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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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阈为门限,为内外之限约也。○注“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正义曰:
《曲礼》云:“两手抠衣,去齐尺。”郑注云:“齐谓裳下缉也。”然则衣谓裳
也。对文则上曰衣,下曰裳。散则可通。故此云抠衣。抠,提挈也,谓提挈裳前,
使去地一尺也。
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包曰:“为君使,聘问邻国,执持君之圭。鞠
躬者,敬慎之至。”)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宿宿如有循。(郑曰:
“上如揖,授玉宜敬。下如授,不敢忘礼。战色,敬也。是宿宿如有循,举
前曳踵行。”)享礼,有容色。(郑曰:“享,献也。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
庭实。”)私觌,愉愉如也。(郑曰:“觌,见也。既享,乃以私礼见。愉愉,
颜色和。”)
'疏'“执圭”至“愉愉如也”。○正义曰:此一节记为君使聘问邻国之礼容
也。“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者,言执持君之圭,以聘邻国,而鞠躬如不能
胜举,慎之至也。“上如揖,下如授”者,上谓授玉时宜敬,故如揖也。下谓既
授玉而降,虽不执玉,犹如授时,不敢忘礼也。“勃如战色,足宿宿如有循”
者,亦谓执圭行聘时战栗,其颜色敬也。足则举前曳踵而行,宿宿如有所循
也。“享礼,有容色”者,享,献也。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聘时执圭
致命,故勃如战色。至行享时,则稍许有容色,不复战栗。“私觌,愉愉如也”
者,觌,见也。愉愉,颜色和也。谓既享,乃以私礼见,故颜色愉愉然和说也。
○注“包曰”至“之至”。○正义曰:云“为君使,聘问邻国,执持君之圭”者,
案:《聘礼》云“宾袭执圭,致命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是其事也。
凡执玉之礼,《大宗伯》云:“公执桓圭。”注云:“双植谓之桓。桓,宫室之
象,所以安其上也。圭长九寸。”故《玉人》云“命圭九寸,公守之”,是也。
《宗伯》又云:“侯执信圭,伯执躬圭。”注云:“盖皆象以人形为琢饰,文有
粗缛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长七寸。”故《玉人》云:“命圭七寸,谓之信
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江南儒者解云:“直者为信,其
文缛细。曲者为躬,其文粗略。”义或然也。《宗伯》又云:“子执璧,男执
蒲璧。”注云:“所以养人。蒲为席,所以安人。不执圭者,未成国也。”盖
琢为稼及蒲苇之文,盖皆径五寸,故《大行人》云“子执璧、男执蒲璧五寸”
是也。凡圭广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知者,《聘礼记》文。其璧则内
有孔,外有肉。其孔谓之好,故《尔雅·释器》云:“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
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此谓诸侯所执圭璧,皆朝於王及相朝所用也,故《典
瑞》前既陈玉则云“朝觐宗遇会同於王,诸侯相见亦如之”是也。其公、侯、伯
朝后皆用璋,知者,以《聘礼》聘君用圭,聘夫人以璋,则知於天子及后亦然也。
其子、男既朝王用璧,朝后宜用琮,以璧、琮相对故也。郑注《小行人》云:
“其上公及二王之後,享天子圭以马,享后璋以皮。其侯、伯、子、男,享天子
璧以帛,享后琮以锦。其玉大小,各如其命数。”知者,《玉人》云“璧琮九寸,
诸侯以享天子”是也。其诸侯相朝,所执之玉与朝天子同。其享玉皆以璧享君,
以琮享夫人,明相朝礼亦当然。子、男相享,则降用琥以绣,璜以黼,故郑注
