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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466-仲景伤寒补亡论-第11章

小说: 466-仲景伤寒补亡论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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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得汗而脉静者生。热病脉盛。躁而不得汗者。此阳脉之极也。死。 
脉盛。躁得汗。静者生。 
又问曰。何以谓之交也。雍曰。阴极则交阳。阳极则交阴。交则 
争而乱矣。故不可极也。有生者何如。曰。静则生。交则死也。阴脉脉 
静。阳脉人静。皆生之证也。 
问曰。何以谓之盛躁。雍曰。灵枢九篇所谓人迎一盛、二盛、三 
盛。脉口一盛、二盛、三盛者。此之谓盛也。一盛而躁、二盛而躁、三 
盛而躁。此之谓躁也。极者何也。人迎脉口四盛。皆为极矣。人迎四 
盛。名曰溢阳。为外格。脉口四盛。名曰溢阴。为内关。内关外格。死 
不治。即阴阳交也。人迎不为衰。阳交也。脉口不为衰。阴交也。脉口 
即气口也。 
问曰。有躁而不盛者何如。雍曰。灵枢二十三篇曰。热病已得 
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肤刺。喘甚者死是也。此虽不盛而 
喘。亦非其宜。故喘甚则死也。 
问曰。有烦满不为汗解者何也。雍曰。素问三十三篇曰。有热 
病身热汗出。烦满不为汗解。岐伯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 
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风厥。巨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 
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也。治之者表里刺之。饮之汤剂。 
雍曰。仲景言伤寒感异气。变为坏病。如风温温毒之类。则此风厥。 
亦其类也。宜刺太溪昆仑。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问曰。汗后脉洪者。何也。雍曰。洪大者。非不为汗衰。衰而未得 
尽去。非若躁盛。全不为汗衰也。故仲景以为可治之疾。然洪大亦有 
轻重。如一盛二盛之说。若洪大而无他证者。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 
汤是也。洪大而大烦渴不解者。白虎加人参汤除其里热也。其余逐 
证不同者。皆根据仲景之法治之。 
问曰。汗后饮水多者必喘。而治热病饮之寒水。何也。雍曰。素 
问三十二篇曰。诸治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 
处。身寒而止也。此谓治五脏热病。各刺手足诸经。证治与伤寒有 
异。详刺热终篇可见。故伤寒不可多饮水。 
问曰。素问言热病已愈。时有所遗。何也。雍曰。此谓劳复。非汗 
后证。劳复本证详之。 
问曰。汗后之证。或治或不治。何也。雍曰。汗后之证多矣。动于 
脉者重。见于证者轻。如汗后脉盛躁。是邪之曾不退也。脉洪大者刺 
之。如汗后尚发热。心下痞。喘满吐利。小便或利或不利之类。皆正 
病已衰。余毒未退。根据仲景随证治之。则愈。 
千金翼曰。发汗后身热。又重发其汗。胃中虚冷。必反吐也。雍 
曰。宜小建中汤、四味橘皮汤。 
又曰。发汗后。重发其汗。亡阳谵语。其脉反和者。不死。服桂枝 
汤。汗出。大烦渴不解。若脉洪大者。与白虎汤。 

卷九
不可吐五条
属性:仲景曰。太阳病。当恶寒发热。今自汗出。反不恶寒发热。关上 
脉细数者。以医吐之过也。若得病一二日吐之。腹中饥。口不能食。 
三四日吐之者。不喜糜粥。欲饮冷食。朝食暮吐。以医吐之所致也。 
此为小逆。常氏云。可小半夏加橘皮汤、温中汤。 
又曰。太阳病吐之者。但太阳病当恶寒。今反不恶寒。不欲近衣 
者。此为吐之内烦也。常氏云。可金匮竹皮汤、竹叶石膏汤。雍曰。大 
