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佛教教理(佛协-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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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舌触所生思,身触所生思,意触所生思
│ ┌─遍行──触,作意,思(见上)除受想
│ ├─别境──欲,胜解,念,三摩地,慧
│ ├─善──信,惭,愧,无贪、无瞋,无痴,
│ │ 轻安,不放逸,舍,不害
│ ├─烦恼──贪、瞋,慢,无明、疑,
行蕴├ 心所法─┤ 萨迦耶见,边执见,见取,
│ │ 戒禁取,邪见(百法合后五为恶见)
│ ├─随烦恼──忿、恨,覆,恼、嫉,悭,
│ │ 诳,谄,憍,害,无惭,无愧,
│ │ 惛沈,掸举,不信,懈怠,放逸,
│ │ 妄念,不正知,散乱
│ └─不定──睡眠,恶作(悔),寻,伺
└ 心不相应行─得;无想定,灭尽定,无想异熟;命根,
众同分;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
文身;异生性;流转,定异,相应,势速,
次第,时,方,数,和合、不和合等
行蕴中各法通假或实,随应分别,广如《俱舍》及《杂集》所说。识蕴的内
容,大小乘中各不相同。因为在小乘中没有建立第八阿赖耶识,所以只以六识身
为识蕴。大乘中则举心意识的分别,以阿赖耶识为心,末那为意,六识身为识,
合为识蕴。诸识都认为是实法。
十二处的内容名目如上所举。其中前十处和色蕴里的大种所造色的五根五境
诸色法相同。识蕴即意处。除五根五境外其余无表色,受蕴,想蕴,行蕴,另外
加上无为法,总名法处。因为法处可摄无为法,这就是蕴唯有为而处通有无为的
原因。这里,五根处是实,五尘(境)通假,意处唯实,法处中二十四不相应行
及寻伺是假,无为法是实,其余随应分别。
十八界中眼界,色界,耳界,声界,鼻界,香界,舌界,味界,身界,触界
和色蕴中的五根五境(尘)相同,也就是十二处中的前十处。眼识界,耳识界,
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和意界摄属五蕴中的识蕴或十二处中的意处,
法界的内容和十二处的法处相当。各界的假实分别同十二处说。
蕴界处的相摄,总的说来,色蕴摄十二处中的十处或十八界中的十界。色蕴
中的一分和受想行三蕴以及五蕴所不摄的无为法摄于十二处中的法处或十八界中
的法界。识蕴摄十二处中的意处或十八界中的七界(六识界和意界)。蕴界处和
百法相摄已散见上文,总结地说,五蕴中的色蕴摄十一种色法,受蕴摄遍行中受
数,想蕴摄遍行中想数,行蕴摄相应心所四十九法和摄不相应行二十四法,共七
十三法,识蕴唯摄八种心法。因此,五蕴只摄百法中的九十四法,六无为法不在
内。十二处中内五处和外五处摄十种色法,意处摄八识,法处摄四类法,一是色
法中五种法处所摄色,二是五十一种相应心所法,三是二十四不相应行法,四是
六种无为法,共八十六法。至于十八界,只不过是把十二处中的意处立为意界外
别开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界,所以和百法的相摄与十二处同。
三科的废立,依大小乘论典所述,有好几种原因,众生迷执有一个实我,佛
为破众生的人我执所以分别说蕴处界。为破一性我执,说积聚性的五蕴法;为破
