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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西方哲学史 作者:罗素-第8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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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识见。据他讲,〃各物只要它是自在的,都努力保持自己的存在。〃因此起了爱、憎和纷争。

  第三卷里讲述的心理学完全是利己主义的心理学。〃凡设想自己的憎恶对象遭毁坏者,会感觉愉快。〃〃我们若设想有谁享受某物,而此物仅只一人能够占有,我们会努力使这人不能获有此物。〃但是就在这一卷中,也有些时候斯宾诺莎抛掉数学论证化的犬儒态度外貌,道出这样的话:〃憎受到憎回报则增强,但反之能够被爱打消。〃按斯宾诺莎的意见,〃自我保全〃是各种炽情的根本动机;但是我们自身当中的实在、肯定性的东西,乃是把我们与整体统合起来的东西,并不是保全外表分离状态的东西,我们一体会到这一点,自我保全就改变性质。

  《伦理学》最末两卷分别题为《论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和《论理智的力量或人的自由》,最有趣味。我们所遭的事在多大程度上由外界原因决定,我们相应地受到多大程度的奴役;我们有几分自决,便有几分自由。斯宾诺莎和苏格拉底、柏拉图一样,相信一切不正当行为起因于知识上的错误:适当认识个人环境的人,他的行动作风就英明得当,遇到对旁人来说算是不幸的事,他甚至仍会快乐。斯宾诺莎不讲忘我无私;他认为在某个意义上〃自利〃,特别说〃自我保全〃,主宰着人的一切行为。〃任何一种德性,我们不能设想它先于这种保持自己存在的努力。〃但是贤达的人会选择什么当作自利的目标,他的想法与一般利己主义者的想法是不同的:〃精神的最高的善是关于神的知识,精神的最高德性是认识神。〃情感若是由不适当的观念产生的,叫〃炽情〃;不同人的炽情可能冲突,但是遵从理性过生活的人们会协和共处。

  快乐本身是善的,但是希望和恐惧是恶的,谦卑和懊悔也是恶的:〃凡追悔某个行为者,双重地悲惨或软弱。〃斯宾诺莎把时间看成非实在的东西,所以他认为与已成过去或尚未到来的事件有着本质关联的一切情感都违反理性。〃只要精神在理性的指示下理解事物无论那观念是现在事物、过去事物、或未来事物的观念,精神有同等感动。〃

  这是一句严酷的话,却正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本质所在,宜暂且细讲一讲。按照一般人的意见,〃结局好的全叫好〃;宇宙假如渐渐转佳,我们认为强似逐步恶化,即便这两种情况中的善恶总和相等。我们对现时的灾祸比对成吉斯汗时代的灾祸更加关心。依斯宾诺莎说这不合理。凡发生的事情任何一件,正如同神所看到的,是永恒的超时间世界的一部分;对神来讲,年月日期毫无关系。贤达者在人类的有限性容许的限度以内,努力照神的看法,SubspecieBternitatis (在永恒的相下)看世界。你也许要反驳说,我们对未来的不幸比对过去的灾祸多关心,这样做肯定是不错的,因为未来的不幸或许还有可能避免,而过去的灾祸,我们已无能为力。

  对这套道理,斯宾诺莎的决定论给出回答。我们皆因无知,才以为我们能够改变未来;要发生的事总要发生,未来像过去一样定不可移。〃希望〃和〃恐惧〃所以受谴责,正为这个理由:二者都依靠把未来看得不确实,所以都是因为缺乏智慧而产生的。

  我们如果尽个人的能力所及,得到与神的世界象类似的世界象,这时我们便把一切事物当成整体的部分、当成对整体的善来讲不可缺少,这样来看。所以说〃关于恶的知识是不适当的知识。〃神没有关于恶的知识,原因是无恶可知;只由于把宇宙各部分看得好像真独立自存,结果才生出恶的假象。

