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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李天命的思考艺术-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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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李天命道歉
 梁燕城
 
 【明报月刊】编辑先生:
 自贵刊登载笔者《评李天命的》一文后;自己再读一遍;心中一直觉得不安;因文章写得太尖刻;而可能对人有所伤害。这种不安萦绕了差不多一个月;至今天收到一位不认识的基督徒来信告诫;说:「主教我们爱仇敌、为逼迫者代祷;这件事看来;你是受撒旦激怒动气了;纵然对方胡言狂妄;神自会为你伸冤;你何必为自己出头呢?即使你要自明或据理折服对方;为何不将自己的论点、立场严肃温柔地说出;却要用对方那种讽刺的方式去回答呢?我想:你的文章足令对方哑口无言了;却伤害了他的心灵。”
 读后为这位基督徒的爱心和属灵气质感动;发觉拙文实在不够谅解和温柔;可能由于「思”文有所谓「封杀后路”;不准笔者去「沉默”、「谅解”、「表现高尚情操”;这才迫出那种讽刺的写法;这与笔者一向的写作方向确有别。
 此外;陈耀南博士亦曾来信;嘱以「平常心”处事;可惜收信时已写好文稿交《明报月刊》了;但陈博士的关心和识见;已使笔者感谢与汗颜。
 经过这些提醒;以及自己的反省;本人愿在此公开向李天命先生道歉;如果文章有任何讥诮和伤害阁下之处;请原谅是在下盛气之言;不论阁下怎样看待我;本人仍愿放弃所写过的伤害性说话;而讲句:「老兄;对不起!”
 故此文章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二、第四节可全部取消;而第二部分第三节「再论上帝与石头问题”则可保留;因那是理性地处理这哲学问题;代表对这问题的一些看法。
 
 梁燕城八月二十三日
 原载于《明报月刊》1988 年十月号
 
 
 
 为李天命未能一矢中的而感到意外
 林瑞琪
 
 去年末;《明报月刊》登载了韩那'编按:原文译作「韩拿”'与李天命在九月分所作的校园辩论;引起了杨东川先生的回应批判。李天命先生也在今年四月分'编按:查实为五月号'的《明月》作了答覆。对于九月辩论中韩那所取的论点;以及覆文中李天命君所谈的「石头问题”;笔者都感到甚有可斟酌之处;希望借《明月》一角;与对「神存在?”这问题感兴趣的朋友分享我个人的点滴反省。事先声明;笔者是笃信基督的天主教徒;但对韩那先生的论点;仍不敢恭维。
 从九月辩论的记录稿看;韩那的论据百孔千疮;本来应是一击即破的。不过李天命也未能抓着对方的弱点予以致命的一击;殊为可惜。
 为了证明神存在;韩那列举了六大「证据”;这六点独立去看;谁也驳不倒(但同时也是证实不来);六大命题本身没有问题;但把六点并列;却是韩那论断中的致命伤。
 
 韩那的「证据”大略如下:
 (一)神是对客观道德价值的存在之最好的解释。
 (二)神是对宇宙的开始之最好解释。
 (三)宇宙最初期的条件是最适合生命存在;而神是对这事实的最好解释。
 (四)神是对地球上的生命和理智的存在的最好解释。
 (五)人们对自己感官和理性的能力那么信任;神是最好解释。
 (六)神是对耶稣基督的生平、死亡和复活的最好解释。
 
