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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从中兴到覆亡:晚明七十年 作者:十年砍柴-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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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止这潜流。张居正曾对人说过:芝兰当路,不得不锄。意思说再高贵的花,挡在大路中间,也得把其锄掉。
  张居正便用廷杖——打板子的方法来“锄”这些芝兰,来应对他一生最大的公关危机。
  廷杖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创立的不人道、严酷的刑罚之一,主要用来对付不听话的官员。大庭广众之下,让校尉用棍子打屁股,这不仅是对肉体的伤害,也是对人格的侮辱。
  但事物总在不断地变化,因为触怒圣颜而被廷杖的多是耿直之士,往往获得舆论的同情,有辱斯文的廷杖便演变成一种荣誉性标志。黄仁宇评价道:“有的人却正好把这危险看成表现自己刚毅正直的大好机会,即使因此而牺牲,也可以博得舍生取义的美名而流芳百世。”正德朝的王阳明说得很明白:“为名与为利,虽清浊不同,然其利心归一。”
  危机公关的处理办法:廷杖(2)
  廷杖通常由司礼监太监监督,行刑人和监督太监心有默契,看监督者站立姿势决定下手的轻重。若监督太监靴尖朝外成八字型,就下手较轻,高高扬起,轻轻地拍一拍;若朝内成八字型,则下手较重,往死里打。
  这番首辅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当然要往死里打。掌管礼仪大事的礼部尚书马自强(字体健,陕西同州人)、翰林院的长官王锡爵(字元驭,苏州太仓人)两大重量级人物前来求情都没有用,连张居正儿子张嗣修的同年好友沈懋学(字君典,宁国府宣城人)拜托嗣修向父亲求情,也被拒绝。这沈懋学和张家的关系不一般,张嗣修中进士前,张居正物色天下的才子陪自己儿子读书,相互促进。沈欣然答应,后来中了状元,另一位大才子、《牡丹亭》的作者汤显祖(字若士,江西临川人)拒绝了,直到张居正死后才考取进士。
  吴、赵两人被打六十棍后,发回原籍为民。打完后,吴中行口鼻流血,奄奄一息。中书舍人秦柱(字汝立,常州府无锡人)很仗义,带着医官赶来治理才救了一命。这要担很大的风险,亲朋好友前来探视受伤的吴中行,看管的士兵都要询问记录,朝廷要了解哪些人在同情他。赵用贤是个大胖子,廷杖时,一片片手掌大的肉脱落,他老婆干脆将脱落的肉腌制起来收藏,留给子孙做传家宝。现在想来这种方式真有些恐怖。
  艾穆、沈思孝骂张居正更厉害,因此他俩的刑罚更重。两人被杖八十,三天后才苏醒,然后被发配到边疆充军。
  被杖的四人一下子成为天下士大夫仰慕的楷模,当时皇帝经筵的讲官许国(字维桢,徽州歙县人)送给吴中行一只玉杯,上刻诗曰:“斑斑者何?卞生泪。英英者何?兰生气。追之琢之,永成器。”送给赵用贤犀角杯一只,上刻诗曰:“文羊一角,其理沉黝。不惜剖心,宁辞碎首。黄流在中,为君子寿。”对二人做出高度的评价和美好的祝福。可世事难料,张居正死后,吴、赵二人重新回朝廷做官,许国已做到内阁中仅次于首辅的二把手,和吴、赵成为政治上的对手,许国谴责二人,“意气感激,偶成一二事,遂自负不世之节,号召浮薄喜事之人,党同伐异,罔上行私,其风不可长。”真乃此一时,彼一时也。
