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屋2003-07-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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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ople”而不是为了石油,那这么类比就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注释:
〔1〕可参看罗伯特·达尔(Robert Dahl):《论民主》的附录三《民主国家的统计》,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06-209页。
〔2〕《阿奎那政治著作选》,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35~136页。
〔3〕《尚书·汤誓》。
〔4〕《尚书·泰誓上》。
〔5〕《论语·子张》。
〔6〕《韩非子·说林上》。
〔7〕《尚书·仲虺之诰》。
〔8〕《孟子·尽心下》。
〔9〕雷纳·格鲁塞:《蒙古帝国史》,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272页。
〔10〕《孟子·离娄下》。
〔11〕《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血 酬
——打造横规矩的故事
? 吴 思
《话说当年的谦德庄》〔1〕描绘了一块地盘,勾画出民国初年的一个强人。这个人运筹经营,凭借暴力定分立规,留下了另一种发财致富的故事。我先摘录这个故事的原文,然后挑几处我认为值得强调的地方,做一番解释和补充。
一
谦德庄位于天津城南,方圆二里多地,这里的居民多数是指身为业、卖苦力气的人。民国六年(1917年)闹大水,一些灾民流落在此谋生。这片土地基本上属于两家所有:一是天津有名的富户“李善人”,一是天主教会崇德堂。
“李善人”家早先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了一座私人花园,占地二百多亩。“李善人”家第三代李荩臣,在花园的西北角,盖了南北两排二百多间土坯房,起名“李家小房子”,赁给灾民们居住。有些灾民也在附近搭窝棚栖身,这一带开始形成了居民点。
崇德堂的后台是法国人。庚子年以后,在天津贱价买进了大片土地,盖房出租牟利。谦德庄地势低洼,崇德堂雇工垫土填坑,盖了一片又一片的住房。还有一些养房产的,也争先在这里买地盖房。
不出三几年,这里房屋越盖越多,居民也越聚越多。街道开通,店铺开张,还有许多走江湖的来这里“撂地”谋生,就连妓院也出现了。
谦德庄初开辟时,本是韩慕莲父子的天下。韩慕莲是天主教徒,崇德堂的收租人。他有个儿子韩相林在谦德庄开了韩家小店,暗设宝局,招赌窝娼,从中抽头渔利。父子二人四方进财,腰包越来越鼓,这就惹得附近西楼村的李珍、李玉兄弟俩眼红起来。
恶霸李珍,是天津青帮头子白云生的徒弟。李玉绰号“花鞋小李三”,在天津也是个知名的“混混儿”。李家兄弟自幼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专干骗人、讹人、坑人的勾当。他们勾结小王庄地保甄连发——这个人手眼宽,能串通官府,闹起事来打官司,甄连发在衙门里有人——又买通路春贵当“肉墩子”(肉墩子是挨刀的意思)。此人是西郊辛家院人,担筐卧篓一条扁担来谦德庄一带找饭吃。李家兄弟看他身高体壮,有个虎把劲,就指使他去打头阵。路春贵前往韩家小店砸宝局,刀砍韩相林。韩家父子人单势孤,打官司又输在堂上,从而气走塘沽。
挤韩夺地,李家兄弟如愿以偿了。为了在这块地上站住脚,免得再被别人挤走,李珍走了三步棋。