 按韩那的论证;宇宙的出现绝非偶然;宇宙现象既然那么有规律;当然有主宰这些规律的神;又人文社会中既有道德观念;而这套道德观念有客观原则;既有客观原则;则背后必然有一个超于万物的道德主宰了;是则;当然要归因于神的存在。韩那其他四个论证大意相同;不再详述了。就以首两点;韩那已经自陷于不拔之地。
 即使我们承认韩那所列举的六点完全成立;但我们仍不禁要问;韩那所说的主宰大自然的神;是否与主宰道德价值的神同为一位呢?韩那曾经作了什么解释;去说服人们;主宰道德原则的那一位;同时是主宰宇宙法则的那位;又同时是耶稣基督所宣讲的那位天父呢?
 在韩那的辩论中;根本就没有解释到上述问题;只是「推想”这六大方面都定有「一位神”然后能作最合理的解释。但我们应反问一句;要是这六大方面「各有”一位神为主宰;则韩那怎样能自圆其说。
 假若韩那承认这「六位”并不一定有共通之处;不一定是同一位;则以后的任何论断全是白费功夫了;因为站在基督宗教的立场;绝对不能放弃「神”是至大唯一的这一观念;连这一最基本的立场也守不住;韩那休想能够「证明”神的存在了。
 当然;在韩那的辩词中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即使他意识到这问题;也必然不能接受「二分”或「多分”的说法。
 他必定死守他的「六位一体”;但问题是;按照他对每一位神所下的定义及预设的立论基础;我们看不出为什么韩那所指的六者必定是同一的神。
 当然;作为一个天主教徒;我完全认同韩那的「每一点”。但认同不等于证明;对于没有信仰的朋友;这六大点放在一起;无疑自相矛盾。笔者实在不明白;为什么韩那在辩论中完全放弃从「爱”的角度去理解神。这是整个基督教对神的最重要的「现实”。是神存在的最重要明证。其他事实;只是这「爱”的结果而已;爱是一切主因;但韩那竟然舍本逐末;仅在谈及基督降生时轻带一笔;明显地是错走了路头。
 不过;话得说回来;韩那的错误并未为李天命所利用;以至双方在枝节问题上绕圈子;亦是难以服人的怪事。李天命攻击韩那说他没有为神的概念下严格的定义;但可惜李君本人也未有在这方面下功夫。而他引出一个古老的文字游戏;问神可否造出一块他自己也举不起的石头;这个问题一直是反对基督教的人士所乐于采用的;李君既然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则李君心目中的神;应该就是一般基督教意念中的神了。韩那以基督
 教传教士的名义参战;他心目中的神亦肯定是基督教所意识的神了。在这一点上实在无需多加注明;而李天命竟以韩那未对神的概念作清楚解释;说成是对韩那对准死穴的一击;似乎有点自掘陷阱的嫌疑了。
 
 最后;让我们也看看李天命的「石头”问题。这个问题由来太久;本来不值得再带出来。李天命问「神能否造一块自己所举不起的石头?”李君自问自答;说假如不能;证明神并非全能;因而否定了基督教所说神是全能的观点;这一点笔者完全同意;李君又说;假若能够;则仍旧表示神有所不能;这一点却是笔者所不敢苟同的。「神造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块”其实是包含两大要点;先是神创造了一块石头;然后是神使这块
 石头不能为自己所举起。说清楚一点;就是神以自己的创造力(制造石头)去限制自己(举不起石头)。明白基督教神学的人;定会了解到;神是一切力量的来源;神当然也有力量可以限制自己。要是神不可能限制自己;这位「神”才不是全能的呢!说神能够造成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并不是否定神的力量;相反;这是彰显出神的完全自由;只有神能限制神自己。
 平心而论;一场文化论战;无论所持立场如何;只要能诚于人诚于己;最终必能造福社会。但笔者作为一个「重生”(套用基督教兄弟的字眼)的天主教徒;要亲自操刀解决韩那的谬误;始终是十分难受的事。不过;真理是经得起考验的。
 韩那的谬论即使在今日不被人抛弃;也终有一日成为我们思想的负累。而思索神的存在的路向一旦遭人误导;遗祸之深将难以估计。与其回避这地雷;当作视而不见;倒不如及早发掘它出来。拆掉信管;免得遗祸人间。
 
 原载于《明报月刊》1988 年八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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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与思辨
 回应李天命博士的「思辩与宗教”
 郑志诚
 