受者我执,说以生长出生为义的十二处,为破作者我执,说以种族为义的十八
界。
《俱舍论》中关于三科分别对治的解释,认为有的迷心总执为我,就以五蕴来对
治,因为五蕴中一个蕴摄色法(色蕴),三个蕴摄心所(受想行三蕴),一个蕴
摄心王(识蕴),心色平行,不能偏执。有的迷色执以为我,就以十二处来对
治,
十二处中有二处非色法,但包含广大的内容。有的迷色心总执为我,就以十八界
来对治,十八界中有十界属色,七界属心,一界包括色心两法,这是因为有情愚
于色心轻重不同,所以应机别说。另外有情根器也有利根,中根,钝根的分别,
有情意乐也有乐略、乐中和乐广文的差异,根据根器和意乐的次第,世尊分别为
说蕴处界的三科。
佛法以破我为宗,因此蕴处界三科的法义建立,分别就在小乘经论中居基本
的地位,以至大乘的对法论典,三科的抉择仍然是知法知义的基本的和中心的问
题。这种情况,可以从法胜的《阿毗昙心论》,法救的《杂心论》,有部的《发
智论》、《六足论》和《大毗婆沙论》,世亲的《俱舍论》,无著的《大乘阿毗
达摩集论》和安慧糅释的《杂集论》等的内容组织看出来。至于三科内所摄法
数,
大小乘中有好几种说法,如《成实论》举六十九法,《俱舍论》举五位七十五
法,
南传上座部举八十三法,大乘《瑜伽师地论》和《杂集论》所举也互有增减,最
后世亲菩萨概括为五位百法。
三科的法义,很早就由汉桓帝(147~167)初年来华的安世高传译过
来。因为他是一个精于毗昙的学者,所以译本有单行的《阴持入经》,这可算是
介绍三科学说之始。他并译有《阿毗昙五法行经》,就是世友《品类足论》的初
品。也和三科说有关。从此以后,三科学说的介绍可说和毗昙的传译相终始。举
其要者,象公元411年鸠摩罗什译出《成实论》,公元563年真谛译出《俱
舍论》,都曾衍为学系,在三科方面做过详细的分析和研究。隋代惠远撰《大乘
义章》曾就蕴处界各立专章加以综述。到唐代玄奘法师重翻《俱舍》、《发
智》、
创译大乘毗昙,十余年间翻译大小对法论典四百七十余卷,三科法义可以说是大
备了。他的弟子们对于新翻的《俱舍》、《杂集》各有疏记。窥基法师且撰有
《大乘法苑义林》,专章抉择三科要义。但以后因为毗昙之学少有致意研究的
人,
所以三科之说也就不受重视了。
(郭元兴)
【三惑】
三惑是天台宗所说的三种障惑。天台宗人把一切迷事、迷理的妄惑归纳作三
类:一、见思惑,二、尘沙惑,三、无明惑。总称“三惑”。
第一见思惑,是把小乘教中所说见、思二惑合而为一而立此名。见惑是见道
位上所断的惑,是属于知识的错误见解,即意根对于法境,由不合理的推度分别
而起各种邪谬的见解。如于名色、五阴、十二入、十八界妄计为我的身见,及于
身见上计我为断为常的边见,乃至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等五利使,又贪、
瞋、
痴、慢、疑等五钝使,都称为见惑。见惑总有八十八使,欲界苦谛,具足利钝十
使;集、灭二谛,除身见、边见、戒禁取见,各有七使;道谛,除身见、边见,
有八使;四谛下合为三十二使。色无色二界,只在每谛下除瞋使,其余都和欲界
相同,所以二界各有二十八使,合为五十六使。三界相加成八十八使。思惑是思
维道(修道)位上所断的惑,是属于情意的颠倒执着。即眼、耳、鼻、舌、身五
根对于色、声、香、味、触五境,贪爱染着,倒想邪求。如于一切顺适心情的境
界所起的贪欲及于一切违反心情的境界所起的瞋恚,乃至痴、慢等,都称为思
惑,
又叫作修惑。思惑总有八十一品。三界合为九地,地地各有九品(上上、上中、
