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9-灵枢识-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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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独刘炫以为膏当作膈。改易传文。以规杜之失。傅逊辨误云。考素问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
上善说云。心下膈上为肓。心为阳。父也。肺为阴。母也。曾亲谛观猪脏心膈之处。方忆膈者隔也。自膈以上。
皆心肺清洁之属。自膈以下。皆肠胃污浊之属。而心下有微脂为膏。膈上有薄膜为肓也。素问曰膈肓。则明云
膈之肓也。膈之肓。非其膜而何。其痹论又云。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注云。肓膜谓五脏之间膈中
膜也。则正与心下之微脂相对益明矣。二竖居膏肓之上下。则于腑脏。略无所系。为至虚之处。非经络穴道所
关。以故攻之不可。达之不及。药不至焉也。春秋元命苞云。膏者神之液也。
介按、膏肓之义。惟前哲唐容川。时贤张锡纯之解释。甚为详晰。兹节录如下。
唐云。凡有膜网处。无论上中下及内外膜网。其上皆生膏油。左传所谓膏肓也。肓言其膜。属三焦之物。
膏即言其油。乃属于脾。凡化水化谷。皆是膏油发力以薰吸之。所谓脾主利水化食者如此。而其路道。则总在
中焦之膜中也。此膜着背脊处上行至肝。是为肝膈。肝膈半在体上。半在膈下。膈发于肝。循肋骨而至胸前之
鸠尾。下遮浊气。上护心肺。为阴阳之界限。肝气之通于膈。以入肠胃。走血室。路道皆在膈膜与中下之油网
中也。张云。素问刺禁篇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是肓即膈也。又灵枢九针十原论曰。膏之原出于鸠尾。夫
鸠尾之内。即膈。乃三焦之上焦。为手少阳之腑。与手厥阴心包脏腑相连。互为配偶。心包者。即心肺相连之
系。其体质原系脂膜。脂即膏也。传既云。居肓之上。膏之下。是其病定在胸中无疑。特是胸中之地。大气之
所贮藏也。虽不禁针。然止可针三二分。不敢作透针。以泻大气。故曰攻之不可。其外又皆硬骨卫护。不能用
砭。故曰达之不及。又其处为空旷之腑。上不通咽喉。下有膈膜承之。与膈下脏腑。亦不相通。故曰药不至焉。
所以不可为也。
x鸠尾x 马云。一名尾翳。一名 KT 。蔽骨之端。在臆前蔽骨之下五分。人无蔽骨者。从歧骨下一寸。
言其骨垂下如鸠尾。
x肓之原x 志云。肓者肠胃之募原也。简案、腹中论云。此风根也。其气溢于大肠。而着于肓。肓之
原在脐下。刺禁论云。膈肓之上。中有父母。杨注。心下膈上为肓。痹论云。陷于肓膜。王注。肓膜谓五脏之
间。膈中之膜也。胀论云。熏于肉肓。而中气穴。杂病篇云。上冲肠胃。熏肝。散于肓。
结于脐。故取之肓原以散之。据以上经文考之。肓即膈膜也。而脏腑之间。悉有薄膜。其于躯壳中。遮隔浊气。
最有用者为膈膜。故单言肓。则指膈膜。张注痹论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然
史扁鹊传。搦荒说苑。作肓莫。即肓膜也。空隙之处。安得搦之。肓自肓。原自原。安得释肓以膜原。二张之
解。俱不可从。
x脖 x 马云。一名下气海。一名下肓。脐下一寸半宛宛中。男子生气之海。(出于甲乙)简案、玉
篇脖 。脐也。犹天枢即脐。而其穴则在侠脐两膀各一寸邪。 张云。上文五脏之原各二。并膏肓之原共
为十二。而脏腑表里之气皆通于此。故可以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简案、本篇止言五脏之原。而不言六腑。
乃以鸠尾、脖 足之。马氏因引六十六难六腑之原以为悉。然而此本于经文别发一义者。乃不可以彼律此。