《小行人》云“其於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诸侯则享用琥璜,下其瑞”是也。
其诸侯之臣聘天子及聘诸侯,其聘玉及享玉,降其君瑞一等,故《玉人》云
“彖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聘”是也。○注“足宿宿如有循,举前曳
踵行”。○正义曰:按《玉藻》云:“执龟玉,举前曳踵,宿宿如也。”踵
谓足後跟也。谓将行之时,初举足前後曳足跟行,不离地,宿宿如也,言举
足狭数,宿々如也。”《玉藻》又云:“圈豚行,不举足,齐如流。”郑注云:
“圈,转也。豚之言,若有所循,不举足曳踵,则衣之齐如水之流矣,孔子执圭
则然。此徐趋也。”○注“郑曰”至“庭实”。○正义曰:“享,献也”,《释
诂》文也。云“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者,案《觐礼》侯氏既见王,乃
云:“四享皆束帛加璧,庭实唯国所有。郑玄云:“四当为三。”《大行人职》
曰:“诸侯庙中将币,皆三享其礼。”差又无取於四也。初享或用马,或用虎豹
之皮。其次享三牲鱼腊。笾豆之实,龟也,金也。丹漆丝纩竹箭也,其馀无常货。
此物非一国所能有,唯国所有,分为三享,皆以璧帛致之。《礼器》云:“大飨
其王事与,三牲鱼腊,四海九州之美味也;笾豆之荐,四时之和气也;内金,示
和也;束帛加璧,尊德也;龟为前列,先知也;金次之,见情也;丹漆丝纩竹箭,
与众共财也。其馀无常货,各以其国之所有,则致远物也。《郊特牲》曰:“旅
币无方,所以别土地之宜,而节远迩之期也。龟为前列,先知也。以锺次之,以
和居参之也。虎豹之皮,示服猛也。束帛加璧,往德也。”郑玄《觐礼》之注所
言,出於彼也。诸侯相朝聘,其礼亦然。案《聘礼》:“宾裼奉束帛加璧享。”
《记》曰:“凡庭实随入,左先,皮马相间可也。”《小行人职》云:“合六币,
圭以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诸侯之好
故。”郑注云:“合,同也。六币,所以享也。五等诸侯享天子用璧,享后用琮。
其大各如其瑞,皆有庭实,以马若皮。皮,虎豹皮也。用圭璋者,二王之後也。
二王後尊,故享用圭璋而特之。《礼器》曰‘圭璋特’是也。其於诸侯亦用璧琮
耳。子、男於诸侯则享用琥璜,下其瑞也。凡二王後诸侯相享之玉,大小各降其
瑞一等。及使卿大夫┹聘亦如之。”是用圭璧有庭实也。○注“既享,乃以私礼
见”。○正义曰:案《聘礼》:“摈者出请事,宾告事毕,宾奉束锦以请觌。”
注云:“觌,见也。卿将公事,是欲交其欢敬也。不用羔,因使而见,非特来。”
是也。
君子不以绀纟取饰,(孔曰:“一入曰纟取。饰者,不以为领袖缘也。绀者,
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齐服。纟取者,三年练以纟取饰衣,为其似衣丧服,故
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亵服。(王曰:“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
皆不正,亵尚不衣,正服无所施。”)当暑,衤,必表而出之。(孔曰:
“暑则单服。,葛也。必表而出之,加上衣。”)缁衣,羔裘。素衣,裘。
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孔曰:“服皆中外之色相称也。私家裘长,主
温。短右袂,便作事。”)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孔曰:“今之被也。”)
狐貉之厚以居。(郑曰:“在家以接宾客。”)去丧,无所不佩。(孔曰:“去,
除也。非丧则备佩所宜佩也。”)非帷裳,必杀之。(王曰:“衣必有杀缝,唯
帷裳无杀也。”)羔裘玄冠不以吊。(孔曰:“丧主素,吉主玄,吉凶异服。”)
吉月,必朝服而朝。(孔曰:“吉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齐,必有明
衣,布。(孔曰:“以布为沐浴衣。”)
'疏'“君子”至“明衣布”。○正义曰:此一节记孔子衣服之礼也。“君子
不以绀纟取饰”者,君子,谓孔子也。绀,玄色。纟取,浅绛色。饰者,领缘也。
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齐服。纟取者,三年练以纟取饰衣,为其似衣丧
