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6-仲景伤寒补亡论-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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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从本经。字有当者。即从脉经。仍据所出之处。以别非仲景之言。
灵枢经曰。九刺之禁。新内勿刺。已刺勿内。大怒勿刺。已
刺勿怒。方醉勿刺。已刺勿醉。大劳勿刺。已刺勿劳。大饥勿
刺。已刺勿饥。大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恐。必定其气。乃刺
之。
又曰。粗工勿察。是谓伐身。
灵枢又曰。毋刺 之热。毋刺漉漉之汗。毋刺浑浑之脉。此刺
病与脉相逆者。
又曰。五脏之 出于背者。灸之则可。刺之则不可。
灵枢又曰。热病身热甚。阴阳皆静(脉经作争)者。勿刺之。其可
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灵枢又曰。上工刺其未生者也。其次刺其未盛者也。其次刺其
已衰者也。脉经云。粗工逆此。谓之伐形。
灵枢又曰。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
死。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三曰。目不明。热不已者死。四曰。老人
婴儿。热而腹满甚者死。五曰。汗不出。吐下血者死。六曰。舌本烂。
热不已者死。七曰。咳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八曰。髓热者
死。九曰。热而痉者死。凡此九者。不可刺也。脉经无此。素问灵枢禁
不刺者甚多。详见补亡禁刺门。
仲景曰。太阳伤寒者。加温针必惊也。常氏云。宜服救逆汤。
卷十二
病可刺二十九条
属性:仲景曰。太阳病。头疼至七日自愈者。其经竟故也。(竟字仲景
作尽)若欲再作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庞氏云补三里穴)
又曰。太阳病。初服桂枝汤。而反烦不解者。当先刺风池风府。
却与桂枝汤则愈。
又曰。伤寒腹满而谵语。寸口脉浮而紧者。此为肝乘脾。名曰
纵。刺期门。
又曰。伤寒发热。啬啬恶寒。其人大渴。欲饮水浆者。其腹必满。
若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肝乘肺也。名曰横。刺期门。
又曰。阳明病。下血谵语。此为热入血室。但头汗出者。当刺期
门。随其实而泻之。 然汗出则愈。
又曰。妇人中风。发热恶寒。经水适来。得之七八日。热除。脉迟
身凉。胸胁下满。如结胸状。谵语。此为热入血室。当刺期门。随其实
而泻之。叔和曰。平病云。热入血室。无犯胃气及上二焦。雍曰。与此
相反。岂谓药不谓针耶。
又曰。太阳与少阳并病。头痛。颈项强而眩。时如结胸。心下痞
硬。当刺大椎第一间肺俞肝俞。慎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脉弦。五
日不止。当刺期门。
又曰。少阴病。下利便脓血。可刺。
又曰。妇人伤寒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
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
利则愈。
又曰。伤寒喉痹。刺手少阴。在脘。当小指后动脉是也。针入三
分。补之。素问曰。有病身热汗出。烦满不为汗解。此为何病。岐伯
曰。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风厥。巨
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
也。表里刺之。饮之汤剂。雍曰。此伤寒感异气变而为风厥也。宜刺
太溪、昆仑。服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
灵枢经曰。热病三日。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
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素问曰。病甚者。为五十
