官朋友。他回应道:「这类收费法律无从禁止。买入伙权,租客自愿出数万元向业主买一张残破椅子,法律管不。租客要签了租约,搬进了楼宇,租管法例才能生效。」
有些捆绑销售,其痕迹并不明显。为了招徕减价,要夸大其辞,不明显的捆绑有用场。「买一送一」其实是一价买二;一般的「赠送」品其实是捆绑之物,「免费」顾客却之不恭也。
这些年来,香港的饮食业不景,出现了「一元一只鸡」的现象。这是捆绑销售,因为此鸡既不能「外卖」,而顾客也不能坐下来叫十只,吃剩的带回家。一位朋友说他想试试,在一元一只鸡的餐馆内只吃鸡,因为没有说明不准这样做。我说:「你去试吧,我不敢试,因为不知道餐馆的厨房会做些什么。」
「一元一只鸡」有夺目的号召力。选鸡而不选鸭,因为鸡是远为普遍的食品,「逼销」的边际用值浪费较为轻微。要是在正常市价出售下所有顾客都选吃鸡的话,那么一元出售而把鸡的亏蚀摊分在其他菜肴之价上,传统的边际浪费只限于其他菜肴的减少消费。
无论怎样说,从边际消费的角度看,以一项食品大赠送招徕是不及把所有食品一起打个折扣可取。但以一项食品大赠送,夸张夺目,一时间有新意。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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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种「新意」毕竟干预了食品的边际选择,是不会持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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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讯息费用与讨价还价
讯息费用(information cost)不一定是交易费用。在没有社会的鲁宾逊一人世界中,不可能有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但某些讯息费用还是存在的。例如鲁宾逊可能要花时间走到高山上,远眺环境,希望多知一点明天的天气。
在多人社会中,不管有没有市场,人与人之间的竞争要解决,各出奇谋,讯息费用就变得大而重要了。因为社会的存在而产生的讯息费用,是交易费用的一种。但前文说过,一般而言,不同类的交易费用只能在边际上分开。这样,讯息费用只能从情况转变的角度看,而推理时我们要假设其他交易费用不变。
讯息费用是重要的,其题材曾两获诺贝尔奖。一九八二年史德拉(G。J。Stigler)获奖,是因为他分析讯息费用的存在使同样物品之价在市场有差异,顾客要花费找寻价格较低的。史氏指出物品愈贵重,找寻的意向愈大。他的分析没有错,但忽略了市价差异的大小──那所谓差异系数(coefficient of variation)的高低──是经过市场所有参与者的寻寻觅觅而决定的。无疑,不同地点调整后,同样物品的市价有差异,是因为讯息费用而起。但这差异系数是最低的,是竞争及大家寻觅的结果。
这结果的价格差异系数高于零,某些顾客会寻觅。关键问题是什么因素决定这系数。为什么会高于零?为什么某些物品的价格差异系数有规律地比其他物品的高那么多?
