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从事律师工作必看(律师心得汇总-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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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不介入到纷争。我想有几个办法。1)做别人不做的业务。很多业务大律师是不作的。比如,离婚案子,交通事故案子,工伤赔偿案子。这些案子又麻烦又不赚钱,稍微有些名气的律师不做。我没有名气,那我就做了,这个没有人和你争。2)做别人做不了的业务。涉外的业务,海商业务,不是每个律师都能做,即便能做,那也要看老外的心情,这种业务,属于高端,一年做一个,够你几年不开张的。3)做自己策划的业务。法律服务市场很大,市场也在细分,很多非诉讼的业务被开发出来,你做别人还不知道的业务,哪个会和你争?比如,以前有律师做见证,等赚满后,别人来做,他就不做了。他改行做收购,等有人来争的时候,他也赚饱了,后来的都不赚钱。现在做1单1元律师是不赚钱,但如果你做1000单,你看你赚钱不赚钱?有律师说这个业务很低级,烂了价钱。我看这家伙是别有用心。我高兴做不赚钱的活,关你个屁事,我赚钱不赚钱,轮得着让你知道么?至于有律师说这个会影响案件质量,那也是胡说,如果影响质量了,第一个不满意的是当事人,轮得着外人说三道四。没有哪个律师会拿自己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名气开玩笑的。4)不做业务。我什么都不做,也就不存在和别人争了。我做什么,我就做策划,做管理,一个事务所,总要有策划和管理人才,做久了业务律师,如果有机会,可以向管理型律师尝试。一个好的管理人员,可以让一个律师事务所高效的运转。一个好的策划人才,可以提升律师事务所的形象。
心情很悲痛。昨日,一个儿时的朋友在工作时出现不幸,永远的离开了。他的家属基本是乱了方寸。打电话给我,想让我出席今天的善后事宜协调会。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这是我出席的众多善后事宜协调会中的一个,最近的一个是在不久前,家属获得了10万左右的赔偿。但今天的情况有些不同,亡者是一位朋友,我担心会影响我的判断。
10点左右,协调会开始。但凡协调会,总会有政府、地方、企业、受害职工的亲属等参加,这样才会显得正式,形成的协议才会更加公正和公平。今天的协调会也不例外。当地政府出动了经贸、安监、公安、司法等部门的人员,地方上有村委会,村支部的书记村长、企业来了老板和主管、亡者家属有朋友的老婆、弟弟和几个朋友。
会议主持为一位镇上的领导,首先是各个方面发言,提出对事故的看法以及工厂老总表态。我最关注的是老总的表态,老总说得很诚恳,愿意尽最大的努力进行赔偿。作为家属代表的我,提出的意见是,1)对事故作出定论。2)对善后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事故的定性是镇安监的工作人员作出的,认定事故是一起厂外意外工亡事故。我们认为这个定性比较准确。随即司法调解部门的工作人员提出了赔偿的计算公式,工伤死亡的赔偿为3大块,1)工伤职工丧葬费。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家属抚恤金。对于前两项,计算很简单,照套就行。对于第3)项,由于法律规定的是按月支付,我们要求的是一次性支付,这就存在相互间讨价还价的问题了。
司法调解人员提出计算赔偿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然后根据计算,得出了18万左右的赔偿数额。这个数字与我们预期的相差很大。我不便于当场提出对这个数字的异议。于是,我提出,先确定赔偿的计算依据。那就是双方下午根据《工伤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条例办法》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上午的暂时休会。
下午,我提出了35万元的赔偿要求,并指出了司法调解部门计算的误差和引用基准数据的不准确。经过几轮的磋商,最终确定赔偿为26万8千元。这个数额得到了家属的认可。
