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社会秩序-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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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耳这样的人的手中,也许变成了十七世纪科学进步的最重要的仪器。”科学和技术是相互获益的。
所有这种例子,也许足以说明经济对十六和十七世纪的科学产生了影响。那个时期的经济变革是非常巨大的,它们不能促进但能直接和间接地影响新兴起的科学。当我们在谈论在此期间的任何变化时,商业资本主义和探险活动是非常明显的背景因素,必须予以考虑。但是,仅仅考虑这些背景因素,将无法解释任何和所有的变化。这些和其他的外部因素与科学本身中的内部发展是相互交织的。
对科学之兴起的最后一个外部影响——宗教因素——应该被提到,幸运的是我们可以获得一些社会学的调查研究,它们试图建立科学与社会因素的关系应该是什么的模型。这些调查研究就是由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在比较宗教社会学中所做的那些研究,以及罗伯特·K·默顿效法韦伯在《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所做的研究。
在对世界上几大宗教——印度教、儒教、基督教、犹太教、伊斯兰教——进行广泛的历史研究之后,韦伯做出结论,即不同社会的宗教价值与态度,特别是它们对于自然的意义及其与超自然的关系所持的不同观点,对于日常的活动有巨大的影响。这一点现在对于我们来说也许似乎是一个相当明显的观念,但是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当马克思主义和英国功利主义关于经济之首要重要性的哲学观点盛行时,韦伯的理论并非如此迅速地得到承认。韦伯特别感兴趣的是宗教价值对日常经济活动的影响,他主张,对早期近代资本主义的一个基本的刺激是出现在十六世纪加尔文清教主义中宗教态度的新的复合体。这就是韦伯关于“清教主义伦理”对于近代资本主义之重要意义的著名论题。这里,我们关心的不是这个观点,尽管它同韦伯关于科学的主张——这正是我们的兴趣所在——有联系。以他对于这几个伟大的历史社会的知识,韦伯知道,人们在其对于经验世界的适应上,总是或多或少地取得了成功。可是他确信,与他所研究的其他社会的宗教价值相比,希腊-基督教社会的宗教价值对于经验科学的发展更有利。我们已经提到了这些更有利的观点和态度中的一些:自然与超自然的王国相分离的观点;上帝是理性的以及自然的天地万物反映了上帝的理性这种观点;以及人可以在自然的天地万物中发现理性秩序的观点。为所有宗教和所有社会所持的态度是不存在的。例如,韦伯自己证明,中国传统的儒教所持的世界观不同于西方;韦伯所谓的“世界之巫术图像”在中国的突出地位有助于解释中国社会中科学的缺乏。
这里,一个直接相关的问题是韦伯提出的加尔文清教主义,或者他所称呼的“清教伦理”,对于科学的发展是一种特别有利的基督教的态度。加尔文主义把中世纪理性主义的伟大力量带入了日常生活之中,因而刺激了经验科学,因为加尔文主义神学认为以可能的最理性的方式安排他的各种“世俗”的活动,经济的和其他的活动,是人的宗教责任。当然,几个世纪以来,这一宗教态度逐渐世俗化,直到理性经验活动之目的和正当性不再直接地而仅仅间接地是宗教的问题。然而,在十七世纪,当这种正当性仍然是宗教问题时,新的加尔文主义世界观对科学的成长提供了一种强烈的推动力。似非而是的是,加尔文主义神学的超自然神谕禁止关于经验世界的理性思想。
就像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K·默顿接受了韦伯的观点,把它特别地与十七世纪英格兰的加尔文清教主义联系起来,并且给予了一次详细的经验检验。这里,我们只能概要地报告一下这一检验。首先,默顿主要利用皇家学会《哲学会报》上的论文做为他的证据对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活动做了详细的定量研究,并且阐明积极从事科学的清教徒的数量以及他们促进科学的程度,较之其他的宗教团体以及特别是天主教团体,大得不成比例。默顿还附带地搜集了统计证据,以显示清教徒相对于天主教徒不成比例地参与了科学,这一点对于欧洲大陆以及对于英国来说一直持续到现代。对于这种差别,就美国的情况而言,我们将在以后更多地谈及。