橘皮汤、四味橘皮汤皆可服。 
又曰。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 
之。手足寒。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当吐之。若膈上有寒 
饮。干呕者。不可吐也。急温之。常氏云。可小半夏加橘皮汤、温中 
汤。 
又曰。诸四逆厥者。不可吐之。虚家亦然。庞氏曰。诸四逆脉微 
弱细。或弦迟。虽中满闷。不可吐。宜橘皮汤、枳实散。 
又曰。虚家当 
吐而不敢吐者。宜以枳实散压气毒痰水。过日毒瓦斯入胃。乃可微下 
之。 
庞氏曰。不可吐而强之吐。气筑心则死矣。 

卷九
可吐十条
属性:仲景曰。大法春宜吐。 
又曰。凡用吐汤。中病则止。不必尽剂也。 
又曰。病如桂枝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 
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当吐之。(一云。此以内有久痰。当吐 
之。)常氏云。可瓜蒂散。 
又曰。病胸上诸实。(一云作寒)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 
按之。而反有涎唾。(一作浊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 
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则止。常氏云。可瓜蒂散。 
又曰。宿食在上脘者。当吐之。常氏云。可瓜蒂散。 
又曰。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者。宜 
吐之。常氏云。宜瓜蒂散。 
又曰。病患手足厥冷。脉乍结。(一作紧)以客气(一作邪结)在 
胸中。心下满而烦。欲食不能食者。病在胸中。当吐之。常氏云。可瓜 
蒂散。 
庞氏曰。胸膈痞闷。痰壅塞碍。脉得浮滑。并宜瓜蒂散吐之。产 
后六七日内。下泻。诸药不效。得此脉者。吐之。泻立止。 
千金伤寒论曰。得病无热。但狂言烦躁不安。精采言语不与人 
相主当者。勿以火迫之。但以猪苓散一方寸匕服之。当逼与新水一 
升。若二升。强饮之。令以物刺喉中吐之。病随吐愈。若不能吐者。勿 
强与之水。水停则结心下也。当更以余药吐之。若此病辈。不将猪苓 
散吐解之者。其死殆速。有水饮膈实者。皆难治。此三死一生也。雍 
曰。心下停水。难治之疾。须早吐也。 
病源曰。寒多热少。可吐者。此谓痰多也。治疟亦如之。 

卷十
不可下四十七条
属性:仲景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庞云关下三分也)濡反在巅。 
(关上三分也)微反在上。(寸脉也)涩反在下。(尺部也)微则阳气不 
足。涩则无血。阳气反微。中风汗出。而反躁烦。涩则无血。厥而且 
寒。阳微不可下。下之则心下痞硬。庞氏以气血俱不足。用小建中 
汤。常氏云。下后心下痞硬。用增损理中丸。 
又曰。动气在右。不可下。下之则津液内竭。咽燥鼻干。头眩心 
悸也。庞氏以咽燥鼻干。宜竹叶汤。 
又曰。动气在左。不可下。下之则腹内拘急。食不下。动气更剧。 
虽有身热。卧则欲蜷。庞常皆云先服干姜甘草汤。后服小建中汤。 
又曰。动气在上。不可下。下之则掌握热烦。身上浮冷。热汗自 
泄。欲得水自灌。常氏云。宜小建中汤。 
又曰。动气在下。不可下。下之则腹胀满。卒起头眩。食则下清 
谷。心下痞也。庞氏云。心下痞。宜半夏泻心汤。 
又曰。咽中闭塞。不可下。下之则上轻下重。水浆不下。卧则欲 
蜷。身急痛。下利日数十行。常氏云。咽中闭塞。可乌扇煎。下利。宜 
四逆散。 
又曰。诸外实者。不可下。下之则发微热。亡脉厥者。当脐握热。 
雍曰。宜服去白术理中汤。以术利腰脐间血故也。 
又曰。诸虚者不可下。下之则大渴。求(一作引)水者易愈。恶水 
者剧。雍曰。宜小建中汤。 
又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 
为阳运。微为阴寒。上实下虚。意欲得温。微弦为虚。虚者不可下也。 
微则为咳。咳则吐涎。下之则咳止而利因不休。利不休则胸中如虫 