总结今天的调解,我觉得之所以能达成协议有几个原因。1)任何调解离不开强有力的主持。没有镇政府的人员从中协调,不可能很快达成协议。我没有奉承政府的意思,地方政府在协调地方突发事件上,有任何机构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律是法律,乡土人情是乡土人情。2)双方的高姿态。任何事情的处理,需要双方的配合。任何一方提出对方无法接受的要求,基本就难道谈了。3)谈判过程表现的灵活性。亡者已经逝去,生活还要继续,之所以要求赔偿,是希望给予生者最好的安慰和生活补助。这中间没有原则性的冲突。因此任何一方在谈的过程中都要有灵活性。根据法律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只是一种参考,真正要考虑的是,1)双方的心理承受能力。2)当地的生活水平。3)法律诉讼的风险。这点我认为作为一个律师很要把握,如果调解不成,势必会通过诉讼解决,那么你要判断,诉讼途径解决的风险,如果你没计算清楚,请不要轻易决定中止谈判。4)社会舆论。双方都还要在社会立足和生活,调解要顾忌社会舆论的影响。
亡者以逝,生活还将继续,我希望我今天为朋友尽的绵薄之力,能够告慰他的亡灵。请朋友安息。
感谢朋友们对我帖子给了那么高的评价。我继续写,不对的地方请指正。
这周有些忙,签了一个顾问和几个案子。在我看来,顾问单位不分大小,案子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大事。你可以想象一个从来未进入过法院的人在法院聘请的临时工、实习书记员的吆喝下签收副本和传票时的委屈和惶恐。因此,当他们坐在你办公桌对面时,你不单单要给他们法律上的帮助还要在心理上让他们树立起信心。我今天想谈谈的是如何接待当事人。
我的这个所是个小所,什么案子都接(当然,我不是什么案子都做,我所里的其他律师也各有擅长)。我心里总是在想,哪天我将我所在的写字楼的那个楼层全部租下来,那时,我也可以开一个牛屎样的专业所了。我办公室不气派,普通当事人进入时不会有进入五星级酒店那样的压抑,当然,我的办公室很整洁,各种办公设施很齐备,这要归功于我的助理。我不穿西装系领带,不是我没有这个,是我接触的当事人没有几个是所谓的上流社会,我服务的是平民和中产阶层,这个阶层的服饰偏重于休闲系列,所以我没有必要穿几千上万块钱的西装端着个架子让他们对我敬而远之。我办公室有很多种茶,条件允许,我可以去弄一个煮咖啡的天平来(那个东西确实是利用杠杆原理工作的,我每次在咖啡馆都要摆弄很多次)。总之,我说这些并不是文不对题。请时刻记住,我们是法律服务人员,我们是服务行业。我们存在的价值不是向社会显示我们有多么的优越,而是让当事人给我们授权委托,如果你服务的是上流社会,那你不能将办公室租在4星以下的写字楼里,但如果你的目标客户是普通市民或中产阶级,那你的高高在上会让你失去他们。
当当事人坐在面前的时候,我记得我读过很多书(中国的外国的)里的律师前辈们教过我们如何应付他们。我学了些皮毛,但我觉得中间的那些如何让当事人大把掏钱的套路我是不想学的,不是我不爱钱,但我觉得那些套路和抢没有区别。
当事人坐在你的面前。他们有很多困惑和委屈。如果他是原告,他想要知道的是,这个案子能够有几层胜算。法院不是我们家开的,我不能保证他能够赢。但我能够也必须向当事人分析程序的运行,实体法律的认定,已决案例的判断。通过这些,让当事人自己对案子有大致的认识。你最好不要拍着自己的胸脯说,我保证XXX。这样如果哪天法院的判决不是不保证的那样,你会有好戏看了。即便法院是你哥们开的,那你也不要保证,你犯不着让你哥们也招骂。如果当事人是被告,那你一定得告诉他案子的最坏结果,如果你为了赢得委托而吹牛皮,呵呵,我懒得和你说了。告诉当事人案子最坏结果的好处是,让当事人对事态有最冷静的认识,我认为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
分析法律,运用法律,就已确定的事实作出评价和判断,是律师的专业领域。你的处世风格和办事能力是你的核心竞争力。请刚刚入行的朋友们着力培养这些。找关系套近乎不是你的专业,外国律师一般找专业的公关公司弄,中国律师辛苦些,既是法律人才又是公关人才,真他妈的讽刺。如果有当事人让你找关系时,如果你恰好有个哥们是法院的XX,你可以问问。如果你没有,建议你宁愿不做这个案子,也别答应,否则,麻烦很大。
很多当事人对法律一知半解,认为只要和事情有关系的东西就是证据,于是当事人们会给你一堆很多年前的文件,喋喋不休的和你说几十年前的往事。请不用计较和打断他们,在他们讲往事的时候,你可以做的事情是低头查看和整理那些多年前的文件,挑出你觉得有用的。用铅笔在纸上记录些你认为重要的陈述,诸如此类的,你不要打断他们的话,当事人找律师,有很多人是希望找人倾诉,你没道理不听他们,除非你是个牛皮大律师,也不想做这个业务。
他们的陈述大致为10分钟到40分钟。我一般会耐心听。我在听的时候会总结出案子的几个关键问题,并归纳他的陈述。这很关键。当事人讲完后,会听你的发言了。
你要归纳当事人的观点,并找出法律依据。你要总结案子的焦点并提出问题。你要用最简单的语言告诉你当事人这个案子会有什么后果。当事人不是傻瓜,他们会判断出你是不是他们要找的律师。