九刺。灵枢曰。所以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 。五指
间各一。凡八 。足亦如之。(亦八 也)头入发一寸旁三分各三。凡
六。更入发三寸边各五。凡十 。耳前后口(一作耳)下项中各一。
凡六 。巅上一。囟会一。发际一。廉泉一。风池二。天柱二。此五十
九穴也。
雍曰。五十九刺。出于二经。见于仲景叔和二书。然未闻有善用
之者。古人第存之而不敢废上古之法。后有灵枢十一症。亦多不能
解者。亦不能废法耳。
灵枢经曰。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
苛轸(一云苛干)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心也。(轸车上前后
两端横木也。言鼻塞之甚。内外不通。亦犹轸之横塞也)
又曰。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得安。(一作卧不能起)取之肤
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 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肝也。
又曰。热病面青脑痛。手足烦。取之筋间。以第四针针于四逆。
(一作边)筋辟(一作 )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肺也。
又曰。热病数惊。螈 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癫
疾。毛发去。索血(一作脉)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肾也。
又曰。热病而身重骨痛。耳聋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针五十九
刺。骨病食(一作不食)啮牙齿。耳青。(一作清)索骨于肾。不得索之
土。土。脾也。
又曰。热病。先身傍 。(太素作倚。本经作涩倚而热)烦闷。干
唇口嗌。取之脉。以第一针五十九。肤胀口干寒热。(本经作寒汗出)
索脉于心。不得索之于水。水者肾也。
又曰。热病。头痛颞 。目 脉痛。善衄。厥热病也。取之以第三
针。视有余不足。寒热痔。
又曰。热病。体中病重。肠中热。取之以第四针于其 。及下诸
指间。索气于胃。络得气也。
又曰。热病。侠脐急痛。胸胁支满。取之涌泉与太阴阳明。(经作
阴陵泉)以第四针针嗌里。
又曰。热病而汗且出之。(经作及)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
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汗出太甚者。取内踝上横
文(一作脉)以止之。
又曰。热病七八日。脉口动喘而短者。兼刺之。汗且自出。浅刺
手大指间。
素问曰。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阴。补足(一作手)太
阴。病甚者为五十九刺。王冰云。足少阳邱虚取之。
又曰。热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阳明太阳。而汗出止。王云。臂
痛。列缺主之。取汗。商邱主之。
又曰。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王云。足太阳。天
柱主之。
又曰。热病。先身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阳。病甚。为五十九
刺。
又曰。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
又曰。热病始于足胫者。刺足阳明而汗出止。此出甲乙经。
卷十二
病不可水十条
属性:仲景曰。发汗后。饮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常氏云。微
喘。宜麻黄杏子甘草石膏汤。雍曰。饮水多者。五苓散。
又曰。伤寒。大吐大下之。极虚。复极汗出者。其人外气怫郁。复
与之水。以发其汗。因得哕。所以然者。胃中寒冷故也。常氏曰。可小
温中汤、小半夏汤。雍曰。胃寒。理中汤。哕者。半夏汤、五苓散。
又曰。阳明病。潮热。大便微硬。可与承气汤。不坚。勿与之。若
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与小承气汤。若腹中不转失