x胀取三阳 飧泄取三阴x 甲乙飧泄作滞。张云。胀、腹胀也。飧泄、完谷不化也。病胀者。当取
足之三阳。即胃、胆、膀胱、三经也。飧泄者。当取足之三阴。即脾、肝、肾、三经也。简案、甲乙滞盖谓滞
下。亦作HT 。(释名 。羲之帖)即痢病也。
x闭 马本作HT x 云HT 。读为闭。志云。HT 音卞。搏也简案、玉篇HT 。俗闭字。HT 字书无考。
x夫善用针者 止未得其术也x 张云。此详言疾虽久。而血气未败者。犹可以针治之。故善用针
者。犹拔刺也。去刺于肤。贵轻捷也。犹雪污也。污染营卫。贵净涤也。犹解结也。结留关节。贵释散也。犹
决闭也。闭塞道路。贵开通也。四者之用。各有精妙。要在轻摘其邪。而勿使略伤其正气耳。故特举此为谕。
若能效而用之。则疾虽久。未有不愈者矣。张兆璜云。污在皮毛。刺在肤肉。结在血脉。HT 在筋
骨。简案、雪、洗也。庄子知北游。澡雪而精神。
x如以手探汤x 张云。用在轻扬。热属阳。阳主于外。故治宜如此。
x如人不欲行x 张云。有留恋之意也。阴寒凝滞。得气不易。故宜留针若此。
x阴有阳疾者x 张云。热在阴分也。
x下陵三里x 马云。足阳明胃经穴。即三里。系四字一名。
x无殆x 张云。殆、怠同。简案、老子周行而不怠。释文殆、怠也。
x气下x 张云。邪气退也。
x疾高而内者x 张云。在上也当下取之。然高而内者属脏。故当取足太阴之阴陵泉。
x疾高而外x 张云。属腑。故当取足少阳之阳陵泉也。
卷一
本输篇第二
属性:马云。输、俞、 、三者古通用。输者以其脉气之转输也。俞者从省。 从肉。本篇输字。是言推本谷
经之有 穴也。
x十二经络之所终始x 张云。谓如十二经脉之起止有序也。
x络脉之所别处x 志云。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外注于皮肤。复从指井而内注于经脉。故曰。
必通络脉之所别处。
x五输之所留x 张云。如下文井、荥。 、经、合、穴、各有所留止也。
x六腑之所与合x 志云。谓五脏之五俞。六腑之六俞也。
x四时之所出入x 志云。血气随四时之气而生长收藏也。
x五脏之所溜处x 志云。五脏之血气。溜于皮肤经脉之
外内者也。溜、张读为流。
x阔数之度x 志云。阔数、宽窄也。经脉宽大。孙络窄小。
x浅深x 志云。络浅而经深也。
x高下x 志云。血气之上下循行也。
x其次x 志云。次序也。
x少商x 志云。太阴主秋金之不及。故名少商。余命名之义。各有所取。甲乙云。在手大指端内侧。
去爪甲如韭叶。
x为井木x 张云。肺经脉气所出为井也。其气属木。此下凡五脏之井。皆属阴木。故六十四难谓之
阴井木。志云。井者木上有水。乃澹渗皮肤之血。从井木而溜于脉中。注于 。行于经。动而不居。行至于肘
膝。而与经脉中之血气相合者也。肺、心、肝、脾、肾、内之五脏也。胆、胃、大肠、小肠、三焦、膀胱、内
之六腑也。手足太阴、少阴、太阳、少阳。外之经气也。肺出于少商者。谓脏腑之血气。从大络而注于孙络皮
肤之间。肺脏所出之血气。从少商而合于手太阴之经也。又云。十二脏腑之脉出于井者。非经脉之贯通。是以
十二经脉。止论至肘膝而已。简案、志注发前哲所未发。然而人身一气脉而已。其云非经脉之贯通者。恐非也。
张云。按本篇五脏止言井木。六腑止言井金。其他皆无五行之分。考之六十四难分析阴阳十变。而五行始备矣。
下仿此。
x溜于鱼际x 马云。溜者流也。流于鱼际。即手之鱼肉也。甲乙云。鱼际者火也。在手大指本节后
内侧散脉中。
x大渊x 张云。此肺经之所注为 也。属阴土。甲乙云水也。在掌后陷者中。简案、为水误。
x经渠x 张云。此肺经之所行为经也。属阴金。经渠当
寸口陷中。动而不止。故曰不居。居、止也。
x尺泽x 张云。此肺经所入为合也。甲乙云。在肘中约上动脉。
x中冲x 甲乙云。在手中指之端。去爪甲如韭叶陷者中。张云。按此下五 。皆属手厥阴之穴。而
本经直指为心 者。正以心与心胞。本同一脏。其气相通。皆心所主。故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