服,故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亵服”者,红,南方间色。紫,北方间色。
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以其红紫二色皆不正,故不以为亵服。亵服尚不用,
则正服无所施可知也。但言红紫,则五方间色皆不用也。“当暑,衤,必
表而出之”者,衤,单也。,葛也,精曰,粗曰。暑则单服,必加尚
表衣然後出之,为其形亵故也。“缁衣,羔裘。素衣,裘。黄衣,狐裘”者,
凡祭服,先加明衣,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袍茧,夏则不袍茧,用葛也,次加祭服。
若朝服,布衣亦先以明衣亲身,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裘,裘上加裼衣,裼衣之上
加朝服;夏则中衣之上不用裘而加葛,葛上加朝服。凡服必中外之色相称。羔裘,
黑羊裘也,故用缁衣以裼之。裘,鹿子皮以为裘也,故用素衣以裼之。狐裘黄,
故用黄衣以裼之。“亵裘长,短右袂”者,此裘私家所著之裘也,长之者,主温
也;袂是裘之袖,短右袂者,作事便也。“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者,今之被
也。“狐貉之厚以居”者,谓在家接宾客之裘者,居家主温,故厚为之。“去丧,
无所不佩”者,去,除也。居丧无饰,故不佩。除丧,则备佩所宜佩也。“非帷
裳必杀之”者,杀谓杀缝。凡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也。“羔裘玄冠不以吊”者,
凶主素,吉主玄,故羔裘玄冠不以吊丧也。“吉月必朝服而朝”者,吉月,月朔
也。朝服,皮弁服。言每朔日必服皮弁之服以朝於君也。“齐,必有明衣,布”
者,将祭而齐,则必沐浴,浴竟而著明衣,所以明其体也。明衣以布为之,故
曰“齐,必有明衣,布”也。○注“孔曰”至“饰衣”。○正义曰:云“一入曰
纟取。饰者,不以为领袖缘也”者,案《考工记》云:“三入为,五入为纟取,
七入为缁。”注云:“染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纟取。纟取,今礼俗文
作爵,言如爵头色也。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矣。郑司农说以《论语》曰‘君子不
以绀纟取饰’,又曰‘缁衣羔裘’。《尔雅》曰:‘一染谓之纟原,再染谓之'B17M',
三染谓之。’《诗》云:‘缁衣之宜兮。’玄谓此同色耳。染布帛者,染人掌
之。凡玄色者,在纟取缁之间,其六入者与。”今孔氏云:“一入曰纟取”者,
未知出何书。又云“纟取者,三年练以纟取饰衣”,则似读纟取为纟原。案《檀
弓》云:“练,练衣黄里纟原缘。”注云:“小祥,练冠练中衣,以黄为内,
纟原为饰。黄之色卑於,纟原之类明外除。”故曰“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
以为饰衣”。云“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齐服”者,《说文》云:“绀,
帛深青扬赤色。”是绀为青赤色也,故为齐服盛色。若以为领袖缘饰,则似衣齐
服也。○注“服皆中外之色相称也”。○正义曰:谓中衣外裘其色皆相称也。此
经云“缁衣,羔裘”者,谓朝服也。知者,案《玉藻》云:“诸侯朝服以日视朝
於内朝。”《士冠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注云:“玄冠,委貌。
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不言色者,衣与冠同色。”是朝衣色玄,玄即缁色
之小别。此说孔子之服,云“缁衣,羔裘”,《玉藻》亦云“羔裘缁衣以裼之”,
是羔裘裼用缁衣,明其上正服亦缁色也。下文又曰“羔裘玄冠不以吊”,是羔裘
所用配玄冠,羔裘之上必用缁布衣为裼,裼衣之上正服亦是缁色,文与玄冠相配,
故知缁衣羔裘是诸侯君臣日视朝之服也。其素衣裘,则在国视朔之服也。卿大
夫士亦皆然。故郑玄注此云“素衣裘,视朔之服”是也。其受外国聘享,亦素
衣は裘,故《聘礼》云:“裼降立。”注引《玉藻》云:“は裘青犴α,绞
衣以裼之。”又引此云:“素衣は裘。皮弁时或素衣。”如郑此言,则裼衣或绞
或素不定也。熊氏云:“臣用绞,君用素。”皇氏云:“素衣为正,记者乱言绞
