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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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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历程,可将上帝观念的演化概括为四个时期:上帝的“女娲时期”;上帝的“宙斯时期”;上帝的“耶稣时期”;上帝的“理性时期”。其中“理性时期”又包括三阶段:托马斯·阿奎那的第一推动时期;拉普拉斯—牛顿的完全因果决定论时期;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非完全决定论时期。
  我们的认识总是在比较中完善起来的,例如能从女娲、宙斯之于耶和华上帝的“相似”中更能区分其差别。但这差别却不能简单否定最高神明在各民族发展中的普遍性,即耶和华上帝“征服”各民族“异教神”的过程也可看作是“异教神”与耶和华上帝融为一体的过程。
  关于天地、人类的由来,是人类“觉醒”之后最初发出的疑问,正像儿童的某个时期喜欢向父母问自己如何由来的一样。由于人类不能回答天地与人类的由来的问题,于是几乎在每一个民族的神话中都有神明开天辟地、造人的“创世神话”,这种把不能理解的东西归予神是一种既方便又圆满的方法,符合人性发展初期的一般逻辑规律。《旧约·创世记》里的上帝也是如此,例如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在这里,我们不能埋怨《圣经》早期作者的想象力的缺乏,因为一句话式的创造本领包含在神明的神秘中,这种神明万能的观念一直延续着,到了耶稣也认为——人不能的神都能。后来,牛顿正是从《圣经》中获得启示,认为光是上帝最初的创造,因而最具有神性,并用三棱镜分解出日光中三种单纯的光波(更完善的波谱——不同频率的光波呈现逐渐变化的连续的谱系以及把可见光和不可见光统一起来是晚近时期的事)。不过《创世记》作者最用心构思的还是人的创造:“神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象造男和女。”这里神的性别是模糊的,按字面的理解,仿佛兼具男性与女性的特征,与中国创世神话的女娲的女性特征只略显差异;女娲造人的材料是土,而耶和华上帝造人则没有指出明确的材料。可以看出,《创世记》里的耶和华上帝是人格神,和其他任何民族的早期的精神创造力一样,希伯来人的思维也习惯于具体形象。把神描绘成形象的,如人形,这是人类早期创世神话的一般特征。到了托马斯·阿奎那时代,上帝作为第一推动者、一切原因的最终原因那已经是十三世纪的事了。在《创世记》里,男人与女人在第六天似乎已经被创造好了,而在伊甸园中,女人是上帝用最初一人的肋骨造的。《创世记》的编纂者受所处历史和自身所属民族的限制大概忽略了这样的事实:如果天地人及万物是耶和华所造,那么其中的“人”当然也包括埃及人,但在亚当子孙的繁衍谱系中似乎没有埃及人的位置,埃及人的由来没有说明。在《出埃及记》中可看出,埃及人不仅不是上帝的子民,而且处在与以色列民族的保护神耶和华上帝敌对的位置。这显然是狭隘的,注定要被耶稣以后的基督教传教者所扬弃,否则基督教就不可能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宗教。
