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社会秩序-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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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以及赢得公众信誉。
即使认识到研究从长计议是有利可图的,也不容易建立并维持成功的大规模的工业研究组织。大研究组织必须按“科层制”模式来管理,在第五章已讲到,这种管理模式带来了一些涉及科学群体的特殊问题,也存在着所有科层制组织的一般问题。在工业界,与在大学或政府机构一样,主任是大规模研究组织中特别重要的人物,他必须是一位有一定成就和阅历的科学家,同时要有很强的行政能力。大规模研究组织的主任必须对不同的社会组织模式特别敏感,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必须意识到有不同类型的领导模式,它们分别适合于领导较纯的和较应用性的科学工作。在这类研究组织中,可能大部分是应用性研究工作,等级式上司可以公平地指派给这类研究工作人员专门的任务;对于比较基础的研究工作,需要给正在研究的科学家、他的助手们以及公务人员更多的自我定向(self-direction)自由。针对后一种情形,聪明的管理者只是规定一般的研究领域(像通用电气公司的惠特尼给兰米尔所规定的那样),并且精于赋与研究者刚好足够的自主性,这种技能最好在工业研究组织的实际管理经验过程中获得。幸运的是,现代美国工业研究的指导者的确属于“级级上升”,因而通过自身长期的实践获得了杰出的技能。
比如,在贝尔电话实验室,“没有大批专业科学家以独立的、大体上非协调的方式从事自己的研究”,主任允许“给创造性工作和个人努力以一定程度的自由”。一位数学家被允许在家里工作,一周来实验室几次。“由于研究电子衍射而获诺贝尔奖的物理学家戴维逊,从事于他自己已选择的研究路线,远比电话通讯的领域宽广”,虽然他们都对电话公司怀着浓厚兴趣。“然而,绝大部分实验室工作人员都进行总方向下的指定的工作。戴维逊和那位‘主要在家里工作的数学家’所获得的研究之自由程度实属例外”。我们可以引用更多的这方面的知识,不幸的是尽管已经认识到大研究组织具有巨大社会意义,然而我们却对任何一个这一类组织的实际运行缺乏详尽的、系统的研究。我们研究了它们的正式组织模式,然而对非正式组织、日常雇工问题、职业模式、刺激因子、与科学专家和一般行政管理者的关系等都没有研究。我们的大部分知识来自于因其它目的而偶然对这些组织给予的因果解释。
美国工业科学不仅对社会福利作出巨大贡献,而且对于构成科学整体之基础的概念框架的直接促进也作出了巨大贡献。因而,美国工业以及美国社会的其它部分肩负着维持并加强工业科学的重大义务。
《科学与社会秩序》
伯纳德·巴伯著
第八章
美国政府中的科学家
在我们很多人的眼里,政府科学( government
science)或许是个新生事物,但实际上几乎就从我们国家的历史开始之日,科学家就在政府里占有一席之地。政府从来不愿雇佣科学家帮助他们解决诸如战争或和平问题,因而科学总是像与大学和工业一样,与政府有很多联系。对于政府科学的历史与工业科学一样没有得到充分研究,然而政府科学却也是美国科学整体中的必要部分。
如,农业部及其前身对政府科学研究作了最长的连续性记录,这份追溯到一百多年前的十九世纪初的记录,起初保存在少数几个个人手里,农业部成立后,拟订了一个科学方案,雇佣了一位化学家,一位植物学家和一位昆虫学家为其工作。此后,这三位先驱分别各自扩展成一个关于所有农业问题的科学工作者团体。农业部的一位部史学家,T·斯旺·哈丁(T.Swann
Harding)说,经过长期的发展后,现在“仅农业研究中心就有二千多人……几乎肯定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业研究机构”,而这仅是这个部科学资源的一部分。
美国政府里科学研究的成长模式大致就是这样。最初,十九世纪有时甚至直至二十世纪初,在任何部里都只有几个科学家,最近四十年来,政府科学家的数目翻了几番,二次大战后的几年里,政府里集中了大约三万名来自物理学、生物学、农业科学、工程科学的专家,其中约三分之一是农业科学家,另外三分之一是在国防部工作的各类工程师。1947年,政府各部花了六亿二千五百万美元供这三万名科学家搞物理学和生物学研究。