  斯宾诺莎的世界观意在把人从恐惧的压制下解放出来。

  〃自由人最少想到死;所以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关于生的沉思。〃斯宾诺莎的为人极彻底实践这句箴言。他在生活的最末一天,完全保持镇静,不像《斐多篇》里写的苏格拉底那样情绪激亢,却如同在任何旁的日子,照常叙谈他的对谈者感兴趣的问题。斯宾诺莎和其他一些哲学家不同,他不仅相信自己的学说,也实践他的学说;我没听说他有哪一次,尽管遇上非常惹人生气的事,曾陷入自己的伦理观所谴责的那种激愤和恼怒里。在与人争论当中,他谦和明理,决不进行非难,但是竭尽全力来说服对方。

  我们所遭遇的事只要是由我们自身产生的,就是善的;只有从外界来的事,对我们讲才恶。〃因为一切事情凡其致效因是人的,必然是善的,所以除非通过外界原因,否则恶不能降临于人。〃所以很明显,宇宙整体遭不到任何恶事,因为它不受外界原因的作用。〃我们是万有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我们遵从自然的理法。如果我们对这点有清晰、判然的理解,我们的本性中由理智限定的那一部分,换句话说即我们自身当中较良好的部分,必定会默受临头的事,并且努力坚守此种默受。〃人只要不由本愿地是大整体的一部分,就受着奴役;

  但是只要人借理解力把握了整体的唯一实在,人即自由。《伦理学》的最末一卷发挥这个学说的种种内在含义。

  斯宾诺莎并不像斯多葛派,反对·所·有·的情感;他只反对〃炽情〃这种情感,也就是让我们自己显得在外界力量之下处于被动状态的那些情感。〃某个情感是炽情,我们对它一形成清晰、判然的观念,就不再是炽情。〃理解一切事物都是必然的,这可以帮助精神得到控制情感的力量。〃凡清晰、判然地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者,爱神;愈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愈爱神。〃由这个命题,我们初次接触到〃对神的理智爱〃,所谓智慧便是这种爱。对神的理智爱是思维与情感的合一:我认为不妨说,就是真思维结合把握真理时的欢悦。真思维中的一切欢悦都是对神的理智爱的一部分,因为它丝毫不含否定的东西,所以真正是整体的一部分,不像那种在思维中彼此分离以致显得恶的片断事物,仅在外表上是整体的一部分。

  我方才说对神的理智爱包含欢悦,但这也许是个误解,因为斯宾诺莎说神不为快乐或痛苦任何情感所动,而且又说〃精神对神的理智爱即神对自己的无限爱的一部分。〃可是我仍旧觉得〃理智·爱〃中总有某种东西不纯然是理智;也许AE鋚ar211卷三近代哲学中的欢悦被看成是什么比快乐高超的事情。

  据他说,〃对神的爱必定占精神的首要地位。〃到此为止,我把斯宾诺莎的证明都略去了,但这一来对他的思想我描述得就不够完整。因为上述命题的证明很短,我现在全部照引下来;读者然后可以想像着对其它命题补出证明。上述命题的证明如下:

  〃因为这种爱(据卷五,命题十四)与身体的一切感触相联系,并且(据卷五,命题十五)受所有这些感触培养;所以(据卷五,命题十一)它必定占精神的首要地位。Q.E.D。〃

  在以上的证明中提到的几个命题:卷五,命题十四说:

  〃精神能使得身体的一切感触或事物的意象和神的观念相关联〃;卷五,命题十五前面引征过了,即〃凡清晰、判然地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者,爱神;愈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感,愈爱神〃;卷五,命题十一说〃意象所关联的对象愈多,它就愈频繁出现,或愈经常活现,并且愈多占据精神。〃

  上面引的〃证明〃或不妨这样来讲:对我们所遭遇的事每增加一分理解,都在乎把事件和神的观念关联起来,因为实际上一切事物都是神的一部分。把一切事物当作神的一部分这样理解,·就·是对神的爱。等到·所·有·的对象和神关联起来,神的观念便充分占据精神。