  《创世记》中耶和华上帝是一位人格神,与中国创世神话中的女娲形象相一致。二者的一致性还这可能与对同一次世界性“大洪水”的共同记忆有关。女娲补天的原因是因为“天”出现了“漏洞”,因而使洪水肆虐,其补天的漏洞是为了拯救人类;而耶和华上帝用“挪亚方舟”使人和动物得救。虽然方法不同,但目的和效果是一致的。而且中国的两河流域——长江与黄河地区广阔膏腴的平原和温和的气候使中华民族的性格宽博、冷静、平和,所以能从神话世界中较早地脱离出来,较早地进入真实地记录历史的时代。况且“中国人”的历史概念正是从对野蛮征服者的文化征服中逐渐形成的,中华文明的生命力在历史的炉火中经历锻炼日趋成熟而形成了在亚洲不可逾越的文化霸权,可以藐视任何貌似强大的征服者,即使“异族”真的实现了对中国两河地区的军事“征服”,但也不得不在文化上“被征服”而被纳入中国人的文化体系,最终以湮灭或弱化“异族”民族性的方式皈依中华文明。所以中国人总能从容不迫地记录自己经历的真实历史,不需要编写恶狠狠的可怕寓言为自我压抑的心灵获得解脱,因此不像以色列民族那样因为民族的弱小和寄人篱下受迫害而对神明赐予“正义”有泪流满面、如饥似渴、诅咒发誓的虔诚渴望。
  弱小民族需要一个强大的神明,世界历史便选择了希伯来人创造一个后来具有世界意义的大神的使命。《圣经》把神话、历史、最高神的观念、寓言等杂糅于一体,显示出了以色列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历史上以色列人民曾三次大规模流散,失国达一千八百年(上世纪有六百万人遭德国法西斯屠戮,1948年才得以复国)。正是以色列民族的不幸历史幸运地成为完善上帝观念的最初原因,使在古希腊文化曾繁盛一时的欧洲通过嫁接基督教文化而成长出理性上帝变为可能。用另一种话语表达是——上帝用苦难启示希伯来民族对他的理解。
  《旧约》中《出埃及记》以后的部分可称为上帝的宙斯时期。这位耶和华上帝的性格和古希腊人的神明宙斯是很接近的,例如喜怒无常、暴戾——这是人类精神赋予神性以人性的特征。神明是情感支配的神明,而不完全是理性的神明。耶和华是以色列民族精神的统治者,但他统治的方式却不完全是精神性的,而是物化的,甚至是很具体乃至有点繁琐——例如为了香炉的事还要亲自出面告诉摩西。所以《旧约》中的耶和华上帝是具体的统治者,尽管他的形象没有宙斯那样具体,但他的行为——用人可以听到的声音发号施令——表明他依然是一个物化的神,耶和华关心的那些事都是一个世俗王者所关心的。我们在希腊更成熟的时期的精神产品——希腊悲剧中可以领略到神谕不可抗拒的命运——俄狄浦斯王(Oidipous)在尽力挣脱神谕的行动中正好完成对神谕的验证。神谕昭示:俄狄浦斯王将杀父娶母;为逃避神谕,俄狄浦斯王出生后被弃山谷,却被牧羊人救得,最终没有逃脱杀父娶母的神谕。索福克勒斯笔下的外在于人类神明所具有的超越具体事物而达到的等同“命运”,在《旧约》耶和华上帝那里显然远没有达到。就历史的过程看,希伯来与希腊显然是各自独立发展起来的,然人类之为人类正在于不同民族的精神成长过程都显示出一定的相似性。在古希腊人心目中,宙斯被想象成血肉之躯的统治者,他与人类中的最高统治者的差别除了威力更大之外即是“不死”,而人都是要死亡的,除此之外他似乎与一般英雄没有什么不同,例如喜欢美色(扮天鹅将丽达奸污)、容易发怒(放射毁灭性极大的雷霆)。耶和华不如宙斯性格外露,但喜欢肥美的烤牛肉似乎有悖他当初创造万物的初衷。这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因为人类对自身的理解必然反映在对神的理解上,例如以色列人自己喜欢吃烤牛肉就以为耶和华上帝也必然有此嗜好。那种以今天的价值观埋怨耶和华噬血、好杀的人是没有历史地理解人类精神发展的历程,没有把上帝观念与人类精神成长作统一观。正是人类自身对正义的理解只停留在为宣泄愤怒情感拔剑而起的阶段,才把耶和华上帝描述成顺应自己意志的神。以色列民族的先知每当面对违背自己意愿的事情发生就说耶和华必对此报复时,耶和华的性格也就存在于此先知的心胸中,而一个先知的心胸——必然是那个时期人类精神的体现(《旧约》记录的以色列人的任何一个“先知”的心胸都没有达到老子的《道德经》所达到的高度和境界)。历史还要等若干年才能把耶稣的“拔剑者亡于剑”这样伟大的观念注入人类的心灵。
