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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三国史-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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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西方的夷人及叟人,也可能只指叟人,因叟亦属西夷,越帯虢さ嫩湃送粼綆‘羌。《史记》、《汉书》叙及以上二郡的少数民族,或言“蛮夷”(南方的蛮人和西夷),或用“郡夷”(指郡内的夷人,应包括叟族)。东汉以后的史书始提出“叟”这一称呼,这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民族亦发生阶段性的演变,初期叟族内部只有各自分散的部落,后来各部落逐渐凝聚为一个较壮大的部族,故名之曰叟族。1936年从今云南昭通市(三国时属朱提郡)洒鱼河畔的古墓中发掘出一颗刻有“汉叟邑长”四个字的铜印,旁边还有汉砖出土,说明这颗铜印是东汉或蜀汉颁发给当地叟族酋长的信印。

  建宁郡的少数民族还有濮、僰、昆明等族。《三国志》卷43《李恢传》言“赋出叟、濮耕牛、战马、金、银、犀、革”,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向南夷的叟族和濮族人民征收耕牛等物,《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叙此作“出其金、银、丹、漆、耕牛、战马给军国之用”。其中的“其”,即指叟、濮二族。昆明族,实系叟族,也称昆族。《史记》卷116《西南夷列传》曾提到昆明族。《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夷(西南夷)人大种曰“昆”,小种曰“叟”。二者只是称呼之不同,属氐羌族系统。《三国志·李恢传》言恢曾被围困于昆明,昆明即因住有昆明族而得名。叟族还被称为“氐叟”、“斯叟”、“苏祁叟”、“青叟”(即青羌)等,均因系属氐羌系统的部落或部族而得名。从汉魏之际史料看,各军阀颇喜以叟人为兵。吴人伪制的《后出师表》言:“僰、叟、青羌、散骑、武骑一千余人,皆数十年之内纠合四方之精锐,非一州之所有”。《资治通鉴》胡注云:“蜀兵谓之叟,僰叟、巴叟之兵也”。胡注释叟为蜀兵,未为甚妥,然征用叟人为兵,实为各军阀所惯为。如《三国志》卷31《刘二牧传》注引《英雄记》曰:

  董卓使司徒赵谦将兵向州,说校尉贾龙,使引兵还击焉,焉出青羌与战,故能破杀。

  《后汉书》卷72《董卓传》:

  吕布军有叟兵内反,引傕众得入,城溃(李贤注:叟兵即蜀兵也,汉代谓蜀为叟)。

  《后汉书》卷75《刘焉传》:

  兴平元年,征西将军马腾与范谋诛李傕,焉遣叟兵五千助之,战败(李贤引孔安国注《尚书》云:“蜀,叟也。”)。

  《三国志》卷31《刘璋传》:

  璋闻曹公征荆州,已定汉中……遣别驾从事蜀郡张肃送叟兵三百人,并杂御物于曹公。

  从以上几段引文观之,叟兵在当时是各军阀喜用的劲旅,而青羌尤以勇敢善战著名。青羌因服饰崇尚青色,故有此称,其善战与板楯齐名,诸葛亮以南中青羌为五部,由名将王平统领。《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诸葛亮:

  移南中劲卒青羌万余家于蜀,为五部,所当无前,号为飞军,分其羸弱配大姓焦、雍、娄、爂、孟、量、毛、李为部曲;置五部都尉,号“五子”,故南人言“四姓五子”也。以夷多刚很,不宾大姓富豪,乃劝令出金帛,聘策恶夷为家部曲,得多者奕世袭官,于是夷人贪财物,以渐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亮收其俊杰建宁爂习、朱提孟琰及(孟)获为官属,习官至领军,琰辅汉将军,获御史中丞。出其金、银、丹、漆、耕牛、战马、给军国之用。

  由以上材料可知诸葛亮所以能与强大的曹魏连年争战,而不稍示弱,实赖有南中各族人力、兵员和物资的种种有效支持。诸葛亮的民族政策是尽量笼络各族的大姓豪强,通过他们以最大限度地榨取和利用各族人民为蜀汉政权卖力效劳。这种作法无疑是高层次的阶级压榨,唯客观上对南中各族社会的封建化,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二、僰族


