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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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毋得强告导之,以自取困辱焉。以其必言之,或时见辱。
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孔曰:“友以文德合。”)以友辅仁。”(孔
曰:“友相切磋之道,所以辅成己之仁。”)
'疏'“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正义曰:此章以论友,言君
子之人以文德会合朋友,朋友有相切磋琢磨之道,所以辅成已之仁德也。
●卷十三·子路第十三
'疏'正义曰:此篇论善人君子为邦教民、仁政孝弟、中行常德,皆治国身
之要,大意与前篇相类,且回也入室,由也升堂,故以为次也。
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孔曰:“先导之以德,使民信之,然
後劳之。《易》曰:‘说以先民,民忘其劳。’”)请益。曰:“无倦。”(孔
曰:“子路嫌其少,故请益。曰无倦者,行此上事,无倦则可。”)
'疏'“子路问政”至“无倦”。○正义曰:此章言政先德泽也。“子曰:先
之劳之”者,言为德政者,先导之以德,使民信之,然後可以政役之事劳之,则
民从其令也。“请益”者,子路嫌其少,故更请益之。“曰:无倦”者,夫子言
行此上事无倦怠则可也。○注“《易》曰:说以使民,民忘其劳”。○正义曰:
此《周易·兑卦·彖辞》文也。言先以说豫抚民,然後使之从事,则民皆竭力,
忘其劳苦也。引之以证先之、劳之之义也。
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王曰:“言为政当先任有司而後
责其事。”)赦小过,举贤才。”曰:“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
尔所不知,人其舍诸?”(孔曰:“女所不知者,人将自举其所知,则贤才无遗。”)
'疏'“仲弓”至“舍诸”。○正义曰:此章言政在举贤也。“仲弓为季氏宰,
问政”者,冉雍为季氏家宰,而问政於夫子也。“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
才”者,有司,属吏也。言为政当先委任属吏,各有所司,而後责其成事。赦放
小过,宽则得众也。举用贤才,使官得其人,野无遗逸,是政之善也。“曰:焉
知贤才而举之”者,仲弓闻使举贤,意言贤才难可偏知,故复问曰:“安知贤才
而得举用之也?”“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者,舍,置也。诸,
之也。夫子教之曰:“但举女之所知。女所不知,人将自举之,其肯置之而不举
乎?“既各举其所知,则贤才无遗。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包曰:“问往将何所先行。”)
子曰:“必也正名乎!”(马曰:“正百事之名。”)子路曰:“有是哉,子之
迂也!奚其正?”(包曰:“迂犹远也。言孔子之言远於事。”)子曰:“野哉,
由也!(孔曰:“野犹不达。”)君子於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包曰:“君子
於其所不知,当阙而勿据。今由不知正名之义,而谓之迂远。”)名不正则言不
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孔曰:“礼
以安上,乐以移风,二者不行,则有淫刑滥罚。”)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
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王曰:“所名之事必可得而明言,所言
之事必可得而遵行。”)君子於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疏'“子路”至“而已矣”。○正义曰:此章论政在正名也。“子路曰:卫
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者,奚,何也。案《世家》:孔子自楚反乎卫,是时
卫君辄父不得立,在外,诸侯数以为让,而孔子弟子多仕於卫,卫君欲得孔子为
政,故子路问之曰:“往将何以先行?”“子曰:必也正名乎”者,言将先正百
事之名也。“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者,迂犹远也。子路言:
“岂有若是哉,夫子之言远於事也!何其正名乎?”“子曰:野哉,由也”者,
野犹不达也。夫子见子路言迂,故曰:“不达理哉,此仲由也!”“君子於其所
不知,盖阙如也”者,此责子路不知正名之义而便言迂远也。言君子於其所不知,
盖当阙而勿据。今由不知正名之义而便谓之迂远,不亦野哉。“名不正则言不顺,
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
错手足”者,此孔子更陈正名之理也。夫事以顺成,名由言举。名若不正则言不
顺序,言不顺序则政事不成。政事不成,则君不安於上,风不移於下,是礼乐不
兴行也。礼乐不行,则有淫刑滥罚,故不中也。刑罚枉滥,民则地局天,动罹
刑网,故无所错其手足也。“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
无所苟而已矣”者,此又言正名之事,非为苟且也。君子名此事,必使可明言,
言此事必可遵行。君子於其所言,无苟且。若名之不可言,言之不可行,是苟且
而言也。○注“孔曰”至“滥罚”。○正义曰:云“礼以安上,乐以移风”者,
《孝经·广要道章》文,言礼所以正君臣父子之别,明男女长幼之序,故可以安
上化下,风移俗易。先入乐声,变随人心,正由君德,正之与变,因乐而彰,故
可以移风易俗也。云“二者不行,则有淫刑滥罚”者,《礼运》云:“礼者,所
以治政安君也。政不正则君位危,君位危则大臣倍,小臣窃。刑肃而俗敝,则法
无常。”又《乐记》曰:“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
故礼乐二者不行,则刑罚淫滥而不中也。○注“王曰”至“道行”。○正义曰:
云“所名之事必可得而明言”者,若礼,人名不以国,以国则废名,是不可明言
也。云“所言之事必可得而遵行”者,《缁衣》曰:“可言也,不可行,君子弗
言也。可行也,不可言,君子弗行也。”熊氏云:“君子贤人可行,不可言作凡
人法。若曾子有母之丧,水浆不入於口七日,不可言说以为法,是不可遵行也。”
是以可明言,可遵行,而後君子名言之也。
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
(马曰:“树五曰稼。树菜蔬曰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
(孔曰:“情,情实也。言民化於上,各以实应。”)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
其子而至矣,焉用稼!”(包曰:“礼义与信,足以成德,何用学稼以教民乎?