接待当事人的时候,你的忌讳是:1)摆架子。约好见面的时间,你迟到,他们说话时,你假装听或者看旁边的美女。他们说话的时候,你打断。这些,让他们很是认为你在端架子,他们才不管你是不是什么大律师。2)露怯。不是你专业的案子,你接待当事人的时候会露怯,懂不懂是装不出来的,当事人随便问几个问题就会露你的底子。3)喋喋不休。你应该是个善于总结的人,不该说的话,不要说。应该说的话,简短的说,清楚的说。4)不注意细节。你应该是个精明的人,衣冠不整、和人说话的时候接电话、说话粗鲁、在一个肮脏的烟雾缭绕的办公环境里接待当事人等等等等。
接待当事人是你受理案子的第一步,你应该给当事人的印象是,亲切,精明,思维敏捷,口才出众。再加上如果你的报价合适,我估计案子很大可能就是你的了。
如何写律师函
最近招了几个刚刚毕业的法学院学生,都参加了司法考试,成绩没有出来,一个个很期待出了成绩就大展抱负的姿态。可能我刚拿到资格的时候也是这个心态吧,所以,我留用了他们。
但我给他们的工作是客户开拓,我有业务方面的助理,况且我的主要业务在非诉讼,审查顾问单位的协议,参加顾问单位的收购项目,以及起草些不能让局外人知晓的文件,这些工作不适合给还没有入门的人做。我记得几年前,让一个实习生写了份律师函,词不达意口气桀骜,简直没有办法改。一份律师函体现的是律师对案件的看法和处理案件的诚意,不是最后通牒,谁会害怕律师?让人畏惧的是法律后果,如果律师函写成了讨伐信,我认为这个律师是狐假虎威了。
我尽量避免让我的助理提笔就写律师函。因为没有到一定年头的修炼,写不好律师函。我今天想谈谈律师函的写法,当然,律师函不是格式文件,也没有固定文本,律师函有没有效果,在于看函件的人。一份律师函,体现的是写这个函件的律师的文学素养和法律功底,所以,不是把握十足,不要在你客户面前露出你的底子。
我写过N多的律师函,有回信的大约在20%,我已经很欣慰了。我记得最近的一份律师函是写给一个国有建筑企业的,我在函件中要求其给予工伤员工适当的补偿。在一周后,我收到了单位的回信,很礼貌的拒绝了我的要求,函件加盖了公司的印鉴。这个结果让我满意,我知晓了对方对这个案件的官方态度。我的函件没有激怒对方,没有让他们将函件扔进垃圾桶。
因为我是企业的法律顾问,我不可避免要收到企业转来的律师函,有的会让我觉得很信服,我会建议企业领导规避后果。有的让我很郁闷,因为公司老总也不满意函件中的语气,即便会在诉讼中败北,也要委托我不惜一诉。我想说的是,一份完美的律师函,是一份用词华丽的商业函件,是一份叙事明白、法理清晰的申明,是一篇绵里藏针外柔内刚的锦绣文章。律师函要具备的内容有:1)阐明事态。在一份律师函里头,必须让对方清楚真实的事态,不夸大也不缩小。2)提出主张。律师函要不露声色的告知对方你的主张。3)告知后果。这个很关键,没有法律责任的法律是没有力量的,没有告知后果的律师函像就像温开水。当然这个告知的表述有很多种,有彬彬有礼型的,比如说“我方不排除采取XX措施的可能性”。有温文尔雅型的,比如说,“我方保留通过XX途径对贵方进行追索的权利。”有针锋相对型的,比如,“我方已经准备向贵方提出XX程序以保障我方的权益。等等等等。当然,各种表述各有好处,关键要达到效果。
如何评价一份律师函的效果,我看有积极效果和消极效果两种:1)积极效果。对方收到你的函件,马上作出积极的回应,解决你提出的问题。这种情况在法治昌明的地方经常见,商业社会,诉讼产生的是负墒,没有人愿意摊上官司,如果理性分析,会作出明智判断。2)消极效果。你的函件对方不予理睬,你再次发函,仍旧石沉大海。这样的律师函产生的是消极效果,作为你的代理方,会积极通过各种途径来主张权利,你所希望的和平解决纠纷的目的没有实现。
写律师函前,你应心态平和,对方非但不是你的仇家,甚至可能会因为你的锦绣文章成为你的合作伙伴或者你的下一个客户。你通过函件,应该告知对方你解决问题的诚意而不是声色俱厉的指责对方毫无诚信。如果不是基于客户的特别需要,我不建议将一份函件写成檄文,律师也不是洛宾王、陈琳,当然如果我的老总一定让我写一段能治曹操头风东东,那我也要尽力去完成它。律师函有时是侦察兵,通过你的函件,你可以知晓或者判断出对方对事态的看法。我很忌讳突然成为一个案子的被告,我起诉前,总是会给对方一个律师函,如果哪天我收到起诉书副本前没有收到原告律师的函件,我会战战兢兢,因为,要不我碰到的是个什么都敢弄的新手,要不我碰到的是个城府深藏的高人。
你的客户在哪里
我是助理的时候,常常担心的是自己何时才能独立的承接一个案子,并发誓哪怕这个案子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收款案,我也愿意以最大的热情去完成它。以至于当我第一次接到一个催收被告房租的案子时,我认真的准备了各种证据文件并撰写了几千字的代理词,向法庭阐明租赁合同的各种理论,搞得独任审理法官不得不几次打断我,让我简明扼要的提出要求。今天翻我过去的那个案卷,我心里有些暗笑,这不就是一个三句话可以讲清楚的案子嘛!
我估计很多年轻助理们在接到自己的第一个案子的时候,会发挥出自己最大的工作热情,要将一个枯燥的简单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