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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301-针灸甲乙经-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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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久留,人迎刺过深杀人。云门刺不可深(深则使人逆息不能食)。脐中禁不可刺。伏兔禁不 
可刺(本穴云刺入五分)。三阳络禁不可刺。复留刺无多见血。承筋禁不可刺。然谷刺无多见 
血。乳中禁不可刺。鸠尾禁不可刺。 
上刺禁。 
头维禁不可灸。承光禁不可灸。脑户禁不可灸,风府禁不可灸。喑门禁不可灸(灸之令 
人喑)。下关耳中有干糙,(一作 )。禁不可灸。耳门耳中有脓,禁不可灸。人迎禁 
不可灸。丝竹空禁不可灸(灸之不幸令人目小或盲)。承泣禁不可灸。脊中禁不可灸(灸之 
使人偻)。白环俞禁不可灸。乳中禁不可灸。石门女子禁不可灸。气街禁不可灸(灸之不幸不得 
息)。渊腋禁不可灸。(灸之不幸生肿蚀)。经渠禁不可灸(伤人神)。鸠尾禁不可灸。阴市禁不 
可灸。阳关禁不可灸。天府禁不可灸。(使人逆息)。伏兔禁不可灸。地五会禁不可灸(使人瘦) 
。脉禁不可灸。 
上灸禁。 
凡刺之道,必中气穴,无中肉节,中气穴则针游于巷,中肉节则皮肤痛。补泻反则病益 
笃。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与真相搏,乱而不去,反还内着,用针不审,以顺为逆也。凡 
刺之理,补泻无过其度。病与脉逆者,无刺。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是二夺也 
。大夺汗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下血,是五夺也。此皆不可泻也 
。 
曰∶针能杀生人,不能起死人乎?曰∶能杀生人不起死,生者是人之所受气谷,谷之 
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气血之海也。海之所行云雨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 
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逆而夺之而已矣。迎之五里,中道而止,五至而已,五往 
(一作注)而脏之气尽矣。故五五二十五而竭其俞矣。此所谓夺其天气。故曰窥门而刺之 
者,死于家;入门而刺之者,死于堂。帝曰∶请传之后世,以为刺禁。 

卷五
九针九变十二节五刺五邪第二
属性:黄帝问曰∶九针安生?岐伯对曰∶九针者天地之数也。天地之数,始于一,终于九。 
故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四时,五以法五音,六以法六律,七以法七星, 
八以法八风,九以法九野。曰∶以针应九之数奈何?曰∶一者天,天者阳也,五脏之应天 
者肺也,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阳也,故为之治 针。 针者,取 
法于布(一作巾),针去末半寸,卒锐之,长一寸六分,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阳 
气出,主热在头身。故曰病在皮肤无常处者,取之 针于病所。肤白勿取。 
二者地,地者土也,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故为之治员针。员针者,取法于絮,针 
筒其身而员其末,其锋如卵,长一寸六分,以泻分肉之气,令不伤肌肉,则邪气得竭。故 
曰病在分肉间,取以员针。 
三者人也,人之所以成生者血脉也,故为之治 (音低)针。 针者,取法 
于黍粟,大其身而员其末,如黍粟之锐,长三寸五分,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使邪独出 
。故曰病在脉,少气,当补之以 针。针于井荥分俞。 
四者时也,时者,人于四时八正之风,客于经络之中,为痼病者也,故为之治锋针。锋 
针者, 
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井荥分俞,取以四时也。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于子午,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搏,合为痈肿者 
,故为之治铍针,铍针者,取法于剑,令末如剑锋,广二分半,长四寸,可以取大脓出血, 
故曰病为大脓血,取以铍针。 
六者津也,律者调阴阳四时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员利 
针。员利针者,取法于毫,针且员且锐,身中微大,长一寸六分,以取痈肿暴痹。一曰尖如 
毫,微大其末,反小其身,令可深内也。故曰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窍,邪之所客于经,舍于络,而为痛痹者也,故为之治毫针。 
毫针者,取法于毫毛,长一寸六分,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气因之,真邪 
俱往,出针而养,主以治痛痹在络也。故曰病痹气补而去之者,取之毫针。 
八者风也。风者人之股肱八节也,八正之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腰脊节腠之间为 
深痹者也,故为之治长针。长针者,取法于綦,针长七寸,其身薄而锋其末,令可以取深邪 
远痹。故曰病在中者,取以长针。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骨解,虚风伤人,内舍于骨解皮肤之间也,淫邪流溢于身,如风 
水之状,不能过于机关大节者也,故为之治大针。大针者,取法于锋针(一作 针),其 