负者以器曰襁。”)
'疏'“樊迟”至“用稼”。○正义曰:此章言礼义忠信为治民之要。“樊迟
请学稼”者,树五曰稼。弟子樊须谓於夫子,学播种之法,欲以教民也。“子
曰:吾不如老农”者,孔子怒其不学礼义而学稼种,故拒之,曰:“稼种之事,
吾不如久老之农夫也。”“请学为圃”者,树菜蔬曰圃。樊迟又请於夫子,学树
艺菜蔬之法。“曰:吾不如老圃”者,亦拒其请也,言:“树艺菜蔬之法,吾不
如久老为圃者。”“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者,樊迟既请而出,夫子
与诸弟子言曰:“小人哉,此樊须也!”谓其不学礼义而学农圃,故曰小人也。
“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
者,孔子遂言礼义与信可以教民也。礼毋不敬,故上好行礼,则民化之,莫敢不
敬也。人闻义则服,故上好行义,则民莫敢不服也。以信待物,物亦以实应之,
故上若好信,则民莫不用其情。情犹情实也。言民於上,各以实应也。夫如是,
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者,此又言夫礼义与信足以成德化民,
如是则四方之民感化自来,皆以襁器背负其子而至矣,何用学稼以教民乎?○注
“树五曰稼。树菜蔬曰圃”。○正义曰:树者,种殖之名。五者,黍稷麻麦
豆也。《周礼注》云:“种曰稼,如嫁女以有所生也。”《周礼·大宰职》云:
“园圃,毓草木。”注云:“树果曰圃。园,其樊也。”然则园者,外畔藩蓠
之名。其内之地,种树菜果,则谓之圃。蔬则菜也。郑玄《周礼注》云:“百草
根实可食者。”《释天》云:“蔬不熟为馑。”郭璞曰:“凡草菜可食者通名为
蔬。”○注“负者以器曰襁”。○正义曰:《博物志》云:“织缕为之,广八尺,
长丈二,以约小儿於背。”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於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
奚以为?”(专犹独也。)
'疏'“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於四方,不能专对,虽多,
亦奚以为?”○正义曰:此章言人之才学贵於用。若多学而不能用,则如不学
也。诵谓讽诵。《周礼注》云:“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诗》有《国风》、
《雅》、《颂》,凡三百五篇,皆言天子诸侯之政也。古者使四方,有会同之
事,皆赋《诗》以见意。今有人能讽诵《诗》文三百篇之多,若授之以政,使居
位治民,而不能通达;使於四方,不能独对,讽诵虽多,亦何以为。言无所益也。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令,教令也。)
'疏'“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正义曰:此章
言为政者当以身先也。言上之人,其身若正,不在教令,民自观化而行之。其身
若不正,虽教令滋章,民亦不从也。
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包曰:“鲁,周公之封。卫,康叔之封。
周公、康叔既为兄弟,康叔睦於周公,其国之政亦如兄弟。”)
'疏'“子曰:鲁、卫之政,兄弟也”。○正义曰:此章孔子评论鲁、卫二国
之政相似,如周公、康叔之为兄弟也。鲁、周公之封。卫,康叔之封。周公、康
叔既为兄弟,康叔睦於周公,其国之政亦如兄弟也。
子谓卫公子荆,“善居室。(王曰:“荆与蘧瑗、史酋并为君子。”)始
有,曰‘苟合矣’;少有,曰‘苟完矣’;富有,曰‘苟美矣’。
'疏'“子谓”至“美矣”。○正义曰:此章孔子称谓卫公子荆有君子之德也。
“善居室”者,言居家理也。“始有,曰苟合矣”者,家始富有,不言己才能所
致,但曰苟且聚合也。“少有,曰苟完矣”者,又少有增多,但曰苟且完全矣。
“富有,曰苟美矣”者,富有大备,但曰苟且有此富美耳,终无泰侈之心也。○
注“王曰:荆与蘧瑗、史酋并为君子”。○正义曰:案《左传》襄二十九年,
“吴公子札来聘。遂卫,说蘧瑗、史狗、史酋、公子荆、公叔发、公子朝,
曰:‘卫多君子,未有患也。’”是与蘧瑗、史酋并为君子也。
子卫,冉有仆。(孔曰:“孔子之卫,冉有御。”)子曰:“庶矣哉!”