  《文选》卷11载有陈琳(字孔璋)《檄吴将校部曲》,文中提到曹操麾下有“湟中羌僰”等少数民族队伍。《史记》卷117《司马相如列传》数次提到在夜郎西边的“僰”,《集解》引徐广曰:僰乃“羌之别种”。《史记》卷112《主父偃列传》载严安给汉武帝上书亦言及西南夷中的“羌僰”。《后汉书》卷80《杜笃列传》则以“氐僰”并提。李贤注以为“氐僰”“乃西南夷号”。以上材料说明两汉三国时,西北个别地区仍居有僰人,而僰人在西南地区者更多。僰既常与氐羌并称,证明僰族出自氐羌的说法是有根据的。

  僰与“白”同音。《水经注》卷33《江水一》引《地理风俗记》谓僰“夷中最仁,有仁道,故字从人。”所谓“仁”,指文明、进步,即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华阳国志》卷3《蜀志》言当公元前400年左右,蜀攻青衣(今四川芦山县至雅安市一带,相传为青衣羌居地),“雄长僚、僰”。《汉书》卷28上《地理志》犍为郡僰道县下颜师古注引应劭曰:“故僰侯国”(今宜宾市)。《水经注》卷33《江水一》“僰道县,本僰人居之,《秦纪》谓僰僮之富者也”。三国时,僰道县西南今云南东北部昭通地区的平埧中,住有不少僰人,那里有千顷池和龙池,系僰人用以溉田种稻者。汉武帝时,从僰道往南开了一条经过僰族聚居区通向益州郡味县(今云南曲靖市)的道路。味县是蜀汉庲降都督和建宁郡的共同驻在地,其附近僰族人口也不少。今云南峨山、石屏、建水等县及滇西的楚雄州也分布着僰人。当然,僰人最集中的居地还是在滇池周围的平埧地带。

  王莽天凤元年(14年),益州郡发生了以僰人为主力的反莽大起义,王莽调动大军前来镇压,并把胜休县改称胜僰县,说明滇国的主体民族正是僰人。由于僰族居住在宜于农耕的坝子地区,所以与汉民接触最多,逐渐融合,后来僰族在史籍中越来越少见,即因已与汉人融合的缘故。所以今川滇地区的汉人血液中搀杂着不少的优秀僰人的成分。 
 



三、濮族


  参加过周武王牧野誓师的庸、蜀、羌、髳、微、卢、彭、濮八族中,以濮族人数最多,而且分布地域广阔。因濮族长期处于分散的部落状态,故有百濮的称号。濮人建立的濮国原在江、汉一带,与同属濮族的楚国为邻,后遂为楚吞併。史家言及楚国境内的民族时,先称之为濮,继称之为越,即因濮、越同源之故。

  濮人因不堪楚国的压榨,曾多次起义反抗,均无成就,濮人建立的庸国也被楚吞并。战国时,楚用吴起(前384—前381年),“南平百越,北并陈、蔡”。因为当时在江东立国的越尚在,故楚国境内原濮人小国都称百濮,濮人的居地,东连吴、越。公元前334年,楚终于灭了越国。楚国派到夜郎、滇国去的将军庄蹻,因归路被秦截断,他及带去的将士都留居滇地,与当地各族人民混居。

  秦汉三国时,濮人遍及今西南各省区。《华阳国志》卷3《蜀志》言:临邛县有布濮水(河名,在今四川邛崃县西南);“濮(地名,在蜀郡)出好枣”。布濮水流经处和濮都住有濮人。扬雄和左思前后各写有《蜀都赋》,都提到“百濮”。说明两汉三国时蜀地濮人甚多。《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