然后,默顿转到了一组构成加尔文清教主义的宗教信条与态度,这些信条表达在神学著作中,布道中,以及向世俗之人提供精神指南的书中。正是这组信条,正是这种简称为“清教伦理”的东西,造成了对科学活动之倾向中的差异。这些信条是什么呢?清教徒持下列观点,即人可以通过理解自然界来理解上帝,因为上帝自己显现在自然界的杰作之中。因此,科学与宗教不是不相容,反而是信仰的坚实基础。他们觉得,由于“辛勤劳作”如果不是一种考验就是一种选择拯救的标志,由于人们可以通过社会功利主义来使上帝增添光彩,那么科学之所以是正当的是因为它是一种辛勤劳作和改善社会的有效手段。而且,他们赋予理性以高的价值,这是因为只有人被上帝选中而拥有理性,还因为理性约束着懒惰和偶像崇拜。清教徒不因其自身的缘故而尊重经验世界,但是经验世界做为理性的、有秩序的活动的场所——这对于科学是如此有用——却得到了上帝的证明。
这些宗教观点对于科学活动的意趣相合性是显然的。默顿在总结时说道,“在清教伦理中,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结合是如此显著,它形成了近代科学的精神本质。” 我们利用了默顿的研究,来表明宗教因素对近代科学之兴起的影响,但是我们也会重复道,这在关于科学的社会研究中具有广泛的方法论的影响。一方面,在表明在特定场合和时间科学活动之间的某种直接和特殊的关系上,它有着基本的科学的优越之处;另一方面,在表明某种经过仔细定义的和分离的社会因素上也是如此。例如,默顿并未宣称清教主义在整体上对科学具有这种有利的影响,而仅仅是加尔文主义,仅仅是处于某一既定发展阶段的加尔文主义。最后,像韦伯一样,默顿并未宣称十七世纪英国的清教徒有意打算造成科学与“清教伦理”之间的这种关系。社会对科学的影响,像我们已经提到过的科学对社会的相反影响一样,恰好是在无意识的时候常常是最强有力的。
到这里,我们可以停止我们对科学之历史进化的所有过分简要的说明了。我们相信,没有必要来进一步例证这六个主题了,它们在后几个世纪——继我们刚刚在谈论的那个时期(近代科学兴起的时期)之后——的科学史中,可以得到最好的显示。
下一章,我们将转到说明最有利于科学在二十世纪的世界中维持一个高水平发展的社会和文化因素。从现在起,我们将更感兴趣于分析充分发达的科学之本质和状况,而不是在于科学进化的历史。
《科学与社会秩序》
伯纳德·巴伯著
第三章
现代社会中的科学:它在自由社会与极权社会中的地位
在讨论了科学的历史发展之后,现在我们就可以理解在何种意义上说科学在现代社会中是独一无二的——就像我们经常听到的那样——这种说法是正确的。我们说科学之独特,不在于种类,而在于它极其广阔的范围和高度发展的水平。只有在现代社会中,我们才能发现,从更早形式的经验理性发展出来的要素和独立于科学的(就如我们所知的)要素奇特地结合在一起,这些要素包括:高度概括化和系统化的概念框架、大大扩展人之观察能力与控制材料能力的实验设施、较大数量的职业科学工作者以及科学在人民大众与精英之中获得的广泛赞同。
然而,要素的这种结合,我们所知道并且认为当然的这种科学,并不是随机的,也不是必然的或不可改变的。近来发生在纳粹德国和苏联的事件已经证明,至少是科学的某些部分可能既有衰落也有成长,也许甚至完全遭到窒息。简言之,科学不仅像我们在前几章所看到的那样依赖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而且对于某些类型的社会条件比其他类型的更适应。近来,塔尔科特·帕森斯一直关注科学与现代社会之间的这种关系。他说,“科学最初是与整个社会结构和文化传统结合在一起的。它们彼此相互支持——只有在某些类型的社会中,科学才能兴旺发达,反之,没有科学之持续的和旺盛的发展与应用,这样一种社会也不能正常地运行。”
在本书的其余部分,我们将自始至终尽可能对科学与社会的关系进行详细的分析。可是,在本章中,我们想给出一个关于这些关系的较宽泛的观点,这种观点对于随后进行更好的分析是必要的基础。我们想把那些相对宏观的社会条件中的某些分离开,这些条件在与其他社会的比较中刻划了现代西方世界的特征,并使得高水平的科学活动与进步成为可能。因此,我们将谈到诸如我们的理性文化价值、我们的高度专业化的劳动分工这样的事情以及这些事情对于科学的重要意义。我们不关心我们社会的这样一些特征是怎样通过经历许多世纪的社会变迁(包括属于科学本身的那些变迁)而演变成的。我们感兴趣的仅仅是它们现在与科学意趣的相合——帕森斯教授谈到的那种意趣相合。
拣出这些广泛的特征之目的,不在于精确地描述现代社会就是什么。现在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模型,像一些社会学家所称之为的“理想类型”,这种类型的社会是与其他社会相比较而言的。在现代世界的不同社会中,这种模型无论在何处都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但它实现的程度有大有小。我们可以使用我们的模式——我们的一组现代社会的特征——做为对于这些不同的现代社会为科学发展提供的相对有利条件之程度的一种粗略但却是有用的量度。特别地,这种考察将表明,某些“自由”社会(例如,美国和英国)在某些方面要比某些“极权”社会(纳粹德国和苏联)对于科学更加有利。我们说后一类国家对于科学是“不太有利的”;我们不是说科学对于它们是“不可能的”。这不是一个黑白分明的问题,这只是一个在不同的相关社会中有利程度不同的问题。现在,关于这些事情的意识形态思考确实是绝对的;例如,它谈论“纳粹德国中科学的灭亡”。在现代世界,绞杀科学更加困难了。这种想法将不能把我们带向一种对于认识我们的价值以及真正的科学理解是有用的科学社会学。