包络者。心主之脉也。邪客篇曰。手少阴之脉独无 。正此之谓。详义见前章。
x劳宫x 甲乙云。在掌中央动脉中。
x大陵x 甲乙云。在掌后两筋间陷者中。
x方下x 张云。谓正当两骨之下也。
x间使x 甲乙云。在掌后三寸两筋间陷者中。
x有过x 马云。有病也。有病则其脉至。无病则其脉止。
x曲泽x 甲乙云。在肘内廉下陷者中。屈肘得之。
x大敦x 甲乙云。在足大趾端。去爪甲如韭叶。及三毛中。
x行间x 甲乙云。在足大趾间动脉陷者中。
x太冲x 甲乙云。在足大趾本节后二寸。或曰一寸五分陷者中。
x中封x 甲乙云。在足内踝前一寸。仰足取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
x使逆则宛x 张云。宛、郁同。言用针治此者。逆其气则郁。和其气则通也。简案、马为宛宛中之
宛。误。
x曲泉x 甲乙云。在膝内辅骨下大筋上小筋下陷者中。
x隐白x 甲乙云。在足大趾端内侧。去爪甲如韭叶。
x大白x 甲乙云。在足内侧核骨下陷者中。简案、经文腕骨。当作核骨。诸家不议及者误。
x商丘x 甲乙云。在足内踝下微前陷者中。
x阴之陵泉x 甲乙云。在膝下内侧辅骨下陷者中。伸足乃得之。
x涌泉x 甲乙云。在足心陷者中。屈足卷指宛宛中。志云。地下之泉水。天一之所生也。故少阴之始
出。名曰涌泉。复溜者。复溜于地中。故合穴曰阴谷。
x然谷x 甲乙云。在足内踝前起大骨下陷者中。
x复留x 马志作复溜。甲乙同。简案、此穴诸书不言有动脉。
x至阴x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去爪甲如韭叶。张云。以下凡六腑之井。皆属阳金。故六十四难谓
之阳井金也。
x通谷x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本节前陷者中。
x束骨x 甲乙云。在足小趾外侧。本节后陷者中。
x京骨x 甲乙云。在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者中。按而得之。
x为原x 张云。本篇惟六腑有原。而五脏则无。前十二原篇所言。五脏之原。即本篇五脏之 。然则
阴经之 即原也。阳经之原。自 而过。本为同气。亦当属阳木。下仿此。
x昆仑x 甲乙云。在足外踝后跟骨上陷中。细脉动应手。
x委中x 甲乙云。在 中央约文中动脉。(素问骨空论注云 谓膝解之后曲脚之中背面取之刺腰痛论
注云在膝后屈处)
x委而取之x 简案、委、曲也。前淮南王传。 天下之正法。师古注 。古委字。曲也。邪气脏腑病
形篇。委中央。
x窍阴x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之端。去爪甲如韭叶。
x侠溪x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二歧骨间。本节前陷者中。
x临泣x 甲乙云。在足小趾次趾本节后间陷者中。去侠溪一寸五分。
x丘圩x 甲乙云。在足外廉踝下如前陷者中。去临泣一寸。
x阳辅x 甲乙云。在足外踝上四寸。辅骨前。绝骨端。如前三分。去丘圩七寸。沈彤释骨云。侠膝
之骨曰辅骨。
x阳之陵泉x 甲乙云。在膝下一寸 外廉陷者中。
x厉兑x 甲乙云。在足大趾次趾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x陷谷x 甲乙云。在足大趾次趾间。本节后陷者中。去内庭二寸。
x冲阳x 甲乙云。在足趺上五寸骨间动脉上。去陷谷三寸。
x皆属于胃x 张云。三里下三寸为上廉。上廉下三寸为下廉。大肠属上廉。小肠属下廉。盖胃为六
腑之长。而大肠小肠。皆与胃连。居胃之下。气本一贯。故皆属于胃。而其下 。亦合于足阳明经也。张开之
曰。大肠、小肠、受盛胃腑水谷之余。济泌别汁。而生津液。故皆属于胃。是以大肠受胃腑之经气。而属于巨
