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妨碍了我们致富 作者:茅于轼-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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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历史是文明发展最基本的特征。张曙光先生也说,制度创新就是寻求如何均分合作剩余利益的规则,人类制度创新的历史就是不断寻求从合作中获取剩余利益的机会。市场经济和人类历史上各种其他经济的一个根本区别,从制度上分析,就是市场经济允许乃至鼓励每一个人与别人合作,双方都从合作中取得利益,只要这种行为不妨碍别人的同样的权利。所以市场制度是一种利人利己制度。正是这种制度的特色,使得人类社会在近300年内取得了物质享受方面辉煌的胜利。附带说一句,不少人以为物质文明的进步是科学技术的作用。从表面上看是不错的,但科学技术之所以能进步是因为市场制度的鼓励,发明人会从市场安排中得到回报。相反,如果谁发明了有利于生产的技术就要被杀头,科技就不可能得到发展,道理是十分明显的。
与利人利己相反的就是“损人不利己”。我们回过头来看看那位记者所做的三件事,确实都是损人不利己。第一件事双方为了11.5元钱的发票相持半个小时,如果让司机去拉别的客人,半小时可以赚上20元。记者自己也白搭了半小时进去。第二件事硬是把顺路搭车的人赶了下去,对任何人(司机、中途上车的人)都没有任何利益可言。第三件事,摆摊的已经同意白送她一张晚报,但她并不罢休,非要对方认错。这三件事都可说是不折不扣的“损人不利己”。我认为这些事并不符合文明的要求。
我作为一名有志于研究经济学的人,使我最终感兴趣的一个题目就是“中国为什么穷”。
我对这个问题思考十几年得到的结论竟是简单得出奇:因为损人不利己。损人不利己看来似乎是小事,而我却以为这是带根本性的大事,是违背了文明发展方向的大事。
老太太养几只鸡,等鸡下了蛋卖给需要补充营养的人。这又碍着了谁呢?可是文革中把这一类活动称为资本主义尾巴,统统都要割掉。青年人想读书,老师、学校都是现成的,可偏不让人读书,统统赶去上山下乡。这一类的事写上一本书也说不完,这全都属于损人不利己的行为。可这并不是疯子做的事,而是成千上万正常人认为理有所据而做出来的事。现在当然好多了。可是损人不利己的习惯还在,理论还在,法规还在。否则为什么有这位记者的这三件事,为什么有她的亲友支持她,也许还有不少读者看了她的较真精神感到钦佩,值得同情。确实,这里存在着对文明的不同看法。
市场经济能够运行的原则是交易的双方本着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目的。通过妥协、协商,寻求合作的剩余利益,所以做买卖时双方都能赚钱。交易是平等自愿的,没有人可以强迫你,赔钱的生意可以不做,所以交易都能利人利己。计划经济则不同,它是按照某种理论由国家制定一系列原则性规定来运行的,个人没有多少选择的自由。所以“理论”和“原则”,在计划经济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当然,按照原则办事并没有错,可是别人也可能有别人不同的原则。你有权按原则办事,别人也有权按原则办事,难道世界上只有你的原则才对,其他不同的原则统统都错了?而且即使是同样的原则,双方理解不同,冲突照样难免。文革中武斗的双方都是“誓死捍卫毛主席的革命路线”就是例证。市场经济则不同,他尊重每个人的原则,通过平等协商去解决矛盾。当然,这并不是说市场经济就没有共同的原则了,自己可以坚持原则,但要承认别人也可以坚持原则;自己可以追求利益,但不能妨碍别人追求利益。所以平等倒是市场经济中共同的原则。现在我们看到在市场中出现的大量丑恶现象,并不是因为市场运作缺乏原则,而恰恰是因为破坏了市场经济共同的原则,即追求自利时不得妨碍别人追求自利。或者说,利人利己是市场经济的原则,而损人利己或损人不利己则不是市场经济的原则。
