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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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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作家”,各自有其专业,而且都是绝学。钱玄同集古文学派和今文学派传人于一身,是经学和小学大师;刘半农是实验语音学专家。他们不过是继续从事其学问研究而已。刘半农往绥远调查方言,为虱子叮咬,染上回归热去世,乃是以身殉职。钱玄同最后抱病为故友刘师培编辑遗著,死而后已。若两先生者,无愧乎“道德文章”一语了。
  以上是我去年写的一则札记,题目也是《钱玄同与刘半农》。现在要写文章,似乎该对两位的事迹做些介绍,一时想不出更合适的话,所以抄在这里了。抄完之后,觉得该说的都已说了,只是记得鲁迅晚年对两位有过批评,不如约略加以讨论。刘半农死后,鲁迅在《忆刘半农君》中说:“近几年,半农渐渐的据了要津,我也渐渐的更将他忘却;但从报章上看见他禁称‘蜜斯’之类,却很起了反感:我以为这些事情是不必半农来做的。从去年来,又看见他不断的做打油诗,弄烂古文,回想先前的交情,也往往不免长叹。”后来就被论家视为盖棺论定的话。然而鲁迅文章读法,还该遵循他自己的提示:“我的杂文,所写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来,已几乎是或一形象的全体……”(《准风月谈·后记》)几乎与写《忆刘半农君》同一时间,他在《玩笑只当它玩笑(上)》中说:“不料刘半农先生竟忽然病故了,学术界上又短少了一个人。这是应该惋惜的。但我于音韵学一无所知,毁誉两面,都不配说一句话。”两者“合起来”,可能才近乎鲁迅心中“或一形象的全体”。而有关刘氏事业,他在此前八年已经讲过:“半农到德法研究了音韵好几年,我虽然不懂他所做的法文书,只知道里面很夹些中国字和高高低低的曲线,但总而言之,书籍具在,势必有人懂得。所以他的正业,我以为也还是将这些曲线教给学生们。”(《为半农题记〈何典〉后作》)可见鲁迅并未对他那更重要的一方面视而不见。从这个意义上讲,鲁迅所谓“我爱十年前的半农,而憎恶他的近几年”,未必是全面评价。而且即使是所涉及的一方面,也只谈了其中的某些部分。刘氏的确写些性情文字或消遣文字,但是他也还有别的作为,譬如所撰《与张溥泉》(1932年)和《南无阿弥陀佛戴传贤》(1934年),都是笑骂交加、慷慨激昂之作,若论社会批判的锋芒并不在鲁迅之下。他仍然是“战士”,不过不局限于“战士”而已。我觉得二十世纪中国只有两个人真正写得好骂人文章,一为鲁迅,一为刘半农。刘氏又因对文字特别敏感,笔下另有一番特色,如《与张溥泉》中所说:“呜呼,政府尝以沉着诏吾民矣。证以事实,沉则有之,着则未见,是沉沦也。”即为一例。
  鲁迅曾在私人通信中说:“疑古玄同,据我看来,和他的令兄一样性质,好空谈而不做实事,是一个极能取巧的人,他的骂詈,也是空谈,恐怕连他自己也不相信他自己的话,世间竟有倾耳而听者,因其是昏虫之故也。”(1930年2月22日致章廷谦)别一处讲“此公夸而懒,又高自位置”(1933年12月27日致台静农),盖亦是差不多的说法。不过这其实正道着钱氏“述而不作”的一贯作风。终钱玄同一生,似乎所重视的是最终取得什么结果,他自己宁肯只起一点催化作用。对他来说更大意义在于发现。他诚然是“空谈”,但“倾耳而听者”未必不因此而“做实事”,而且鲁迅自己就曾经如此,此事见载于《呐喊·自序》:正因为钱玄同“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的劝说,“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说来现代文学史和思想史上若干重要篇章都离不开钱玄同的“空谈”或催化。