二○○一年获诺贝尔奖的三位仁兄,其贡献是分析不对称的讯息(asymetric information)。这是指某方面的讯息我知得比你多,或另一方面你知得比我多,而这些不对称会引起欺骗及不信任的行为,使市场的交易受到障碍。问题是,当我们说市场有讯息费用,就是说讯息不对称。反过来,说讯息对称,就是说没有讯息费用的问题。
可不是吗?天下的知识或讯息算之不尽,甚于茫茫大海,要是每个人所知的都是一样,那么作为一项局限条件,讯息费用的存在对解释行为派不上用场。那是说,如果市场的每个人是智商零蛋的大傻瓜,或是无所不知的超级天才,市场不可能有寻寻觅觅的现象,也不可能有讨价还价的行为。
是的,讯息费用之所以成为一项重要的影响行为的局限条件,是因为讯息不对称。说讯息不对称因为有讯息费用,是说了等于没说。问题是:为什么不同的人的市场讯息会不对称?这问题不肤浅。因为讯息不对称会引起的「不事生产」的行为,在局限下争取个人利益极大化的定理下,减除不对称可以使社会的整体得益。整体而言,我们不能漠视柏拉图条件:市场有压力向讯息对称那方面走。不对称的存在显然是受到另一些局限条件的约束,而存在的不对称差距,一定是局限下最小的。我们要问:市场讯息不对称的差距从何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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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物品讯息与交易讯息
讯息费用可分两类:其一是关于物品本身的知识或讯息;其二是交易讯息:价格的差异、合约的保障、买家及卖家等的讯息。让我先说前者吧。
任何物品,要多知一点是学问。少年时,我对照相机的镜头下过工夫,有点研究。但今天的我就不懂了。不仅不懂先进科技的镜头,就连先进的照相机怎样用也不清楚。今天购买照相机,我是要求教于朋友的。
一个人没有花过一段时间研读纺织行业,不可能对布料的质量作出准确的判断。事实上,市场任何物品,就是平凡如买水果、鲜花之类,要真的懂得选择,总要牵涉到一些学问。十年前我替儿女选购两部普通的唱机,左问右问,花了两个小时才作出决定。
一般而言,对物品的质量缺乏讯息,而讯息费用在物价的比例上过高,不值得支付,质量往往是按价格判断。一般人的判断,是类同的物品,较高之价质量较高。这看法不一定对,但对的机会很大。这是一般人的经验,也是市场竞争下不适者淘汰的结果。这个因为讯息不足而以价判质的意向相当重要。本章第四节分析讨价还价时再作讨论。
以价判质只是讯息费用引起的其中一种现象。比较贵重的物品往往有保证书,商店重视商誉,而名牌的声名可以价值连城。在市场竞争下,值大钱之物其成本一定高。商誉与名牌的建立是不容易的。这可见市场的讯息费用也是价值连城了。
为了理解物品的讯息费用,一九七五年我曾经在九龙广东道买卖玉石产品。这选择是因为玉石的讯息费用不仅高,而这高费用看来是市场的参与者刻意地造成的。是难得一见的特别市场,其中怪现象来得很夸张。以解释某现象来推出一般理论,我的习惯是选取比较怪异而夸张的。这种现象把问题的重点放大,而又能让我们从一个新的角度看。得到解释后,就可试行一般化地推展到其他现象去。
广东道玉石市场的调查是二十七年前的工作了。当时没有下笔为文,美国的朋友多年只闻楼梯响,表示失望。本章第三节回顾当年,分析玉器市场的现象,可惜是用中文下笔,昔日的朋友还要失望。
以「夸张」的现象来调查市场的物品讯息,十多年前我开始研究中国的古书画与古玩或文物。这些物品的讯息费用极高,其研究让我解释了重要的讨价还价的行为。一九六五年我向艾智仁(A。A。Alchian)提出,经济学不能解释在激烈的竞争下,市场可以有频密的讨价还价现象。他同意这观点,大家研讨了好些时间也得不到答案。后来其他朋友继续与我研讨,几次认为得到答案都证实不行。二十年来,博弈理论普及,讨价还价的分析受到重视。但这些新理论不是关于竞争市场的讨价还价,药不对症,博弈就只是数字游戏罢了。在亚洲常见的、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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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下的大幅讨价还价,在西方不多见。我是一九九八年才找到比较满意的讨价还价的解释,历时三十三年。有关的分析见本章第四节。