  南中在昔盖夷越之地,滇濮、句町、夜郎、叶榆、桐师、帯坪钔豕允1喾⒆篑牛嫘笄ㄡ悖芟嘈鄢ぁ

  以上所提到的越,即百越系的濮或僚族。“滇濮”指以滇池为居住中心的滇人,滇人为百濮的一支,滇人的习俗,如喜欢用铜鼓,住“干栏”等,与濮人相同。句町,也是濮人的一支,主要分布于今云南东南部、贵州西南部及广西西北部一带。夜郎国的主体民族为僚人,《太平御览》卷171引唐梁载言《十道志》谓“珍州夜郎郡,古山獠夜郎国之地。”《华阳国志》卷4《南中志》言夜郎竹王“有才武,遂雄夷濮。《后汉书》卷86《西南夷列传》称夜郎人为“夷獠”,可证夷獠即“夷濮”。《三国志》卷43《张嶷传》注引《益部耆旧传》言蜀汉马忠、张嶷平定南夷刘胄的叛乱后,“牂牁、兴古獠种复反”。证明今贵州与云南东南部有僚人。《华阳国志》卷3《蜀志》言“堂狼县,故濮人邑也,今有濮人塚”。堂狼县在今云南东北部会泽、东川、巧家一带。汉武帝时,滇王在同姓劳深、靡莫的怂恿下抗拒汉使者吏卒。滇及劳深、靡莫为濮僚族类,则益州郡(蜀汉改建宁郡)固多濮人,故《三国志》卷43《李恢传》所言蜀汉南中赋税出自叟濮,自不待言。滇西之永昌郡尤多闽、越、濮、僚族类,僚即骆越,《魏书》卷101《僚传》谈到僚人习俗如住干兰、用铜器、能卧水底似以鼻饮水、死者竖棺以葬等多与骆越相同,说明系同一族类。僚人与其人口众多的同族骆越住地相距极远,表明越人分布区异常广阔,故史书称之为“百越”。如上所述,濮亦有“百濮”之称。濮、越实为同一族类。

  总之,秦汉三国时,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主要有两大族系,一是氐羌族系,如昆、叟、青羌、邛、筰等属之;一为百越族系,如濮、僚、賨(賨族即板楯蛮,汉时很活跃,三国时史书甚少提及。故未叙述)、等属之。 
 



一、山越


  《三国志》卷64《诸葛恪传》载:

  丹杨地势险阻,与吴郡、会稽、新都、鄱阳四郡邻接,周旋数千里,山谷万重,其幽邃民人,未尝入城邑。对长吏皆仗兵野逸,白首于林莽。逋亡宿恶,咸共逃窜。山出铜铁,自铸甲兵。俗好武习战,高尚气力,其升山赴险,抵突丛棘,若鱼之走渊,猨狖之腾木也。时观间隙,出为寇盗。每致兵征伐,寻其窟藏,其战则蠭至,败则鸟窜,自前世以来,不能羁也。皆以为难。

  以上一段材料,值得注意的是没有提到民族差别,甚至连族名都未涉及。到孙权采纳诸葛恪掠夺山民充兵的计划时,拜恪为抚越将军,领丹杨太守,说明《诸葛恪传》所指系越族。可见当时汉越之间的民族界限已显得若有若无。其中所谓“逋亡宿恶,咸共逃窜”,显然是指因反抗孙吴的统治而逃避赋役的汉人。不屑说,山民大多数是已经大致汉化了的越族遗民。史言山民好武习战、敢于反抗强暴。官兵前往镇压,他们惯于用待机伺隙、集中突击和打了就跑的游击战术,因此,封建统治者难以令其就范。吴越之地自古即出铜铁,山民能铸造兵器,食物以粮谷为主。《诸葛恪传》叙述恪降伏山民的方法是:“候其谷稼将熟,辄纵兵芟刈,使无遗种。旧谷既尽,新谷不收,平民屯居,略无所人。于是山民饥穷,渐出降首”。可知山民的生活方式与务农为生的汉民并无二致。正因为这样,所以史书上经常不称越民而只称山民。山民与汉民的区别,主要在于山民不给孙吴统治者当兵纳粮。由于山民已基本丧失民族凝聚力,所以便不足威胁到孙吴政权的生存,往往被具有军事知识的将领所征服。如同一般史料所昭示,好像纠纷只是从镇压的官军和逃避赋役的山民之间产生,实际,质朴的山民并不能代表他们自己的利益,他们只能受大小头目的摆布。孙权称帝后,鄱阳太守周鲂为了谲诱魏大司马扬州牧曹休,曾写了假降信,言:“乞请将军侯印各五十纽,郎将印百纽,校尉、都尉印各二百纽”,以便由他转授给鄱阳山越诸魁帅,奖励他们叛吴投魏。由此可知山越中的大小头目是够多的。他们为了霸占山民的劳动果实,自然不愿看到山民出来为吴国政权当兵纳税。所以封建史书所述吴政权与所谓“山越”的矛盾,主要还是吴政权和山越上层分子争夺人力物力的矛盾。