 。。。。。。八七年十二月的《明报月刊》刊出了一篇辩论;是八七年九月在中大校园举行的;题目是「神不存在?!”正方是传道士韩那;反方是李天命博士。听众一千七百人。辩后;八百名出席者中认为正方获胜的有一九'注'人;认为反方获胜的有三八'注'人。
 杨东川先生不满反方获胜;以《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耶?》一文表露自己的意见;刊于八八年三月《明报月刊》。
 李天命博士的《思辩与宗教》;就是反击该文的文章。
 对杨、李两文的得得失失;本文不予置评。由于李博士一再强调宗教问题不是理性的;本文试将「九月辩论”的内容作个分析;衡量一下在那次有关宗教的论战中;李博士拿出了多少思辨的成份。
 本文所作的分析是根据《明报月刊》中《神不存在?!》所提供的资料。
 
 
 辩论题目
 该次辩论的题目有两个;一个是向外宣传所用的;一个是在辩论中用的。向外宣传的题目是「上帝存在吗?”;辩论中用的题目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向外宣传的题目有利于反方;正方比较难辩。因为正方要维护的立场是「上帝存在”;如果拿不出百份之百的论证来证明这一事实;反方就可以很轻松的说:「正方未能证明上帝一定存在。即是说;上帝存在未必是事实;所以‘上帝存在’这一论点未能成立。”战果便是反方占优;反方可以毫不费力地赢一仗。
 现在辩论中用的题目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辩论起来正方就容易得多。因为辩「上帝存在”;正方要证明的是个存在的事实。如果不能证明上帝存在是事实;就是未能维护自己的立场。相反;辩论「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正方要维护的不再是神存在的「事实”;而是相信神存在的「态度”合理。所以;即使未能提出足够的论证证明神「一定”存在;而只证明了神「很可能”存在;就已经能结论「相信神的
 存在是更合理”。
 所以;对正方来说;「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这一题目;比较「上帝存在吗?”更易辩。而对反方来说;辩题「上帝存在吗?”比较「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较有利。
 
 正方立场
 在该辩论中;辩题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吗?”正方的立场是:相信神的存在比较合理。
 韩那维护他的立场;所用的方法是证明神存在。如果反方攻不破他的论证;神存在就是获得了证明;相信神存在自然比较合理。如果反方只削弱了他论证的力度;而不是完全推翻他的论证;则神仍旧是被证明可能存在。那么;「相信神存在更合理”这个立场仍旧可以屹立。只有反方将正方的证明全部推翻;正方的立场才被推翻。
 