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贪、瞋、痴慢(上八地无瞋),
合称八十一品。这个见思二惑都是对于三界内的事理迷惑不了,因而招致三界的
生死,所以称为界内惑。又因障于空理,是声闻、缘觉、菩萨三乘所通共应该断
的,所以又称为通惑,而断除这两惑的方法,是用空观,因此把这两惑合称为见
思惑。
第二尘沙惑,是执着于空,迷于界内外尘沙数法,障出假利生。此惑通界内
外。界内通二乘有,以见思为体。界外只限于菩萨所断,所以又叫别惑。
第三无明惑,是一切生死烦恼的根本。昏迷痴暗,障蔽中道实相理,于诸法
事理无所明了,所以称为无明。在见思惑中的无明是障蔽空理的惑,是枝末无
明;
此惑是障蔽中道理的惑,是根本无明,能招致三界外的变易生死,所以称为界外
惑。此惑也只限于菩萨所断,也称为别惑。
在四教中,藏、通二教以见惑为理惑,以思惑为事惑,即见惑为迷于无常无
我等四谛真理的惑,思惑为迷于色、声等世法事相的惑。别、圆二教以根本开明
为理惑,以尘沙及见思为事惑,即根本无明惑为覆蔽中道理的惑,尘沙惑障碍化
导,为覆蔽俗谛法的惑。见思惑障碍空寂,为覆蔽真谛法的惑。
三惑是和三谛不相应的,即不明了空谛理起见思惑,不明了假谛理起尘沙
惑,
不明了中谛理起无明惑。所以明了三谛理,断三惑,即证三智,成三德。但是三
谛是实相的三方面,空、假、中,都是一实相的全体。空显破情之德,假显立法
之德,中显绝待之德。所以说空,假、中就在其中,非是和假、中相对之空,而
是和假、中相即之空,于是一空一切空。说假、说中,同样一假一切假,一中一
切中。这就是三谛圆融。三谛圆融所以证一谛即证三谛。三智是一切智、道种
智、
一切种智。一切智是于色心依正一切诸法通达毕竟空寂之理,即空谛智。道种智
是了知一切种种差别的道法,即假谛智。一切种智是于一切诸法上通达本有性德
之体,即中谛智。在四教的别教中,三惑其体各别,因而次第断除,三智也次第
发得。就中先修空观,破见思惑,得一切智,证真谛理。次修假观,破尘沙惑,
得道种智,了知假谛恒沙法门。后修中观,破无明惑,得一切种智,证中道法
身。
这样,由隔历的次第三观断三惑、得三智。然而在圆教就不这样,三谛既然圆
融,
而能障蔽它的三惑也就同体,即就迷于绝对理的一惑,把它的粗分叫作见思,细
分叫作尘沙,极细分叫作无明。一惑即三惑,所以起一惑即障蔽三谛,粗分的见
思障蔽空谛,细分的尘沙障蔽假谛,极细分的无明障蔽中谛,其实,却是一心三
惑,又称为同体三惑。断一惑即断三惑,得一智即得三智,这称为“三惑顿
断”,
“三智一心中得”。但就断惑的渐次上,先在十信位断见思和尘沙,其中初信断
三界的见惑,次六信断三界的思惑,后三信断界内外的尘沙惑。从十住位的初住
以后到十地渐次断无明一品,证中道理一分,即断四十品惑。更破一品无明,进
入等觉位。再进而破第四十二品无明,发究竟圆满的觉智,智断二德圆满,即为
圆教的妙觉果位。
(黄忏华)
【四谛】
四谛即苦集灭道四谛,谛谓真实不虚,如来亲证。佛成道后,至鹿野苑为五
贤者始说此法,是为佛转法轮之初,故称初法轮,如《法华经·譬喻品》:“佛
昔于波罗柰,初转四谛法轮。”初转法轮三说四谛,第一说:此是苦,此是集,
此是灭,此是道。此是教示四谛四相。第二说:苦当知,集当断,灭当证,道当
修。此是教劝修行四谛。第三说:苦者我已知,集者我已断,灭者我已证,道者
我已修。此是佛举自己证得四谛,合为“三转十二行相”之义。但此四谛,唯圣
者所知,非凡夫能知,如《涅槃经》卷十四:昔我与汝愚无智慧,不能如实见四
