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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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氏使阳肤为士师,(包曰:“阳肤,曾子弟子。士师,典狱之官。”)问
於曾子。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马曰:
“民之离散为轻漂犯法,乃上之所为,非民之过,当哀矜之,勿自喜能得其情。”)
'疏'“孟氏”至“勿喜”。○正义曰:此章论典狱之法也。“孟氏使阳肤为
士师”者,阳肤,曾子弟子。士师,典狱之官。“问於曾子”者,问其师求典狱
之法也。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者,言上
失为君之道,民人离散,为轻易漂掠,犯於刑法亦已久矣,乃上之失政所为,非
民之过。女若求得其情,当哀矜之勿自喜也。
子贡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
(孔曰:“纣为不善,以丧天下,後世憎甚之,皆以天下之恶归之於纣。”)
'疏'“子贡曰: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
归焉”。○正义曰:此章戒人为恶也。纣名辛,字受德,商末世之王也。为恶不
道,周武王所杀。《谥法》:“残义损善曰纣。”言商纣虽为不善,以丧天下,
亦不如此之甚也,乃後人憎甚之耳。下流者,谓为恶行而处人下,若地形卑下,
则众流所归。人之为恶处下,众恶所归,是以君子常为善,不为恶,恶居下流故
也。纣为恶行,居下流,则人皆以天下之恶归之於纣也。
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孔曰:“更,改也。”)
'疏'“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
仰之。”正义曰:此章论君子之过,似日月之食也。更,改也。言君子苟有过也,
则为众所知,如日月正当食时,则万物皆观也。及其改过之时,则人皆复仰其德,
如日月明生之後,则万物亦皆仰其明。
卫公孙朝(马曰:“公孙朝,卫大夫。”)问於子贡曰:“仲尼焉学?”子
贡曰:“文、武之道,未坠於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
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学?(孔曰:“文武之道,未坠落於地,贤与不贤各
有所识。夫子无所不从学。”)而亦何常师之有?”(孔曰:“无所不从学,故
无常师。”)
'疏'“卫公”至“之有”。正义曰:此章论仲尼之德也。“卫公孙朝”者,
卫大夫也。“问於子贡曰:仲尼焉学”者,问子贡:仲尼何所从学,而得成此圣
也?意谓孔子生知,无师所从学也。“子贡曰:文、武之道,未坠於地,在人。
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学”者,焉,
犹安也。言文、武之道,未坠落於地,行之在人。贤与不贤,各有所识。夫子皆
从而学,安得不学乎?“而亦何常师之有”者,言夫子无所不从学,故无常师。
叔孙武叔语大夫於朝(马曰:“鲁大夫叔孙州仇。武,谥。”)曰:“子贡
贤於仲尼。”子服景伯以告子贡。子贡曰:“譬之宫墙,赐之墙也及肩,见室
家之好。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得其门者或
寡矣。(包曰:“七尺曰仞。”)夫子之云,不亦宜乎!”(包曰:“夫子,谓
武叔。”)
'疏'“叔孙”至“宜乎”。○正义曰:此章亦明仲尼之听也。“叔孙武叔语
大夫於朝曰:子贡贤於仲尼”者,叔孙武叔,鲁大夫。有时告语诸大夫於朝中曰:
“子贡贤才过於仲尼。”“子服景伯以告子贡”者,景伯亦鲁大夫,子服何也。