  反对对耶和华和宙斯进行比附的事实是,如果宙斯(古罗马的朱庇特)是古希腊人(到古罗马)的“耶和华”的话,却为何没有形成信仰宙斯的世界性宗教?基督教最终征服了罗马人成为“国教”,罗马人自己的神倒成了异端,这的确值得历史学家们分析。需要指出的是,以色列人关于耶和华上帝的观念到公元一世纪耶稣诞生后,的确发生了划时代的变化。从目前的四福音书分析可知,耶稣被认为是上帝的儿子,是上帝派到人间的使者,许多人信了他。在耶稣死而复活到最终“升天”,他的言行迅速地传播开来,到达并蔓延整个欧洲大陆。如果要追索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就只能从以色列民族自己的处境去分析,借用黑格尔的语言,即从他们民族的“民族精神”去思考。对于强大的罗马人的统治,以色列人没有能力反抗,名义上统治他们的希律王家族的种种秽行更让他们反感。他们祖祖辈辈信仰的耶和华神哪里去了,为什么不来拯救他庇护的人民呢,这是以色列民族的烦恼。解决这种烦恼的最容易想到的办法是以色列民族产生一个英雄,带领以色列人去推翻罗马人的统治,建立一个强大的独立国家,就像摩西带领以色列人走出埃及以后在约旦河地区约书亚击败诸王所做的那样。但是,在摩西、约书亚乃至大卫以后,以色列似乎再也产生不出伟大的民族英雄了。听耶稣讲道时,以色列人或许也寄希望耶稣成为民族解放的领袖,但耶稣认识到自己没有组织和统帅人间军队的才能,也没有出奇制胜的权谋,或者他自己本来就蔑视这种才能和权谋,其思想——忍让、克制、博爱与这种世俗雄心格格不入。他在传道生涯中尽力避免和罗马人发生冲突,有的只是关于上帝进行最终审判的信心和对摩西十诫等观念的理解——强调敬神和爱人如己是最大的诫命。他要解救的不仅是以色列人,而是包括罗马人在内的所有人。在一个崇拜暴力、充满罪恶的时代,耶稣的博爱思想是极为可贵的,这和早他五百年的东方的另一位伟大觉者释迦牟尼的“众生平等”思想不谋而合。假如以色列民族不是那样弱小(人数总是很少),而是从中产生了像刘邦、项羽那样野心勃勃的领袖或者诸葛亮那样雄才大略的军事家扭转乾坤的话,耶稣或许就不是我们今天谈论的耶稣了,他死而复活的“奇迹”可能被门徒们当作装神弄鬼的东西而遭冷遇,其本人也可能湮没在千千万万没有名姓的人物中——当然这完全是假设。正因为以色列不是中华民族、罗马民族那样强大的民族,所以它也就不可能有中华民族、罗马民族那样的民族英雄。以色列民族的“民族精神”是要从精神上而不是从世俗政权上征服罗马乃至世界。这正是真正意义的宗教精神,即普遍性意义的宗教是从解决人生的烦恼出发,而不是从某些人群(如国家、民族、阶层)实际利益出发。耶稣从解决自己民族的烦恼出发拓展了人类精神的空间,使每一个想象他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心灵油然而生崇高和悲悯的情感,上帝的光辉在耶稣殉难的十字架上闪光,基督宗教超越了民族与国家的界限而在世界广泛传播。
  相似的情况也发生在东方。释迦牟尼(乔答摩·悉达多)诞生的时候,他的父亲迦毗罗卫国的净饭王问某人为什么痛哭不止,此人说,太子将成为世界的王而不是我们这样小国的王。此人所谓的“世界的王”其实是预示释迦牟尼所领悟的真理将传遍世界的意思。而传遍世界的宗教不可能是拘泥于某个民族解放的理论,而必须是具有普世性的真理。目前来看,具有普世性的“真理”只有两种——宗教与科学。
  反过来说,正因为中华帝国、罗马帝国的强大,使其在产生民族英雄的同时耽搁了产生宗教领袖的机会,这个机会给了以色列民族的耶稣和其他民族的少数几个人。在耶稣之后,人类精神的创造力更加强大,知识更加丰富,其中就包括耶稣、释迦牟尼等觉者的贡献。然而此时,即便强大的帝国再产生耶稣那样自信是最高神儿子的人,将会遭到世人的嘲笑。没有最高神之子的真实声音,朱庇特沦为异教神,玉皇大帝仅仅是传奇小说的“笑话”(中国北方一些地区把说书也叫说笑话)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是中国、希腊、罗马的最高神没有成长为统摄世界理性上帝的一个原因。
