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物 [美]尤金·n·安德森-第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锒⒕虺隼础.italica(可能还有P.miliaceum)的栽培在中国取得了成功。使野生作物变成栽培作物的遗传变异,几乎可以肯定是出现在一个广阔的地区,而初期的培育就在该地区进行。这可能涉及几十个或几百个遗址,其覆盖面可能为华中的全部,或黃土地带的全部,或其他某个大区域的全部。
当然,中国早期的先民并没有把自己束缚在这样一张匮乏的食品单上。他们吃竹笋、柿子、草种、胡桃、松子、栗子、桑葚以及诸如鱼、蛤、蚝和各种鹿类的野生动物。装满种子的储藏罐是常见的发掘物;它们包括有盖的小坛子和类似于扑满(piggybank)的有窄缝圆罐(这就是扑满的由来吗?)。杵和臼、上下磨石用来碾捣种子。在半坡,正如在别的遗址一样,相对于野生及野生类的食物,栽培食物的比例明显与日俱增。
此后出现了牛和马。Brassica(白菜)种子在公元前4000年半坡的坛子里被发掘出来。但绵羊、马和稷就不那么容易被断定年代了。前两类已在半坡被发掘出来,但很可能是野生猎物:它们的骨头很少,因此没有显示出驯养的痕迹。惟独把这三种食物放到一起的其他早期证据是在一处遗址--山西的丁村,很久以前在考古条件不太理想的情况下曾被发掘(毕士博,1933年;何炳棣,1975年)。绵羊很快就被驯化,但山羊直到大约公元前2500年庙底沟二期文化时才从其近东原产地传入这里(何炳棣,1975年)。稷在公元前4000年出现于欧洲(哈伯德,1980年);可能是从中国经由中亚传去的。为完成这幅画面,大麻或称Cannabissativa(在现代社会更以印度大麻而为人熟知)显然也被栽培了。中国人主要把它当做可以食用的种子和织布用的纤维植物来使用(他们当然知道它的其他性质。它在中国被当做麻醉剂或止痛药使用,而且李时珍写于1593年的草木志巨著《本草纲目》也把它评论为“令人见鬼狂走”)。汉麻是世界上已知最早栽培的大麻。
桑和蚕在半坡已为人知;一只剖开的蚕茧被发掘出来。没有结论性的证据表明蚕已被养殖,但大多数权威人士都推断已被养殖。果真如此,这就是另一个第一了,即已知最早的昆虫养殖(蜜蜂只是在几千年后才处于人类的控制之下)。看来极有可能的是,其他农作物也已被栽培;小宗的蔬菜和药用作物只会留下极少的考古记录。例如锦葵(Malva)就有可能;它在中国早期历史上曾是主要的蔬菜。
关于新石器时代的这些先民如何耕作,拥有何种土地,考古学家们看法不一。何炳棣(1975年)提出,他们在香蒿一青草的干草原上实行固定的高地耕作。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这种土地长满树木,因此农夫们实行刀耕火种的农业。何炳棣(1984年)作了回应,他指出,遗址都在河畔溪边,而由于随后受到侵蚀,往往加上了台脚。我们知道,山区肯定会植树造林,冲积平原也是如此,但碛原与高原则极可能是旷野。此外,人类,特别是猎人和无知的农夫放火与追随火的嗜好,也肯定保证了大量的燃烧,从而导致了更大的旷野。在整个有文字记载的时代,草地通过持续不断的燃烧而形成,并在中国扩散开来。最后,引起争议的这个地区在气候上类似于美国的大草原和大平原,波尼族印第安人及其同胞就是在那里洪水漫溢的冲积地上实行耕作的。