第一步,由甄连发出面,花钱运动乡西五所(类似今日的警察分局)的毛署员,办下来几套警察服,两条大枪,在谦德庄义园前建立了“小局子”(即警察局派出所),先后几任警长都是李珍的心腹。干脆说,“小局子”等于是李珍开的。
第二步是建立组织。李珍纠结了甄连发、路春贵、穆文彬,还有人贩子程海庭等,成立了一个名叫“保安公司”的机构,网罗了一批地痞、市侩、讼棍、刀笔。在谦德庄它占着天,霸着地,平地抠饼,雁过拔毛。
第三步是广收门徒。保安公司的杏黄旗一举,开山门、摆香堂,三山六岳的妖魔鬼怪,江河湖海的鱼鳖虾蟹,都聚集在李珍门下。
李珍走了这三步棋,坐镇保安公司,勾挂官私两面,上有官府托庇,下有爪牙驱使,不几年的功夫,就羽毛丰满、独霸一方了。
保安公司的一项主要收入是经管房地产。在谦德庄养房产的,不管你是谁,都得由保安公司代收代管。崇德堂该如何?树德里房产的主家是下野军阀孟恩远,又该如何?都得买保安公司的账,否则就要落个不素静。
有这样一件事:西楼村村董曹八,据说其祖父是光绪皇帝七叔的“替僧”(替主人出家修行),有财有势,也算个人物。曹八在谦德庄盖下了连荣里、福厚里,养房吃租。李珍找到曹八,提出要代收代管,同时还要把福厚里租给开窑子的。曹八也不是省油灯,一口回绝:“不行!”李珍扬言“若是不拿下曹八,保安公司就干不成啦!”便唆使手下流氓二十余人前往曹八家闹事。哪里知道曹家早有准备,从院里窜出十来个身穿军装、手提匣枪的大兵,这一伙流氓一看傻了眼,俗话说:“光棍不斗势力”,一哄而散都跑啦!原来曹八在天津营务处有人,事先他听到了点风声,便花钱雇来大兵,严阵以待。事隔三日,几个穿军装的来到了保安公司,二话没说就把李珍绑走了。保安公司于是赶紧花钱托门子,把李珍搭救出来。
李珍岂肯善罢甘休,回来以后扬言要“二打曹八”。真是强龙难压地头蛇,曹八服输,托中人出面摆席请客,依从李珍经管房产,才算了却这一场风波。杀—儆百,连曹八都软了,其他房主就更不在话下了。
保安公司的所谓代收代管,实际上形同霸产,这边克扣房主,那边勒索房客,一面两吃,肆意盘剥。
除了经管房地产,保安公司还有很多来钱的路子。你开商店,它代征捐税;你做小买卖,它要“地份钱”;走江湖的吃“毛钿”;开赌场的拿“挂钱”,就连掏腰包的扒手也不能随便来到谦德庄作案。拿妓院来说,除了向保安公司交租纳捐而外,还得租保安公司的门,赁保安公司的被子。说起来好像是笑话,租房哪有不带门的?不行,门租单收;开窑子的哪能没有被子?不行,给你抱来几床被,用不用按天算钱。
对一般居民铺户,征敛的名目也很多,什么卫生费、路灯费、修路费、自治费……接三差五地总来敛钱,说多少就得交多少,言无二价,谁敢不给。李珍够得上十六路进财了。
三十年代是谦德庄的兴旺时期。在谦德庄中心,永安大街的方圆左近,开设了一些茶园、酒肆、落子馆,光戏院就开了六个。还有说评书的、唱时调的、说相声的、演皮影戏的,大小商店也布满周围。一些像样的买卖都得有李珍的“干股”,就是挂个名字,坐享其成。如宝兴戏院、宝兴池澡堂,都有李珍的股。李珍号叫宝轩,所以这两家字号中都有一个“宝”字。
李珍死于一九四○年,在谦德庄横行霸道了二十几载。
二
在整个故事中,最抢眼的冲突,要数李珍斗曹八。用李珍的话说,这关系到保安公司能不能干成。
曹八养房吃租,又有些势力,房客不敢赖账,自己经管房产自然合算。李珍横插一手,非要代收代管,这分明是硬抢,曹八当然想对抗。问题在于,究竟是对抗合算,还是依从合算。
如果选择对抗,收益明摆在哪里,假定每月可以少损失一百块大洋。风险呢?李珍派二十多个流氓来曹家闹事,将造成多大损失?这取决于闹事者打算闹到什么程度、闹多久,是伤人还是毁东西。无论如何,损失必定超过每月一百大洋,不然就失去了威慑力。在不知道对方来多少人闹、什么时候来闹、闹到什么程度的情况下,曹八花钱雇了十多个大兵,应该说,这是很叫人为难的决策。设身处地替他想想,雇一个还是雇二十个?雇一天还是雇一个月?雇这么多大兵要动用多少关系?花多少钱?合算不合算?