鲁迅与钱玄同交恶,多半出于钱氏所谓“迁怒”;有一次近乎冲突。如《两地书·一二六》所载:“途次往孔德学校,去看旧书,遇金立因,胖滑有加,唠叨如故,时光可惜,默不与谈……”钱氏写《我对于周豫才君之追忆与略评》,有番表白很中肯:“我想,‘胖滑有加’似乎不能算做罪名,他所讨厌的大概是‘唠叨如故’吧。不错,我是爱‘唠叨’的,从二年秋天我来到北平,至十五年秋天他离开北平,这十三年之中,我与他见面总在一百次以上,我的确很爱‘唠叨’,但那时他似乎并不讨厌,因为我固‘唠叨’,而他亦‘唠叨’也。不知何以到了十八年我‘唠叨如故’,他就要讨厌而‘默不与谈’。但这实在算不了什么事,他既要讨厌,就让他讨厌吧。”
  刘半农曾说:“余与玄同相识于民国六年,缔交至今仅十七年耳,而每相见必打闹,每打电话必打闹,每写信必打闹,甚至作为文章亦打闹,虽总角时同窗共砚之友,无此顽皮也。友交至此,信是人生一乐。”(《双凤凰砖斋小品文·无题》)前辈风趣令人神往。他们曾分别对自己的立场有所阐述,不妨对照起来看。刘半农说:“还有一点应当说明,就是一个人的思想情感,是随着时代变迁的,所以梁任公以为今日之我,可与昔日之我挑战。但所谓变迁,是说一个人受到了时代的影响所发生的自然的变化,并不是说抹杀了自己去追逐时代。当然,时代所走的路径亦许完全是不错的。但时代中既容留得一个我在,则我性虽与时代性稍有出入,亦不妨保留,借以集成时代之伟大。”(《半农杂文·自序》)钱玄同说:“我所做的事是关于国语与国音的,我所研究的学问是‘经学’与‘小学’,我反对的是遗老,遗少,旧戏,读经,新旧各种‘八股’,他们所谓‘正体字’,辫子,小脚,……二十年来如一日,即今后亦可预先断定,还是如此。”(《我对于周豫才君之追忆与略评》)前者强调自我意识之不可放弃,后者强调文化批判态度之坚持始终,其间正有一种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关系。虽然两人兴趣和学问都不相同,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刘半农的话可以用来说钱玄同,钱玄同的话也可以用来说刘半农。我们以为他们放弃了什么,其实并非如此;他们可能保持着更为宝贵的东西。
  三、鲁迅与长篇小说
  鲁迅在《南腔北调集·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说:“批评必须坏处说坏,好处说好,才于作者有益。”这并非泛泛之论,而是有着切身感受;至少他觉得对于自己来说,批评家从来没有能够做到这一点。因此他树立一个原则:“我每当写作,一律抹杀各种的批评。”
  自《狂人日记》问世,鲁迅就成为中国最受关注的小说家;及至发表《阿Q正传》,批评界多所议论。而在作者看来,一概没有说到点子上:“我的小说出版之后,首先收到的是一个青年批评家的谴责;后来,也有以为是病的,也有以为滑稽的,也有以为讽刺的;或者还以为冷嘲,至于使我自己也要疑心自己的心里真藏着可怕的冰块。”(《集外集·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小说集《呐喊》出版,成仿吾的一番批评,更引起他强烈反感:“他以‘庸俗’的罪名,几斧砍杀了《呐喊》,只推《不周山》为佳作——自然也仍有不好的地方。坦白的说罢,这就是使我不但不能心服,而且还轻视了这位勇士的原因。……况且‘如鱼饮水,冷暖自知’,用庸俗的话来说,就是‘自家有病自家知’罢:《不周山》的后半是很草率的,决不能称为佳作。倘使读者相信了这冒险家的话,一定自误,而我也成了误人,于是当《呐喊》印行第二版时,即将这一篇删除;向这位‘魂灵’回敬了当头一棒——我的集子里,只剩着‘庸俗’在跋扈了。”(《故事新编·序言》)末了这种做法,最是“鲁迅式”的,算得上“一律抹杀各种的批评”的好例子。