虚上廉。小肠属巨虚下廉。
x上合手少阳x 张云。按诸经皆不言上合。而此下三经独言之者。盖以三焦并中下而言。小肠大肠
俱在下。而经则属手。故皆言上合某经。简按、三焦亦专指下焦。详见下文注。
x关冲x 甲乙云。在手小指次指之端。去爪甲角如韭叶。
x中渚x 甲乙云。在手小指次指本节后陷者中。
x三焦下 x(止)x是太阳络也x 张云。足大趾当作足小趾。盖小趾乃足太阳脉气所行。而三焦下
俞。则并足太阳经出小趾之前。上行足少阳经之后。上出 中外廉委阳穴。是足太
阳之络也。按邪气脏腑病形篇曰。三焦病者。候在足太阳之外大络。大络在太阳少阳之间。则此为小趾无疑。
简案、此本马注。然考甲乙云。委阳三焦下辅俞也。在足太阳之前。少阳之后。出于 中外廉两筋间承扶下六
寸。此足太阳之别络也。据邪气脏腑病形篇及甲乙。足大趾之前。当作足太阳之前。张注未为得矣。
x手少阳经也x 张云。以上三焦之 。皆手少阳经也。
x足少阳太阴之所将x 简案、一本作阳。注亦见道藏本。据上文阴作阳为是。马氏仍此。而张云阳
阴二字互谬也。当作少阴太阳。盖三焦属肾与膀胱也。将、领也。改少阳为少阴。亦未为得矣。宣明五气篇。
王注引本经云。足三焦者。太阳之别也。
x上踝五寸x 马云。其上外踝计五寸。名光明穴。又足少阳胆经之络穴别行者。三焦与之别入贯 肠。
x 肠x 马云。即足腹也。简案、刺腰痛论王注。 踵鱼腹之外。云 情势如卧鱼之腹。系 以肠。
亦因此耶。
x少泽x 甲乙云。在手小指之端。去爪甲一分陷者中。
x前谷x 甲乙云。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前陷者中。
x后溪x 甲乙云。在手小指外侧。本节后陷者中。
x腕骨x 甲乙云。在手外侧腕前。起骨下陷者中。
x阳谷x 甲乙云。在手外侧腕中。兑骨下陷者中。
x伸臂x 甲乙云。屈肘得之。
x商阳x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内侧。去爪甲如韭叶。
x二间x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前内侧陷者中。
x三间x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本节后内侧陷者中。
x合谷x 甲乙云。在手大指次指间。
x阳溪x 甲乙云。在腕中上侧。两旁间陷者中。
x曲池x 甲乙云。在肘外辅骨肘骨之中。沈彤释骨云。肘大骨之两起者。曰肘外辅骨。
x三十六 也x 马云。 。从肉者穴之总名。非井、俞、荥、经、合、之俞。张云。五脏各有井、荥、
、经、合、五穴。共计二十五 。六腑复多一原穴。故共计三十六 也。简案、马俞 之别不必矣。
x上合于手者也x 张云。凡五脏六腑之经。脏皆属阴。腑皆属阳。虽六腑皆属三阳。然各有手足之分。
故足有太阳膀胱经。则手有太阳小肠经。足有阳明胃经。则手有阳明大肠经。足有少阳胆经。则手有少阳三焦
经。此所谓上合于手者也。不惟六腑。六脏亦然。如足有太阴脾经。则手有太阴肺经。足有少阴肾经。则手有
少阴心经。足有厥阴肝经。则手有厥阴心经。此脏腑阴阳手足皆相半也。然其所以分手足者。以经行有上下。
故手经之 在手。足经之 在足也。
x缺盆之中 任脉也 名曰天突x 马云。此举诸经之穴。有列其行次而言之。有指其穴所而言者。皆
亦人以觅穴之法也。腹部中行。系任脉经。然在缺盆之中间。是为任脉。其穴曰天突。在颈前结喉下四寸宛宛
中。乃腹中央第一行次之脉也。(缺盆系足阳明胃经穴在肩下横骨陷中去中行二寸故在脉当为缺盆之中间)
x一次x 马云。次字下。据下文当有一脉字。犹言脉之一行也。下仿此。张云。一次者。次于中脉一
行。足阳明也。简案、今从张注。
x人迎x 马云。夹结喉两旁一寸半。张云。颈中第二行脉也。
x扶突x 张云。二次于足阳明之外者。手阳明也。穴名扶突。在颈。当曲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