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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三国史-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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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其尸。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班下天下,以礼为戒。

  以上事实表明营士的身分并非比平民低,第一,窦礼除能养活妻子儿女外,还能养一老妪为母,事之甚谨;且有余钱借给别的营士,表明其家情况尚较优裕;第二,廷尉高柔亲自为窦妻精心处理冤案,表明朝廷对于营士家属的痛痒并非不重视;第三,从诏书“复盈母子为平民”一语看,知窦家原来的身分即等于平民。

  关于士家子弟绝无仕进可能的提法,始自著名魏晋南北朝史专家唐长孺先生,唐先生在其《晋书赵至传中所见的曹魏士家制度》一文中认为赵至的出身是士伍,只有从士伍出身这一点去理解,才能解释赵至以后的许多表现和行径。唐先生认为,以赵至的身分在本郡绝无仕进的可能,所以他才远投辽西落户。后来赵至当了州从事,“宦立”的目的可算初步达到了。但他不能使自己的父亲摆脱士籍。他不仅不能荣养,甚至不能公开父子关系。因此,赵至在这种隐痛心理下呕血死去。

  唐先生以上讲法,过去也为我所折服,唯最近我细读《晋书》卷92《文苑·赵至传》,觉得唐先生的提法还有商榷的余地。《赵至传》不仅未能真正表明士家子弟不能仕进,反而透漏了一些可以仕进的迹象。首先,当赵母看到缑氏县令到任时的显赫场面,而产生希冀其子将来也能如是的想法,便表明了士伍子弟仍能仕进。假若毫无仕进可能,赵母岂能产生若是念头。再者,假若年仅十三岁的赵至原来没有读过书而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他岂能一感母言,立即诣师受业,到次年便“诣洛阳,游太学”,往后又多次远行,访寻名流嵇康等人。所有这些都非一般士家子弟和农民所能办到,且赵至纵然富有文采和纵横才气,假若赵家经济拮据,亦无盘缠可供赵至支出。唐先生认为赵至所以能外出游学求宦,乃系隐瞒了他的名姓和士家子弟身份,但却未及考虑到赵家的经济状况和赵至母子所产生逐名求仕意向的客观因素,且看《赵至传》中所载赵至与嵇康长侄嵇蕃书自陈其志趣之语曰:

  顾景中原,愤气云踊,哀物悼世,激情风厉。龙啸大野,兽睇六合,猛志纷纭,雄心四据。思蹑云梯,横奋八极,披艰扫秽,荡海夷岳,蹴崑仑使西倒,蹋太山令东覆,平涤九区,恢维宇宙,斯吾之鄙愿也。时不我与,垂翼远逝,锋距靡加,六翮摧屈,自非知命,孰能不愤悒者哉!吾子……翱翔伦党之间,弄姿帷房之裹,从容顾眄,绰有余裕,俯仰吟啸,自以为得志矣,岂能与吾曹同大丈夫之忧乐哉!

  由上可知,出身士伍家庭的赵至乃是一个心高意广,胸怀远志,豪迈不羁之人,这样的人不会满足于《晋书》本传所谓“欲以宦学立名,期于荣养”。本传称嵇康死后,赵“至诣魏兴太守张嗣宗,嗣宗迁江夏相,随到涢川,欲因入吴,而嗣宗卒,乃向辽西而占户焉”。如此看来,赵至之所以一度有入吴之意,恐与嵇康被司马昭杀害,赵至因而对司马氏心怀不满有关。正因为赵至对晋不满,所以他欲“蹴崑仑使西倒,蹋太山令东覆,平涤九区,恢维宇宙”。这是他的唯一大愿。但他毕竟是一个敏于思维而短于务实的文人。当他刚开始“以良吏赴洛”,有了在晋朝宦达的可能,但又违背个人素愿,就在这种矛盾心理中与世长辞了。如果说赵至临死前的遗恨是未能“荣养”,还不如说他陷于进退两难的政治处境中,更为切合他的为人和志趣。当嵇康死后,赵至尚思弃魏入吴,那里有顾念双亲而思荣养的念头呢?连《晋书》的作者都未能看穿赵至的内心忧悒所在,更何论生于千余年后的唐先生呢?至于我现在的看法是否有可取之处,也只有等待阅者评定了。