以武叔之言告之子贡也。“子贡曰:譬之宫墙,赐之墙也及肩,见室家之好。
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者,子贡闻武叔之言
已贤於仲尼,此由君子之道不可小知,故致武叔有此言。乃为之举喻曰:譬如人
居之宫,四围各有墙,墙卑则可见其在内之美,犹小人之道可以小知也;墙高
则不可见在内之美,犹君子之道不可小知也。今赐之墙也才及人肩,则人见
墙内室家之美好。夫子之墙,高乃数仞。七尺曰仞。若人不得其门而入,则不见
宗庙之美备,百官之富盛也。“得其门者或寡矣”者,言夫圣阈非凡可及,故得
其门而入者或少矣。“夫子之云,不亦宜乎”者,夫子,谓武叔。以此论之,即
武叔云子贡贤於仲尼,亦其宜也,不足怪焉。○注“马曰:鲁大夫叔孙州仇。武,
谥”。○正义曰:案《世本》,州仇,父子叔牙此六世孙叔孙不敢子也。《春秋》
定十年“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后阝”。《左传》曰:“武叔懿子围
后阝。”是知叔孙武叔即州仇也。《谥法》云:“刚强直理曰武。”
叔孙武叔毁仲尼。子贡曰:“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
也,犹可逾也;仲尼,日月也,无得而逾焉。人虽欲自绝,其何伤於日月乎?多
见其不知量也。”(言人虽自绝弃於日月,其何能伤之乎?足自见其不知量也。)
'疏'“叔孙”至“量也”。○正义曰:此章亦明仲尼也。“叔孙武叔毁仲尼”
者,訾毁孔子之德也。“子贡曰:无以为也!仲尼不可毁也”者,言无用为此毁
訾,夫仲尼之德不可毁也。“他人之贤者,丘陵也,犹可逾也;仲尼,日月也,
无得而逾焉”者,子贡又为设譬也。言他人之贤,譬如丘陵,虽曰广显,犹可逾
越;至於仲尼之贤,则如日月之至高,人不可得而逾也。“人虽欲自绝,其何伤
於日月乎”者,言人虽欲毁訾夫日月,特自绝弃,於日月其何能伤之乎?故人虽
欲毁仲尼,亦不能伤仲尼也,多见其不知量也。多,犹也。言非不能毁仲尼,
又足自见其不知量也。○注“言人”至“量也”。○正义曰:云“足自见其
不知量也”者,据此注意,似训“多”为“”。所以“多”得为“”者,古
人多、同音。“多见其不知量”,犹襄二十九年《左传》云:“多见疏也”,
服虔本作“祗见疏”,解云:“,也。”晋宋杜本皆作“多”。张衡《西京
赋》云:“炙炮夥,清酤多,皇恩溥,洪德施。”施与多为韵。此类众矣,故以
“多”为“”也。
陈子禽谓子贡曰:“子为恭也,仲尼岂贤於子乎?”子贡曰:“君子一言以
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
夫子之得邦家者,(孔曰:“谓为诸侯若卿大夫。”)所谓立之斯立,道之斯行,
绥之斯来,动之斯和。其生也荣,其死也哀,如之何其可及也?”(孔曰:“绥,
安也。言孔子为政,其立教则无不立,道之则莫不兴行,安之则远者来至,动之
则莫不和睦,故能生则荣显,死则哀痛。”)
'疏'“陈子”至“及也”。○正义曰:此章亦明仲尼之德也。“陈子禽谓子
贡曰:子为恭也,仲尼岂贤於子乎”者,此子禽必作陈亢,当是同其姓字耳。见
其子贡每事称誉其师,故谓子贡云:当是子为恭孙故也,其实仲尼才德岂贤於子
乎?“子贡曰: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者,子贡闻子
禽之言,以此言拒而非之也。言君子出一言是,则入以为有知;出一言非,则人
以为不知。知与不知,既由一言,则其言不可不慎也。今乃云仲尼岂贤於子乎?
则是女不慎其言,是为不知也。“夫子之不可及也,如天之不可阶而升也”者,
又为设譬,言夫子之德不可及也。他人之贤,犹他物之高者,可设阶梯而升上之。
至於仲尼之德,犹天之高,不可以阶梯而升上之。“夫子之得邦家者,所谓立之
斯立,道之斯行,绥之斯来,动之斯和。其生也荣,其死也哀,如之何其可及也”
者,又为广言仲尼为政之德也。得邦,谓为诸侯。得家,谓为卿大夫。绥,安也。
言孔子为政,其立教则无不立,道之则莫不兴行,安之则远者来至,动之则民莫
不和睦,故能生则荣显,死则哀痛,故如之何其可及也!
