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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 作者:尔曼.p.巴利-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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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的话

  本书作者诺尔曼·巴利是英国白金汉大学政治学教授,在此之前曾先后在皇后大学、贝尔法斯特大学以及中部英格兰大学任教,一度曾是美国俄亥俄布里格林大学客座教授。巴利教授长期从事政治哲学、政治经济和商业伦理方面的教学和研究,著有《海耶克的社会和经济哲学》、《现代政治思想理论》、《新右派》、《福利与商业伦理》,对资本主义理论以及有关现代福利国家的理论和批评作了大量的研究。

  本书是作者对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所作的一个梳理,也是对自由主义者之间正在进行的辩论所作的说明。在作者看来,对构成自由主义的各种不同哲学和见解作一整体说明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一些古典自由主义者尽管在政策提议方面有许多相似性,但作者认为形成这些政策的基本理论前提都不尽相同,而这样的差异正反映了政治思想之中的一些最基本和最深刻的问题,并同时对政策的建议产生重大影响。

  自由主义是西方政治理论中一个历史悠久的话题,也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自由主义在历史上既是一种学说,也是一种运动、一种意识形态。例如,英国的古典自由主义将其大部分成功归于三大自由传统:宪政主义、经济自由主义和功利主义。在不同的时期,这些传统对不同的团体产生了不同的吸引力,并在实际上形成了一种现实的政治。自由主义本身也经历了一种复杂的演变。早期的自由主义强调从绝对专制中解放出来,同时强调非人格化的社会和政治控制,即法制和市场的理想性。此外,它也强调个人的自由表达。自由主义者因而支持一种更平等的自由分配、废除垄断、取消贵族特权,并支持一种建立在理性原则之上的法律,因而在历史上表现了它的一种进步性。本书专门有一章讨论18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在后来发生的一个变化是强调自由的积极方面,即形成和完成自我确定的目标的机会,而非摆脱国家的自由。尽管自由个体的中心价值没变,但对理解这一价值和如何取得这一价值发生了变化。这也是作者在本书中力图加以探讨的。这一转向在某种程度上是自由主义本身取得的成功所带来的。大量的政治与经济自由的获得不仅提出了下一步将怎样的问题,而且也提出了自由为谁的问题。资产阶级获得了所需的权利,但社会的普通大众却没有,因而国家的积极作用被提上了议程。这导致自由主义者发生嬗变。现代自由主义主张国家支持个人和受压团体,强调国家的作用。那么,现代自由主义还自由吗?

  这样便引发了以米尔顿·弗里德曼和F·海耶克为代表的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本书在这方面有清晰的描述。它向人们展示了奥地利经济学派与其对手芝加哥学派在一些问题上的不同观点。作者详细探讨了古典自由主义的一些极端看法,这些就是自由至上主义者的看法。他们的观点建立在自然权利上,主张把国家的作用只限于国防、之津和秩序,反对所有的国家福利以及分配性税收。本书还讨论了无政府-资本主义,它要求完全取消国家并声称市场能提供每一种必要的物品和服务,包括国防和法律。作者还关注于分析自由个人主义经济的伦理,以及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思想。所有这些,对于我们了解西方社会的自由主义这一主要思潮(甚至也可以说是一种意识形态)以及同这一思潮有关的政府政策走向都是很有帮助的。

  当然,由于分析的角度以及所持基本立场的不同,作者的某些观点不一定为我们所接受。这一点相信读者在阅读中自会得出结论。

  本书的出版若有助于我国学界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探讨,那将是译者高兴的事。译文中有不当之处,请不吝指教。

                          竺乾威

                      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

                          1999年3月





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序





  本书的写作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我对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一些一般问题的兴趣始于70年代中期,那时我刚开始研究弗雷德里奇·海耶克的社会哲学和经济哲学。虽然他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当代最负盛名的传统自由主义者,但我很快认识到,他也是那些在社会民主和半集体主义的政治经济舆论流行时期高扬自由主义大旗的许多作者之一。这样,对构成自由传统的各种不同的哲学见解作-整体说明在当时看来是重要的,在今天尤其如此。

  我也注意到,尽管一些著名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在政策提议方面有许多相似性,但他们形成这些政策的一些基本理论前提却大相径庭。在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之间也存在着差异。这样,尽管像海耶克、路德维格·冯·米斯、米尔顿·弗里德曼、艾恩·兰德、罗伯特·诺齐克和墨利·罗斯巴德这样的一些作者常常被放到一起来加以谈论,好像他们构成了智力磐石,但这种描述会产生误导。此外,在他们著作中很容易找到的一些差异反映了政治思想中的一些最古老和最深刻的问题。