曹八显然认为合算,他以为可以把李珍吓住,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他甚至更进一步动用关系,把李珍绑走了。但是李珍方面在官府也有关系,花钱托门子把李珍捞出来了。李珍不屈不挠,扬言要二打曹八。曹八失算了。
曹八失算,是因为他光想到了自己的损失,没有算清楚人家的损失。假定曹八赢了可以节省每月一百大洋的“代理费”,李珍栽了不仅拿不到这一百,还可能失去几十户甚至上百户人家的代理费,单凭这笔账曹八就要输。再说,曹八即使输了,不过输掉一笔代理费,大部分房租仍在,李珍输了却要一无所有,只能背水一战。更何况他把李珍一绑,让人家威风扫地,在李珍的行当里,没了威风便没了活路。曹八搏的不过是那点钱,李珍除了搏钱,更多的钱,还要搏前程、搏活路,这简直就是博命。曹八打算为节省一点“代收代管费”而博命吗?曹八知己而不知彼,理当一胜一负。
此时曹八有三种选择:一是继续走官路,靠官府解决问题,这就要花钱托人拼关系。真拼起关系来又将如何?曹八买通官府的最高出价不过每月一百大洋,李珍买通官府不仅可以赢来曹八的一百,还可以横征整个谦德庄,因此他的出价必定高于曹八,曹八并无胜算。第二种选择是雇人自卫,但是雇佣的规模和时间很难掌握,而且防不胜防,开支不小,效益不高。第三条路就是向李珍让步,每月让人家横吃一口。三条路条条受损,三害相权取其轻,曹八认为向李珍让步的损失最轻。
曹八是大房主,有钱有势,值得对抗也有能力对抗。他认为让步合算,其他房主就更不必说了。于是,房产的代收代管费,便成了保安公司的主要收入。
这笔貌似代理费的收入究竟属于什么性质?其价码又是如何确定的?
细品《话说当年的谦德庄》的原话,保安公司“占着天,霸着地,平地抠饼,雁过拔毛”。“平地抠饼”这个说法,来自天津混混儿的传统用语,蕴涵着当事人对这笔钱的性质的理解,牵连着一种源远流长的资源分配方式。
在《旧天津的混混儿》〔2〕一文中,李然犀先生写道:“天津城厢一带,需用青菜瓜果甚多,都来自四乡和外县。乡民运货来到天津,在沿河一带及冲要地点趸售,自由成交,并无任何花销。左近的混混儿就出头把持行市,硬要全数交给他们经手过秤,转卖给行贩。成交后,向双方取佣。初时当然无人听从,他们便使用武力解决,打翻几个,不怕你不俯首帖耳,百依百从。这叫作‘平地抠饼,抄手拿佣’。打下来的天下成为定例,便作行规。最大的要数西头老老店,是大批瓜菜总汇,当初设立时不知经过几次恶战,伤亡了多少人,才奠定根基。”
在此可以清楚地看出,“打翻几个”是索取“佣金”、建立“行规”和“定例”的关键。
肉体伤害是有价格的,任何损害都是有价格的,在历史事实中,甚至人命也是有价格的,其价格取决于被害者对损害的估价,取决于他实际支付多少钱避害,取决于受害者的支付意愿和支付能力。譬如绑票赎票,民国初年华北一带小康人家的“票”价大概在银洋二百元上下,而富裕人家的票价动辄成千上万〔3〕,人命的价格差距数十倍。
实际上,决定损害价格的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即避害的其他方式的成本,套用经济学术语说,就是避害选择的机会成本。譬如受害者家属可以请警察出面解救人质,曹八可以请军阀出面收拾李珍,菜农也可以要求官府维持市场秩序。这样做要花时间,打官司要花钱,托人走后门还要花比较多的钱,甚至可能出现加害方和受害方争相抬价买通官府的场面。同时,受害方还有进一步遭到报复的风险,官方解决问题的效率和成功率也未必理想。人们通常会依照潜规则的标准估计官家出场的价格和出场后的态度,这种货色质次价高,但毕竟是一种替代选择,可以视为避害产品的价格竞争。受害方将选择风险和成本最低的避害方式,避害的价码由此确定。