第二类讯息费用──交易讯息──是史德拉关注的那一类。我没有在这方面作过深入的研究,虽然本章的分析,会牵涉到决定市场价格差异系数的因素。交易的讯息费用与广告行为有关。二十多年前我在广告的行为上作过一项小调查,结论是市场有意图减低讯息费用。
那个小调查很简单。报章的分类广告,出售物品的绝大部分是由卖家刊登。另一方面,聘请员工的广告绝大部分由雇主(买家)刊登。物品由卖家刊登,劳力由买家刊登,那是为什么?我的答案,是在分类广告中,物品是个别的小量──例如一辆某年某款旧汽车、某牌子的旧照相机等──可能的买家人数远多于卖家。聘请劳力的广告却相反。说什么打字员、文员、工程师、经理之类,卖家甚众,而雇主(买家)则比较少。人数少的一面出钱刊登分类广告,可以节省讯息费用。这样,物品的广告由卖家刊登,而劳力广告则由买家刊登了。
道理明显不过。在局限下争取个人利益极大化的定理下,一个人若能做一些减低讯息费用的事而使大家得益,这个人是会做的。但假若这个人做一些增加市场讯息费用的事而单使自己得益,他也会去做。这是本章的重点了。
森穆逊(P。A。Samuelson)曾经说:「上帝铸造了什么?柏拉图至善点!」(What has God wrought? Pareto optimality!)然而,同样的宗教可以有不同的派别。我对柏拉图的阐释,是他的「至善点」可以是国富民安,也可以是人类灭绝。
关键的问题是生产费用(或成本)与交易或讯息费用(或成本)有截然不同的性质。生产费用,只要以私产为局限,个人的决策永远要减低费用。生产交易,自利一定对社会有好处。这是一七七六年史密斯的格言了。但交易或讯息费用的性质,是要有两个或以上的人才能产生的。这种费用,甲的行为会影响乙。如果我为自利而减低讯息费用,社会得益;但如果我对你说谎自己可多赚一点钱,说了自己得益,但对你却有害。为自利而增加讯息费用,可以使社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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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造价的行为
故老相传,市场价格的主要功能,是引导资源(或生产要素)的使用。到艾智仁,市价增加了另一项重要的功能:作为断定谁胜谁负的准则。这后者我在卷一谈及,到卷三会更详尽地分析。
故老传统忽略了的,是市价可以误导!因为有讯息问题,市价当然可以误导。别的不论,单是股市之价可以发神经地暴升暴跌,股民如瞎牛乱闯,不是罕有的事。但这要说的,是人为的刻意误导:造价。大致上,「造价」有两类。其一是刻意地以假的高价成交,使不知就的人以为是真价,盲目附从,以高价买入类同之物而中计。这种造价在艺术市场很常见。其二是「造势」。让我从后者说起吧。
「造势」在香港的地产市场很常见。建□商卖楼花时喜欢制造出众多买家要抢购的样子,手法不一。有时出钱请人排队轮购,装模作样;有时说只出售楼宇的一小部分,话犹未了又加销;有时把红点贴在多间楼宇单位的号数上,还未卖出也说是卖出了;有时将某部分开低价,增加申请者与供应量的倍数,造出供不应求之势。
股票市场也有造势的现象。新股发售,代理商可能制造万人轮购的大场面,无知的妇孺排队通宵达旦,结果血本无归。三十年前,芝加哥某银行开张,只刊登一小广告,说先到先得,首二千名每人可获美金二十元。结果是排队的无业游民数以千计,搞得交通大乱。派出去的钱合共四万美元,换得报章头条新闻,是否明智很难说。
好些时,热门的新潮歌星或乐队喜欢以「供不应求」之低门票价,鼓励歌迷露宿街头轮购,场场如是,其势可观。问题是,这些热门歌星大可加价而还场场爆满,为什么要扰乱社会秩序呢?我认为除了造势外,热门的新潮演唱听众也是演员。主事者希望听众在场内疯狂,大哭尖叫,不仅增加场内气氛,而且增加电视传播时的号召力。大哭尖叫的听众,通常是愿意在街头露宿的青年。这样,以「供不应求」之价鼓励露宿轮票,是选择听众的好办法。
转谈直接造价的行为吧。最常见的造价,是艺术作品拍卖。还健在的艺术家,有前途但还不是举世知名,其作品的价格很武断。要卖得高价是人之常情,但要说服顾客作品值钱,应该投资,是不容易的事。这些艺术家或代理人喜欢选拍卖造价(不是说所有类同的都造价),有下述原因。其一是拍卖有公正竞投的形象,尤其是大名的拍卖行。其二是拍卖在一室之内集中竞投,而事后成交公布,是宣传价格的理想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