  我最初想用文献来说明并分析自由主义不同的哲学基础,这一努力形成了一篇文章,发表在1983年的《英国政治学杂志》上。本书的许多工作是这篇文章一些观点的详尽阐述。

  不过,杂志那篇文章的许多材料取自当代。我想,如果缺乏这一问题的历史层面的阐述,那么本书就是很不完整的。因此,就有了18世纪古典自由主义一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是一本历史著作。它可被较多地看作是一系列集中于某一主题的论文集。坚持休谟和斯密的重要性,在于他们确定了当代大多数有关古典自由主义的争论的议程。在我看来,他们两位在这方面超过了洛克。我试图探讨的是一些同个人主义思想有关的分

  析性问题和概念性问题。我在“无政府-资本主义”一章中专门对此作了论述,这是因为个人主义思想具有它内在的吸引力,而且也因为它以特别鲜明的方式展现了自由主义智力体系的一些一般问题。此外还有这一情况:一些人们熟悉的政治思想史著作差不多完全忽略了个人至上的无政府主义,至少在与社会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相比时是如此。

  本书的一个空缺一定会使读者大感惊讶,这就是少了专门论述海耶克的一章。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我在其他地方曾对海耶克作过大量论述。必须承认,对这位伟大而深邃的思想家再作评论,我已有厌倦之感。更何况在过去两年里出现了一些重要的研究和论述海耶克的著作。但是,尽管如此,在本书“奥地利学派”对自由思想的贡献一章以及其他的章节里,仍然有一些有关海耶克的论述。其次,我认为注重对个人主义的一些较为激进的看法更重要。多年来,人们只是偶然关注一下这些激进的看法,而现在对这些看法作一分析,此其时矣。

  还必须指出,我对政治思想的关心甚于对经济政策的关心。研究古典自由主义者和自由至上者的人士对两者的大多数政策提议是了如指掌的,但两者的哲学基础不同。这样,本书虽然不可避免地在一些地方要谈到政策,但读者会发现,对金融理论和政策、贸易周期、福利问题和减少政府赤字的复杂性,本书未作细致的分析。此外,我对采用的论证方式还要说一两句话。我是从一种内在的观点来看待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的一些哲学问题的,因而对个人主义的整体批评不怎么感兴趣(在集体主义者那里可以找到许多这类的批评)。但是,我热衷于探讨一些学说的内在问题,以及每一个自由主义的思想家是怎样对待这些问题的。本书可被看作是一种对自由主义者之间正在进行的一场辩论的说明。

  多年来,在对有关个人主义的思想进行探讨时,与许多朋友和同事的交谈使我获益匪浅。他们是约翰·格雷、约翰·伯顿、马丁·利可特、艾伦·皮科克、吉里米·夏墨、斯坦芬·利特切德、汉尼斯·吉索森、迈克·詹姆斯和克里斯·特姆。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读过本书的手稿,因而也不用对本书的谬误、遗漏和误解负责,但我仍从他们对这一急速扩张的学术领域所作的贡献——一些发表的和未发表的著作——中受益良多。

  我在白金汉大学完成了这部手稿。我对我的秘书桑达·吉尔伯特深表谢意,感谢她在打印这部字迹难以辨认的手稿中所表现出来的全心投入、勤奋和准确性。此外,本书的写作当我还在伯明翰工业大学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时已经开始,因此,我也对芭芭拉·爱伯特表示感谢,感谢她以她惯有的效率打印了本书的前三章。

                          诺尔曼·巴利

                          于白金汉





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一、引言



一、引言



  1962年,丹尼尔·贝尔发表了一部尽管简洁,但被证明是影响深远的著作——《意识形态的终结》。在这本书中,他认为自1945年以来在某些社会价值上出现的一致意见已经使得传统的意识形态争论变得多余了。在他看来,这是因为在西方民主国家,已经不会再有意识形态的战斗。人们希望将智力投向巩固现有达成的妥协,而不是建立一种新的世界观。这一观点与分析哲学的这一通行观点——所有伦理判断和政治判断所固有的主观至上导致不可能发现一种建立在哲学原则之上的政治理论——是不谋而合的,尽管这种不谋而合带有偶然性。社会和政治学说缺乏一种形而上的说服力,因知识分子之间在一种政治学说的理想性上达成的心照不宣的默契而得到了补偿。在美国,这种政治学说以“自由主义”著称,而在英国和欧洲,则以“社会民主”闻名。