气者。此但初头硬。后必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胀满不能食。欲饮水
者。与水则哕。雍曰。可温中汤。哕者。小半夏汤。
又曰。下利。其脉浮大。此为虚。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革。因尔
肠鸣。当温之。与水。哕。雍曰。宜温中汤。
又曰。病在阳。当以汗解。而反以冷水 之。若灌之。其热被却
不得去。弥更益烦。皮上粟起。意欲饮水。反不渴。宜文蛤散。若不
瘥。与五苓散。若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
服。身热。皮粟不解。欲引衣自覆。若以水灌之洗之。益令热却不得
出。当汗而不汗。即烦。假令汗出已。腹中痛。与芍药三两。如上法。
又曰。寸口脉浮大。医反下之。此为大逆。浮则无血。大则为寒。
寒气相搏。则为肠鸣。医乃不知。而反饮冷水。令汗大出。水得寒气。
冷必相搏。其人则KT 。常氏云。宜草豆蔻散。
又曰。寸口脉濡而弱。濡则恶寒。弱则发热。濡弱相搏。脏气衰
微。胸中苦烦。此非结热。而反薄居水渍布。冷铫贴之。阳气遂微。诸
腑无所根据。阴脉凝聚。结在心下。而不肯移。胃中虚冷。水谷不化。小
便纵通。复不能多。微则可救。聚寒心下。当奈何也。
千金翼曰。太阳病。小便利者。为水多。心下悸。雍曰。宜小半夏
加茯苓汤。
仲景曰。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
也。何者。以腹中热尚少。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至七八日。大
渴欲饮水者。犹当根据证而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言能饮一
斗。与五升。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也。饮而忽
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又曰。凡得病反能饮水者。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
人饮水自愈。小渴者乃纵与之饮。因成其祸。不可复救也。庞氏曰。
凡病非大渴。不可与饮冷水。若小渴。口燥咽干。少少呷水滋润之。
若不与水。则干燥。无由作汗。烦喘而死者多巳。但勿令足意饮也。
若大汗将来。燥渴甚者。但足意饮之。勿疑。若小渴强饮者。致停饮。
心下满结。喘而死者多矣。其有热脉数。尚可作汗而解者。出于幸之
幸也。
卷十二
病可水八条
属性:仲景曰。太阳病。发汗后。若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眠。其人欲
得饮水者。当稍饮之。令胃中和则愈。
又曰。厥阴病。渴欲饮水者。少少与之愈。
又曰。太阳病。寸缓。关浮。尺弱。其人发热汗出。复恶风寒。不
呕。但心下痞者。此为医下之也。若其不下。病患不恶寒而渴者。为
转属阳明。小便数者。大便则坚。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渴欲饮水。
少少与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五苓散。
又曰。寸口脉洪而大。数而滑。洪大则营气长。滑数则胃气实。
营气长。则阳盛怫郁。不得出身。胃实则坚难。大便则干燥。三焦闭塞。
津液不通。医发其汗。阳气不周。复重下之。胃燥蓄热。大便遂燥。
小便不利。营卫相搏。心烦发热。两眼如火。鼻干面赤。舌燥。齿
黄焦。故大渴。过经成坏病。针药所不能制。与水灌枯槁。阳气微散。
身寒。温衣覆令汗出。表里通然。其病即除。形脉都不同。此愈非治
法。但医所当慎。妄犯伤营卫。
又曰。呕吐而病在膈上。后思水者解。急与猪苓散。饮水亦得
也。千金亦曰。必思煮饼。急思水者。与五苓散饮之。(余同)
又曰。霍乱而头痛发热。身体疼痛。热多饮水者。属五苓散。
庞氏曰。病患水药入口则吐。或渴而呕者。或汗后脉尚浮而烦
渴者。或下利渴而小便不利者。或呕而小便不利者。五苓散皆主之。
或因渴。停水心下。短息者难治。
又曰。若头痛无热。但狂言。烦躁不安。精神不与人相当。勿以
火导之。但以猪苓散方寸匕服之。当连饮新水三升。即令指刺喉中
吐去之。病随手愈。若不能吐者而强与水。水停则结心下也。当以药
吐之。不尔。更致危病。若当吐。不时以猪苓散吐之。其死殆速矣。亦