虽然政府科学中有一些比较集中的研究内容,但是我们将会发现,政府科学家研究涉及面是广泛的,可能还是相当普遍的。总统理事会的报告说,“联邦政府规划从根本上说允许探索每一门科学学科和子学科”。我们可以推测到,政府研究的最大部分是应用研究,1947年这部分开支占了总共六亿二千五百万中的五亿七千万美元。但是也进行比较基础的研究,同样,对这类基础研究的支持是建立在这样一个信念之上的,即在不大长的时间内,这些基础研究将会转化为实用。仅从农业部的工作就可看出,政府科学在纯研究和应用研究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对于美国人民的“科学成就和财富增长”都有巨大的价值。
二次大战前,联邦研究经费的最大部分花在农业研究方面, 如 1936-1937,政府为研究拨款一亿二千万美元(占总预算的百分之二),其中三分之一进入农业研究,五分之一进入军工研究,其余用于其它目的。大战一开始,研究重心就明确地转移到军事研究方面,政府中军事部门花费了联邦研究规划中的六分之五的经费。另一方面,政府总是更多地投资在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要少得多,二次大战前,经费预算中四分之三拨给自然科学研究,然而在三十年代的大萧条时期,除了通常预算的四分之一经费外,大部分应急研究基金都给了社会科学。虽然很难获得经费分配的准确数字,但自然科学肯定在战后政府研究规划中仍占优势地位。
既然政府研究与在工业研究中一样,有一种在短期内显示价值的强制性要求,那么集中于军事研究和农业研究就有了显而易见的理由。军事研究对政府显然是生死悠关的,而农业研究所以成了政府的重点关心对象,是因为不可能有任何一位农夫能够像个体资本家一样,对农业科学研究实行津贴。作为一个贯穿大部分美国社会史的相对较穷的社会经济群体,农夫们寻求并成功地通过其农业研究规划而从政府获得大量资助,我们经常忘记了最近百年来我们已经经历了一次农业革命,同时进行了一次工业革命,在这次农业革命中,政府科学起了伟大的先锋作用。关于这一问题的一份研究指出,“例如,在化学与土壤局(the
Bureau of Chemistry and soils)建立之前,氮肥领域的研究一片空白,这个局在这上面花了十年功夫,尽管此期间的开支削减了三分之二。当研制成有效的方法后,氮肥工业就建立了氮研究实验室,高薪(政府薪水的三至五倍)聘请了该局的氮专家,并着手使其商业化”。
然而,尽管政府科学研究对社会作出巨大贡献,但它从未有过高的公众声望,或许这是因为所有美国政府雇员都没有享受高的公众声誉的缘故。很少有科学家认为政府雇员是最满意的职业,一份态度调查表明,即使已经受雇于政府的科学家,只有百分之三十七的人感到在政府里工作是最令人满意的职业。大学科学家只有百分之一这么认为,只有百分之五工业科学家有此同感,无怪乎有时雇佣科学家搞政府研究何其之难。这份调查报告最后总结道:“把所有群体包括在内,只有百分之十一喜欢政府职业,百分之三十一喜欢工业职业,百分之四十八喜欢大学,剩下的百分之一喜欢咨询工作或其它活动”。
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有才能的科学家,不论其工作的社会声望如何,在为政府效劳。与工业科学相类似,政府科学的质量也有很大差异,如果不与工业研究以及工业能够支付的高薪直接竞争,那么政府科学或许一直是最好的。政府研究至少在两个领域特别不错,那就是农业和医学,后者在政府研究规划中占了四分之一的比重,政府进行各种医学研究,并对大学和工业的医学研究产生了巨大影响。有关医学的几个政府研究机构,美国公共卫生署(the
Public Health Service)把其经费的最大部分用来搞基础研究,陆海军的医学研究(the
Army and Navymedical work)更多地致力于应用。1947年,政府总计雇佣了约三千五百名医学研究人员,他们使用精密的仪器,有足够的资金,享有很大的课题选择自由,由于拥有诸如这些有利条件,结果总统理事会的报告指出,“联邦机构从事的医学研究,维持了高质量,因而受到全世界的尊重”。与流行的偏见相反,政府的科学研究不一定平平庸庸,必须时刻认识到,“在政府的研究实验室里存在着广泛的风气和精神道德的差别,正象这种差别亦存在于工业机构和大学一样”。在所有政府科学中,没有必然的固定不变的低劣质量,它的现实可变性表明,哪里比较弱,哪里就能改善提高。最近至少有二项关于政府科学的大规模的研究,都得出了上述结论,一项在三十年代由国家资源规划署进行,另一项由总统科学研究理事会在战后作出。
撇开所有其它因素,造成政府科学之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组织问题。政府研究组织在两种组织障碍下蹒跚而行,这值得我们详细分析每一种障碍,并希望据此找出提高政府科学的一般性水平(average
quality)的方法。第一个组织困难是,政府研究部(Government
research department)在许多方面受那些适用于所有政府组织的非科学的通行规则的控制,而这些规则很大程度上对科学研究群体的成功运行不利。第二个组织困难是,政府研究比工业科学或大学科学更多地遭受所有令人头痛的“科层制”的组织问题。这二类困难原则上都是不可解决的,下面再来看看那些为在政府科学中减轻这些困难所作出的努力。