锋微员,长四寸,以泻机关内外大气之不能过关节者也。故曰病水肿不能过关节者,取以 
大针。 
凡刺之要,官针最妙。九针之宜,各有所为。长短大小,各有所施。不得其用,病不 
能移。疾浅针深,内伤良肉,皮肤为痈。疾深针浅,病气不泻,反为大脓。病小针大,气泻 
太甚,病后必为害。病大针小,大气不泻泄,亦为后败。失针之宜,大者大泻,小者不移, 
已言其过,请言其所施。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 刺。 刺者,刺诸经荥俞脏俞也。二曰道刺。道刺者,病 
在上,取之下,刺腑俞也。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四曰络刺。络刺者, 
刺小络之血脉也。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泻刺(一作太刺)。大泻刺者, 
刺大脓以铍针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于皮肤也。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 
左也。九曰淬刺。淬刺者,燔针取痹气也。 
凡刺有十二节,以应十二经。一曰偶刺。偶刺者,以手直心若背,直痛所,一刺前,一 
刺后,以刺心痹,刺此者傍针之也。二曰报刺,报刺者,刺痛无常处,上下行者,直内 
拔针,以左手随病所按之,乃出针复刺之也。三曰恢刺。恢刺者,直刺傍之举之,前后恢筋 
急,以治筋痹也。四曰齐刺。齐刺者,直入一,傍入二,以治寒热气小深者。或曰参刺。参 
刺者,治痹气小深者也。五曰扬刺。扬刺者,正内一,傍内四而浮之,以治寒热之博大者也。 
六曰直针刺。直针刺者,引皮乃刺之,以治寒气之浅者也。七曰 刺。 刺者,直入直出, 
稀发针而深之,以治气盛而热者也。八曰短刺。短刺者,刺骨痹,稍摇而深之,致针骨所, 
以上下摩骨也。九曰浮刺。浮刺者,傍入而浮之,此治肌急而寒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 
左右率刺之,此治寒厥中寒者,取踝后少阴也。十一曰傍刺。傍刺者,直刺傍刺各一,此治 
留痹久居者也。十二曰赞刺。赞刺者,直入直出,数发针而浅之出血,此治痈肿者也。 
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致其脉空。脉气之浅者勿刺。按绝其脉刺之 
,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所谓三刺之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 
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之间;后刺深之,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矣。故刺 
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阳邪之气;后刺深之,以致阴邪之气;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 
之谓也。(此文乃解后针道终始篇三刺至谷气之文也)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 
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无针伤肉,如拔发(一作毛) 
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 
之血者,此心之应也。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筋痹,慎无出血,此肝之 
应也。四曰合谷刺。或曰渊刺,又曰岂刺。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 
,此脾之应也。五曰 刺。 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骨痹,此肾之应也。 
曰∶刺有五邪,何谓五邪?曰∶病有持痈者,有大者,有小者,有热者,有寒者,是谓 
五邪。凡刺痈邪(用铍针)无迎陇。易俗移性不得脓。越道更行去其乡。不安处所乃散 
亡。诸阴阳遇痈所者,取之其俞,泻也。凡刺大邪用锋针,曰以少泄。夺其有余乃益虚 
,其道针其邪于肌肉。视之无有,乃自直道,刺诸阳分肉之间。凡刺小邪用员针 
,曰以大补益其不足,乃无害。视其所在迎之界。远近尽至不得外。侵而行之乃自 
贵(一作费)。刺分肉之间。凡刺热邪用 针,越而沧出游不归,乃无病 
。为开道乎辟门户,使邪得出病乃已。凡刺寒邪用毫针,曰以温。徐往疾去致其神, 
门户已闭气不分,虚实得调真气存。 

卷五
缪刺第三
属性:黄帝问曰∶何谓缪刺?岐伯对曰∶夫邪之客于形也,必先舍于皮毛,留而不去,入舍于 
络脉,留而不去,入舍于经脉,内连五脏,散于肠胃,阴阳俱感,五脏乃伤,此乃邪之从皮 
毛而入,极于五脏之次也。如此则治其经焉。 
今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经,溢于大络而生奇病焉。 
夫邪客大络者,左注右,右注左,上下左右,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及于 
经俞,名曰缪刺。曰∶以左取右,以右取左,其与巨刺何以别之?曰∶邪客于经也,左盛 
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易且移者,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 
经,非络脉也。故络病者,其痛与经脉缪处,故曰缪刺。(巨刺者刺其经,缪刺者刺其络。) 
曰∶缪刺取之何如?曰∶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卒心痛,暴胀,胸胁支满。无积者,刺然谷 
之前出血,如食顷而已,左取右,右取左。病新发者,五日已。 
邪客于手少阳(一作阴)之络,令人喉痹舌卷,口干心烦,臂外廉痛,手不及头。刺手中 
