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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菩提道次第略论-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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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四、意乐门力大
  “《宝蕴经》(即《宝积经》)云:‘若有菩萨,不离希求一切种智之心,虽仅散一花,其所得福,较之三千世界之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须弥,复於彼等塔,尽恒沙数劫,以一切承事而为供养,所得福德,前者为多。’”
  此谓三千世界有情各建佛塔,长劫供养,比一菩萨依种智发心散一花功德,不及远甚。
  知上述四种力门,则修善极易,小善可以博得大果。所谓散一花功德者,如为发心成佛学某种法,在坛场中所供不过一花,倘发心真实,则一花功德极不可量。真实菩提心,诚不易生起,但相似菩提心,亦须串习。供一香,礼一拜,凡所作为,皆为忆念众生愿使成佛而作。如六加行法,即以四力悉具,以一座听经论,果为利乐有情动机,则依於意乐一门力即甚大。又意乐中,分缘念自他之不同而为轻重。,如缘念阿罗汉果而作者,胜於缘三果。缘独觉果而作者,胜於缘阿罗汉果。为他而作者,胜於为自作。
  “如是以所得胜劣及缘自他义利等之意乐差别。复於猛缓、久暂诸门,应当了知。於恶行中。亦以烦恼猛利恒长者力大,然彼中尤以瞋恚力为尤大。”
  云何猛缓?久暂而为轻重,如诵一发菩提心文,猛利者胜於宽缓者,心念流注久者,胜於暂住者。反之恶行亦如此分,而尤以瞋恨心力为最大。因单具贪心,尚不致摧毁善根,而瞋心则可烧善根使尽。
  “《入行论》云:‘千劫所积施,及供如来等,凡其诸善行,一瞋皆能坏。’”
  此指对境为菩萨而言。
  “又或於同梵行者,彼中更以瞋菩萨为极重。《三昧王经》云:‘若一於一作害心,持戒闻法不能救,静虑及住阿兰若,施与供佛皆莫救。’”
  对同梵行者生瞋,视对常人为重,对佛子生瞋,又视对梵行者为重。经谓清净梵行者所作佛塔,一拜礼敬,获如其身躯所覆之微尘,一尘一转轮王福。反之其罪亦同。故《三昧王经》谓,如对佛子生瞋,互相损豁之业,非戒定所能救。
  九月二十七日讲
  寅三、释彼等果。分三。卯初、异熟果。卯二、等流果。卯三、增上果。
  卯初、异熟果
  “十恶业道,一一依於大中小之三毒而有三品也。彼中杀生者十,大者一一能感地狱,中十一一饿鬼中生,小十一一畜生中生。此《本地分》所说。《十地经》中,小中二果,其说相反。”
  此谓由三毒有大中小,感果亦如之而分大中小。本地分谓杀生等十,大者一一感地狱果,中者一一感饿鬼果,小者一一感畜生果,十地经谓中小品感果相反,盖《本地分》指多数言,《十地经》指少分言也,故有不同。
  十月初五日讲
  卯二、等流果
  “出恶趣已,虽生人中,如其次第,寿命短促,受用匮乏,妻不贞良,多遭毁谤,亲朋乖离,闻违意声,他不受语,贪瞋愚痴,三者增上。”