我国推行市场经济若干年,平等协商和妥协的原则逐渐被人们接受。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物质生活忽然地变得丰富起来。这是市场环境在实践中教育了我们,并不是我们从理性上有了新的认识。在潜意识中恐怕还是老的一套,被某种“原则”主宰的行为规则在起作用。所以损人不利己的现象还大量地存在。仅举邮政局的一些规定为例来作一些分析。邮局规定寄信要写邮政编码,以便于机械分拣,加速投递,这原来是好事,但如果寄信人不知道收信人的邮码,为了写邮码还得费大事到处打听寻查,这就还不如让邮局的专职人员去代查邮码或干脆改为手工分拣节省时间。可是我就收到过从邮局退回来的信,说是因为未写邮码,或因为邮码有误。(也许邮政系统的规定并非如此)邮局退还这封信,对邮局并无任何利益可言,但对寄信人却会造成不便。这不是损人不利己吗?我国邮局还规定印刷品内不准夹寄信件,因此需要同时寄印刷品和信件的人就要分两次寄,邮局要分拣两次,投递两次。这岂不是以损人为目的,以害己为手段吗?这种现象在我国的日常生活中还大量地存在着。政府对物价的管制多半也属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范畴。一方愿卖,一方愿买,双方从买卖中都得了利,它不损及任何第三者的正当利益(对那些想通过压价或抬价,损害对方利益自己得利的人是例外)。可是政府出面干涉,非得按政府规定的条款做买卖不可,这就是损人不利己。听说现在压价收购农产品政府要动用公检法的力量。也许这种做法有复杂的政策设计为基础,但他破坏了市场原则。我估计这种政策考虑很可能带有某种成分的片面性。
前文提到的喜欢较真的那位记者,只是以她的平等地位在和面的司机和摆摊卖报的小贩较真。如果这是一位政府官员,并且以同样的较真精神去执行公仆的任务,百姓可要受大罪了。我们每个和政府打过交道的人恐怕都有这样的经验,明明是简单容易的事,偏要坚持原则,弄得极其复杂,光以盖图章来说,这里就有无穷的学问。该盖人事章的,行政章就通不过,该盖处级章的局级章也不管用。在支票上盖章更得小心;位置偏了、歪了,都可能被顶回来重办。支票上写“壹仟元正”有的银行要求将“正”字改为“整”,可有的银行正相反。写“整”字不行,非要改成“正”不可。当然,银行不是政府,可他们都有权管着你。条款严密,执行细致,都不能说是错了,可是百姓和这些部门打交道并不是平等谈判,而是只有屈从的份,严密和细致再加不能通融,简单的问题就复杂化了。因此在制定条款时有权威的一方更不能和百姓较真,而是应有充分的体谅和同情心去处理临时出现的各种问题。我们这个从计划经济脱胎出来的市场经济,最最不能适应的恐怕就是从政府到百性,每个人都要从整人、教育人转变成体谅人、爱护人。摒弃那种只有我的原则是至高无上的傲慢态度,更不能把斗争看成是乐趣,窝外斗,窝里斗,没事找事斗。
尊重别人,不较真,双方都有妥协退让的精神准备,实际上是一种文化。说起来似乎简单,其实是需要培养的,损和利都是说的物质方面的,但同样重要是精神方面,或文化方面的。每个人都愿意生活在一个容易相处,和谐协调的环境中,谁也不愿意整天惹麻烦,或者是自己找别人的麻烦,或者是被别人找麻烦。中国人的传统是重视这种文化环境的。但过去似乎更着重在家庭邻里之间,顶多再延伸到同事之间,而很少应用到陌生人之间,更谈不上政府和百姓之间。和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比较一下,一个明显的差别是我国这个历史悠久的礼仪之邦,现在在礼貌和尊重别人方面却大大地落后了。我们经常可以在马路上看到像上面提到的那位记者所经历的事,素不相识的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争论不休。甚至大打出手,而在发达国家;马路上吵架的事确实非常稀少。在那里生活;别的话不会说不要紧,“谢谢你”,“对不起”,“请原谅”这三句话是一定要会说的。我国在文革中生长起来的一代人中有些人一辈子从来没有说过“对不起”,更不会说“请原谅”,似乎说了这三个字就降了身份丢了面子。尽管也有感到对不起人的时候,而且也想表示一下自己的歉意,可是这三个字硬是硬在喉咙里吐不出来,憋得满面通红。相反,要在大众面前逞英雄倒是劲头十足(不是做救死扶伤、仗义直言的英雄,而是做一个具有野蛮人气质的英雄)。
较真的态度并非永远都是错的。科学研究就要有较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日常生活中认真和细致也都是良好的习惯。我们反对的是那种缺乏设身处地、与人为善的同情心,制造出各种麻烦来的较真。这种较真,说到底和对人的尊重有关。我们很少看到下级和上级去较真,更多的倒是体会上级精神,甚至唯唯诺诺。我们经常受困扰的是管你的政府官员忽然和你较起真来,弄得你左也不是右也不是,跑断了腿也满足不了对方的要求。不是官员的普通百姓一旦有了一点权利,便得理不让人,把权利扩大膨胀,给别人制造种种麻烦,形成生活中种种损人不利己的摩擦。如果这种现象不纠正,经济损失估计每年至少上千亿元还是小事,更叫人弄得垂头丧气,生活失去了情趣,对社会产生出怨恨情绪,对谁有益处呢?