  可见〃对神的爱必定占精神的首要地位〃这句话,从根本讲并不是一句道德上的劝善话;这话说明随着我们获得理解,不可避免地定要发生的事。

  据他讲,谁也不会憎恶神,但在另一方面,〃爱神者不会努力让神回爱他。〃歌德对斯宾诺莎甚至还谈不上开始了解就崇仰斯宾诺莎,他把这个命题当成是克己自制的一例。这命题决非什么克己自制,乃是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的逻辑结论。

  他没说人不·应·当希求神爱他;他说爱神的人·不·会希求神爱他。

  这从证明来看很明白;证明说:〃因为假令有人这样努力,那么(据卷五,命题十七,系理)就是说此人欲他所爱的神不是神,因此(据卷三,命题十九)即是说他欲感受痛苦,(据卷三,命题二十八)这不合道理。〃卷五命题十七是已经提过的那个命题,它说神没有炽情、快乐或痛苦;上面引的系理推断神对谁也不爱、也不憎。在这里,其中的含义又不是道德教训,而是逻辑必然性:谁爱神又希图神爱他,他就是希图感受痛苦,〃这不合道理。〃

  神不会爱任何人这句话,不可当成与神用无限理智爱爱自己这话有矛盾。神可以爱自己,因为这件事办得到,不涉及错误信念;再说,无论如何,理智爱究竟是极特殊的一种爱。

  讲到这里,斯宾诺莎告诉我们,他现在给我们指出了〃矫治各种情感的全部方剂。〃主方剂是关于情感的本性及情感和外界原因的关系的清晰、判然的观念。对神的爱和对人的爱相比,更有一利:〃精神上的不健康与不幸,一般能够追溯到过分地爱某种难免多起变化的东西。〃但是清晰、判然的知识〃产生对永恒不变的事物的爱〃,这种爱不带有对变化无常的对象的爱所具有的这种激荡烦扰的性质。

  固然死后人格残存这事情是妄念,但人的精神中仍旧有某种东西永恒不灭。精神只有当肉体存在时才能够想像什么、记忆什么,但是在神内有一个观念将这个或那个人体的本质在永恒的形式下表现出来,这观念便是精神的永恒部分。对神的理智爱被个人体验到时,它就含在精神的这个永恒部分中。

  福祉由对神的理智爱而成,它并不是对德性的报偿,而是德性本身;不因为我们克制情欲,所以我们享有福祉,倒因为我们享有福祉,我们才克制住情欲。

  《伦理学》用这些话结尾:

  〃贤达者,只要他被认为是贤达者,其灵魂绝少扰动,他却按照某种永恒的必然性知自身、知神、知物,决不停止存在,而永远保持灵魂的真正恬然自足。我所指出的达成这种结果的道路,即使看起来万分艰难,然而总是可以发现的道路。既然这条道路很少为人找到,它确实艰难无疑。假若拯救之事近在手边,不费许多劳力可以求得,如何会几乎被所有人等闲忽略?不过一切高贵的事都是既希有同样也是艰难的。〃

  给斯宾诺莎这位哲学家的地位作批评的估价,必须把他的伦理学和他的形而上学区分开,研究一下摈弃了后者,前者还有多少东西可以保存下来。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是所谓〃逻辑一元论〃的最好实例;

  〃逻辑一元论〃即主张宇宙整体是单一实体,它的任何部分按逻辑讲不能独自存在,这样一种理论。此种见解最后依据的信念是,一切命题有一个单独的主语和一个单独的谓语,由这我们得出结论:〃关系〃和〃复多〃必定是架空不实在的。

  斯宾诺莎以为宇宙和人生的本质能够从一些不证自明的公理照逻辑演绎出来;我们对待事情也该像对待二加二等于四这个事实一样,抱承受默认的态度,因为它们同样都是逻辑必然性的结果。这套形而上学全部信不得;它和现代逻辑与科学方法根本抵触。·事·实必须靠观察来发现,凭推理是不行的。