啮。粥入则出。小便不利。两胁拘急。喘息为难。颈背相引。臂则不 
仁。极寒反汗出。身冷若冰。眼睛不慧。语言不休。而谷气多入。此名 
除中。(一云消中)口虽欲言。舌不得前。雍曰。此不治之证。故诸家 
无治法。庞氏云。诸脉濡弱微虚细相搏。俱不可下。 
又曰。脉濡而弱。弱反在关。濡反在巅。浮反在上。数反在下。浮 
为阳虚。数为亡血。浮为虚。数为热。浮为虚。自汗出而恶寒。数为 
痛。振寒而 。微弱在关。胸下为急。喘汗而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 
在于胁。振寒相搏。形如疟状。医反下之。故令脉数发热。狂走见鬼。 
心下为痞。小便淋沥。小腹甚硬。小便则尿血也。常氏云。可小柴胡 
汤、鹊石散、延胡索散。 
又曰。脉濡而紧。濡则卫气微。紧则营中寒。阳微卫中风。发热 
而恶寒。营紧胃气冷。微呕心内烦。医为有大热。解肌而发汗。亡阳 
虚烦躁。心下苦痞坚。表里俱虚竭。卒起而头眩。客热在皮肤。怅怏 
不得眠。不知胃气冷。紧寒在关元。技巧无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热 
应时罢。 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巅。体惕而又振。小便 
为微难。寒气因水发。清谷不容间。呕变反肠出。颠倒不得安。手足 
为微逆。身冷而内烦。迟欲从后救。安可复追还。常氏云。可灸关元。 
雍曰。仍服通脉四逆汤。 
又曰。脉浮而大。浮为气实。大为血虚。血虚为无阴。孤阳独下 
阴部者。小盒饭赤而难。胞中当虚。今反小便利而大汗出。法应卫家 
当微。今反更实。津液四射。营竭血尽。干烦而不得眠。血暴肉消而 
成暴液。(暴液一作黑液)医复以毒药攻其胃。此为重虚。客阳去有 
期。必下如污泥而死。常氏云。可小建中汤。已经下者。不治。 
又曰。脉浮而紧。浮则为风。紧则为寒。风则伤卫。寒则伤营。营 
卫俱病。骨节烦疼。当发其汗。而不可下也。常氏云。可桂枝麻黄各 
半汤。雍曰。仲景可汗证中。只用麻黄汤。 
又曰。趺阳脉迟而缓。胃气如经也。趺阳脉浮而数。浮则伤胃。 
数则动脾。此非本病。医特下之所为也。营卫内陷。其数先微。脉反 
但浮。其人必大便硬。气噫而除。何以言之。本以数脉动脾。其数先 
微。故知脾气不治。大便硬。气噫而除。今脉反浮。其数改微。邪气独 
留。心中则饥。邪热不杀谷。潮热发渴。数脉当迟缓。脉因前后。度数 
如法。病者则饥。数脉不时。则生恶疮也。常氏云。可小柴胡汤。恶 
疮。漏芦汤。 
又曰。脉数者久数不止。止则邪结。正气不能复。正气却结于 
脏。故邪气浮之。与皮毛相得。脉数者不可不。下之必烦。利不止。常 
氏云。可柴胡桂枝汤。 
又曰。少阴病。脉浮。不可发汗。亡阳故也。阳已虚。尺脉弱涩 
者。复不可下之。雍曰。宜建中汤。 
又曰。脉浮大。应发汗。医反下之。此为大逆。雍曰。误下宜四味 
理中丸。误下则中气受伤。故用是汤。 
又曰。脉浮而大。心下反硬。有热属脏者。攻之不令发汗。属腑 
者。不令溲数。溲数则大便硬。汗多则热愈。汗少则便难。脉迟尚未 
可攻。常氏云。可小柴胡汤。雍曰。此一证中有误字。脉经云。攻之不 
令微汗。属腑溲数则坚。汗多则愈。汗出小便难。文皆有误。不能通。 
又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 
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常 
氏以太阳证不罢。宜柴胡桂枝汤。 
又曰。结胸证。脉浮大者。不可下。下之则死。常氏云。可小陷胸 
汤、增损理中丸、圣饼灸法。 
又曰。太阳与阳明合病。喘而胸满者。不可下。常氏云。可麻黄 
杏子甘草石膏汤。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心下硬。颈项强而眩者。不可下。常氏 
云。可小柴胡汤。雍曰。仲景刺大椎肺俞肝俞。见太阳证中。 
又曰。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虚家亦然。常氏云。可当归四逆 
汤。庞氏云。若下证悉见。四逆者。是失下后。气血不通使然。但手足 
微厥。掌心常温。时复指稍温。即可下之。勿拘忌也。 
又曰。病欲吐者。不可下。常氏云。可半夏加橘皮汤。 