指(当作小指)次指爪甲上去端如韭叶,各一 (音悔),壮者立已,老者有顷已,左取右 
,右取左,此新病,数日已。 
邪客于足厥阴之络,令人卒疝暴痛。刺足大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 ,男子立已 
,女子有顷已,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人头项痛,肩痛。刺足小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各一 ,立已 
,不已刺外踝上三 ,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气满胸中,喘急而支怯胸中热。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去 
端如韭叶,各一 ,左取右,右取左,如食顷已。 
邪客于臂掌之间,不得屈,刺其踝后,先以指按之,痛乃刺之。以月死生为数,月生 
一日一 ,二日二 ,十五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 
邪客于足阳跷之脉,令人目痛,从内 始。刺外踝之下半寸所,各二 ,左取右, 
右取左,如行十里顷而已。 
人有所堕坠,恶血留于内,腹中胀满,不得前后,先饮利药,此上 
伤厥阴之脉,下伤少阴之络。刺足内踝之下,然谷之前,血脉出血,刺跗上动脉。不已。刺 
三毛上各一 ,见血立已,左取右,右取左。善惊善悲不乐,刺如右方。 
邪客于手阳明之络,令人耳聋,时不闻音,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端如韭叶,各一 , 
立闻。不已,刺中指爪甲上与肉交者,立闻。其不时闻者,不可刺也。耳中生风者,亦刺之 
如此数,右取左,左取右。 
凡痹行往来无常处者,在分肉间痛而刺之,以月生死为数。用 
针者,随气盛衰,以为 数,针过其日数则脱气,不及其日数则气不泻,左刺右,右刺 
左。病如故,复刺之如法,以月生死为数,月生一日一 ,二日二 ,渐多之,十五 
日十五 ,十六日十四 ,渐少之。 
邪客于足阳明之络(《素问》作经,王冰云∶以其脉左右交于面部,故举经脉之病,以 
明缪刺之类),令人鼽衄,上齿寒。刺足中指(《素问》注云∶刺大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 
,各一 。左取右,右取左。 
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胁痛不得息,咳而汗出。刺足小指(《素》有次指二字)爪甲 
上与肉交者各一 ,不得息立已,汗出立止,咳者温衣饮食,一日已,左刺右,右则 
左,病立已,不已,复刺如法。 
邪客于足少阴之络,令人咽痛,不可内食,无故善怒,气上走贲上。刺足中央之络,各 
三,凡六刺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邪客于足太阴之络,令人腰痛,引少腹控 ,不可以仰息。刺其腰尻之解,两胂之 
上,是腰俞,以月死生为 数,发针立已,左刺右,右刺左。 
邪客于足太阳之络,令人拘挛背急引胁而痛,内引心而痛。刺之从项始数脊椎侠 
脊,疾按之应手而痛,刺入傍三 ,立已。 
邪客于足少阳之络,令人留于枢中痛,髀不得气(一作髀不可举),刺枢中以毫针,寒则 
留针,以月死生为 数立已。 
诸经刺之,所过者不病,则缪刺之。耳聋刺手阳明,不已 
,刺其过脉出耳前者。齿龋刺手阳明立已,不已,刺其脉入齿中者立已。 
邪客于五脏之间,其病也脉引而痛,时来时止,视其病脉,缪刺之于手足爪甲上,视 
其脉,出其血,间日一刺,一刺不已,五刺已。缪传引上齿,齿唇寒(《素》多一痛字),视 
其手背脉血者去之,刺足阳明中指爪甲上一 ,手大指次指爪甲上各一 立已 
,左取右,右取左。嗌中肿,不能内唾,不能出唾者,缪刺然骨之前出血立已,左取右, 
右取左。(自溢肿至此二十九字,《素问》王冰注原在邪客足少阴络之下,今移在此。) 
邪客于手足少阴、太阴(一作阳)、足阳明之络,此五络者,皆会于耳中,上络左角,五 
络俱竭, 
足心,后刺足中指爪甲上各有一 ,后刺手大指内侧爪甲上端如韭叶(《素问》又云后刺 
手心主者,非也),后刺手少阴锐骨之端各一 ,立已。不已,以竹筒吹其两耳中,剔其 
左角之发方寸,燔治,饮以美酒一杯,不能饮者,灌之立已。 
凡刺之数,先视其经脉,切而循之,审其虚实而调之。不调者,经刺之;有痛而经不病 
者,缪刺之。目视其皮部有血络者,尽取之。此缪刺之数也。 

卷五
针道第四
属性:夫针之要,易陈而难入。粗守形,上守神。神乎神,客在门。未睹其病,恶知其原。刺 
之微,在速迟。粗守关,上守机。机之不动,不离其空,空中之机,清静以微。其来不可逢 
,其往不可追。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不知机者,叩之不发。知其往来,要与之期。粗之 
暗乎,妙哉上独有之也。往者为逆,来者为顺。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迎而夺之,恶得无 
虚。追而济之,恶得无实。迎而随之,以意和之。针道毕矣。凡用针者,虚则实之,满则泄 
之,菀陈则除之,邪胜则虚之。《大要》曰∶徐而疾则实,疾而徐则虚。言其实与虚,若有 
若无。察后与先,若存若亡。为虚为实,若得若失。虚实之要,九针最妙。补泻之时,以针 
为之。泻曰迎之。迎之意,必持而内之,放而出之。排扬出针,疾气得泄。按而引针,是谓 
内温。血不得散,气不得出。补曰随之。随之意,若忘之。若行若按,如蚊虻止。如留如环 
,去如绝弦。令左属右,其气故止。外门已闭,中气乃实。必无留血,急取诛之。持针之道 
,坚者为实,(《素问》注作宝)。正指直刺,无针左右。神在秋毫,属意病者,审视血脉,刺 
之 
居。视之独满,切之独坚。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浊气在中,清气在下。故针陷脉则邪 
气出,针中脉则浊气出,针太深则邪反沉,病益甚。故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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