  今天看来,张居正这种危机处理方式霸道残酷,但在当时他能找到更好的办法么?不像一个民主社会里,可以到议会替自己辩护,又没有一个中立的仲裁机构。当时只可能一方不惜自己的生命博取舆论,另一方利用国家权利进行惩罚。上疏弹劾张居正不丁忧,既不是个纯粹的道德问题,也不是个纯粹的法理问题,而是各种因素搅和在一起的政治问题,对万历帝和张居正而言,不快刀斩乱麻将搅得没完没了。
  一个愤青的成熟(1)
  在“江陵夺情”(古代避牛人名讳,以籍贯代称某人,张居正是江陵人)这一超级公共事件中,还有一个年轻人被廷杖。这个人简直就是飞蛾扑火,偏要去得罪一下当朝相爷和皇帝。他叫邹元标,字尔瞻,江西吉水人。
  这人打小就是个神童,《明史》说他“九岁通《五经》”。且没有成为年幼聪颖、长大平庸的人物,考试的道路上一路绿灯,万历五年,二十二岁的他高中进士,在“五十少进士”的科甲时代,这个岁数年轻得让人嫉妒,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
  这一年,朝臣们围绕张居正父丧后是否要回家守制争论不休,而邹刚刚“释褐”。一般会试在春天举行,叫“春闱”,而张居正的父亲是当年秋天死的。此时的邹元标“观政刑部”,也就是说还是个办事进士,用现在的话来说是刚分配到国家机关的见习生,还没有定级转正。
  这样一个人微言轻的官场新鲜人,按一般的想法,肯定是好好看热闹吧,国家大事还轮不上你置喙。可邹进士是一个有着强烈使命感和道德感的小年青,说他是那个时代的愤青也不为过。
  这位不怕虎的初生牛犊,写了一篇火药味非常浓的奏折弹劾张居正,指出“夺情”的乖谬。奏疏写好时,正准备去上朝往上递,正好碰到吴中行等被廷杖,——当着上朝众臣的面廷杖,就是要杀鸡给猴看。看到上疏弹劾首辅如此下场,一般人会知难而退,而邹元标更激起了斗志,等吴中行被廷杖完,他将奏疏取出,委托太监转递,害怕人家知道这是骂张居正的不敢往上送,谎称这是告假的折子,而且还给太监塞了银子。如此,奏折方得上达天听。
  比起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四人,年轻气盛的邹元标说话更无禁忌。他说张居正“才虽可为,学术则偏。志虽欲为,自用太甚”,更有几句话是专门戳人心窝子的,他抓住皇帝让居正在官守制的敕谕中的一句话评论,皇帝说挽留张居正的理由是,“朕学尚未成,志尚未定,先生既去,前功尽隳。”邹元标反问道,幸亏张居正是老爸死了要丁忧,可以挽留,如果不幸他死在任上,难道陛下的学问终将不成,志向终将不定么?而且进一步发挥,说张居正的上疏中有言,“世有非常之人,然后办非常之事”,如果以奔父丧为平常之事而不屑为之,他不知一个人惟有遵守五伦之道,然后才叫着人。现今有这样的人,父亲在时不回家照顾,父亲死了不回家奔丧,还对世人说自己是非常之人,世人不是以为他丧心病狂,就是会以为这人是猪一样的禽兽,这难道就是非常之人?
  不管谁有理谁没理,话说到这个份上,近似于人身攻击了。皇帝和张居正看到这样的上疏,震怒可想而知,远甚于对前四位上疏者的恨,照例是廷杖、远戍,而且打得比吴中行那四个人更狠。
  一个在朝廷没多少人脉关系的见习生被下旨廷杖,更没人敢上疏求情,惩罚他的圣旨写得和今天的白话文一样通俗易懂:“邹元标这厮,狂躁可恶,但上前未见谕内大议,姑着照艾穆例处治,以后再有迷狂不误的,必遵祖宗法度之重典不饶。”
  我认为这是皇帝和张居正有意给邹元标找了个台阶下,也可能因为觉得自己理亏,没有下杀手。但活罪难饶,这个不懂事的见习生,比前几个人受伤最重。后来有人记载邹元标被杖的细节,可以窥见同样的廷杖,其中的学问太大了。廷杖时,把邹元标的两股分开,左脚垫在右大腿下面,因此受伤面积比两条大腿紧靠在一起大得多。廷杖完毕,奄奄一息的邹元标抬出来后,有人剥一张黑羊皮,包着药,裹在他的屁股上,如此肉才得以再生。——毕竟年轻,生命力强。从此,邹元标落下残疾,天阴时必定腿痛,走路也不利索了。