到公元前4000年,大的农业村落在中国已星罗棋布。饮食是丰富多样的:野生食物补充了粟与肉食,而少数蔬菜则添加滋味。食物被煮和烤,还可能被蒸。美丽的彩陶看上去很像同时代近东和中亚的制品,因此自冈纳·安德森(1934年)以后的学者们都在推测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有人不同意这种说法(何炳棣,1975年)。我的看法则是,相似性总是不会弄错的;横跨干草原和沙漠的间接联系似乎不可否认。影响无疑是双向互动的。
南方的王国也促进了中国历史文化的发展。一个特别有名的遗址是灵窟,位于泰国北部,由切斯特·戈尔曼发掘出土,那里的植物遗存被断代为公元前9000--7000年(戈尔曼,1970年;参看索莱姆,1970年)。宣称这些遗存物含有耕种或栽培物质的说法都经不起时间的检验。可长江三角洲马家浜与河姆渡的先民看来是已知最早的种稻者。长粒稻(籼稻或indica)和短粒稻(粳稻或japonica)两者的并存,表明把稻子基本划分为两大类始于公元前5000年以前。
新石器时代初期的中国丰饶的环境曾经历过明显的改善;公元前6000年左右,较湿润温暖的时期取代了和现在一样恶劣的更早气候阶段。在半坡村民共享的天地里,有大量的猎物、野生水果、坚果、鱼及蔬菜,而在一二千年间,农业只提供了其生活必需品的极小部分。他们并未由于匮乏而转入栽培或驯养。那么究竟为什么呢?卡尔·索尔(1952年)纯粹为了向流行思想发起挑战,在纯属推测性的章节中,提出了一种既荒唐又有见地的农业发明假说。我们从现代经验中得知,生活在真正贫困边缘的人们并不实验:他们负担不起实验费用。在富人中产生的发明要比在穷人中产生的多;要看清这一点,人们只需将美国或法国的农业研究机构与孟加拉国或海地的这类机构加以比较,或者将致力于为富人研究牛肉和羔羊肉的做法与致力于研究大麦、粟、木薯和其他主要由穷人食用的农作物的做法相比较就行了--即使在近几年来相当自觉地努力纠正这种状况之后仍是如此。
此外,索尔还断言,很多并无国家及文明荫庇的人,其实极少处于贫穷或困境之中。饥荒、赤贫及其伴生问题,可能正是国家连同其税收、战争和由法律所维持的社会不公平一道创造出来的(参看萨林斯,1972年)。
这一理论使很多认为农业的发明与发展是建立在贫困基础之上的理论不能成立了。按照索尔所说,贫困并非发明之母。近年来,考古学家们赞成博塞拉普(1965年)的理论,他认为人口压力导致了对食物基地的压力,迫使人们要么发明创造,要么忍饥挨饿。这种人口压力模式往往与一种理论相结合,该理论声称更新世晚期许多动物种群的灭绝(或许与作为某种成因的人类狩猎一起)造成了食物短缺,这使人们转移到食物的植物来源上。马克·科恩(1975年)从这个观点出发,提供了特别可靠且详细的分析。
但这一模式不可能适用于中国。事实上,发明了农业的狩猎民族与采集民族,肯定是通过内部规定、战争或迁徙来控制其数量的,如同所有这类群体都似曾做过的那样(考吉尔,1975年);如果面临资源基地的压力,它们会乞助于这类解决办法,或者忍受饥荒,而不是去发明。在华北,与博塞拉普的理论相反,农业肇始于气候和环境正在改善之际,且在气候继续改善时得到了发展。但在另一方面,农耕又被普遍认为不如狩猎与采集那般有趣,以至许多或者大多数农耕民族--尤其是包括中国人和编造了伊甸园故事的近东人在内--都有人类堕落的传说,从不事稼穑而养尊处优的国家到“靠额角的汗水谋生糊口”的世界。
需要解释的是,人们为什么会希望有更多的植物和动物食品靠近居所呢?最早的农业不能导致食物实际产量的任何惊人增长;只有经过若干年或若干世纪的选种才能做到这一点。毋宁说,人们肯定是出于控制食物位置的愿望而开始农耕。马克.科恩所说的更新世结束时世界上大部分大动物群的灭绝迫使人们更多地强调植物的情况,被农业早先出现在可食性植物日渐丰富之地区的事实弄复杂了。更新世晚期的动物相继灭绝,在近东、墨西哥高地或东南亚山地并非十分显著;而在美国西部、北欧和没有早期农业的其他地区却很明显。因此,动物渐次灭绝论本身显然不能充分地解释农业。