(孔曰:“庶,众也。言卫人众多。”)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
“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
'疏'“子”至“教之”。○正义曰:此章言治民之法也。“子卫,冉有
仆”者,,之也。孔子之卫,冉有为仆以御车也。“子曰:庶矣哉”者,庶,
众也。至卫境,见卫人众多,故孔子叹美之。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者,
言民既众多,复何加益也。“曰:富之”者,孔子言当施舍薄敛,使之衣食足也。
“曰:既富矣,又何加焉”者,冉有言民既饶足,复何加益之。“曰:教之”者,
孔子言当教以义方,使知礼节也。
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孔曰:“言诚有用我
於政事者,期月而可以行其政教,必三年乃有成功。”)
'疏'“子曰: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正义曰:此章孔
子自言为政之道也。苟,诚也。期月,周月也,谓周一年之十二月也。孔子言诚
有用我於政事者,期月而可以行其政教,必满三年乃有成功也。
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王曰:“胜残,残暴之
人使不为恶也。去杀,不用刑杀也。”)诚哉是言也!”(孔曰:“古有此言,
孔子信之。”)
'疏'“子曰:‘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诚哉是言也”。○正
义曰:此章言善人君子治国至於百年以来,亦可以胜残暴之人,使不为恶,去刑
杀而不用矣。“诚哉是言”者,古有此言,孔子信之,故曰:“诚哉是言也。”
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孔曰:“三十年曰世。如有受命王者,
必三十年仁政乃成。”)
'疏'“子曰:如有王者,必世而後仁”。○正义曰:三十年曰世。此章言如
有受天命而王天下者,必三十年仁政乃成也。
子曰:“苟正其身矣於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疏'子曰:“苟正其身矣,於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正
义曰:此章言政者正也,欲正他人,在先正其身也。苟,诚也。诚能自正其身,
则於从政乎何有?言不难也。若自不能正其身,则虽令不从。“如正人何”,言
必不能正人也。
冉子退朝。(周曰:“谓罢朝於鲁君。”)子曰:“何晏也?”对曰:“有
政。”(马曰:“政者,有所改更匡正。”)子曰:“其事也。(马曰:“事者,
凡行常事。”)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马曰:“如有政,非常之
事,我为大夫,虽不见任用,必当与闻之。”)
'疏'“冉子”至“闻之”。○正义曰:此章明政、事之别也。“冉子退朝”
者,时冉有臣於季氏。朝廷曰退,谓罢朝於鲁君也。“子曰:何晏也”者,晏,
晚也。孔子讶其退朝晚,故问之。“对曰:有政”者,冉子言,有所改更匡正之
政,故退晚也。“子曰: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者,孔子言,
女之所谓政者,但凡行常事耳。设如有大政非常之事,我为大夫,虽不见任用,
必当与闻之也。○注“周曰:谓罢朝於鲁君”。○正义曰:周氏以为,夫子云
“虽不吾以,吾其与闻”,皆论若朝之事,故云罢朝於鲁君。郑玄以冉有臣於季
氏,故以朝为季氏之朝。《少仪》云:“朝廷曰退。”谓於朝廷之中,若欲散还,
则称曰退。以近君为进,还私远君为退朝。此退朝谓罢朝也。○注“马曰:事者,
凡行常事”。○正义曰:案昭二十五年《左传》曰:“为政事、庸力、行务以从
四时。”杜预曰:“在君为政,在臣为事。”杜意据此文,时冉子仕於季氏,称
季氏有政,孔子谓之为事,是在君为政,在臣为事也。何晏以为,仲尼称孝友是
亦为政,明其政、事通言,但随事大小异其名耳,故不同郑、杜之说,而取周、
马之言,以朝为鲁君之朝,以事为君之凡行常事也。
定公问:“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
(王曰:“以其大要,一言不能正兴国。几,近也。有近一言可以兴国。”)人
之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如知为君之难也,不几乎一言而兴邦乎?”
(孔曰:“事不可以一言而成。如知此,则可近也。”)曰:“一言而丧邦,有
诸?”孔子对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人之言曰:‘予无乐乎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