  因为明朝官员经常被廷杖,于是就摸索出这样一种急救廷杖的方法:受了重伤,狱吏急忙活剥一块羊皮,覆在伤者的臀部,伤愈以后,上面留有痕迹,称为“羊毛皮”。据高阳先生考证,因此常会出现很尴尬的趣事, 彼时县官的威权甚重,老百姓闯了他的道,可以当街打屁股。但有时拉翻了褪下裤子一看,如果是个“羊毛皮”,就不敢随便打板子,这样的人有一天可能复起被用,官职一定比县官大,会施报复。因此县官遇到“羊毛皮”,特具戒心。
  一个愤青的成熟(2)
  邹元标被远戍贵州都云卫——今天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够偏僻的。这样一个人,对张居正的仇恨想必应当是不共戴天吧。
   张居正死后被清算,作为当年反张英雄之一的邹元标,当然被重新叙用。不久他又惹怒皇帝,皇帝让他回家呆着,一呆就是三十年,此间他聚徒讲学,名满天下,被时人看成东林人士的领袖之一。万历死后,只做过一个月皇帝的泰昌帝又跟着死了,木匠皇帝天启登基,他被召回,官做到左都御史——最高的监察官员。此时,当年的愤青邹元标,面对东林人士和其他派别,争夺道德制高点,相互攻讦,他首倡“和衷”,他说,如今当政的人不选贤与能,而是赶走贤能之人,而议论的官员又不能平心静气,而是各立门户。因此最重要的事情是朝臣和衷共济。他在上疏中说,“向之论人论世者,各怀偏见,偏生迷,迷生执,执而为我,不复知有人,祸且移于国。”
  因此有人觉得奇怪,说他刚当官时那样爱憎分明,不威权势,为什么老了后要和稀泥?认为他已没有年轻时的气节了。邹元标笑道,大臣和言官不一样。风裁卓绝,是言官的本分。而做大臣如果不是大利害大是非的原则性问题,就要想方设法护持国体不动摇,怎么能再像少年那样冲动急躁呢?
  万历帝削夺了张居正的官爵、谥号,到了熹宗时,大明已千疮百孔,百病绕身,大家才感觉到张居正这个非常之人的难得。正是在邹元标的一再恳求下,皇帝才下旨为张居正平反昭雪,恢复名义,剥夺的官爵谥号又归还给张家。
  因触怒张居正差点被打死的愤青邹元标,到了官居二品,年近古稀,就要走完漫漫人生路时,已经完全理解当年的张首辅了,这也许是一个愤青成熟的必然,可惜这份理解晚到了四十年。
  富贵还乡 月盈水满(1)
  邹元标等人因弹劾张居正被廷杖、流配,果然起到了威慑作用,满朝臣工不敢再敢犯龙颜了。但正常的渠道走不同,便有人选择了非正常渠道。那时没有网络,人们不能上网发帖子,但可以写大字报。《明通鉴》载:“人情汹汹,指目居正,至揭榜于通衢。”
  这揭榜就是匿名大字报,上疏则是实名制,实名有风险当然只能匿名了。但明朝有着超乎以前任何朝代的侦缉能力,东厂、锦衣卫的番子、细作遍布各地,这是老祖宗朱元璋留下的宝贵财富。皇帝诏谕:“再及者杀无赦。”如此,连匿名大字报也消失了,看起来真的风平浪静,张居正可以一门心思扑在国事上。
  第一件大事就是皇帝的大婚,十六岁的皇帝行冠礼后就意味着成人了,该成婚了。婚礼完全按照《礼记》办理,如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最后迎亲,这些程序都得走一遍,皇家的婚事当然更加郑重。至今日本皇室娶皇妃嫁公主还仿照着这样的古礼,中国一些农村操办婚事,要合八字,送彩礼,选日子,实则是古礼的遗迹。
  纳采问名是向女方求婚的意思,皇帝为至尊,当然不能托普通的媒人去干这事,一定是亲贵大臣,皇帝下旨让英国公张溶为正使、张居正为副使去持节行纳采问名,正使是勋臣的后代,他们的祖先一般是随朱元璋开国或随朱棣“靖难”的大功臣,爵位世袭,地位非寻常文臣能比,张居正以首辅充当副使,可见太后和皇帝对他的器重。要知道,他正“在官守制”,只能穿便衣,为父亲服丧。这事在礼法至上的明朝当然又非同寻常,因为皇帝的婚礼是天下第一大喜事,怎么能让一个正服丧的大臣来当副使呢?户科给事中李涞上疏提出异议,认为皇帝夺情挽留张居正,是因为军国大事离不开他,而皇帝大婚与经国筹边不一样,因此乞求派别的 大臣充任。