理查德·麦克尼什(1977年)强调了交换在农业起源中的重要地位:在世界各地,农业最早出现于交换及联络中心、大路交会处以及中心场所。在交换集中地的人们适于较早耕作的原因有两条:他们准是跟上了新的发展,包括植物及其用途的所有新信息在内,而且他们总想手头有些东西去交换。这种交换诱发模式解释了农业为什么在交易地点出现、而难得在别处出现,并解释了农业为什么沿交换路线传开,以及为什么未能早早地兴起或出现于人口稠密而气候适宜的三面临海地区,比如在澳大利亚南部、南美洲南部、大部分岛屿及很多沿海地区(在东亚,日本是一个被海包围的国家,确实很早就有密集的定居人口、陶器和别的新石器时代特色,但在公元前数百年之前,却没有明显的农业发展)。中国南部边疆的现存文化证实了交换与抢劫模式。拥有良田的农耕部落强化农业经营,生产商品,而且还使土地靠近居所,以最大限度地防止被劫(富雷尔-海门多夫,1962年)。
因此,我认为中国的古代居民是在环境曰益丰富的时期开始从事农业的。更新世的结束可能迫使他们比以往更加转向植物,但他们却是在已经适应这一点、并确立了看来对于实验不可或缺的稳定性之后,才开始考虑农耕的。生活在富产植物性食物之地区的人,与其他多半拥有较好动物或矿物资源的人交换此类食物。为了手边能拥有这些植物并防止它们遭到抢劫,植物性食物的交换者鼓励将食物性植物靠近村子栽种。或许他们起先只关心投下的种子里长出的植物,但不久以后便体会到了精心种植的好处。
就我们目前所知,在中国,新石器时代的早期文化通常出现并兴盛于交换中心:西安、靠近渭河与黃河的汇合处,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或许别的中心点尚有待于被发现,但不断增长的迹象表明,历史上远离主要交换路线的边缘地区,在史前时代也是边缘地区。
从公元前4000年左右到公元前2000年,中国的进步显然在于人口的不断增加,物质文化的曰益复杂化,伴随着社会不均而加剧的墓葬分化,以及尤其是对农业的依赖日益增长及由此引起的迅速扩张与提高(白馥兰,1984年;张光直,1977。)。形形色色的先进磨光石器用于农耕:鹤嘴锄、割刀(常是小的半月形,像现代东南亚的金属割稻刀),以及中国现代大砍刀、铁镐等的始祖工具。谷物在考古现场大量存在,其中最突出的是北方的粟和南方的稻,而交换以及粟的向南传播,则确保了两种谷物的广泛分布。公元前2500年前,从台湾到中印度都种上了稻子。种在无水灌溉的旱地上的稻,就像如今种在东南亚山区的稻一样,需要均匀分布在生长季节的80英寸左右的雨水。
自公元前2500年起,甚至从更早的公元前3000年起,稻子就在并无很高水位的地区得到了充分栽培,该作物必须湿地生长,或引水灌溉,或在能保湿的地里。稻子在平时漫满了水,而在当庄稼成熟时又渐渐变干的地里长势最好(如果谷物陷于不流动的水中,就会腐烂),所以最早的水稻灌溉,肯定是通过开沟挖渠而扩大季节性漫满浅水的低草地及泥沼来实现,使之自然生长。认为稻子曾是“芋地里的杂草”的陈词滥调看来是不正确的。水稻在始终积水的地里长势并不好,会被长得更高和更富攻击性的植物(包括芋这种现代稻田里令人讨厌的杂草)扼杀。
水牛的明显被驯化,出现于公元前2500年。一处著名的遗址出土了甜瓜、芝麻、蚕豆和落花生这类令人惊奇的种子,导致了有关它们曾在中国古代存在的一些极不负责的断言。然而,前三种已知是历史上从近东传入的(罗6佛,1919年),而第四种则是南美洲植物,在16世纪末或17世纪初传入中国。