  当然,对于基督教发展为普世性宗教,我们也不能否认历史的某些偶然性作用。耶稣是木匠的儿子,他的门徒都是些渔夫之类的粗人,他们的“学历”都无从谈起,但两千年来,无数博学的人研究关于耶稣言行的著作却汗牛充栋。无论你相信不相信耶稣死而复活的“奇迹”,但有一个奇迹是无法否定的,那就是没有任何一个人像耶稣的生与死那样被一代复一代的亿万人所关注,而且似乎没有任何一个人的名字能够比耶稣基督在人类心灵中“活”得更长久。所有的英雄都可能被历史遗忘,但惟独耶稣恐怕要“活”到世界末日。
  《新约》中耶稣的某些“神迹”可能是后人附会上去的,例如使瘫痪多年的病人站起来行走,使盲人复明,使包着裹尸布的死人从坟墓里复活等。假如人的瘫痪和眼疾并不太严重,或者一个人假死却被误认为真死而遭埋葬等情况,“因信得救”是可能的。“信心”可以转化为人的身体内部真实的力量,但“因信得救”只能在一定限度内有效,“信心”不可能是万能的。而且,把耶稣当成包治百病和显神通的巫师是令耶稣极为反感的,他实在不愿意人们这样误解他。当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来求耶稣显神迹时,耶稣不无愤怒地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神迹,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你们看。”耶稣对求看神迹的人是由衷厌恶的。当耶稣被钉十字架时,过路的人嘲笑他:你既然是神的儿子,神为什么不救你从十字架上下来呢?但话音刚落,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使目睹耶稣死亡的人震惊,并相信耶稣的确是神的儿子。根据《新约·马太福音》记载,“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约在申初,耶稣大声喊着说:‘以利,以利!拉马撒巴各大尼?’”随着这声呼唤,在耶稣气绝的同时,“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百夫长和看守耶稣的人看见地震并所经历的事,就极其害怕,说:‘这真是神的儿子!’”随着耶稣的死而发生的地震征服了在场的人,他们一定认为耶稣的死和地震之间存在因果联系。现在看来,如果真的有这场地震的话,这也只是自然界运动(地震)与人世间的事变(耶稣的死)的“巧合”,就像1976年中国伟大人物的去世并不是引发唐山大地震的原因而仅仅是巧合一样。地震只是地壳运动造成的,和任何人的生死都没有任何联系,自然界和人世间不存在如此直接的“天人感应”,但在耶稣所处的时代,“巧合”就是“神迹”。当然,现代以色列人也不再把诸如“哭墙”流“泪”的巧合事件作为“神迹”来看了,但在两千年前,上帝还没有隐退到科学的背后时,他似乎是直接参与人世间的活动。耶稣的死“引发”地震的“神迹”向人“证明”了,耶稣的确是“上帝之子”。这是基督宗教发展中的一个偶然性因素,与其他因素一起便成了基督教思想迅速传播世界的原动力。
  《旧约》时代的“万军之耶和华”是战神、民族保护神、个人保护神,与宙斯神的“功能”是完全一致的。但耶稣诞生后,人类历史的发展最终使这个过程成为现实:人格神的耶和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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