  皇帝主意早定,没把这样的奏疏当回事,张居正也顺水推舟,说“凡可以虑忠效劳者,皆不避神迹,不拘常理”,脱下服丧的衣服,换上大红官袍去办这桩天下第一大喜事。皇帝和太后让张居正当大婚副使,这是种象征性的任务,无非充分体现皇帝对首辅的信任和仰仗,礼法治国更多的就是靠象征性的礼仪支撑,言官看不到这点,简单地和军国大事对比,显然不得为政之精髓。
  皇帝的大婚办完了,张居正得回老家办父亲的丧事。尽管他被“夺情”,不能回家丁忧三年,但老爸的葬礼,他还得参加。征得皇帝的准许,张居正于万历六年(1578年)三月离京回湖北江陵葬父。上一次回家,是十八年前,自己还是个七品翰林编修。在上次省亲之前,他曾在家休了三年的长假——当年父亲健在自己体壮,自己尚可一歇三年,那是因为在政坛上还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官,真正到了需要为父亲守制三年时,却担当了国家重任,不能抽身。这大约就是人生的无奈吧。他当年休完三年长假重入官场时,写下一首明志的诗:“国士死让,饭漂思韩,欲报君恩,岂恤人言。”他用的是豫让以死报知遇之恩,韩信千金报一饭之恩的典故。可那时前途茫茫,能否报“君恩”他自己都不知道。近二十年过去了,他有了报君恩的机会,也真的做到了“岂恤人言”,不怕别人的议论。
  归家葬父,对张居正来说,是一次富贵还乡。
  荆楚大地,在明朝开国时很不受待见,因为这块地方是朱元璋打江山时最大的劲敌陈友谅的根据地。而明朝中叶正德皇帝驾崩后,大明的风水转到这块土地上了。正德帝没有子嗣,也没有亲兄弟,他的堂弟16岁朱厚熜从父亲的封地湖北安陆,入京承继大统,国脉得以延续。这地方出了个真命天子,是为嘉靖,现在嘉靖的孙子万历在位,这块土地又出了个才干几乎超过二百年来任何一个文臣的首辅张先生。
  张居正回家葬父,用现在的话来说,那动静搞得相当的大。
  尽管首相请假回家只有短短的几个月,但内阁现在只剩下了吕调阳和张四维两人,而一个大帝国每天要处理的事情太多。据《明史》记载,张居正本来想请退休回家的老首辅徐阶重新出山,可想到徐阶是自己的老师,自己回朝廷后,还将继续让老师坐首相的位置,内阁是按资历排位的,徐阶既是张居正的老师,以前当过首辅,不可能居学生之下。张居正总不能让皇帝明文谕示徐阶仅仅替自己替几个月班,再等他丧事办完就立刻回宋江老家吧。于是他建议让马自强(字体乾,陕西同州人)和申时行(字汝默,苏州长洲人)入阁。这马自强曾和张居正在政见上多有抵牾,但这回张居正不计前嫌推荐他入阁,他心存感激,从此十分佩服张居正。此番安排可看出张居正的用人之术。
  富贵还乡 月盈水满(2)
  张居正离京时,皇帝和太后一再叮嘱,让先生早点回来,国事离不开先生。并赐“帝锡忠良”银印一颗,及银两、绸缎等其他赏物,派司礼监太监到京郊为张居正饯行。如此皇恩浩荡,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连皇帝都如此敬重首相,那不用说,一路的官员拍张居正的马屁唯恐不及。所过之处,沿途的地方首长率群官长跪行礼,巡抚、巡按越过自己的辖界迎接,为张居正做前驱。回京路经襄阳和南阳,襄王和唐王出来迎候,为他设宴接风。按明朝礼制,亲王是天潢贵胄,人家的爵位摆在那里,大臣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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