新石器时代中国人的生活,肯定非常像现代东南亚的无政府文化(nonstateculture)的生活。那里有猎头的好战之徒和精细的耕作者,有才华横溢的艺术家与礼仪舞蹈动作的设计者,却没有政府组织与文字表述,这些人目前仍生存于从印度和缅甸一直远至印度尼西亚的地区,以及台湾与外界隔绝的地方。较弱小的部落,不能藉战争手段增加其财富,被迫更集约地耕作并积极地交换。该地区盛行这样一种首领模式:最有能力调解争端和安排社会事务者,会获得显赫的名望,并往往伴有财富,他会通过摆庆功宴使自己的地位合法化,并最终成为再分配制度的核心人物。他组织宴会和庆典,其他人则为此提供吃的或分派的物品(这些庆功宴可能很像美洲印第安人的冬季赠礼节)。今日中国社会的地方领袖,也靠使用同样的技巧--作为仲裁人和贺宴组织者--来发迹及增加实力。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较奢华的墓葬中,随葬品多的男子肯定与此类似;他们可能是父系氏族部落的首领。毋庸置疑,战争、交换和重新分配模式为农业的强化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
新石器时代华北的先民有可能是母系和“母权制”的氏族,不管这个常常用错的词是被怎样理解的。中国当代很多考古学家都支持这一立场,因为它符合马克思与恩格斯支持的进化论。而中国之外的学者则通常不同意。其实双方都没有确切的证据。新石器时代初期的墓葬似乎表明,这是个平均主义的社会。个人被单独(或在同一性别的小群体里)埋葬,并伴有一些随葬品。北美洲的波尼族印第安人,是个母系氏族的部落(韦尔特菲什,1965年),过着颇像半坡考古遗存显示的那种生活,而他们的很多邻居如奥马哈人等,则是父系氏族。
毫无疑问,至少新石器时代的一些部落,最可能的是那些在渭河与黃河流域以及华北平原的部落,所操语言为原始的汉藏语系。华南除了有瑶、髳(苗)以及或许还有一些南岛语系民族的祖先居住外,可能还有讲泰-卡代原始语言者(本尼迪克特,1942年)。沿现在的中国北部边境一线,讲阿尔泰语系者肯定分化成了今日蒙古人、土耳其人、通古斯人、朝鲜人和日本人的祖先。汉人在古代只是许多民族之一,并未像现在这样在该区域成为压倒性的多数。看一下公元前3000年时的这一地区,任何人都会选择傣族、苗族、瑶族或别的群体作为“最有可能继承的”人(当然那时还没有自觉的民族主义者;有关防卫安排和其他方面的考古发掘证实,每个村落或村落群都是独立的组织)。中国在史前的进步,似乎是由东亚许多地区多种语言背景的民族的众多小发明共同促成的。考古发现正日益揭示出,重要的发明与发展在中国广泛产生,地方传统也以大致平行的速度取得进展,每个人都借鉴着其他人的经验,从而导致了若干相似性的界定,张光直将此称为“龙山文化的地平线”(张光直。1977a)。
大约到公元前3500年,农业传入了满洲,而1,000年以后,有棱凸纹印的灰陶又全都从满洲经西伯利亚传人了欧洲。到新石器时代晚期,农业与畜牧业在中国西部繁荣起来,特别是在齐家文化中,灰色陶器复杂多样,并重视牲畜饲养。到那时,农业肯定已沿着连续不断的路线从中国扩展到近东。牛和马在中国的大量存在证实了这一点,就像粟的栽培出现在西方社会一样。小麦和大麦,在中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未曾发现,却已在历史的黎明期全面移植,肯定是在此时前后来到的。公元前5000年左右,它们已在阿富汗及毗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