耳。”其“黄衣,狐裘”,谓大蜡息民之祭服也。人君以岁事成熟,搜索群神而
报祭之,谓之大蜡。又腊祭先祖五祀,因令民得大饮,农事休息,谓之息民。於
大蜡之後,作息民之祭,其时则有黄衣狐裘也。大蜡之祭与息民异也。息民用黄
衣狐裘,大蜡则皮弁素服,二者不同矣。以其大蜡之後,始作息民之祭,息民大
蜡同月,其事相次,故连言之耳。知者,《郊特牲》云:“蜡也者,索也,岁十
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葛带榛杖,丧杀也。”
是大蜡之祭用素服也。《郊特牲》既说蜡祭,其下又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
夫也。”注云:“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於是劳农以休息之。”是息民之祭
用黄衣也。此说孔子之服云“黄衣,狐裘”,《玉藻》云“狐裘黄衣以裼之”,
以此知大蜡息民则有黄衣狐裘也。是此三者之服,中衣与外裘其色皆相称也。○
注“孔曰”至“佩也”。○正义曰:云“非丧则备佩所宜佩也”者,案《玉藻》
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则否。佩玉有冲
牙,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於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世子佩瑜玉
而綦组绶,士佩需玟而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是非居丧则备佩
此所宜佩也。○注“王曰: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杀也”。○正义曰:谓朝祭之
服,上衣必有杀缝,在下之裳,其制正幅如帷,名曰帷裳,则无杀缝。其馀服之
裳,则亦有杀缝,故深衣之制,要在缝半下,缝齐倍要。丧服之制,裳内削幅。
注云:“削犹杀也”。○注“孔曰:丧主素,吉主玄,吉凶异服”。○正义曰:
《檀弓》云:“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注:“哀素,言哀痛无饰。凡
物无饰曰素。”又礼祭服皆玄衣服。是丧主素,吉主玄也。○注“孔曰”至“弁
服”。○正义曰:云“吉月,月朔也”者,以《诗》云“二月初吉”,《周礼》
云“正月之吉”,皆谓朔日,故知此吉月谓朔日也。云“朝服,皮弁服”者,
《士冠礼》云:“皮弁,服素积缁带素。”注云:“此与君视朔之服也。皮弁
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积犹辟也。以素为常,辟蹙其要中。皮弁之衣用
布,亦十五升,其色象焉。”鲁自文公不行视朔之礼,孔子恐其礼废,故每於月
朔,必衣此视朔之服而朝於君,所谓我爱其礼也。
齐必变食,(孔曰:“改常馔。”)居必迁坐。(孔曰:“易常处。”)食
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饣壹而饣曷,(孔曰:“饣壹饣曷,臭味变。”)鱼馁而
肉败,不食。(鱼败曰馁。)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孔曰:
“失饪,失生熟之节。”)不时,不食。(郑曰:“不时,非朝、夕、日中时。”)
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马曰:“鱼脍非芥酱不食。”)肉虽多,不
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孔曰:“撤,去也。
齐禁薰物,姜辛而不臭,故不去。”)不多食。(孔曰:“不过饱。”)祭於公,
不宿肉。(周曰:“助祭於君,所得牲体,归则班赐,不留神惠。”)祭肉不出
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郑曰:“自其家祭肉,过三日不食,是亵鬼神之馀。”)
食不语,寝不言。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孔曰:“齐,严敬貌。三物
虽薄,祭之必敬。”)
'疏'“齐必”至“如也”。○正义曰:此一节论齐祭饮食居处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