又曰。太阳病。有外证未解。不可不。下之为逆。常氏云。可桂枝 
麻黄各半汤。雍曰。根据可汗证中。用桂枝二麻黄一汤。 
又曰。病发于阳。而反下之。热入因作结胸。病发于阴。而反下 
之。(一作汗之。宫本及脉经皆作下之。)因作痞。常氏云。结胸。可大 
陷胸汤、痞。可半夏泻心汤。 
又曰。病脉浮而紧。而复下之。紧反入里。则作痞。常氏云。可小 
陷胸汤、泻心汤。雍曰。宜半夏泻心汤。 
又曰。夫病阳多者热。下之则硬。常氏云。可小柴胡汤。 
又曰。其人本虚。攻其热必哕。雍曰。宜半夏生姜汤、类要四味 
橘皮汤。 
又曰。无阳阴强。大便硬者。下之必清谷腹满。常氏云。可蜜煎 
导之。 
又曰。太阴之为病。腹满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时腹自痛。若 
下之。必胸下结硬。常氏云。可桂枝加芍药汤。胸下结硬者。增损理 
中丸。 
又曰。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不欲食。食则 
吐蛔。下之利不止。常氏云。下之利不止。宜四逆汤。余见厥阴本证。 
又曰。少阴病。饮食入口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始得之。手足寒。 
脉弦迟者。此胸中实。不可下也。常氏云。饮食入口则吐。可瓜蒂散。 
余见少阴本证。 
又曰。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 
血。下之死。常氏云。可小建中汤。已下。不治。 
又曰。伤寒发热头痛。微汗出。发汗则不识人。熏之则喘。不得 
小便。下之则短气。小便难。头痛背强。加温针则衄。常氏云。可小柴 
胡汤。已汗者。桂枝加附子汤。汗出而喘者。麻黄甘草杏子石膏汤。 
已下者。五苓散。加温针者。芍药地黄汤。 
又曰。伤寒。脉阴阳俱紧。恶寒发热。则脉欲厥。厥者脉初来大。 
渐渐小。更来渐大。是其候也。如此者恶寒。甚者翕翕汗出。喉中痛。 
若热多者。目赤脉多。睛不慧。医复发之。咽中则伤。若复下之。则两 
目闭。寒多便清谷。热多便脓血。若熏之则身发黄。若熨之则咽燥。 
若小便利者可救之。若小便难者为危殆。常氏云。初证宜桂枝麻黄 
各半汤。喉中痛。桔梗汤。热多。小柴胡汤。便清谷。理中丸。便脓血。 
桃花汤。身发黄。茵陈蒿汤。小便难者。猪苓汤。 
又曰。伤寒发热。口中勃勃气出。头痛目黄。衄不可制。贪水者 
必呕。恶水者厥。若下之。咽中生疮。假令手足温者。必下重便脓血。 
头痛目黄者。若下之。则两目闭。贪水者。若下之。其脉必厥。其声 
嘤。咽喉塞。若发汗。则战 。阴阳俱虚。恶水者。若下之。则里冷。不 
嗜食。大便完谷出。若发汗。则口中伤。舌上白苔。烦躁。脉数实。不 
大便。六七日后必便血。若发汗。则小便自利也。常氏曰。若热衄不 
可制者。芍药地黄汤。水逆者。五苓散。便脓血。桃花汤。咽中生疮。 
白矾甘草散。阴阳俱虚。小建中汤。里冷不嗜食。理中汤。发热身黄。 
栀子柏皮汤。余证。小柴胡汤。汗出小便数。甘草干姜汤。 
又曰。得病二三日。脉弱。无太阳柴胡证。烦躁。心下硬。至四五 
日。虽能食。以小承气汤少少和之。令小安。至六日。与大承气一升。 
若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虽不能食。但初头硬。后必溏。未定成 
硬。攻之必溏。须小便利。屎定硬。乃可攻之。庞氏曰。尺下弱。小便 
不利。或尚少。皆未可攻。 
又曰。脏结无阳证。不往来寒热。或寒而不热。其人反静。舌上 
苔滑者。不可攻也。常氏云。可刺关元穴。在脐下。 
又曰。可刺大赫。 
在腹部第二行。雍曰。灸尤奇。 
又曰。伤寒呕多。虽有阳明证。不可攻之。雍曰。不可攻之。恐厥 
逆也。可小半夏加茯苓汤、生姜橘皮汤。 
又曰。阳明病。潮热。大便微硬者。可与大承气汤。不硬者。不可 
与之。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少与小承气汤。汤入 
腹中。转失气者。此有燥屎也。乃可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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