 反方立场
 正方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反方的立场可以是「相信神的存在不是更合理”;也可以是「相信神的存在是更不合理”。李天命在辩论中选择了前者;而韩那则建议李天命维护后者。
 选择「相信神的存在不是更合理”;只需要攻破对方的论据便成。既然对方不能证明「相信神的存在是更合理”;那么;相信神的存在就不是更合理。
 如果要维护「相信神的存在是更不合理”;则攻破对方的论证还不够;还要证明不信神是更合理。因为;对方若能证明信神合理;信神就是合理;若不能证明信神合理;信神就不是合理;信神不是合理;不就表示「信神是更不合理”;而可能是「信神”和「不信神”同样合理。因此;主张「相信神的存在是更不合理”;除了要攻破对方的论证之外;还要提出其他论据来证明「不信神”是更合理。
 在辩论中;韩那提出六个论证来证明信神更合理;如果李天命不能攻破那些论证;「信神更合理”就是获得了证明;如果李天命攻破了那些论证;「信神更合理”就是得不到证明;就不能说信神更合理;但可以和「不信神”同样合理。由于韩那建议李天命采取「信神是更不合理”的立场;所以在辩论中要求李天命除了要摧毁那六个论证之外;还要他「拿出一个比神更合情理的解释”。
 李天命本人不接受韩那的建议;扬弃「相信神的存在比较不合理”的论点;而以「有神论并非合理过无神论”作为他要维护的立场。也即是说;李天命主张「相信神的存在不是更合理”。
 李天命要证明信神不是合理过不信神;所用的方法不是将证明神存在的论证全部击破;使对神的信仰没有任何根据;因而变成不是更合理。他用的方法却是指出人类根本没有可能用理由去证明神存在;所以信神没有理论根据;因此信神并不「合理”;更加不会「比较合理”。
 如果将韩那证明神存在的理由全部击破;胜方自然是李天命。不过;这只是在辩论中的胜利;只是胜了韩那。如果还有其他证明是韩那没有在辩论中用过的;自然李天命也没有在辩论中推翻过。那些论证因而可能是有效的;合理的。那么;「信神比较合理”虽然在辩论中站不住脚;但在辩论之外;在事实上;仍然可能是正确的。现在;李天命不是逐个击破韩那的论证;而是证明「信神”根本不可能用任何理由来支持;那么;在「神存在”这事件上;不独韩那的论证全部失效;连任何其他论证也一并失色。甚至人类目前尚未发现而将来会出现的所有论证都一下子被摧毁了。这手法可说是斩草除根;简单俐落。
 。。。。。。
 思辨与三段式
 思辩和思辨不同;思辩是指以思想来作辩论;思辨是以思想、以理性去辨别事理。思辨是个人思考内的事;思辩则是与别人作思想交流。有思辨才能作思辩;思辩应含有思辨在内。
 思辩而无思辨;则是强词夺理。
 在辩论内寻思辨内容;应从论证入手。包括选定立场;提出论据;反击对方论据和保卫自己的论据。
 不论是提出还是保卫自己的论据;抑或是反击对方的论据;如果有思想成份在;则最简明的表达方式是三段式推理。
 笔者曾将正反双方的论据和反驳用三段式重组。
 三段式是由三个句子组成;第一句叫大前题'编按:原文如此;前提之「提”;在郑氏书内一律称作「题”';第二句叫小前题;第三句是结论。正方的第一、第五和第六论证;反方的第一论证之'一'和第三论证;都有三段式在内。而正方的第二、三、四论证;却是将两个三段式组合在一起。
 三段式的大小前题;是我们用作推理的资料。两个命题并在一起;有时蕴含另一句子在内;有时却不蕴含。例如:凡人会死(大前题);某甲是人(小前题);这两句子就蕴含着「某甲会死”这个句子在内。相反;凡人会死(大前题);某甲是动物(小前题);这两个句子就不蕴含第三个句子。能蕴含另一命题在内的大小前题;是有结论的前题;所蕴含的命题就是结论。于是;整个推理(大、小前题加起结论)就叫做正确的推理。不能蕴含另一命题在内的前题;是没有结论的前题;不能任意加上一个命题作结论。如果硬要加一个;推理就不正确;结论也不合法;也是不逻辑。
 一个正确的结论未必真。结论正确;表示它暗含在前题中;能够由前题推论出来。真;表示结论所讲的与事实一致。
 一个正确的结论;如果是由完全真实的前题推出;则必真;如果由不完全真的命题推出;就不一定真。所以;检验一个三段式推理;先要看结论是否正确;然后要看大、小前题真不真。
 如下式:凡人不会死(大前题);某甲是人(小前题);所以某甲不会死(结论);这虽是正确的推理;但由于大前题不真;结论也就不真。
 。。。。。。
 射「无物”
 李天命在辩论中;攻击神的无所不能;认为「无所不能的神”不清楚;因此不能作为六个现象的最后解释。他说:神如果不能做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就不是无所不能;神如能做一块自己举不起的石头;造起之后他就不能举起它;又是一个不能。始终有个不能;必然有个不能。所以无所不能的神是不可能的;不会存在的。因此不能用他来解释任何现象。
 韩那没有作详细解释或答辩;只是说:「我是十分讶异。。。。。。作为一个哲学家。。。。。。李博士用这例子。。。。。。我从未认识过一个近代的哲学家;不论他是或不是无神论者;会用这一个例子来反驳神的存在。每一个我曾与他谈论或辩驳的无神论者;都承认神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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