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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明代物价史料-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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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用,请寻访京师内外官校军民之家,有良马者,悉令送官,上马偿银八两,中马六两,给与营骑操。”从之。(《英宗实录》卷187)



(景泰元年春正月癸卯)巡抚永平等处右佥都御史邹来学奏:“自七月至十二月例,于京库关胡椒、苏木,然每军岁关胡椒二两一分,苏木一两七钱二分,往来关领,动经数月,所得不偿所费。”从之(《英宗实录》卷187)



(景泰三年四月乙丑)户科给事中李锡奏:“近者,京师物价涌贵,四方人民疲弊,供给艰难,光禄寺所储果品之类,殊少于旧,乞将四月初八日端阳等节宴赐百官酒饭,暂为停止。庶几用度不匮。”诏曰:“此祖宗旧制,不可以费轻改,七其遵行之。”(《英宗实录》卷215)



(景泰五年八月乙酉)礼科等科给事中陈嘉猷等奏:“迩年以来,涝旱灾伤,将遍天下,流移饿殍,充塞道途。去冬今春,各处雨雪过期,……北京连旬霪雨,物皆涌贵,而民食不给。”(《英宗实录》卷244)



(成化七年六月甲子)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梁昉言四事:“一,近者畿内饥荒,米价腾贵,诏发京储百万之粟,平价以粜而济民艰,然惠泽既已,溥施仓廪,不可不实。”(《宪宗实录》卷92)

(成化七年闰九月)癸亥,巡视北直隶、右副都御史杨璇奏:“顺天等八府,连年凶荒,仓廪空虚。今冬来春,俱当给粮赈济,须早为措置……”(《宪宗实录》卷96)



(成化十二年八月庚辰)定西侯蒋琬言:“……”事下兵部,会廷臣议:“谓城之役,顷因陕西判官叶培之言,议令俟丰年之日区处,今琬复计及此,但诸路永旱频仍,京师米价翔贵,且浚河修城工役未止,稍侯军民息肩之日,即如初议。……”



(嘉靖三十四年正月丁未)宣、大督抚官许论、刘廷臣奏:“宣府岁比不登,米价腾踊,乞运京仓粮石接济。……”(《世宗实录》卷418)



(嘉靖三十三你那十二月辛未)广西道御史黄国用言:“皇上近因霖雨为灾,议兴陵京诸处工役,事非得已,但京师比当水旱疾疫之后,民力困竭,物价腾踊,商人畏买办之艰,车户病载运之苦,往往毁家鬻具以逃,闾井萧然,可为太息。”(《世宗实录》卷417)



(嘉靖三十二年十月)戊戌,上问大学士严嵩:“外多无食,何以?”嵩对言:“皇上悯恻穷民,特赐蒙问,臣不胜仰戴。夫今岁之饥……为尤甚。近日四远饥民来京求食,一时米价腾贵,流民饥极,二女弃置道中。”(《世宗实录》卷403)



明李绍文《云间杂识》卷一《张喻斋》(113页)

万历戊子水灾之后,吾松斗米值钱一百六十文,百姓嗷嗷,喻太尊枫谷公书劝缙绅大户,出粟赈济。粟少人多,南乡顽民遂纠合无赖几百人。





明范濂《云间杂目抄》卷一《潘允哲》

戊子岁祲,米价腾踊,公时时不给,以故乡党间无不颂公者。



《云间杂目抄》卷二《记风俗》34页

瓦楞鬃帽,在嘉靖初年惟生员始戴;至二十外,则富民用之,然亦仅见一二,价甚腾贵,皆尚罗帽、纻丝帽,故人称丝罗必曰帽缎。更有头发织成板,而做六板帽,甚大,行不三四年而止。万历以来,不论贫富皆用鬃,价亦甚贱,有四五钱七八钱者。



云布松人久不用,近来有精美如花绒者,价与绫等,士人间服之。(同上,36页)



《云间杂目抄》卷三《记祥异》

丁亥五月初四日,大雨彻昼夜不息者数日,平地水深丈余,与嘉靖辛酉之变同。

戊子五月大水。七月二十一日,大风拔树屋,甚于壬午,田禾悉没。冬至糙米一石价银一两二钱。

己丑正月,雨,木冰如箸下垂,民大饥。米值每斗一钱六分。麦豆稍损,而果菜油盐之属无不腾贵,有一鹅而值四钱者。里人劳姓以诸物价镂板示,乡民且有编为歌头曲尾,刻木传播。

