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任务、责任、实践+德鲁克-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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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意味着小企业或个别企业家不再能发挥重要的作用。人民党人有关小企业正在被大企业排挤出市场的讲法是完全不符合事实的。过去二十五年中,有创新性的成长公司全都是从小企业开始的。而且,一般讲来,小企业比大企业于得更好得多。
在每一个行业中,除了由政府保护而拥有垄断地位的以外(如铁路),那些在几年以前还不为人所知的新兴的小企业已在市场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并且证明它们不只是能同大型企业竞争而已。对于那些由于自然成长或有意识的政策而发展成为多角化的大企业来讲,尤其是这样。这点在前面已经讲过了。在化学工业、电子设备工业和其它许多工业中,传统的大型企业,如通用电气公司或帝国化学公司已在许多市场中失去了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大部分是失给了具有创新能力的新兴的中小型企业。
在这个要求创新的时代中,一个不能创新的已有公司是注定要衰落和灭亡的。在这样一个时代中,一个不知道如何对创新进行管理的管理当局是无能的,不能胜任其工作。对创新进行管理日益成为企业管理当局,特别是高层管理当局的一种挑战,并且成为它的能力的一种试金石。
创新的例子
创新的企业很少,特别是在大企业更少,但也还有一些。人们可以举出这样一些例子,法国的雷诺公司和意大利的菲亚特公司,英国的马克斯—斯宾塞公司和瑞典的ASEA公司, 日本的索尼公司,或者是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德国乌尔斯坦出版公司。在美国则有3M公司(明尼苏达采矿和制造公司)、美国电话公司的贝尔研究所、美国商业银行。这些公司显然在创新和接受变革方面没有什么困难。人们能够想象到,这些公司的管理当局很少会提出这样的问题,“我们怎样才能使我们的企业保持灵活性而愿意接受新事物?”这些管理当局忙于寻找人力和资金来实现他们的组织向他们提出的创新任务。
创新性组织不仅限于工商企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研制原子弹的美国曼哈顿规划项目和设于日内瓦而由维克托?韦斯科夫(Victor Weisskopf)任首届主任的欧洲核子研究委员会都是创新性的组织。它们之所以更值得注意,是由于其人员中有许多大学教授。而大学教授由于其天生习性,是以反对变革和懒于创新出名的。
这些例子表明,一个组织的创新能力是一种管理的职能,而不是行业、企业规模、组织的年龄方面的问题,更不能象一些能力不强的管理人员通常做的那样,用一个国家的“文化和传统”这些借口来解释。
也不能用该组织是否从事研究工作来解释。贝尔研究所也许是最有生产力的工业研究所了。它的确多年来着重从事于自然规律的基本研究工作。但是,雷诺公司和菲亚特公司的研究工作并不特别出色。它们之所以成为创新性组织是由于能够把新设计和新模型迅速地投入生产和市场。最后,美国商业银行的创新主要在于其顾客业务,表现在其财务结构和信贷、存货和市场推销政策上。
这些例子表明,创新性组织把创新精神制度化而创造出一种创新的习惯。这些组织在开始时可能有一个伟大的创新家。他可能成功地在其周围建立起一个组织,把他的新思想和发明转化成为成功的企业。例如一百年以前德国的沃纳?冯?西门士(Werner von Siemens)、七十年以前建立美国商业银行的吉安尼尼(A.P.Giannini)、以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制造瞬时显象照相机的波拉罗德公司的埃德温?兰德(Edwin H.Land)都是这样。但是,贝尔研究所、3M公司或雷诺公司却并没有这样一个天才创建者。这些创新性组织作为一个组织来创新,即把一群人组织起来从事于持续而有生产性的创新。他们组织起来使“变革”成为“规范”。
这各种创新性组织在它们的结构、业务、特点、甚至在组织和管理哲学方面部极为不同。但它们都有着一些共同的特点,
一、创新性组织知道“创新”的意义是什么。
二、创新性组织了解创新的动态过程。
三、它们有一个创新战略。
四、它们知道,创新需要有不同于经营管理组织而适合于创新的动态过程的目标、方向和衡量标准。
五、创新性组织中的管理当局、特别是高层管理当局起着不同的作用并持有不同的态度。
六、创新性组织是以不同于经营管理组织的方式组织和建立起来的。
创新的意义
创新性组织首先知道“创新”的意义是什么。他们知道,创新不是科学或技术,而是价值。他们知道,创新不是发生于组织之内的某种事,而是以组织以外的某种变革。创新应以它对组织以外的影响来衡量。因此,一个工商企业中的创新始终必须以市场为中心。如果创新以产品为中心,很可能产生一些“技术上的奇迹”,而报酬却令人失望。
世界上制药业界杰出的创新者把他们的目标规定为制造出一些大大改变医疗工作和病人健康的新药品。他们并不是用研究、而是用医疗工作来解释创新。同样的,贝尔研究所始终以下述问题为出发点:“怎样才能使电话服务有所不同?”