  从三国时的情况看,出身士伍的人也非绝不能仕进。曹操时作过郡守等官的河内人杨俊。就提拔过“本皆出自兵伍”的审固、卫恂二人,后审固历官郡守;卫恂为御史、县令。河内人王象少为人仆隶,被杨俊赎免,后象官至散骑常侍。仆隶是史家公认为低于士伍的下贱者,仍能得到仕进,商竖市侩之人,只要能折节力学,亦有出头为官之日。三国时代统治者都以“强者为兵,弱者补户”,如果说战士的社会地位反而不如一般百姓,恐怕是颠倒了轻重。曹操对战士生活待遇的关注一向胜过余事。魏晋之际,“人物播越,仕无当朝,人无定处,郎吏蓄于军府”。军中正是吏士常被拔擢之地,武将如于禁、乐进,均被拔于“行列之间”。许褚“所将为虎士者从征伐……同日拜为将,其后以功为将军封侯者数十人,都尉、校尉百余人”。这样,如果认为士伍无仕进可能,恐怕是与事实不符的。

  综上以观,把士家的待遇和地位说得过分低贱是不适宜的。

  关于士家的生活和作用,史书极少言及。唯《三国志》卷19《陈思王传》注引《魏略》有一大段极可珍视的记载:

  是后大发士息,及取诸国士。植以近前诸国士息已见发,其遗孤稚弱,在者无几,而复被取,乃上书曰:“……臣初受封……得兵百五十人,皆年在耳顺,或不踰矩,虎贲官骑及亲事凡二百余人。正复不老,皆使年壮,备有不虞,检校乘城,顾不足以自救,况皆复耄耋罢曳乎?而名为魏东藩,使屏翰王室,臣窃自羞矣。就之诸国,国有士子,合不过五百人,伏以为三军损益,不复赖此。方外不定,必当须办者,臣愿将部曲倍道奔赴,夫妻负襁,子弟怀粮,蹈锋履刃,以徇国难,何但习业小儿哉!愚诚以挥涕增河,鼷鼠饮海,于朝万无损益,于臣家计甚有废损。又臣士息前后三送,兼人(体健力强者)已竭。惟尚有小儿,七八岁以上,十六七已还,三十余人。今部曲皆年耆,卧在床席,非糜不食,眼不能视,气息才属者,凡三十七人;疲瘵风靡,疣盲聋聩者,二十三人。惟正须此小儿,大者可备宿卫,虽不足以御寇,粗可以警小盗;小者未堪大使,为可使耘鉏秽草,驱护鸟雀。休候人则一事废,一日猎则众业散,不亲自经营则功不摄;常自躬亲,不委下吏而已。陛下圣仁,恩诏三至,士子给国,长不复发……定习业者并复见送,晻若昼晦,怅然失图……若陛下听臣,悉还部曲,罢官属,省监官,使解玺释绂……虽进无成功,退有可守,身死之日,犹松、乔也”……皆遂还之。

  以上材料,说明王侯藩国皆有士息。以曹植为例,他初受封,只“得兵百五十人”,曹植即靠士息担任警卫和农事劳作,小的士息从七八岁即除草护苗,六七十岁以上老士息眼已不能视,气息才属时,始能摆脱劳役。其壮年之士,则常被政府征去使用。实际上,士息等于私家部曲,故曹植迳以部曲称之。但从另一方面也可看到,曹植对于属下的六十名废疾老部曲毕竟还给饭吃,使之苟延残喘地活在人世,这种情况,比许多老无所养,辗转饿死沟壑者尚稍胜一筹。接三国时人的寿命,活到五十岁就不容易,故刘备称“人五十不称夭”。实际上,贫苦劳动大众能活到四五十岁的恐怕还远远达不到半数。从曹植对士息的态度看,也还不是只使用,而全不关心其死活的。单拿曹植属下士息来衡量,可能未必全面和适当,但结合其他许多事实来考察,也不能把士家所受的待遇说成比一般劳动群众更低下。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的,即对于士家的待遇和地位不能一概而论,据《晋书》卷48《段灼传》载段灼给晋武帝上疏说:

  昔伐蜀,募取涼州兵马、羌胡健儿,许以重报,五千余人,随(邓)艾讨贼,功皆第一。而乙亥诏书,州郡将督,不与中外军同,虽在上功,无应封者。唯金城太守杨欣所领兵,以逼江由之势,得封者三十人。自金城以西,非在欣部,无一人封者。苟在中军之例,虽下功必侯;如在州郡,虽功高不封,非所谓近不重施,远不遗恩之谓也。

  由上可知,士是分有等级的,中军的待遇最为优厚,故多由曹氏亲族统领;次为外军,如张辽、乐进、张郃等统率的军队是;再次为州郡兵及杂士,一般虽功高,亦不得封。至于金城太守杨欣所领之兵得封者达三十人,可以算是特殊的例外了。从知士之地位待遇亦大有区别。如在曹植封国中的士息可能属于低贱之列。至于赵至之父可能属于中外军的等级,故赵至能自幼读书,且外出求师,其父亦不断往来于京师洛阳。据《文馆词林》卷662载晋武帝咸宁五年(279年)伐吴诏曰:

  今诸士家,有二丁、三丁取一人,四丁取二人,六丁以上三人。限年十七以上,至五十以还。先取有妻息者。

  根据以上抽调男丁情况推测,当时士家并非每家都有现役士兵,家中如有一丁男,即不在征取之列。至于曹植封国中之士家状况恐怕是郡国中较劣的,陈寿于《陈思王植传》言:“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植以前过,事事复减半。”其他郡国的士家可能丁壮者较多,境遇较好,谈论士家之地位与待遇,应根据总的情况观察,不可以少概全。 
 



三、士家屯田


  关于士家屯田,据《晋书》卷47《傅玄传》载傅玄给司马炎上疏说:

  其一曰:耕夫务多种而耕暵不熟,徒丧功力而无收。又旧兵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施行来久,众心安之。今一朝减持官牛者,官得八分,士得二分;持私牛及无牛者,官得七分,士得三分,人失其所,必不欢乐。臣愚以为宜佃兵持官牛者与四分,持私牛与官中分,则天下兵作欢然悦乐,爱惜成谷,无有捐弃之忧。……

  其四曰:古以步百为亩,今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所较过倍。近魏初课田,不务多其顷亩,但务修其功力,故白田收至十余斛,水田收数十斛。自顷以来,日增田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功不能修理,至亩数斛已还,或不足以偿种。非与曩时异天地,横遇灾害也,其病正在于务多顷亩而功不修耳。窃见河堤谒者石恢甚精练水事及田事,知其利害,乞中书召恢,委曲问其得失,必有所补益。……

  傅玄上此疏的时间为泰始四年(268年),那时傅玄任御史中丞,因颇有水旱之灾,故傅玄谈了便宜五事,前四事,皆谈农事,其时民屯已两次下诏废止,所以傅玄未再提屯田民,也未提自耕农,而对田兵屯田状况,却惇惇致意,一再谈及与之有关诸事,足见田兵屯田在政府农业生产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尚不为少;从“天下兵作”四字,也可看出当时田兵屯田的分布范围是甚广泛的。故能否使田兵多为政府增产粮食,关系甚为重要。傅玄认为不量民力的一味榨取,只会使公私两失。他既说“日增顷亩之课,而田兵益甚”,可证政府对田兵的剥削量超过了对其他农民的榨取额。同时,也说明了田兵屯田对政府的贡献还是不小的。

  关于军队屯田与士家屯田的区别

  军屯中有军队屯田和士家屯田,军队屯田系集体耕种公地,谷物全部缴公,军中管士兵吃饭。士家屯田也是耕公家让种的地,但收获谷物按比例公私分成。以上傅玄所说的田兵即士家的主人,原来因他参军而令其家属在家种地(即屯田),他退伍回来后当然仍和家人屯田,所收谷物仍按比例与公家分成。傅玄所说的旧兵即指曹魏时的田兵,田兵及其家属搞的屯田,即士家屯田。 
 