真谛,是故流转,久处生死,没大苦海,“若能见四谛,则得断生死”。由于圣
者所证,故称四圣谛,或四真谛。
苦谛:苦即三界轮回生死逼恼之义,凡是有为有漏之法莫不皆含苦性,故佛
经中说有无量众苦,但就身心顺逆缘境,总有三苦、八苦。三苦,从其逆缘逼
恼,
正受苦时,从苦生苦,名苦苦;从其顺缘,安乐离坏时而生苦恼,名坏苦;生老
病死刹那变异而生苦恼,即名行苦。八苦即: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
会、
求不得和五盛阴苦。外有寒热饥渴等逼恼之身苦,内有烦恼之心苦,所有诸苦皆
归苦谛所摄。
集谛:集谓积聚二十五有苦果之因,一切众生,无始以来,由贪瞋痴等烦
恼,
造积善恶业因,能招感三界生死等苦果。
灭谛:又名尽谛,灭谓灭二十五有,寂灭涅槃,尽三界结业烦恼,永无生死
患累。
道谛:道谓修戒定慧通向涅槃之道,总有七科:一、四念处,二、四正断或
四正勤,三、四神足或四如意足,四、五根,五、五力,六、七觉支或七菩提
分,
七、八圣道或八正道。此为三十七菩提助道品法。
四谛有两重因果,苦为果,集是因,由苦集二谛成为世间生死因果;灭是
果,
道是因,灭道二谛为出世因果。即由造积有漏业因而感有漏苦果,由修有漏道因
而证灭谛涅槃。如《涅槃经》卷十二:“有漏果者则名苦,有漏因者则名为集,
无漏果者名为灭,无漏因者则名为道。”此即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之义。
四谛是佛教的基本教义,是佛教大小乘各宗共修、必修之法。佛说四谛是要
众生了知四谛的真理,断烦恼证涅槃,若专修四谛以求涅槃者,一般称其为小乘
声闻人。
(任 杰)
【五明】
五明(具称五明处),是印度古代的五类学术,即声明,因明,医方明,工
巧明和内明。其内容如《西域记》卷二说:声明,释诂训字,诠目疏别;工巧
明,
伎术机关,阴阳历数;医方明,禁咒闲邪,药石针艾;因明,考定正邪,研核真
伪;内明,究畅五乘,因果妙理。《瑜伽师地论·菩萨地力种姓品》解释菩萨的
求法说,菩萨应当求一切菩萨藏法、声闻藏法,一切处论,一切世间工业处论。
此中,菩萨藏法和声闻藏法属于内明,一切处论指声明、因明、医方明,一切世
间工业处论即工巧明。因此,五明也包括了大乘菩萨所学的全部学术。
声明的内容,据《瑜伽师地论·闻所成地》的解释具有六相:一、法施设建
立,二、义施设建立,三、补特伽罗施设建立,四、时施设建立,五、数施设建
立,六、处所根栽施设建立。法施设建立指名身、句身、文身等的构成。名为人
对于事物或现象在认识上形成的概念(想、或名称)。名的构成,是用按照构词
方法所成立的字。梵文中构词的基本单位是字界,字界附加字缘即构成一个字的
支分(语基),支分再加上转声(语尾)才构成一个完全的词。用词叙述事物,
意义完全,称为一句,也称为章,文指记录语言的字母。梵文字母中有元音一十
四个;辅音三十三个,共有字母四十七个。元音可以单独成为一个音节,辅音须
附加元音才能构成一个音节。在法施设建立中名、句、文各自多数总合而言,说
为名身、句身、文身。义施设建立指字义的一种分类,和中国古代字书《尔雅》
相似。《瑜伽师地论》中举出十种义,到公元九世纪时一些印度和西藏的佛教学
者编纂的梵藏《名义大集》已分为二百余门了。补特伽罗施设建立指名词等有男
声相、女声相和非男非女声相,以及动词有初士(第三人称),中士(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