可针之佳。水饮膈实难治。此三死一生也。(千金之文)
卷十二
病不可火十一条
属性:仲景曰。太阳中风。以火劫发其汗。邪风被火热。血气流溢。失
其常度。两阳相熏灼。其身发黄。阳盛则欲衄。阴虚小便难。阴阳俱
虚竭。身体则枯燥。但头汗出。剂颈而还。腹满微喘。口干咽烂。或不
大便。久则谵语。甚者至哕。手足躁扰。循衣摸床。小便利者。可治。
雍曰。宜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五苓散。
又曰。太阳病。医发汗。遂发热恶寒。复下之。则心下痞。此表里
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因胸烦。面色青黄。肤
者难治。今色微黄。手足温者。易愈。雍曰。发热恶寒。宜小柴胡汤。
心下痞者。生姜泻心汤。火逆。宜救逆汤。
又曰。阳脉浮。阴脉弱。则血虚。虚则筋急。其脉沉者。营气微
也。其脉浮而汗出如流珠者。卫气衰也。营气微者。加烧针则血流不
行。更发热而烦躁也。雍曰。和营卫。宜柴胡桂枝汤。因烧针烦躁者。
宜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也。
又曰。伤寒脉浮。医以火劫迫之。亡阳。必惊狂。卧起不安者。属
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又问曰。得病十五六日。身体黄。下利。狂欲走。师脉之。言当下
清血如豚肝乃已。后如师言。何以知此。师曰。寸口脉。阳浮而阴濡。
阳浮为风。阴濡为弱。为少血。(一作虚)浮虚受风。少血发热。恶寒
洒淅。项强头眩。医加以火熏。郁令汗出。恶寒遂罢。客热因火而发。
怫郁蒸肌肤。身目为黄。小便微难。短气。从鼻中出血。而复下之。胃
无津液。泄利遂不止。热瘀在于膀胱。蓄结成积聚。状如豚肝。当下
不下。心乱迷愦。奔走赴水。不能自制。蓄血若去。目明心了。此皆医
所为。他无祸患。微轻者得愈。重极者不治。雍曰。宜犀角地黄汤。有
热如狂者。加黄芩。
又曰。形作伤寒。其脉不弦紧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谵语。弱
者发热脉浮。解之当汗出愈。雍曰。宜救逆汤。
又曰。太阳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经不解。必圊
血。雍曰。宜犀角地黄汤。
又曰。阳明病。被火。额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必发黄。常氏
云。可茵陈汤、五苓散。
又曰。阳明病。其脉浮紧。咽干口苦。腹满而喘。发热汗出。不恶
寒。反恶热。身体重。发汗则躁。心愦愦。而反谵语。加温针。必怵惕
烦躁不得眠。雍曰。宜桂枝甘草龙骨牡蛎汤。若误下者。栀子豉汤。
庞氏曰。脉浮紧。不可下。恐变风温。宜详之。
又曰。少阴病。咳而下利谵语。是谓被火气劫也。故小便必难。
为强责少阴汗也。常氏云。宜用救逆汤解其火气。五苓散通其小便。
又曰。太阳病。二日反躁。反熨其背。大汗出。火气入胃。胃中水
竭。躁烦。必发谵语。十余日。振 自下利者。此为欲解也。故其汗从
腰以下不得汗。其人欲小便不得。反呕。欲失溲。足下恶风。大便硬。
小盒饭数而反不数及多。大便已。其头卓然而痛。其人足心必热。谷
气下流故也。雍曰。大便坚及烦躁谵语者。宜调胃承气汤以和其胃。
不得小便者。宜五苓散。
卷十二
病可火二条
属性:仲景曰。下利。谷道中痛。当温之。当以熬盐末熨之。一方。炙枳
实熨之。千金翼云。宜炙枳实。若熬盐等如炒蚕沙之类皆可熨。庞氏
言枳实末与盐相兼用。益佳。或单用枳实末非。枳实须逐片炙用。即
枳壳也。
庞氏曰。脐中冷结。不可便熨。冷气攻心腹。必死。须先用药温
之。久而可熨之。
又曰。脐下冷结。或关阳去者。大小便不通。服药虽
多。不见效。炒盐熨脐下。须臾即通。若病患已服巴豆甘遂大黄轻粉
之类过多者。略通则大利而损人。宜详之。
卷十二
火邪三条
属性:庞氏曰。伤寒。医以火置卧床下。或周身用火迫劫汗。或熨。或
误灸。皆火邪也。仲景曰。伤寒脉浮。医以火迫劫之。亡阳。必惊
狂。或卧起不安者。宜桂枝去芍药加蜀漆牡蛎龙骨救逆汤。
又曰。
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桂枝甘草汤主之。雍曰。可代救逆汤用
之。
庞氏曰。灸及烧针后。证似火劫者。并宜以火劫治之。烦躁惊及
狂。用金匮风引汤尤良。柴胡加龙骨牡蛎亦通用。
千金方曰。其病形不可灸。因火为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