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主权-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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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人是自由的,但只在一个方向上是自由的--即自由地堕落,自由地犯罪,正如
经文所说:“因为你们作罪之奴仆的时候,就不被义约束了。”(罗马书6:20)罪
人在行己所爱时是自由的,他总是作自己喜欢的事(除非他被神所约束),但是他
的喜好就是犯罪。
在本章一开始我们就坚持说,正确地理解意志的本质和作用具有实际性的重要意义,
不仅如此,它还是纯正神学或纯正教义的基本标志之一。因此我们希望详解这句话,
说清楚它的意思。意志的自由或奴役乃是奥古斯丁派与柏拉纠派的分界线,也是加
尔文主义与阿民念派之间的分水岭。更简单地说,这个差别所关乎的问题是肯定还
是否定人完全的败坏。我们所持的态度是肯定的,因此我们来思考--
3。 人的意志的无能
接受或拒绝主耶稣基督为救主是在乎人意志的选择能力吗?假若福音传给罪人,圣
灵又使他知道他失丧的处境,那么拒绝神或向神顺服是不是在他本人意志的能力之
内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实质上就是在界定我们对人类败坏的概念。所有自称为基督
徒的人都同意人是堕落的受造物,但这其中有许多人说,“堕落”的意思常常难以
确定;他们的一般印象似乎是:人与当初受造时不同,他现今是必死的,容易生病,
继承了倾向罪的趋势;然而,如果他善用自己的能力,不管怎样他最终都会蒙恩。
唉,这种观点与真理相差万里!软弱、疾病、甚至身体的死亡怎能与堕落后的道德
沦丧和灵魂毁灭性的损伤同日而语!只有查考圣经,我们方能懂得那场可怕灾难的
严重程度。
说到人完全的败坏,我们的意思是:罪的介入影响了人的每一个部分和每一种能力;
人的灵魂和身体都沦为罪的奴仆,被魔鬼所掳,“顺服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就是现
今在悖逆之子心中运行的邪灵” (以弗所书2:2);这句话是无需争辩的:这是人
类所经历的一个普遍事实。人无法实现自己的抱负,也没有能力使自己的理想成为
现实,他不能随心所欲,道德的无能使他瘫痪;这个证据证明,他不是自由的人,
而是罪和撒但的奴仆。“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
(约翰福音8:44)罪不仅是一种行为或一连串的行为,它更是一种状态;它在幕后
产生行为,因为罪浸透了整个人,而且罪使人的悟性昏昧,使人心腐败,使人的意
念与神疏远;当然意志亦逃脱不了罪的败坏,意志也在罪和撒但的势力之下,它并
不自由。简言之,因为“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坏到极处”(耶利米书17:9);“没
有寻求神的”(罗马书3:11),所以情感爱之所爱,意志选之所选。
请允许我们再说一遍我们的问题:罪人的意志是否有能力使自己顺服于神呢?让我
们先提几个问题,以便寻找答案:水能自己上涨吗?洁净之物能出自不洁之物吗?
意志能扭转人性的整个趋势和主流吗?在罪控制之下的能产生圣洁和纯洁吗?显然
不能。因为一个堕落和败坏之人的意志若要向神的方向前进,神的能力就必须施加
到这意志之上,从而战胜罪使他与神作对的影响,“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
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约翰福音6:44)。换句话说,在神掌权的日子,神的子民
才愿意到神那里(诗篇110:3)。正如达秘(John Nelson Darby)先生所说:“基
督若来拯救失丧者,自由意志就无立足之地了。神并没有拦阻人接受基督--绝非
如此,因为无论神怎样吸引人,人的意志还是坚决抵制神,因为人心败坏之深,以
致没有什么能吸引他接受主和放弃罪;如果‘人的自由’这个词组是说没有人强迫
他拒绝主,那么这种自由就完全存在;但是如果说,由于罪的控制势力,使人自愿
成为罪的奴仆,而无力从罪中自拔选择行善--那他根本没有什么自由可谈。”
意志是没有主权的;它是奴仆,受人其它天赋的影响和制约。人既为罪之奴仆,意
志怎能有自由呢?--主所说的话也提示我们;“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
们就真自由了” (约翰福音8:36)。人是有理性的造物,他必须向神负责和交账,
但是肯定他能属灵地择善就是否定他完全地败坏了--即否定他的全人和意志都败
坏了。既然人的思想和心支配着意志,而这二者又都被罪所污染了,那么,若有人
要转向神或朝神的方向前进,神就必须亲自在他里面作工,使他决意去成就神的美
意(腓立比书2:13)。人所夸耀的自由实质上是“败坏的捆绑”;他“服事各样的
私欲和宴乐”。一位神的仆人说:“就人的意志而言,它是无能为力的,它不愿去
取悦神。我相信自由意志,但是它只有按其本性而行的自由。即如鸽子没有吃腐肉
的意志,乌鸦没有吃洁净食物的意志;但是;倘若把鸽子的本性放在乌鸦的身上;乌
鸦就会吃鸽子所吃的。照样,撒但不能有追求圣洁的意志;我们以敬畏的心说,神
不能有行恶的意志;罪人在罪的本性中绝不能有寻求神的意志,为此,他必须重生。
”(丹涵J。 Denham Smith) 这正是我们在这整章中所论述的要点--意志被败坏
本性所辖制。
从天特会议(1563年)所制定的教条中(也是天主教所认定的准则),我们发现以
下的说法(称义的条款):
“若有人肯定,人的自由意志受到神的感化,但不赞同与神合作,为自己称义作准
备;若有人肯定,人的意志不能随意拒绝与神合作,而只是被动的,是无能为力的,
愿这人受咒诅。”
“若有人肯定,自从亚当堕落以来,人的自由意志已经失丧和消灭,那简直是无稽
之谈;说自由意志有名无实,乃是出于撒但的捏造,愿这人受咒诅。”
由上可见,今天坚持说人有自由意志的人就是在相信罗马天主教的教义!