按照中国民间惯例,牙行的佣金为成交额的3%-5%,由买卖双方分担。菜农拿一车菜价的2%-3%买个平安,免得被人“打翻”,显然是合算的,对抗和告状却不那么合算。而混混儿之所以满足于3%而不追求20%甚至更多,是因为3%可以叫佣金,牙子(经纪人)空手拿佣金并不犯法,20%以上却近似“买路钱”,那是土匪剪径的勾当,容易招致菜农反抗和官府镇压,风险大且难以持久。
总之,“抄手拿佣”也好,代理费也好,从受害方的角度看,都是消灾避害的费用,都是对破坏力量的赎买。从加害方的角度看,都是平地抠饼,无中生有,强横加害,挣的是破坏钱。这笔钱不是对生产要素的报酬,而是“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所得的份额。土地要素的报酬叫地租,资本要素的报酬叫利息,劳动要素的报酬叫工资,破坏要素的报酬应该叫什么呢?考虑到暴力与流血的必然联系,我们不妨称之为“血酬”。
这个称呼与当事人的认识是一致的。在江湖黑话中,钱就被称为“血”,钱多就是“血旺”。送钱叫“上血”,每天送的陋规叫“日血”,每月送的陋规叫“月血”〔4〕。
我也见过其他叫法。《四川文史资料选辑》第三十四辑载《川北土皇帝黄清沅》一文中就出现过“混财”的说法。民国初年,黄清沅的父亲替儿子选择人生道路,想让他当袍哥,“提起脑袋耍”。当父亲的说:“人无混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后来黄清沅当了浑水袍哥(土匪),果真大发了一笔混财。“混财”,泛指打破公平交易的常规,蛮横耍混弄来的财富。这个说法有点意思,但不够一针见血,稍有粉饰之感。倘若缺了“提起脑袋耍”的气概,不流血杀人,单靠混岂能发大财?
总之,把破坏要素之所得称为“血酬”比较贴切。需要强调的是:破坏力毕竟不是生产力,血酬是第二性的东西,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所能损害的正面价值。
三
李珍发财故事的第二个亮点,他发财的第一步,就是指使路春贵砸赌局。李珍勾结好“在衙门里有人”的地保甄连发,又买通了靠一条扁担吃饭的路春贵当“肉墩子”,让他去韩家小店砸宝局,刀砍韩相林。韩家父子人单势孤,打官司又输在堂上,从而气走塘沽。李珍“挤韩夺店”成功。
如果把打曹八和打菜农比喻为肉食动物吃草食动物,那么,砸赌局的故事就有了狼吃狼或黑吃黑的性质。整个过程说来简单,背后却隐藏着深厚的传统和精巧的利害计算。
十九世纪末,天津混混儿已经发展出一套争夺赌场的完善规矩。《旧天津的混混儿》〔5〕一文介绍道:
赌局抽头,可谓日进斗金,羡慕的自然大有人在。若想从中染指,也不是容易的事,必须单人独马,闯进赌局大闹一场。方式方法各有不同。有的到时横眉竖目,破口大骂,声称把赌局让给他干几天。局头见祸事到来,挺身应付,说不到三言五语,两下说翻,一声令下,打手们取出斧把便打。来者应当立时躺下卖两下子。
躺下有一定的姿势:首先插上两手,抱住后脑,胳臂肘护住太阳穴,两条腿剪子股一拧,夹好肾囊,侧身倒下。倒时拦门横倒,不得顺倒,为的是志在必打,不能让出路来替赌局留道。如果一时失神躺错,主人借此自找下梯,诬赖他安心让路,不是真挨打来的,奚落几句不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