四月,乡民聚众劫掠。先是,知府俞均见民间饥荒,作募文遍告乡宦富室,拟各捐米赈饥,众有吝色。



五月大旱,至七月大雨。时传有魃为虐。民间种茄菜花豆,皆槁死。田有不及种者,有种而立视其死者,诸物腾贵,竞食糟糠,饥尸载道。(以上60-61页载)



【明】丘濬《大学衍义补》卷二十六《铜楮之币》上“刘陶”条

愿国家定市价恒以谷米为本,下令有司:在内,俾坊市逐月报米价于朝廷;在外,则闾里以日上于邑,邑以月上于府,府以季上于藩服,藩服上于户部。是使上之人知钱谷之数,用是而验民食之足否,以为通融转移之法。务必使钱常不多余,谷常不至于不给,其价常平。



【明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一《黄金》

洪武八年,金一两等于银一两;洪武十八年,金一两换银五两、米十石;洪武三十年,金一两换银五两、米二十石。

永乐十一年,金一两换银七两、米三十石。



《明宪宗实录》卷160“十二月辛巳”条:巡抚四川右副都御史张瓒奏:“松潘叠溪,每米一石,时价银二两。茂州小河,每米一石,银一两。”



《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二百九《盐法》:“(嘉靖三十七年议准)四川盐课以引定银,大宁井场照旧每引折银二两;云南等十一四场每引折银七钱五分四厘三毫五丝。”



【清】朱鹤龄《愚庵小集》(下)卷十五《同安叶公传》

(叶公翼云,崇祯庚辰进士。授吴江知县。)“先是,吴中旱蝗谷涌贵。奸民聚众攻剽胁富室,倾囷给之。名曰打米。摄篆者不能禁,抚军黄公(希宪)诛其魁,乱稍止。”

辛巳,继以大旱蝗,米石至四两。

【明】李乐《见闻杂纪》卷二“七十八”条

万历十六年,荒甚。有一郡伯令穷民至富家食粥,百十成群,几致大乱。又下令顿米之家,止许卖一两石,米愈不出,价日益高。毕,竟到一两六钱一石才住。

卷三“一八六”条

万历十六年,斗米卖银一钱六分,饿殍塞路。

《金瓶梅》第五十八回:“应伯爵对四个粉头说:“连轿子钱,就是四钱银子,买红梭儿来,买一石七八斗,勾你家鸨子和你一家大小吃一个月。””但嘉靖年间,每石米已高涨至一两三四钱,万历十六年则涨至一两五六钱。



彭信威《中国货币史》第七章所列明代米价表:万历时期平均米价为每石七钱二分七。

【清】钱【】《甲申传信录》卷七《董狐剩策》

崇祯十五年八九月(汴梁)之交,水草斤价一两,人肉斤价五两。出金市米麦者甚多,然百金不可得升米。(131-132页)



梁家勉《徐光启年谱》(22——23页)

嘉靖十八年,己亥。是年秋,上海海啸,“漂没人民数万”(《南汇县志》),“旱,蝗食禾几尽”(《青浦县志》)。

嘉靖十九年,庚子。七月顷,“苏松大水,溺死人数万”(《苏州?府志》)。



嘉靖二十四年,乙巳。松江,“大旱,米踊贵”(《苏州?府志》)。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上海大疫。(弘治《上海志》)



(34页)嘉靖四十一年。是岁,松江大饥,饥民被迫掠食。(《松江?府志》)载:“是年(壬戌)大饥,斗米一百七十文,饥民四出抢掠”。



(36页)嘉靖四十五年,丙寅。是岁,秋,上海“大风雨,坏城市庐舍”(《上海县志》)。

(37页)隆庆元年。是年,苏州、松江二府大饥。(《明史 五行志》)

(40页)万历三年。江浙频年水灾。五月,淮扬大水,河决。

六月,松江境大风,海溢,漂没庐舍人畜颇多。(《松江府志》)