有三件事对于每一个罪人的得救是绝对必要的:父神必须预定他的救恩,神子必须
赎买他的救恩,圣灵必须将救恩实施到他身上。换言之,神所作的不仅只是“计划”
我们得救;祂若只是“邀请”,我们至终就都将失丧。旧约圣经对此说得再清楚不
过了。我们在以斯拉记1:1…3读到;“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华为要应验借耶利米口
所说的话,就激动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诏通告全国说:‘波斯王古列如此说,耶
和华天上的神已将天下万国赐给我,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造殿宇。在
你们中间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犹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华--以色
列神的殿(只有他是神)。愿神与这人同在。’”在此,神在向受掳掠的百姓发出
“邀请”,给他们机会离开异地返回耶路撒冷--神的所居之地,所有的以色列人
都积极地接受这邀请了吗?未必如此。因为事实是大多数的以色列人满足于留在敌
国之地,而只有一群“余数”接受了这个满有仁慈的邀请!他们为什么接受了呢?
请听圣经的回答:“于是,犹大和便雅悯的族长、祭司、利未人,就是一切被神激
动他心的人,都起来要上耶路撒冷去建造耶和华的殿” (以斯拉记1:5)!同样,
只有在有效的呼召临到祂选民,神又“激动”他们的心时,他们才愿意如此响应神
的召请。
在过去的五十年间,许多所谓的传道者所传的肤浅福音使人们误解了对属血气之人
的捆绑;而靠在教堂长椅上的懒人又助长了传道者们的错谬之风;因为他们没有“凡
事察验”(帖撒罗尼加前书5:21)。一般的福音派讲坛给人的印象是,罪人得救与
否全看他自己。我们经常听见有人说:“神已作完祂的部分,剩下的事必须由人自
己去作。”哀哉!没有生命的人;生来就“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人能作什么呢(以
弗所书2:1)!如果我们真的相信真理,就必会更多地倚靠圣灵(以其奇迹而降临)
--作工的大能,更少地信靠自己去“为基督赢得人”的尝试。
一说到未得救的人,讲道者习惯作这样的比拟:神将福音送给罪人,罪人此时的情
形就如同一个病人躺在床上,床边的桌子上放着一些治病的药--他需要去作的仅
是伸出手来拿药。但是为了揭露此等说法的错谬性,圣经形象地描绘了堕落和败坏
罪人的真实光景,即躺在床上的病人是昏昧的(以弗所书4:18),故而不能看见药;
他的手是无力的 (罗马书5:6),故而不能伸出手去拿药;他的心不但缺乏对那药
的信心,而且对开药的医生本身充满恨恶 (约翰福音15:18)。哎,如今人们对自
身所处可怕绝境的认识是何等肤浅!基督降世的目的不是要救助那些愿意救助自己
的人,而是为祂的百姓作他们无法为自己作的事:祂来“开瞎子的眼,领被囚的出
牢狱,领坐黑暗的出监牢”(以赛亚书42:7)。
最后,让我们来思考和对付一个常见和必然的异议--人若无力响应,为何要传福
音呢?罪既已深深地奴役了罪人,以致他没有能力凭自己来,那么我们为何还召唤
罪人到基督那里呢?答复:我们传福音不是因为我们相信人有自由意志,所以能接
受基督;我们传是因为主命令我们这样作 (马可福音16:15);虽然对于灭亡的人
而言,福音是愚拙的;然而“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哥林多前书1:18)。
罪人是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的 (以弗所书2:1),并且一个死人是完全无力选择作什
么的,故此“属肉体的人(未重生者)不能得神的喜欢”(罗马书8:8)。
在属肉体的智慧看来,向已死的人传福音是愚不可及的,因为他们凭自己不能作什
么。是的,但神的道理不同于我们的。神喜悦“用人所当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
的人”(哥林多前书1:21)。人认为向“枯骨”发预言说,“枯干的骸骨啊!要听
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37:4),这是荒谬的。啊!但那时候他所说的话乃是耶和
华的话,这些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当主对死人说“拉撒路,
出来”时,站在拉撒路墓旁的聪明人大抵会认为这是一种精神失常的表现。啊!但
是说话的这一位本身曾经是,并且现在也是复活和生命。祂说一句话,就是死人也
要活转过来!可见,我们出去传福音,不是因为我们相信罪人有能力接受福音所宣
告的救主,而是因为福音本身就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还因为我们知道
“凡预定得永生的人” (使徒行传13:48) 在神所定的时间里都必信 (约翰福音
6:37;10:16请注意这里的“必”字)!