  此中分二,一因等流,二果等流。因等流,即造作之等流。果等流,即经过之等流。如地狱中四山逼合等苦,即由其作恶时之情状相似而来,前作即因等流,後受即果等流。皆为等流果摄,又如寒热等,则为其自性果,由其自性所感而来。等流果虽得异熟,其因流未尽。於出离地狱後,虽得人身,而生命短促,即杀业之等流。如受用匮乏,即盗之等流,或妻不贞贤,即淫之等流。多被恶声,即语四之等流。贪瞋痴,即意三之等流,一切皆由自业所招,不当尤人也。又於人之幼时,亦可观其等流,如於喜杀盗妄语等,不待教而成是,所谓果等流是。《俱舍》云:”等流如流水、後逐前而来。”
  卯三、增上果
  “杀生者,能感外器世间所有饮食药果等,微少无力。不与取者,常值旱潦,果实鲜少等。欲邪行者,污泥粪秽,必所不乐等。妄语者,农事船业,不兴盛等。离间语者,地不平坦,高下难行等。粗恶语者,地多株杌荆棘瓦石沙砾渣垢等。绮语者,果不结实,或非时结果等。贪心者,一切盛事年月日夜转衰微等。瞋心者,多有疫疠灾害兵戈等。邪见者,於器世间胜妙生源。渐见隐没等。”
  (讲记原缺此节记录,涂本菊本皆缺。已询衡如,谓原未记录。)
  丑二、白业果
  “白业者,於杀生、不与取、欲邪行中,思其过患,具足善心,而作防护彼等之加行,与防护究竟之身业也。如是语四、意三,亦如是配。”
  所谓思过患者,即异熟等果之过患。善心,即离恶之心。
  “其差别者,当说为语业意业。此本地分中所说。事及意乐、加行、究竟等,随类配之。如配断杀生业道,事者,为他有情。意乐者,见过患已而欲断除。加行者,於杀正防护而行。究竟者,正防护圆满之身业也。依於此理,余亦当知。此中三果,初异熟者,以下、中、上善业,於人及欲天并上二界中生也。等流、增上二果,反不善业而配之,如理应知。”
  (此节亦无讲记记录。)
  丑三、别释业之差别。分三。寅初、引满别。寅二、定不定受别。寅三、决定受别。(此处依上师口授,与勇译义略异。)
  寅初、引满之差别
  十月初六日讲
  “乐趣引业为善,恶趣引业不善,是也。”
  引谓牵引,即善法引之入於乐趣,不善引之入於恶趣,满谓圆满,即满足其造善恶业,使之领受也。
  “满业则无一定,虽生乐趣,犹有支节及根不全,颜色丑陋,短寿多病,贫穷等者,以不善而感也。於傍生、饿鬼,亦有受用丰饶者,善所感也。如是於引业为善引中,满业亦有善与不善业二种。引业为不善引中,满业亦有善与不善业二种,共为四句也。”
  (此科各本皆不明,兹从《广论》得来,俾易明了。)此明二业中,引业有定,而满业则无定。如生乐趣中者,亦有根缺、形陋、寿短、疾多、奇贫等之不满,是由其引业善而满业不善之所致。又如傍生饿鬼中,亦有受用丰饶者,乃由其引业不善而满业善之所致。故引业虽为善所引,而满业中,仍有善与不善之差别。引业为不善所引,其满业亦有善与不善之二种。是故此中分之为四。谓於能引善所引中,有由善所圆满及不善所圆满。而不善引中,亦复如是,有由善不善之各别圆满。如《集学论》云:”应知善不善业,能牵引及圆满於善恶二趣之受生。”能牵引者,谓能引异熟,能圆满者,谓能令领受爱非爱等。简言之,即善引中亦有由不善而得不圆满者,所谓美中有不足也。而不善引中,亦有由善而得圆满者,所谓不足中复有美者在。如人能持戒而不能布施,即感人身而贫乏。得人身,乃其持戒之善业所引,感贫乏,乃由其悭吝之不善所圆满。如能施而不持戒,则如畜生道中之噶窝龙王,与饿鬼道中之阎魔王等,乃各由其引业之不善,而其受用势力,又为其善业之所满也。吾人多黑白业相间,职是之故,苦乐顺逆,亦互相间杂。
  寅二、定不定受差别
  定受与不定受,又视其作与积而差别。
  “定受者,谓故思而作及积聚也。不定受者,不故思作与未积聚也。作与积聚之差别中,作者谓思或思已所起之身语也。积聚者,除梦所作等十种不属之业也。未积聚者,梦所作等十业也。”