(41页)万历四年。是年,春,旱,江北河水断流。秋,河决,徐、丰、沛、睢宁、金乡、鱼台、单、曹等八州县,田庐漂没无数。(《国榷》或《神宗本纪》)

上海饥。(《上海县志》)



(42页)万历五年。七月,上海地区,“寒如初冬,霪雨伤稼”(《县志》)。

(44页)万历七年、上海大水成灾。(《县志》)。

(45页)万历九年。是年,京师旱,南畿饥。张居正上疏:“淮、凤、苏、松,连被灾伤;徐、宿间至以树皮充饥,或为为盗”。(《国榷》)

(46页)万历生年。七月底,上海“大雨,海溢,坏禾、棉,漂没人畜无算。岁大饥。”(《县志》)

(49页)万历十四年。是年,江南北,江西,大水。河南、陕西,大旱。饥民有食草木甚至吞石者。(《国榷》)

(50页)万历十五年。六月至八月间,上海地区“阴雨不止,异雷、飓风,卖、豆、棉花、稻俱伤。冬,斗米千钱,物价逾三倍。”(《上海县志》)

八月,江北蝗灾。山西、陕西、河南、山东,旱灾。(《明史 神宗本纪》)

万历十六年。春,上海“大旱、大疫,民死无算。夏五月(阴历),大水。秋七月,大风,田禾俱尽,民大饥。”据《县志》“时,斗米银二钱,斗麦银一钱,人啖糟糠,屑豆饼作粥,继以草根木叶。”



(52页)万历十七年。是年,“浙直大旱,太湖两淮涸,斗米三钱,道馑相枕。”(《国榷》)案:梁家勉曰“可能此时,银价要贵。”

万历十八年。六月间,“旱灾甚广,自畿内、河南、山东、江北,夏麦俱枯,秋禾未种。”(《国榷》)




(88页)万历三十六年。夏,“浙直大雨水,坏麦禾庐舍无算,”苏松常诸州府农田多淹没。(《府志》)

(97页)万历三十九年。七月下旬,“大雨水,都城内外暴涨”。大学士叶向高奏:“今岁之旱与去岁同。今岁之水又与三十五年同,且有甚焉。徐州以北,阴雨连绵,隰地皆成巨浸,田畴淹没,禾黍绝收。到处蝗飞蔽天,千里如扫。……辇谷之下,洪流飘荡,房屋倾颓。九衢罢市,万室无烟。啼号之下,与狂飙猛雨相为凄惨。”(《明实录》)






【明清】张履祥《杨园先生全集》卷四十九《补农书》上——《沈氏农书》

《运田地法》

“旧规素日,腐一块,值钱一文。当年钱,值银九毫;豆一石,值价五钱。今钱价、豆价不等,岂得尚以旧例行之?”(1402页)


“一,湖州水乡,每多水患。而淹没无收,止万历十六年、三十六年、崇祯十三年,周甲之中,不过三次耳。”(1402页)



一,长年每一名工银五两,吃米五石五斗,平价五两五钱,盘费一两,农具三钱,柴酒一两二钱,通计十三两。计管地四亩,包价值四两。稻田八亩,除租额外,上好盈米八石,平价算银八两。(1403页)

《蚕务》

一,遇叶贱之年,喂蚕实少,遍四分、五分一个,只该采卖。(1404页)

一,男耕女织,农家本务。酌其常规,妇人二名,每年织绢一百二十匹。每绢一两,平价一钱,计得价一百二十两。除应用经丝七百两,该价五十两,纬丝五百两,该价二十七两,【】丝线、家伙、丝蜡五两;妇人口食十两,共九十两数。实有三十两息。(1405页)

一,养胡羊十一支,一雄十雌。六月内,长安人来预撮叶,价每千斤三钱之外,冬天去载,计七千斤,约价三两。买羊草七千斤,七月内,崇、桐路上买,算除泥块,约价四钱,七千斤亦该三两。垫柴四千斤,约价二两。每年羊毛三十斤之外,约价二两。小羊十支,约价四两。

一,养猪六口。六口计一千八百斤,常价十二三两。大麦四百二十斤,计常价十一两,该三十余石。糟七百斤,计四千余斤,常价十二两。小猪本身六个,约价三两六钱。垫窠稻草一千八百斤,约价一两。(猪肉)每斤二分五厘算。(近来物价增,不可一例也。然饼价增,肉价亦增,随身长落。)