●卷二十·尧曰第二十
'疏'正义曰:此篇记二帝三王及孔子之语,明天命政化之美,皆是圣人之道,
可以垂训将来,故殿诸篇,非所次也。
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历数,谓列次也。)允执其中。四
海困穷,天禄永终。”(包曰:“允,信也。困,极也。永,长也。言为政信执
其中则能穷极四海,天禄所以长终。”)舜亦以命禹。(孔曰:“舜亦以尧命己
之辞命禹。”)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孔曰:“履,
殷汤名。此伐桀告天之文。殷豕尚白,未变夏礼,故用玄牡。皇,大。后,君也。
大,大君。帝,谓天帝也。《墨子》引《汤誓》,其辞若此。”)有罪不敢赦。
(包曰:“顺天奉法,有罪者不敢擅赦。”)帝臣不蔽,简在帝心。(言桀居帝
臣之位,罪过不可隐蔽。以其简在天心故。)朕躬有罪,无以万方;万方有罪,
罪在朕躬。”(孔曰:“无以万方,万方不与也。万方有罪,我身之过。”)周
有大赉,善人是富。(周,周家。赉,赐也。言周家受天大赐,富於善人,有乱
臣十人是也。)虽有周亲,不如仁人。(孔曰:“亲而不贤不忠则诛之,管、蔡
是也。仁人,谓箕子、微子。来则用之。”)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谨权量,
审法度,废官,四方之政行焉。(包曰:“权,秤也。量,斗斛。”)兴灭国,
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所重:民,食,丧,祭。(孔曰:“重民,
国之本也。重食,民之命也。重丧,所以尽哀。重祭,所以致敬。”)宽则得众,
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孔曰:“言政教公平则民说矣。凡此,二帝
三王所以治也,故传以示後世。”)
'疏'“尧曰”至“则说”。○正义曰:此章明二帝三王之道,凡有五节,初
自“尧曰”至“天禄永终”,记尧命舜之辞也;二自“舜以命禹”一句,舜亦以
尧命己之辞命禹也;三自“曰:予小子”至“罪在朕躬”,记汤伐桀,告天之辞
也;四自“周有大赉”至“在予一人”,言周家受天命及伐纣告天之辞也;五自
“谨权量”至“公则说”,此明二帝三王政化之法也。“尧曰:咨!尔舜!天之
历数在尔躬”者,此下是尧命舜以天命之辞也。咨,咨嗟也。尔,女也。历数,
谓列次也。尧姓伊祁,名放勋。舜姓姚,名重华。《谥法》云:“翼善传圣曰尧。
仁义盛明曰舜。”尧子丹朱不肖,不堪嗣位。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
故先咨嗟叹而命之,欲使重其事。言天位之列次当在女身,故我今命授於女也。
“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者,此尧戒舜以为君之法也。允,信也。困,
极也。永,长也。言为政信执其中,则能穷极四海,天之禄籍所以长终汝身。
“舜亦以命禹”者,舜有子商均,亦不肖。禹有治水大功,故舜禅位与禹,故亦
以尧命己之辞命禹也。“曰:予小子履,敢用玄牡,敢昭告于皇皇后帝”者,此
下汤伐桀告天辞也。禹受舜禅,传位子孙,至桀无道。汤有圣德,应天顺人,举
干戈而伐之,遂放桀於南巢,自立为天子,而以此辞告天也。履,殷汤名。称小
子,谦也。玄牡,黑牲也。殷尚白而用黑牲者,未变夏礼故也。昭,明也。皇,
大也。后,君也。大,大君。帝,谓天帝也。谓杀牲明告天帝以伐桀之意。“有
罪不敢赦”者,言己顺天奉法,有罪者不敢擅放赦也。“帝臣不蔽,简在帝心”