但是,毫不奇怪,正是最以市场为中心的创新者们在技术和科学上取得了某些最重要的进步。例如,贝尔研究所发明了晶体管,提出了信息理论的基本数学,并做出了一些有关电子计算机的基本发现。
以消费者或顾客的需要作为一项重大变革的出发点,常常是确定新科学、新知识、新技术和有目的及有系统地组织基本发现工作的最直接的方式。
创新的动态过程
创新性企业了解到创新的动态过程。它们并不认为创新是注定的——至少它们知道,在任何一个随意的模式中都存在着很多的因素,以致没有一个人能够确定这些因素。但是,它们也不象一般人那样认为创新是完全偶然的,是无法预测和无法预言的。
它们知道,创新是按机率分布的。它们知道,可以指出,哪一种创新在成功以后能够产生一种重要的产品或生产程序、一种重要的新企业、一种重要的市场。它们知道如何去有系统地寻找那些能取得成功和报酬的创新活动。
要寻找出这种有“创新倾向”的事物,有一种启发式方法,那就是去发现一种生产程序、一种技术或一门行业的基本经济要害。当一门行业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但未能使这种需求转化为利润时,就可以很有把握地说,在改变生产程序、产品、分配渠道或顾客期望方面进行重大的创新,就会得到很高的报酬。
有很多这方面的例子。造纸工业就是这样一种例子。在全世界范围内,消费者对纸的需求增长很快——年年增加到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但是,造纸工业中的资本回收率并不高。钢铁工业的情况也大致与此相同。此外还有人寿保险业。人寿保险业是少数行业之一,其“产品”是顾客极愿购买的,而且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但是,人寿保险业却不得不在投保人的强烈抵制下采用“强硬推销”的方法。
当一种经济或一个市场的各个层次之间出现巨大差异时,同样也存在着创新的机会。
例如,拉丁美洲在六十年代的主要成长行业不是制造业,而是零售业。大量人群涌入城市中,并从自给自足经济转变为货币经济。当然,从每个人来讲,他们中大都很贫穷。但总起来看,他们却代表着一个巨大的新购买力。可是,绝大多数拉丁美洲国家中的销售系统却还是都市化以前的模式——店铺很小、资金不足、管理不善、存货不多、周转很慢。只要有一个企业家来提供现代化的销售系统,立刻就会取得成功。而西尔士—罗贝克公司是最先认识到这种机会的。
创新的另一种机会是利用那些已经发生但其经济成果尚未取得的事件。人口变化就是其中最重要者之一,而且几乎是最有确定性的。知识方面的变化确定性较差。因为,从新知识的提出到成果的取得之间的时间难于预知。但它们也提供了机会。还有,最重要而又最难确定的是人的认识、眼界、期望方面的变化。
例如,制药工业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它预计到了人们在认识方面基本变化的影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卫生保健方面的生意在各处都成为一种“好生意”。而药品是贫穷和教育落后的农业国中最容易获得的卫生保健手段。即使在医师和医院缺乏的地方,人们还是可以获得药品并有效地解决许多卫生保健问题。对这一点有所认识的制药公司跑到发展中国家中去,发现那些国家在购买药品方面已是“完全发达”的国家了。
最后,当然还有些创新并不属于上述的类型。这些创新是未曾预料的,是改变世界面不是利用世界。在这类创新中,一个企业着手使某种事发生。这些的确是真正重要的创新。这是亨利?福特式的创新。他预见到了当时尚未存在的某种事物,即一个大众市场,然后着手促使它发生。
这种创新处于机率分布之外——至少是处于机率分布的极端,一般不大可能发生。它们显然是风险极大的一些创新。在这种创新中,每成功一个,就有九十九个失败,有九十九个一无所闻。
对于创新性企业来说重要的是,要认识到存在着这种逾越常规的创新,而且这种创新是极为重要的,必须留意这种创新的机会。但是,就其本身的性质来讲,工商企业无法对这种创新进行有系统、有目的的组织工作。这种创新无法进行管理。
这种创新虽然十分重要,但极为稀少,甚至无法以管理例外的方法来处理。可是,只要企业把注意力集中于机率模式并制定其创新战略,利用这些手段来创新,则在其创新过程中自然会对这些例外的、伟大的、有历史意义的创新十分敏感,并能及早认识它和利用它。
为了对创新进行管理,一个管理人员不一定是一个技术专家。事实上,第一流的技术专家往往很少能管好创新工作。他过于陷在其专业之中了,因而很难看出专业以外的发展。一位冶金专家往往不能看出塑料方面一些新的基本知识的重要性。而塑料方面的新发展却会在相当短的时期内使他引以自豪的许多产品成为陈旧过时。同样的,创新管理人员也不一定是一个经济学家。经济学家从其本性来讲,只是在创新大量普及后才会注意到创新的影响。创新管理人员必须预测各种要害之点和机会所在——而这却不是经济学家之所长。创新管理人员必须把创新作为创新来研究,并研究创新的动态过程、模式、可预测性。为了对创新进行管理,一个管理人员至少必须了解创新的动态过程。