一、曹魏扶植自耕农和抑制豪强的措施


  如前所述,曹魏屯田对军粮供应起了很大的作用,但从总体看,曹魏军队用粮和其他财赋支出,主要还是仰赖于广大个体农民。比如当决定袁曹胜负的官渡之战时,袁军用粮固然靠个体农民供应,而已进行屯田达四、五年之久的曹方军粮亦主要仰给于个体农民。特别是许县所在的颍川郡人民供应军粮尤多,因此,直到曹丕代汉时还下诏说:

  颍川,先帝所由起兵征伐也,官渡之役,四方瓦解,远近顾望,而此郡守义,丁壮荷戈,老弱负粮……天以此郡,翼成大魏。曹丕为了酬劳颍川郡人民,还下诏:“复颍川郡一年田租”。

  “复田租”,表明供粮者主要是占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

  河东郡个体农民对支援曹操平定关西,亦起了很大作用。《三国志》卷16《杜畿传》言:

  河东被山带河,四邻多变,……拜杜畿为河东太守。是时,天下郡县皆残破,河东最先定,少耗减,畿治之……百姓勤农,家家丰实。……韩遂、马超之叛也,弘农、冯翊多举县邑以应之。河东虽与贼接,民无异心。太祖西征,……军食一仰河东。及贼破,余畜二十余万斛。太祖下令……增秩中二千石。征汉中,遣五千人运,运者自率勉曰:“人生有一死,不可负我府君。”终无一人逃亡,其得人心如此。魏国既建,以畿为尚书,事平,更有令曰:“昔萧何定关中,寇恂平河内,卿有其功,间将授卿以纳言之职;顾念河东吾股肱郡,充实之所,足以制天下,故且烦卿卧镇之”。畿在河东十六年,常为天下最。

  由上可知河东是曹操平定关右及“制天下”的重要军粮供应基地之一,故曹操对久任河东太守的杜畿极为倚重,一再下令表扬。但,陈寿的叙述和曹操的表彰,都只赞扬了太守杜畿,而未曾提及典农官屯田的成绩,说明河东的屯田并不占多大分量。史书涉及河东屯田事项者只有二处:一是魏文帝曹丕时,赵俨继杜畿之后,“领河东太守、典农中郎将”;二是《曹真碑》有曲沃农都尉。赵俨以河东太守而兼典农的事,说明文帝时曹魏民屯已开始失去其独立存在的势头。至于以上《杜畿传》引文所言因勤农而致丰实的“家家”及为杜府君努力运送军粮的“民”、“人”,自然多是自耕农。这种记述反映了自耕农的重要作用。在下面引用史料中也常有类似情况,为了行文顺畅和避免累赘,我们就不再指出和说明了。

  统观三国史料,无论就曹魏典农官所管辖的屯田民人数和作出贡献看,都远远不能同郡县个体农民相比拟。正因为自耕农是曹魏立国的主要基石,故统治者对自耕农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扶植政策,如《三国志》卷21《卫传》载:

  太祖征袁绍……以治书侍御史使益州……至长安,道路不通……遂留镇关中。时四方大有还民,关中诸将多引为部曲。书与荀彧曰:“关中膏腴之地,顷遭荒乱,人民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闻本土安宁,皆企望思归,而归者无以自业。诸将各竞招怀,以为部曲。郡县贫弱,不能与争。兵家遂强,一旦有变,必有后忧。夫盐,国之大宝也,自乱来放散,宜如旧置使者监卖,以其值益市犁牛,若有归民,以供给之,勤耕积粟,以丰殖关中……此强本弱敌之利也”。彧以白太祖,太祖从之。始遣谒者仆射监盐官,司隶校尉治弘农,关中服从。

  由上可知,原来由关中逃到荆州的十万余家人民陆续回归后,无法自力谋生。关中割据势力韩遂、马超等乘机招引他们作部曲。曹操为了防止众多个体小农落入军阀手中,施行盐业官卖政策,以积赀购置犁牛,作为农民耕种动力,从而达到强干弱枝的目的。表明曹操政权对其赖以立国的主要赋役提供者——个体农民是采取扶植态度的。《三国志》卷16《郑浑传》载:

  太祖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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