一,鸡鸭利极微。今计每鸭一只,一年吃大麦七斗,该价二钱五分;约生蛋一百八十个,该价七钱。种鹅四支,一雄三雌,一年吃大麦、秈谷四石,值价一两八钱。(鹅蛋,每个二分。)每小鹅一只,值价三四分。秋天初生之卵,到清明边换炭,每支价一钱四五分。(1406――1407页)

一,苏州买糟四千斤,约价一十二两。每糟百斤,烧酒二十斤,若上号得有十五斤。零卖每斤二分,顿卖也有一分六厘,断然不少。

一,长兴籴大麦四十担,约价一十二两。(以麦子酿成的酒)每斤分半,可抵麦本。酒药、烧柴斗只一分。

张履祥于《补农书下》曰:“沈氏所著(农书),归安、桐乡之交也。予桐人,谙桐业而已,施之嘉兴、秀水,或未尽合也。”

《杨园先生全集》卷五十《补农书》(下)

“米甚贵,丝甚贱,尚足与田相准。”(1411页)

“然鱼肉价常等,……”

鹅雏一支一钱,贱亦六七分。(1420页)

炭屑,杭州江干为佳,价又贱。路远不便,则鑪镇冶坊可籴。其价十月担可二钱五分。(1421页)

(用米酿酒)造酒人每石工银七分。(1422页)

《总论》

俗云:“为了一钱,饿倒一家。”蓑衣、箬帽一副,价贵不过一钱。(1422页)




【清】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十三:“李岩犬县令,出谕停征,乃崇祯八年(1635)七月初四日事。又作赈歌,各家劝勉赈济,歌曰:“年来蝗旱苦频仍,嚼啮禾苗岁不登,米价升腾增数倍,黎民处处不聊生,草根木叶权充腹,儿女呱呱相向哭,釜甑尘飞爨绝烟,数日难求一餐粥,官府征粮纵虎差,豪家索债如豺狼,可怜残喘存呼吸,魂魄先归泉壤埋,骷髅遍地积如山,叶重难过饥饿关,能不教人数行泪,泪洒还成点血斑,奉劝富家同赈济,太仓一粒恩无既,枯骨重教得再生,好生一念感天地。天地无私佑善人,善人得厚福长臻,助贫救乏功勋大,得厚流光裕子孙。””



【清】计六奇《明季北略》卷四:“崇祯元年十一月延绥饥,土府谷民王嘉允倡乱,饥民附之。”



【明】王以中《平妖集序》:“又自乙卯以来,水旱为灾,室家不保,疮痍尚未平复,师旅又苦繁兴,民间既蠢蠢生心,地方又眷眷多事。”



【明清】周在浚《大梁守城记》(刘益安:《大梁守城记笺证》,中州书画社出版社1982年第一版。)记载崇祯十四年李自成围攻汴梁城的始末。其中散见一些当时非常态的物价史料。兹录以下。

崇祯十四年。郑廉《豫变纪略》卷三“时岁凶民饥,兵无饷,盗贼遍野。”

梅村野史《鹿樵纪闻》卷下云:“福王及世子由崧缒城走,王以体肥不能远去,贼得而杀之,称其肉,重三百六十余斤,脔分股割,与鹿肉同烹,群贼胪食,名曰“福禄宴”。”

刘益安《大梁守城记笺证》7页:

河南自崇祯元年后,几乎无年不灾,农民破产流亡,而明王朝苛捐杂税有增无减。

崇祯十二年、十三年,河南灾情特重,赤地千里,又值蝗灾,野无寸草。米、麦每斗三千文,杂粮每斗二千七百文,人相食。

周在浚《大梁守城记》(83页)崇祯十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开封)草一把,钱二百文,后至四百文。野菜每斤钱五十,后至五百。



【明清】李文壂《守汴日志》:“草一担卖钱二百,后至三、四百。”

周在浚《大梁守城记》84页:“初四日,斩经纪李瞎虎于南隅。瞎虎名遇春,把持米价。闭城以来,麦一斗银二钱五分。遇春说五隅奸民腾其价五钱。”



《大梁守城记》87页:“(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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