我们在本章所谈的并不是“现代思想”的产物;它与“现代思想”是截然不同的。
在过去的几代人们当中,这已发生了严重的变异,他们大大偏离了自己祖辈昔日所
领受的圣经教训。在英国教会三十九信条中我们读到:“亚当堕落之后人的景况是:
不能凭着自己属血气的力量和善行预备自己归信神及求告祂。所以,我们若没有神
借着基督所赐的恩典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有愿意的意志,我们就断无能力行出
蒙神所悦纳的善工。”(第十条)在韦斯敏斯德信仰大要理问答中(原先为众长老
会所接纳)我们念到:“人堕落的罪恶状况在于:亚当第一次犯罪的罪行,使其本
性堕入败坏中,失去他受造时所拥有的义,结果他完全不愿也不能行任何属灵的善;
与此相反,他全然倾向一直行恶。”(第二十五问的答案)我们在费城的浸信会公
认信条(1742年)中也同样念到:“由于人堕落在有罪的状态中,他的意志已经完
全丧失了选择救恩或行善的一切能力。所以他作为一个属血气的人,完全反对善,
又死在罪中,也不能凭自己的能力去归正自己,或预备归正自己。”(第九章)
8。 神的主权与祷告
“我们若照祂的旨意求什么,祂就听我们。”
(约翰一书5:14)
本书的主要目标是高举创造者,正视受造物(人)。因为现今几乎全世界的潮流都
是无一例外地过分尊人为大,同时又羞辱和贬低神。在每一方面我们都发现,当人
们在讨论属灵事情的时候,人的方面和因素受到重视和强调,而神的方面即使没有
被完全忽视,也被贬抑置诸脑后。尤其当代对祷告的教导就多半是如此。在以祷告
为题材的大量著作和讲章中,人的因素几乎占据全部篇幅;甚至它们强调:为了使
我们的要求得到神的应允,我们必须达到一些条件,我们必须提醒神在圣经中所说
的应许,我们必须作一些事情;神的要求、神的权力、神的荣耀于是无形中被迫退
居二位。
为了对我们今天所论述的事情举一个公平的例子,我们便从近期的一本发行量不菲
的基督教周刊中下载了一篇简短的社论,这篇社论题为“祷告,抑或命运?”
“神按其主权预定,人类的命运可由人的意志所改写。这一基本真理的核心,即祷
告能改变事情,意味着神在人们祷告的时候改变局势。有一个人曾生动而富于启发
性地说:‘无论一个人祷告与否,有一些事情都一定会发生在他的生活中。还有另
一些事情,如果他祷告就发生,不祷告就不会发生。’一个基督徒商人记住了这句
话。在他走进一家办公室时,他祷告求主开路使他能向人传讲基督,他想着事情因
为他的祷告就会改变。随即他的思想转向其它的事情,刚才的祷告也被遗忘。在他
与办公室的一个人谈生意的时候,传福音的机会来了,但他没能抓住。在他离开以
后,便想起半个小时前的祷告和神的回复,他旋即重拨电话与那商人交谈;那人虽
然是一个教会的成员,在他的一生中却从来没有人问过他是否得救。让我们努力祷
告吧,为神改变局势大开其道。让我们谨慎,免得我们成为实际上的宿命论者,而
没有使用神在祷告中所赋予我们的旨意。”
以上的社论是有关祷告的教导;令人悲痛的是,很少有人对此发出抗议之声。为什
么呢?因为上述所说“人类的命运可由人的意志所改写”简直是异教--只能这么
说;一言以蔽之,说“神……预定,人类的命运可由人的意志所改写”是可怕的矛
盾。因为实际上来讲人类的命运不是由人的意志而是由神的旨意来决定的。换言之,
决定命运的是一个人是否重生,因为经上记着:“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
至于重生是出于神的旨意还是人的意志,约翰福音1:13明确论定--“这等人不是
从血气生的,不是从情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因此,说“人
类的命运”可以被人的意志改变就是使受造物的意志高于一切,其实就是废黜神。
圣经说什么呢?圣经说:“耶和华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阴间,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