  如果我们推断未来推断得成功,作这推断时借助的原理并不是逻辑必然的原理,而是经验资料显示出来的原理。而且斯宾诺莎所依据的实体概念是今天无论科学和哲学都不能接受的概念。

  但是谈到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我们觉得,或至少在我觉得,即便摈弃了形而上学基础,有些东西还是可以接受的,固然并非全部可以接受。大致讲,斯宾诺莎企图说明,即使承认了人类能力的限度,怎样还可能过崇高的生活。他本人因为主张必然论,把这种限度说得比实际上更狭窄;但是在毫无疑问存在人力限度的情况下,斯宾诺莎的处世箴言大概是最好不过的了。譬如拿〃死〃来说,凡是人办得到的事情没有一件会使人长生不死,所以为我们必不免一死而恐惧、而悲叹,在这上面耗费时间徒劳无益。让死的恐怖缠住心,是一种奴役;斯宾诺莎说得对,〃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但是甚至在这事情上,该如此对待的不过是就一般讲的死;由于个别病症而致的死亡,在可能范围内应当进行医疗防止才是。就是在这个情况下,应避免的仍是某种焦虑或恐惧;必须冷静地采取各种必要手段,而我们的心思这时候应当尽可能转到旁的事情上去。其它一切纯粹个人的不幸都适用同样道理。

  但是你所爱的人们遭的不幸又当如何对待呢?试想一想欧洲或中国的居民在现时期往往会遇到的一些事。假定你是犹太人,你的家族被屠杀了。假定你是个反纳粹的地下工作者,因为抓不着你,你的妻子被枪毙了。假定你的丈夫为了某种纯属虚构的罪,被解送到北极地方强迫劳动,在残酷虐待和饥饿下死掉了。假定你的女儿被敌兵强奸过后又弄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应该保持哲学的平静吗?

  如果你信奉基督的教训,你会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

  我曾经认识一些教友派信徒,他们真可能深切、由衷地讲出这样的话,因为他们讲得出来,我对他们很钦佩。但是,人在表示钦佩之前必须确实知道,这不幸是如理所当然地深深被感受到了。斯多葛派哲学家当中有些人说:〃哪怕我一家人受罪,对我有什么关系?我照旧能够道德高尚〃,这种人的态度大家无法接受。基督教的道德信条〃要爱你们的仇敌〃是好的,但是斯多葛派的道德信条〃莫关心你的朋友〃却是坏的。而且基督教道德信条谆谆教诲的并不是平静,而是甚至对最恶的人有热烈的爱。这信条无可反对,只不过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讲太难,真心实践不了。

  对这种灾殃的原始的反应是复仇。麦可达夫听说他的妻子儿女被马克白杀了,当时他决心要杀死这个暴君。

  伤害如果很严重,而且是在利害不相干者当中引起道德憎愤的一种伤害,在这个情况下复仇反应仍然受大多数人的赞美。这种反应我们也无法完全非难,因为它是产生惩罚的一个动力,而惩罚有时候是必要的。况且,从精神健康的角度来看,复仇冲动往往十分强烈,假若不给它发泄出路,一个人的整个人生观可能会变得畸形而多少有些偏狂。这话虽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但是在多数情况下是确实的。然而在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说复仇心是很危险的动机。社会只要认可复仇心,就等于允许人在自己的讼案中自当法官,这正是法律打算防止的事情。而且复仇心通常又是一种过火的动机;它追求越出适当分寸施加惩罚。例如,虐伤罪本不该用虐伤来惩罚,但是因复仇欲而发疯的人,会认为让自己所恨的对象无痛苦地死去,未免太便宜了他。不仅如此,在这点上斯宾诺莎正说得对:受一个单独的炽情主宰的生活是与一切种类的智慧皆难相容的狭隘生活。所以说这种复仇并不是对伤害的最好反应。

  斯宾诺莎会说出基督徒所说的话,还会说出超乎这以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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