  在私人通信中,鲁迅也时常流露对于批评的质疑与不屑。如:“至于他(金人)说我的小说有些近于左(琴科),那是不确的,我的作品比较的严肃,不及他的快活。”(1935年3月25日致萧军)而李长之的《鲁迅批判》,他也不大瞧得上眼:“李长之不相识,只看过他的几篇文章,我觉得他还应一面潜心研究一下;胆子大和胡说乱骂,是相似而实非的。”(1935年6月19日致孟十还)总的来说,他始终坚持在《二心集·答北斗杂志社问》中表明的立场:“不相信中国的所谓‘批评家’之类的话,而看看可靠的外国批评家的评论。”
  所有这些,不应该简单看做是一种“狂人”姿态。前引文中“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一语,说明鲁迅对于自己的创作,实际上有着清醒认识;正因为如此,他才觉得别人所说不确当。在抹杀对《阿Q正传》的各种批评的同时,他自己有所论说:“我虽然已经试做,但终于自己还不能很有把握,我是否真能够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集外集·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编选《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之际,更对其小说创作的渊源和特色予以揭示:“一八三四年顷,俄国的果戈理就已经写了《狂人日记》;一八八三年顷,尼采也早借了苏鲁支的嘴,说过‘你们已经走了从虫豸到人的路,在你们里面还有许多份是虫豸。你们做过猴子,到了现在,人还不如猴子,无论比那一个猴子’的。而且《药》的收束,也分明的留着安特莱夫式的阴冷。但后起的《狂人日记》意在暴露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却比果戈理的忧愤深广,也不如尼采的超人的渺茫。此后虽然脱离了外国作家的影响,技巧稍为圆熟,刻划也稍加深切,如《肥皂》,《离婚》等,但一面也就减少了热情……”而他对自己的作品亦不无指摘。如讲到《阿Q正传》第一章:“因为要切‘开心话’这题目,就胡乱加上些不必有的滑稽,其实在全篇里也是不相称的。”(《华盖集续编·〈阿Q正传〉的成因》)关于《故事新编》,也曾检讨“游戏之作居多”(1936年2月29日致杨霁云),并说缺点在于“油滑”,“油滑是创作的大敌,我对于自己很不满”(《故事新编·序言》)。
  我们在这里看到作家鲁迅之外,还有一个针对自己的批评家鲁迅;不管批评精辟与否,至少他知道自己做到了什么和没做到什么。而在更深的层次上,这是一种自觉的意识:打算做什么,以及不打算做什么,对他来说都十分明确。换句话说,在写作之前和写作之中,鲁迅始终有着自己的前提。偶尔不得不违背,他也很清楚,而且要把话讲明,如:“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在《药》的瑜儿的坟上平空添上一个花环,在《明天》里也不叙单四嫂子竟没有做到看见儿子的梦,因为那时的主将是不主张消极的。”(《呐喊·自序》)关于批评,我一向认为批评家不应该为作者设立前提,而只能在作者自己规定的前提之内,讨论他的目标究竟实现了多少,是否还不够完满。批评家只能批评作家没想到的,或想到而做不到的。对于鲁迅这样自觉的作家,尤其应该如此。别人有关鲁迅的批评是否确当姑且不论,至少那种超出其小说创作前提的批评是没有什么价值的。