与大部分政府雇员类似,几乎所有政府科学工作者,受民政署(the
Civil Service)的一般规则的支配。这些规则由于其本质特征——部分由于其形式本性,部分由于其管理方式——最近变得更适合于例行公事式的一般性工作,而对那些需要高智力的专家不太适合,结果使得政府在与大学和工业竞争雇佣科学家时处于不利地位。大学和学院有熟悉工作申请者的优势,而大部分的受聘以对知识的研习情况为基础按照个人推荐进行。从工业方面说,他们每年派出一批精力充沛的“天才寻找者”(energetic
talent seekers),与大学生交流,为大学生推荐工业科学中具强烈吸引力的工作。相比之下,要想获得政府科学中的工作,必须自己寻找机会,参加笔试,笔试的地点可能在一个要自己花旅费才能到达的地方,之后要等好长时间才可能获准申请。一位在战时具有丰富的雇佣政府科学家经验的人说,“这是积极寻找合适人才并以最小的延迟和形式雇佣的主动过程,与目的不在于寻找好人才而在于阻止庸人进入的被动过程之间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科学每年都要失去许多潜在的工业科学雇员。然而加快政府的雇佣过程已经有可能了,可喜的是民政署最近对其规则作了些修改,以实现加快进程的目的;政府科学组织和民政署委员会也提出形成一个为大学生和年轻科学家提供关于政府科学工作优越性(设备好、起点工资高,事业发达的真正机会)的信息渠道。例如,为了与争抢优秀高年级大学生工业界竞争,国家标准局(the
National Bureauof Standards)先手抢走最好的低年级(一般是三年级生)学生,为他们提供暑期工作(summer
jobs),这些学生也就因此而取得民政署的职位。这些大学生获得学位后通常回到老地方工作,而且比较容易找到工作,因为他们已经获得民政署的地位。但是,如果政府想招聘更多更好的年轻人为政府搞科学研究,有必要对招聘过程作全面的更多的改进。
政府范围的民政署法令也涉及政府科学家的薪水。总的来说,法令允许政府科学家的工资比大学高但比工业低。年轻人的薪水与在工业企业中一样高,但民政署支付的最高水平的薪水大约一万美元(一年),比工业中的最高水平的薪水低得多。由于这种薪水极限,使得政府研究很难留住那些已经工作多年并达到薪水极限的研究人员,当然留住他们也并不是不可能,有些人被特别优越的研究条件吸引而不愿离开。但总体上,政府研究的人才外流,因而政府也就成了工业科学家的一种培训学校。这对于整个国家共同体当然间接获益,但这种利益必须按对政府科学的直接损失来衡量。曾经建议把政府工作中的各种专家(不仅是科学专家)的最高年薪提高一点,比如一万五千美元,这可能有助于留住许多各种层次的迷恋工业研究的人。然而增薪不太可能,除非全国范围的政府工作薪水水平有一个总的变动。
在民政署的管制下,政府科学家还遭遇其它一些不利方面。因为他们是按行政目的而非科学目的加以训戒的,民政署的条令倾向于为那些年资深、有管理才能的人而不是专家技术人员创造更多的升职提薪机会,因而,政府科学家时常必须在工作擢升(Job
advancement)与科学机会(scientific opportunity)之间作出选择。由于民政署的一般政策是不把高层次工作职位授与没有管理责任的专家,这种二难境况可以通过为那些希望工作擢升又不愿担负管理责任的专职研究人员创造更多的高级别位置(high-ranking
positions)而得到缓和。当然管理者是必要的,有些科学家就是一个杰出的专职管理者或兼职管理者。相反,有些科学家急于在科学上领先,而不愿离开研究工作,政府需要这一类科学家。
科学家需要另外一些特殊待遇,这在民政署管辖下的行政雇员中通常不会得到满足,而对于进行良好的科学工作却是必需的。比如,政府研究组织应当有权为工作人员设计服务性的培训计划;应当有权允许他们参加学术会议而不扣薪水,如果愿意的话还可给予一定的津贴;应当有权批准一些想去大学深造或参加其它的科学训练的研究人员的请假。工业科学研究组织(尤其大组织)为他们的雇员提供所有这些机会,因为所有这些对于科学研究是重要的,而对于事业摆升是必不可少的,缺乏这些特权使政府科学更缺乏吸引力。同样幸运的是,近来这方面也有所改善,事实上,这些正在做出的改变都有些先例,即使在二次大战前,农业部就支持了一项庞大的服务性培训计划,由优秀的教师给三千名学生讲授约四十门课程。大战开始以来,这种计划扩展到所有的政府科学部门。通过对华盛顿特区一万名政府科学家的研究培训要求进行调查后,民政署的科学人事顾问委员会(the
Civil Service mission’s Advisory 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