1995年9月17日
市场制度的利和弊
法国经济学家阿兰·科达教授于1995年12月18日在中国社科院作了“市场制度的利与弊”的报告。我因事先不知道而未能参加。次日改革开放论坛组织我们与阿兰·科达教授座谈,他的谈话中多处涉及到这个问题,对于正在建设市场经济的我国来说,正确认识市场制度的利与弊具有特殊的重要性。
经常和我接触的人中大致可分两类,一类是欢迎市场经济的,但对改革以后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深恶痛绝,因而对市场经济持有保留态度。另一类是少数,对社会风气的恶化看得较重,认为市场化改革虽然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潜伏着深层次的危机,如果不立即刹车迟早会出现重大变故。这两类看法都有一定道理,不能说谁对谁错。但共同的问题是没有分清楚哪些是市场制度带来的利益,哪些是它带来的毛病,因而也说不清不搞市场经济是否就可避免这些毛病。确实,我国目前普遍存在着两种倾向,一是对市场制度预期过高,以为一切依靠市场都可以解决问题。另一是对市场缺乏信心,认为现在的毛病都是市场制度带来的,要纠正这些毛病非得把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停下来不可。
应该承认,和其他各种制度比较起来,市场制度能够最有效地利用一切资源。这不仅是理论得到证明了的,也是当今一切发达国家都实行市场制度的事实所证明的。当然,并非一切试图实行市场制度的国家都能做到资源分配的优化并实现繁荣。其原因何在?回答这个问题可以写上一篇大论文。但用简单的道理一句话就够了。市场制度只能用于可交换的商品上,如果把市场制度推广到可交换的商品之外,非出毛病不可。
什么是可交换的商品?一切物质财富,可以在公开和竞争性市场上买到的东西都是可交换的。什么是不可交换的?人的生命和人格,人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政府授予的各种行政权利,关于正义和公正的观念,对道德的评价,这些都是不可交换的。
凡是实施市场经济有保留的,收收放放,三心二意,都不能实现真正的繁荣。但把市场原则用过了头,把不可交换的权利和信仰也拿到市场上去交换,同样也不能实现真正的繁荣。
市场经济不同于平均主义。由于个人的天赋、机遇、努力的不同,肯定有一部分富人,也有一部分穷人。要想实现市场经济就得准备接受这个事实。其实人与人的不平等任何社会都在所难免,人类还没有发明能齐步走向富裕的社会制度。相反,规范化的市场经济中人与人的贫富差别可以鼓励人们努力学习,努力工作,努力创新,实现整个社会的财富的增加。因为在市场经济中全社会的财富全部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来分配的。所以我们的目的并非消除贫富差异。然而人的欲壑难填。富起来的人不但吃好穿好用好,还想用钱去奴役别人,获取权力,骗得名声,从而弄来更多的钱。另一部分人则被剥夺了权利,被排斥在市场之外。这种现象任何一个市场经济在所难免。如果权钱交易的篱笆一开,社会的安定将受威胁。所以一切政府都要致力于既限制金钱的作用又限制权力的作用,更要限制二者互相勾结。用钱购买选票就是一例。本来选举权是公平的赋予每个人的权利,它不是可交换的商品。但富人向穷人贿选,选出更有利于富人的政治家当权,穷人就更进一步受穷。更多的是有钱人向政府机关行贿,官员们以手中的权去与金钱交换,牺牲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让少数人发财致富。更不用说政府不提供服务就凭他的权威用各种名目向百姓收费,借以中饱官员。我们反对娼妓,就因为这种交换己超出了商品经济的范围,更不用说贩卖妇女和儿童。个别新闻界人士搞什么有偿新闻(不是广告),就是拿舆论与金钱交换,愚弄群众,欺骗百姓。一个健康的市场制度必须对以上这类行为有严厉的制约,这个功能就是法院和政府的职能。我们现在所说的扶贫是对已经成为贫困的人给予帮助,限制富人滥用金钱的行为则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因为社会不公而形成的穷人。
应该说,市场经济是一种相当公平的制度,只有一些抱绝对平均主义的极端分子才会反对它(这种极端分子将反对任何一种现实的制度)。换句话说,百姓可以接受市场造成的贫富差别,也正是这种差别驱动每个人学习、工作和创新。百姓有时之所以忿忿不平,是因为有人破坏了市场规则,有钱的人又有势;有势的人方便地弄钱。如果有大量的人,其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社会就会出现危机。清楚地划分市场的界限,或许是既保证安定,又实现繁荣的基本之道。
1995年12月20日
谁妨碍了我们致富第三编 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六)
第三编 经济制度和社会结构(六)
社会贴现率
贴现率原是用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时,银行扣取自贴现日至到期日之间的利息率。当商业银行用此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贴现时称为再贴现。再贴现所用的利率或再贴现率由中央银行统一公布。再贴现率的高低可以调剂社会上流通的货币量,而且银行执行的各种长短期借贷款的利率都要参考贴现率,因此,贴现率成为计算通行利率的一般标准。
经济学家将贴现率用来衡量未来收入和支出折算成现值的一个桥梁。贴现率越高,则同样一元钱发生在将来的收入或支出折算成今天的货币价值就越小;在经济学中贴现率是一个中性概念,它的高低是市场上对货币的供需形势及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决定的,并无所谓好坏。
但是社会学家却从贴现率中发掘出更多的意义。贴现率越高,说明将来发生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