者,帝,天也。帝臣,谓桀也。桀是天子,天子事天,犹臣事君,故谓桀为帝臣
也。言桀居帝臣之位,罪过不可隐蔽,以其简阅在天心故也。“朕躬有罪,无以
万方;万方有罪,罪在朕躬”者,言我身有罪,无用汝万方,万方不与也;万方
有罪,过在我身,自责化不至也。“周有大赉,善人是富”者,周,周家也。文
王、武王居岐周而王天下,故曰周家。赉,赐也。周家受天大赐,富於善人,有
乱臣十人是也。“虽有周亲,不如仁人。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者,此武王诛纣
誓众之辞。汤亦传位子孙,至末孙帝纣无道。周武王伐而灭之,而以此辞誓众。
言虽有周亲,不贤不忠,则诛之,若管、蔡是也。不如有仁德之人,贤而且忠,
若箕子、微子,来则用之也。百姓,谓天下众民也。言若不教百姓,使有罪过,
当在我一人之化不至也。“谨权量,审法度,废官,四方之政行焉”者,此下
总言二帝三王所行政法也。权,秤也。量,斗斛也。谨饬之使钧平。法度,谓车
服旌之礼仪也。审察之,使贵贱有别,无僭逼也。官有废阙,复治之,使无
旷也。如此,则四方之政化兴行焉。“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
焉”者,诸侯之国,为人非理灭之者,复兴立之;贤者当世祀,为人非理绝之者,
则求其子孙,使复继之。节行超逸之民,隐居未仕者,则举用之。政化若此,则
天下之民归心焉,而不离析也。“所重:民,食,丧,祭”者,言帝王所重有此
四事:重民,国之本也。重食,民之命也。重丧,所以尽哀。重祭,所以致敬。
“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者,又言帝王之德,务在宽简、
示信、敏速、公平也。宽则人所归附,故得众。信则民听不惑,皆为己任用焉。
敏则事无不成,故有功。政教公平,则民说。凡此上事,二帝三王所以治也,故
传之以示後世。此章有二帝三王之事,录者采合以成章。检《大禹谟》、《汤诰》
与《泰誓》、《武成》,则此章其文略矣。○注“历数,谓列次也”。○正义曰:
孔注《尚书》云:“谓天道。”谓天历运之数。帝王易姓而兴,故言历数谓天道。
郑玄以历数在汝身,谓有图录之名。何云列次,义得两通。○注“孔曰”至“若
此”。正义曰:云“履,殷汤名”者,案《世本》汤名天乙者,安国意盖以汤受
命之王,依殷法,以乙日生,名天乙,至将为王,改名履,故二名也,亦可。安
国不信《世本》,无天乙之名。皇甫谧巧欲传会云:“以乙日生,故名履,字天
乙。”又云:“祖乙亦云乙日生,复名乙。”引《易纬》孔子所谓天之锡命,故
可同名。既以天乙为字,何云同名乎?斯文妄矣。云“《墨子》引《汤誓》,其
辞若此”者,以其《尚书·汤誓》无此文,而《汤诰》有之,又与此小异,唯
《墨子》引《汤誓》,其辞与此正同,故言之,所以证此为伐桀告天之文也。○
注“以其简在天心故”。○正义曰:郑玄云:“简阅在天心,言天简阅其善恶也。”
○注“孔子”至“用之”。○正义曰:云“亲而不贤不忠则诛之,管、蔡是也”
者,《金》云:“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於国曰:‘公将不利於孺
子。’”周公乃致辟管叔于商,囚蔡叔于郭邻,所谓杀管叔而杀蔡叔也。云‘仁
人,谓箕子、微子。来则用之”者,箕子,纣之诸父。《书·洪范序》云:“以
箕子归,作《洪范》。”《宋世家》云:“微子开者,殷帝乙之首子而帝纣之庶
兄。周武王克殷,微子乃持其祭器造於军门,肉袒面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