  身语七支所造作者,为作。意之三支,恒常发起猛利思作者为积。积与作二者兼具,则定受无疑。依《净业经》谓,经忏悔、发露、防护未来者,为作而未积之业。反之,未经忏悔、发露、防护者,为作而又积之业。数数思惟、发起、形於语言而身未究竟作者,为积而不作之业。如无心偶作,一作便已者,作积支分皆不完备,为不积不作之业。如挤牛乳用力过猛,因而致牛於死,本属无心,即是其例。在《道次广论》又称此为善巧业。身语七支具四。(上述四种作积情况)意三支具一,作且积。积而不作者,俱定受。余二(即作而未积、不作不积)不定受。
  寅三、决定受差别
  “於决定受中,依受果时期有三,谓现法受者,彼业之果,於彼生受之。顺生受者,二世受果也;顺後受者,三世之外而受也。”
  受分三期,此三期中:一、现生受,谓现生即受。二、顺生受,即由第二世受。三、顺後受,三世以後始受。现法受者,不仅限於现身即受,谓从此生起受,而推至二世尚续受者,亦称现法受。推之顺生受,谓从二生受起,不仅二生受完。顺後受,亦不仅彼生受完。如詈具足三学比丘为女人者,即生变为女人,是现法受。二生以後尚未脱女人身,亦现法受。又有一业感多果者,有多业感一果者,详见《广论》。但《俱舍》则谓一业感一果,无一业感多果说。一业感多果者,如詈比丘感五百世女人身,即是其例。现法受有八,善不善各四 一、执此身而作不善。二、於有情猛利残害。三、於上师三宝猛利残害。四、於父母猛利残害。此四不善,现法即受。反上四种而作善业,亦现法即受。《俱舍》谓三受各有二,共为六种。在定受中分:一、暂果决定受,而异熟不决定受。二、暂果与异熟均决定受。在不定中、又有暂果不定受与异熟不定受者。自宗则谓定不定受,皆专指异熟而言,不问暂果如何。善恶业均多相杂而造者,据经说:(1)视何业力大,何业先熟。(2)如业力相等,则视有情临终一念注於何业,则何业先熟。(3)如临终时善恶两念并陈,则视念何业力强,则何业先熟。(4)如两念力同,则视何业先作,则何业先熟。播多瓦谓,如临渡争舟,力强者先登。此如(1)。同力则视舟近何人,何人先登,此如(2)。同近则视舟子与何人较熟。何人先登,此如(3)。同熟则视何人先开口,何人先登,此如(4)。
  壬二、思惟差别相
  “思惟差别相者,断十不善,虽亦能得贤妙之身。然若能有一德相完全修习一切智之身者,则修道之进步,非余能比。故应修求如是之身,此中分二:”
  癸初、异熟之功德及业用。癸二、异熟之因。
  癸初、异熟之功德及业用。
  断十不善业,虽亦能感得人天贤妙之身,然此尚非堪修种智之身。欲得能修种智之身,尚须具八种圆满德相。云何为八:即(一)寿量圆满,(二)形色圆满,(三)种性圆满,(四)自在圆满,(五)言信威肃圆满,(六)大势名称圆满,(七)具丈夫性,(八)大力具足。此八称异熟功德,谓由断十不善而行善,感得人身所有功德。
  “初中有八:一、寿量圆满。以先引业,感得长寿,如引而住。以是於自他义利,能长时中多集善业。”
  此谓由过去引业感得长寿,如业所引,安住其寿。以此对於自他方面,能得长时积福善业。倘不能如引安住,则虽具诸引业可得长寿,而其中又杂以恶业,便不能使之圆满,故得如引安住,是为甚难。
  “二、形色圆满。形色姝妙,根无不全,竖横相称。以是所化机等,见生欢喜,听从教授。”
  此谓诸根具足,横竖相称。能使所化有情,见之生喜,易於信受。如阿底峡尊者,形色庄严,历事百余师。无不嘉之,及在西藏所作宏法事业之大,皆於形色有关。
  “三、种族圆满。於世间敬重,共所称赞之高姓中生。以是劝导,无所违越。”
  世间习俗多重种姓,根器高贵,以此观导有情,易得信仰。如释迦为净饭王太子是。
  “四、自在圆满。有大财位及广大朋翼僚属。以是摄诸有情而成熟之。”