创新的战略
正好像所有的企业战略那样,创新的战略也是从下述问题开始的,“我们的企业是什么以及它应该是什么?”但是,它有关未来的假设却不同于继续经营中的企业所作的假设。后者的假设是,目前的产品线和服务、市场和销售渠道、技术和生产程序将会继续下去。继续经营中的企业战略的首要目标是使已存在的或正在建立中的事物最优化。
创新性战略之占主导地位的假设是,所有现存的事物都处在陈旧的过程中。其假设必然是,所有现存的产品线和服务、市场和销售渠道、技术和生产程序,迟早——而且常常是很快——将下降而不是上升。
因此,继续经营中的企业战略的基本要求是“更好些和更多些”,而创新性战略的基本要求是“新的和不同的”。
创新战略的基础是有计划和有系统地淘汰旧的、正在死亡的、陈旧的事物。创新性组织不为保卫过去而花费时间和资源。只有有系统地抛弃过去才能解放出用于新工作上所需的各种资源,特别是最稀缺的资源——能干的人员。
现有大企业在创新上的最大障碍可能就是不愿抛弃过去。通用电气公司之所以未能在电子计算机领域中取得成功,从公司内部的原因来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不愿和不能把高质量和有取得成就能力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用于这一领域。的确,通用电气公司曾经安排过许多优秀人员到电子计算机部门中去,但却很少让他们长期待下去。当他们从研究室或大事业部等原工作岗位刚一调出,人们就叫嚷起来了,“我们不能没有他们”。于是他仍就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去改进那些已经知道和已经做过的事物了。
新事物,特别是似乎尚未诞生的新事物,即未来的创新,同继续经营中的业务的巨大数量、巨大收入和各种各样的问题相比,总是显得无足轻重。、因此,现有企业如果要创造未来的话,有系统地抛弃过去就更为重要了。
创新战略中的第二点就是要清楚地认识别创新要树立高目标。一般讲来,对一种现有产品作些小的改进是同创新一种新产品一样困难的。
前引论文的作者迈克尔?卡米作为一项经验规则指出,一项创新工作的预期成果至少应为达到公司目标所需的成果三倍之大。这可能还是讲少了。在改进性工作中,例如增加一种新产品、提高一种产品线的等级、扩大市场等,其成功率约为百分之五十,失败的不会超过一半。
创新性工作却不是这样,必须假设其大部分工作不能取得成功。十分之九的“卓越想法”都变成毫无意义。有些思想经过认真的分析,似乎有价值并可以实行,但十分之九会陷于失败,或者只取得微小的成绩。创新工作的失败率是高的,而且应该是高的。因此,创新战略的目标必须是创建一项新事业,而不是在已有产品线中增加一种新产品;创造出一种新的取得成就的能力,而不是改进现有能力。创造出有价值的新观念,而不是使现有价值的满足得到少许改进。创新工作的目标在于造成很大的不同。而造成很大不同的并不是技术上的决策,不是科学的提高,不是高昂成本和艰苦工作,而在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创新工作的成功率平均只有十分之一,因而必须树立高目标。成功的一项创新工作必须弥补失败的九项,并产生出自己的成果。
现在,绝大多数人都记得伯纳德?巴鲁克(Bernard Baruch)是美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主管战时经济的人,是从伍德罗?威尔逊到哈里?杜鲁门历届美国总统的朋友、知心人和顾问。但是,在巴鲁克成为老资格的政治家之前,他曾经作为新兴事业的投资者而积聚了大量钱财。在那个时期,即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三十年,其他金融家都在房地产和铁路债券上投机,而巴鲁克则投资于新的创新事业。他显然不大了解技术——至少他装作不了解。他所投资的是人而不是新思想。他在一个初生企业的很早阶段就投资,一般并不需要很多资金,只要对一个有新思想的人给予几年的资助。他投资的原则是,投资项目的十分之八将是失败的,并无法收回投资。但他认为,只要有十分之二是成功的,他的收获就会大于对已有企业进行投资的最精明的投资者。事实证明他的认识是对的。
一项创新工作并不是按直线发展的。在很长时间内,有时在多年内,只是付出劳力而没有成果。当最初获得成果时,往往也很微小。事实上,最初的成果很少就是顾客最终将购买的成果;最初的市场很少就是主要的市场;最初的应用很少就是最终转化为真正重要的应用。
前面在第二十五章中曾经讲过,新技术对社会的影响很难预料,有时是无法预料的。其实,同真正的新事物有关的一切都是难于预料的。例如,在第二十五章中讲过这样的例子,1950年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