每一个人类社会都有标志某些种类的社会活动的一组文化价值,一组道德偏好(moral
performance),以区别于另一些社会活动。让我们首先看一看刻划现代世界之特征(有别于其他社会)的文化价值系统,这些价值不仅在科学之中,而且在许多其他的社会活动之中实现自身。这是一组深深扎根于社会的道德偏好,它使得我们所知的科学之独一无二的高度发展成为可能。这是一组我们必须比较强烈地维持的价值。当然,这些价值不是官方的,甚至也不是正式经过整理的,所以我们这里给出的特殊的价值清单,只能是做为许多试图发现它们的学者与精神领袖的一致意见而提供出来。然而,任何类似的价值清单大概都会与这个清单具有很大的重叠,尤其是当通过严密的分析仅仅消除了字面上的差异之时。无论如何,对于在现代西方社会中的科学与其他基本的活动,这些价值具有重要意义,即使最终难以精确地按等级把它们描述出来。
我们必须谈到的关键的文化价值之一是合理性(rationality)价值,这一道德偏好与科学的意趣相合是显然的。现在我们指的不仅仅是合理性的实践,因为我们已经看到它发生在所有类型的社会之中。所谓“合理性”价值,我们意指对于遍及社会之广阔领域的这种实践给予道德上、情感上、“建制化的”(如社会学家们所说)支持。这种支持在于它为试图把所有的人类存在现象都变成更一致、更有序和更概括化的理解形式的尝试提供关键性途径。这种合理性是特殊的,它不同于一直是以前所有类型的社会的一种突出特征,即“传统主义”的文化价值。按照其自己的条件,这种价值赞成无论存在什么都接受,这只是因为它已经存在了;这种价值不希望根据理性一致性和普遍性对现实存在的东西予以批判。现代人的“理性癖”(托斯坦·维布伦[Thorstein
Veblen)是首先将其他社会的习俗加以比较的人之一)致使现代人在各个方面诘问世界,分析所有仅仅是由于“习俗的支配”而流传到他这里的现象。现代世界人认为,理性规则比习俗和礼仪更重要。
与科学相比,这种合理性价值更多地构成我们的社会的基础,尽管它当然是在科学之中得到最令人难忘的体现。例如,我们的经济活动只能以其现在的形式得到维持,这是因为这种价值在民众之中广为散播。经济领域行为的道德规范,也即是工业效率与所有事务中井然的秩序之合理性,是来自经济活动外部的标志。当我们赞扬“自由探索精神”时,我们指的是合理性价值的另一方面。那种精神主要是由专业群体,特别是由在这些群体之中的科学家们来发挥的,但是这种精神在所有社会群体中是一种文化理想。我们说,任何人都有权利提出问题并使“他自己”感到满足,这里我们指的是他的理性。的确,这不仅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这就是说,关于合理性价值,在我们的社会中存在着一种值得注意的积极品质。它要求人力求合乎理性地认识并且通过一种连续不断的积极努力(而不只是在事件使他受到挫折或阻挠他的时候)来控制其所有的事物。在科学界本身,这种合理性的精神变成了一种建制化的处于自我完善阶段的无止境的探索,常常是提出新颖的和更普遍的假说。现在,在这个世界或这个社会,我们的文化所赞成的积极合理性贯穿所有的领域。
当然,就像我们所熟知的那样,这种积极合理性不可避免地会与社会中某些已经建立的习惯与活动相冲突,例如,与宗教的“神圣”信仰或者与古老的经济惯例相冲突。这些其他的活动抵抗着合理性的“进攻”,有时是激烈的,但在我们近来的历史中,更经常的是缓慢适应这种无节制探索之侵蚀性影响;当我们在后面讨论科学的社会影响时,我们将更加严密地考察这种对合理性之抵制的根源及其对科学的意义。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从它所诘问并批评的某些事情之中存在着反攻和抵抗,但在整体上,一定强度的合理性价值始终是盛行的。尤其是它体现在科学的结构和影响之中,所以,积极合理性是伟大的物本论的来源,因而在现代世界中打下了烙印。
对于另一种现代世界之重要的文化价值,我们需要一种术语,叫“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即使这个术语具有某些我们在这里并不意指的并且因此将特别排除在外的涵义。功利主义价值是指现代人的主要兴趣在于这个世界,这个自然界的事物,而不是在于像超自然拯救这样的其他世界的事物。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