  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对山越情况要作具体分析,比如以上所说山民“时观间隙,出为寇盗”之类的事就不能简单地视为山民出山抢掠,因为山民不过是魁帅肘腋下类似农奴般的依附者。只有大小魁帅才能挑起事端并从中获得好处。而孙吴与山越双方的上层人物对事端发生的责任也有大小先后的差别,其中孙吴统治者是发动战争的主要负责者。因为孙吴统治者不仅要从山越那里侵占土地,而且也要从山越魁帅手中夺取兵源和劳动力,即所谓以山民“强者为兵,羸者补户”,翻看一下《三国志·吴志》各传,即知孙吴政权从建立到灭亡,一直与讨伐山越的战事相始终。孙策初到江东,即提出“取吴、会,平山越”的两大军事目标。而当时孙策的敌对军阀也力图利用山越遏制孙策,如《资治通鉴》卷62建安三年载:

  袁术遣间使懬印绶与丹阳宗帅祖郎等,使激动山越,共图孙策……太史慈遁于芜湖山中,自称丹阳太守……进住泾县,大为山越所附。于是策自将讨祖郎于陵阳,禽之……即署门下督,军还,祖郎、太史慈俱在前导,军人以为荣。

  祖郎是山越宗帅名闻江北者;太史慈曾经救援过北海相孔融,名声著于徐、扬,且为山越所乐于拥戴。孙策禽住太史慈和祖郎后,立即予以重用,这不只表明孙策善于用人,且标志了当时汉越之间的民族界限已很轻微。孙权继立以后,也首先“分部诸将,镇抚山越,讨不从命”。当孙权于建安八年(203年)西伐黄祖时,因“山越复动”,只好回军,使吕范平鄱阳,程普讨乐安,太史慈领海昏,韩当、周泰、吕蒙等为剧县令长。所谓剧县即指山越反抗较多的县。据《三国志》卷54《吕蒙传》载:

  吕蒙……少南渡,依姊夫邓当。当为孙策将,数讨山越。蒙年十五六,窃随当击贼,当顾见,大惊,呵叱不能禁止,归以告蒙母。母恚,欲罚之,蒙曰:“贫贼难可居,脱误有功,富贵可致”。……母哀而舍之。

  可知讨伐山越,是吴人猎取功名的一个有利可图的途径,因为战胜一个失去民族凝聚力的散漫群体,总是危险小而成功易。所以虽童稚如吕蒙亦欲借讨山越,一显身手。《三国志》卷46《孙策传》载:

  吴人严白虎等众各万余人,处处屯聚,吴景等欲先击破虎等,乃至会稽。策曰:“虎等群盗,非有大志,此成禽耳。”

  以上言严白虎等为“吴人”、“群盗”,而不提其为山越;《三国志》卷56《吕范传》亦称严白虎为“强族,”而不言他是汉人或山越。裴松之在《孙策传》注中发表意见说:“于时疆宗骁帅,祖郎、严虎之徒,禽灭已尽,所余山越,盖何足虑。”这就明白指出严白虎和祖郎都是山越强宗骁帅了。从总的情况看严白虎是山越大帅,当无可疑,可是事实上他已同汉人强宗豪帅没有什么区别,所以史书上就经常不指出他的族类而只称之为吴人或“群盗”、“强族”、“强宗骁帅”。所有这些,都表明严白虎的山越族性已若有若无、和汉人基本没有什么差别。这也是孙吴君臣所以乐于首先降伏山越的原因所在。《三国志》卷58《陆逊传》载:

  吴、会稽、丹杨多有伏匿,逊陈便宜,乞与募焉。会稽山贼大帅潘临,旧为所在毒害,历年不禽。逊以手下召(疑为见)兵,讨治深险,所向皆服,部曲已有二千余人。鄱阳贼帅尤突作乱,复往讨之……逊建议曰……“克敌宁乱,非众不济。而山寇旧恶,依阻深地。夫腹心未平,难以图远,可大部伍,取其精锐。”权纳其策,以为帐下右部督。会丹杨贼帅费栈受曹公印绶,扇动山越,为作内应,权遣逊讨栈,栈支党多而往兵少,逊乃益施牙幢,分布鼓角,夜潜山谷间,鼓譟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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