  譬如有个话题被一再提及,就是鲁迅不写长篇小说。当然事实如此,然而我们的话也只能说到这里为止;因此而对鲁迅加以指责或代为辩解都毫无意义。不错,鲁迅有过写长篇的计划:“五六年前我为了写关于唐朝的小说,去过长安。到那里一看,想不到连天空都不像唐朝的天空,费尽心机用幻想描绘出的计划完全被打破了,至今一个字也未能写出。”(1934年1月11日致山本初枝)在许寿裳、冯雪峰和孙伏园的回忆文章中,也曾讲到鲁迅的其他设想。但是鲁迅毕竟没写长篇;而更多的时候,我们看到他在拒绝别人这方面的提议。如:“向未作过长篇,难以试作……”(1933年7月29日致黎烈文)当认定对方不怀好意时,尤其如此:“不知道为什么,近一年来,竟常常有人诱我去学托尔斯泰了……”(《准风月谈·后记》)鲁迅放弃了或不想做的事情,我们讨论它干什么呢,这其实是个“伪话题”。鲁迅自己也从来没有把未曾写出长篇小说视为欠缺,在《且介亭杂文末编·答徐懋庸并关于抗日统一战线问题》中,他是将《阿Q正传》与《红楼梦》和《子夜》相提并论的,这似乎也表明他的某种看法。可以说他对此已经有了自己的答案。鲁迅是一位短篇小说作家;我们只能在此前提之下,去探讨他对这一形式究竟运用得如何,取得何等成就,抑或有什么不足。

  读狂人鲁迅

  
  ? 唐复华
  “五四”启蒙中,最猛烈而彻底的声音,是鲁迅借狂人之口呐喊的“道德吃人”。但是在有着四千年历史的道德文明里,这声音太突然,好像是普遍都懂,而确实又太怪诞,太难于理解了:人怎能全盘否定道德?于是一些想造反的人一边赞扬狂人的深刻,一边就擅自将“道德”两字改换成“封建礼教”,把吃人罪恶推给封建礼教,从而让“道德”仍保持稳定的褒意并且继续光大发扬,仿佛我们的道德和传统礼教有着本质区别,又仿佛我们一旦“救亡”,一旦均贫富闹革命就自然会推翻礼教;又仿佛,我们后来的“一大二公”的生存结构和一穷二白的“革命化”,正体现了一种战无不胜的“无产阶级”新道德,而这场“斗私”的革命运动就是“世界革命的中心”似的。我们竟得意了许多年。
  这的确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必然如此的。倘若不这样必然,倘有谁真听清了狂人的喊叫而醒过来将斗争矛头直接指向道德,那他也就是在发狂——如“五四”时代就真有人提出“破坏家庭”,并主张学习“娜拉出走”——在异想天开,做白日梦,不顾死活地摧毁自己,让自己“一无所有”。那样一来,就等于一开始就承认我们的“与人奋斗”、依靠集体主义道德干革命是枉费心机,承认我们从来就只有缺乏个体意志、未经个人选择、遗失了道德根基的假道德,承认我们的个人小家庭和集体大家庭都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铁屋子,我们一贯的礼义廉耻温良恭俭让都是伪劣品,只不过证明我们是一伙“知人知面不知心”的伪君子,而我们从古到今,就不过是一群擅长窝里斗、互相践踏的“猴子”罢了。这当然是“太偏激”而骇人听闻的;这种全盘否定传统文化的“观点”,是无论我们多么谦虚,还能够“批评和自我批评”,只要我们没发疯,绝不可能接受的。
  时至今日,虽然几十年窝里斗的历史高潮已经对“道德吃人”作出了血写的“评论”,虽然事情逼得我们暂时“告别革命”而自然过渡到“道德大滑坡”,也还是没能迫使我们承认失败。我们崇尚“难得糊涂”,又惯于忘却和回避,任它多少牺牲或什么“恶声”,休想逼得我们不正常,不“优胜”。
  但现在总该可以问一问了,就是:鲁迅呐喊的“道德吃人”,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八十年代,文学理论家刘再复与林岗合著的《传统与中国人》一书(三联书店1988年,安徽文艺出版社1999年)中,在以《“吃人〃筵席的发现》为题的一节里写到了吃人的“三个层次”:即吃人、被吃、和自食。但由于不懂鲁迅说的“吃人”是对国民道德的全盘否定,终究只能以“自上而下的压迫”为主要线索,停留在外在的“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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