  这种一致意见的破灭无需加以证明。我们目前生活在一个意识形态和政治都飘摇动荡的世界里,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一些政治价值体系的智力辩护不仅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领域,而且政治哲学中一些被逻辑实证主义者弃之不用的传统概念(如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社会契约)还被从坟墓中挖掘出来,并被再次用来支持一些不同的观点。因此罗尔斯、布林巴利、诺齐克和多肯(仅列举几个最著名的作者)近来的著作指出了哲学与意识形态之间(或解释和建议之间)的区别,这一区别在逻辑实证主义者及其在有些微妙的哲学和社会科学中的追随者看来是主要的。确实,一种或许是真实的情况是,“意识形态”已经失去了在实证社会科学全盛时期所带有的那种贬义性。

  随着共识的破灭,首先是集体主义的政治思考(它或是来自马克思主义左翼,或是来自传统的、反理性的右翼)卷土重来。不过,在过去10年左右的时间里,个人主义思考或者古典自由主义的社会经济理论也卷土重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古典的或“旧”的自由主义从来就末偃旗息鼓过,它只不过暂时被并入了“新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的政治学说中(同时也悄悄地在某些方面吸纳新古典经济学,这一吸纳达到了这一程度,以至丧失了自己的身份)。20世纪的一些经济理论家和社会理论家,如路德维格·冯·米斯、威尔汉姆·罗普克、弗雷德里奇·海耶克以及由弗兰克·耐特、亨利·西蒙斯、米尔顿·弗里德曼和乔治·斯迪格勒以不同方式所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的芝加哥学派持之以恒地在建立他们的学说,以至于理解社会过程的一套知识唾手可得。然而,“新”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近来的失败并未因一些相似的传统主义观点的重申甚至变化而有所抵消。就一种更宽泛的意识形态而言,自由至上主义出现了。它不仅包括由自由市场作资源分配的经济理论,而且也包括了被作为对传统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具有实质性的智力支撑而提出的各种人的伦理基础和概念。

  这样,诺齐克的《无政府状态、国家和乌托邦》(1974)的重要性恰恰在于,它把人们的视线从根据自由市场(与集体主义的体制相比)的分配效率来为自由的个人主义作辩护,转移到了思考和批判集体主义对一系列确定的自然权利和人权的“暴力”干预。当然,诺齐克并非自由社会中唯一关注伦理和人类而不关注机械的社会科学的理论家。他的著作出版后引发的争论将人们的视线从自由至上主义的其他伦理解释(同样是值得喝彩的)中转移了出去。

  完整的社会和政治哲学需要对人和一种恰当的伦理框架作一特别的说明。承认这一点凸现了自由至上主义的一个难点,因为只要自由市场经济学说、个人自由、有限国家理论以及对健全的金融和法治的信念在科学上(或在辩论中)获胜,那么总有人会不时将一种可以在其中发现这些想法的哲学框架与之衍接(直至最近,即便有人想建立这一框架,也引不起任何注意了)。20世纪最著名的有关自由至上的著述之一,是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资本主义与自由》(1962)。尽管此书对国家至上作了一个漂亮(且持久)的攻击,并阐述了自由市场的合作机制,但它几乎没有对自由资本主义的道德基础,或作为交换过程载体的人作一哲学探讨。海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1944)差不多也是如此,这本书只是深刻地揭示了极权主义的倾向(这些倾向甚至在战后提出的重建西方民主体制的一些较温和的干涉主义和福利主义的措施中也是很明显的),尽管海耶克在后来的岁月里继续煞费苦心地阐述他传统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更带哲学意味的基础。

  所幸自由至上主义的哲学领域并非一块不毛之地,因为在以往20年里,具有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一些论者开始较深入地探讨自由社会的理论基础。有两件事最直接地反映了对这些智力探讨的关怀。第一,出现了自由至上主义的各种各样的基础。虽然以论战和政策为取向的学说看上去在一些共同的问题上团结了当代所有的理论家,但进一步检查他们的研究便可发现,相似的政策方案是建立在一些大相径庭的哲学前提上的。在一些严肃的社会理论和政治理论书籍中常常体现出来的自由主义社会思想之坚如磐石般的团结,事实上只是一种假象而已。同样,或许更有趣的是,这些哲学上的差异有时看来意味着政策上的不同方案。

  第二,对自由至上主义提供的不同的哲学基础,总的来说并非当代独创,而是深深地扎根于政治经济思想史中。这并不是说自由思想的新的、令人激动的想法在过去10年时间里没有出现,而只是想指出,它们的出现仅仅是在回应思想史中的一些令人熟悉和长盛不衰的问题。

  不过,在探讨这些问题之前,需要知道自由至上想法的整体状况。



  指出自由至上主义的定义并不很难,它指的是一系列能得到大多数社会理论家(他们自称是自由至上主义者或古典自由主义者)赞同的经济学说和道德、政治原则。同样,从有关自由体系的总原则的知识角度来预测这些论者在未来一些无人知晓的问题上会站在哪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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