  此谓自具足势位富厚及大朋翼,如此摄受有情,容易成熟。
  “五、信言圆满(威信圆满)。由以身语不诳他故。令诸有情信受其语,以是能以四摄摄受有情,令其成熟。”
  谓由语无欺诳,有情易於信受,能使四摄成就。
  “六、大势名称(圆满)。具足勤修施等功德,成诸众生所供养处。以是於他一切事业而为助伴,他便为欲报恩故,速听教化。”
  谓凡夫中,能於布施功德等类,常时勤行,著大名誉,由此使有情对之生感恩图报之心,而乐从其教。
  “七、男性具足。具足男根,以是为一切功德之器,以欲精进增长智慧,处众无畏,与诸有情,以为共行,或处闲静,无能为碍。”
  此谓男根为出世之一切有功德之器。无论处众处独,皆无所畏,能作精进,从闻思修得大智慧。
  “八、大力具足。以先业力,性少疾损,或全无病,以现世缘,有大勇悍。以是於自他之事,无所疲厌,坚固勇猛,得思察力,速证通慧。”
  谓身无疾病,因此有大力量,勇於任自他利益,作为无厌,速证通慧。
  十月初七日讲
  癸二、异熟之因亦有八。
  (一)不伤害有情,感长寿因。(二)布施灯衣,感形色圆满。(三)摧伏我慢,感尊重果。(四)施不悭吝,感受用圆满。(五)修习语业,言论自然威信。(六)常发大愿,摄持当来功德。(七)乐丈夫身,感得男根。(八)扶人施物,能感大力具足。
  “初者、於诸有情不加伤害,及远离伤害之意乐。如有颂云:‘若到杀生场,施放故作饶益,遮止害有情,当能得长寿。恒作侍疾人,并施医与药,不杖石损他,当感得无病。’”
  此为长寿正因。
  “第二、惠施灯明及鲜净衣等(能感形色圆满),如云(如前论云):‘依於无忿恼,以施感妙色,不嫉垢果者,说感妙同分。’”
  由是推之,塑绘佛像,供衣庄严,对他有情,形色妙好及受用丰美者,不生嫉妒,反加随喜,如是则能感得妙色。
  “第三、摧伏我慢,於师长前及余人所敬重若仆。”
  慢心,多从富贵,或学识、眷属、名誉等而生,以之骄人,则感(成)卑贱,反之,能敬人者人恒敬之,尤其对师长,时申敬礼,乃至师之仆役犬马,亦加敬重,则感得尊贵果报。
  “第四、於求衣食等者,常行惠施,纵其不求,亦作饶益,及於苦恼,具德之悲敬田中,无资具者,悉作布施。”
  是为富饶正因,菩萨摄有情,先断不予取,继以财施,最後始用法施,故感受用圆满。
  “第五、修习断除四种不善之语。”
  谓不欺诳,不詈人,不挑拨是非,不说无义空语,自然言论日趋威肃。
  “第六、发愿自於後世能修种种功德。且於三宝父母、声闻独觉、和尚阿闍黎诸师长所,而修供养。”
  常发如是大愿。
  “第七、乐丈夫德,厌妇女身,深见过患,於诸贪著女身之辈,遮止其欲,断男根者,为作解脱。”
  如称绛区生巴、意喜喇嘛、俄吉堕、麦躬(般若会上菩萨之名)名,而礼拜之,亦感得男身。
  “第八、他所不能,我为代作。於可共合,为作助伴,并施饮食。”
  如是等等,能感得大力具足。对三宝上师恭敬承事,供五妙味(糖、蜜、果、乳、酥),亦感此果。又大力中,分身心之二,身力大如前述,心力大,以发增上心为正因。
  “彼八种中,若具三缘,当得殊胜异熟。”
  由上八因,得八种果,但得八果後,又不定能即入於善,或反以之造恶者亦有之。为防止以八果造恶故,应再发愿,加上三缘,始能感得殊胜异熟。
  “三缘者,(一、心清净,二、加行清净,三、田力清净。)心净清中(复分自他之二),观待於自有二:(一)修诸善因,回向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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