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9-灵枢识-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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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反其真、作乃自直道四字。张云。大邪、实邪也。邪气盛大。难以顿除。日促小之。自可渐去。去其有余。
实者虚矣。此释上文。大者必去也。剽、砭刺也。通病气所由之道也。针无妄用。务中其邪。邪正脉色。必当
亲切审视。若以小作大。则反其真。盛大实邪。多在三阳。故宜刺诸阳分肉间。简案、剽、砭刺也。出说文。
x凡刺小邪x(止)x刺分肉间x 甲乙。日、作曰。费作贵。马云。费、废同。张云。小邪、虚邪也。虚邪补
之。则正气日大。而邪自退也。不足而补。乃可无害。若泻其虚。斯不免矣。此释上文小者益阳也。迎之界者。
迎其气行之所也。先补不足之经。后泻有余之经。邪去正复。则远近之真气尽至。邪气不得外侵。则必费散无
留矣。小邪随在可刺。故但取分肉间也。志云。侵、渐进也。费、用也。
x凡刺热邪x(止)x病乃已x 甲乙。热邪下有用 针三字。苍、作沧。开通、作开道。道下有平字。马云。
此承上文。而详
言瘅热消灭之法也。凡刺热邪。其热盛则神志外越。而意气苍茫。若出游不归。乃欲无病。当开辟之。张云。
越、发扬也。苍、卒疾也。出游、行散也。归、还也。凡刺热邪者。贵于速散。散而不复。乃无病矣。开通壅
滞。辟其门户。以热邪之宜泻也。简案、苍、作沧为是。沧、说文。寒也。枚乘传。欲汤之沧。一人吹之。百
人扬之。无益也。刺热邪。宜发越而沧之也。
x凡刺寒邪x(止)x其气存也x 日以温、甲乙。日、作曰。马志。温、作除。非。甲乙。来、作去。其
气、作真气。张云。温者温其正气也。徐往徐来。欲和缓也。致其神者。致其阳气。则寒邪自除。此释上文。
寒痹益温也。补其虚则门户闭而气不泄。故虚实可调。真气可存。此邪寒之宜温也。志云。上节论开辟门户以
去邪。此论门户已闭乃存正。
x刺痈者x(止)x用毫针也x 马云。此承上文而言刺五邪之针。各有所宜用也。九针论。五曰铍针。主
大痈脓。两热争者也。故此曰。刺痈者用铍针。又四曰锋针。主痈热出气。故此曰刺大者用锋针。又六曰圆利
针。主取远痹者也。故此曰刺小者用圆利针。一曰 针。主热在头身。故此曰刺热者用 针。又七曰毫针。主
寒热。痛痹在络。故此曰刺寒者用毫针。
介按、考痈疽刺法。其轻重徐疾。自有一定。在人心度量用之。不可乱施。盖皮薄针深。反伤好肉。肉
浓针浅。毒又难出。大抵肿高而软者在肌肉。针四五分。肿下而坚者在筋脉。针六七分。肿平肉色不变者。附
于骨也。宜针寸许。若毒生背腹肋胁等处。宜扁针斜入。以防透膜。针既透脓。视疮口必有脓意如珠。斯时欲
大开口。则将针斜出。欲小开口。则将针直出。所谓逆而夺之。顺而取之也。
x解论x 张云。解结之论也。人与天地相参应。必知其
道。斯可与言解结矣。
x下有渐洳 上生苇蒲x 张云。渐洳、伏泉也。下有渐洳。则上生苇蒲。内外之应。理所皆然。人之
表里。可察盛衰。亦犹是也。志云。渐洳、濡湿之地。苇蒲生于水中。其质柔弱。中抽坚茎。名曰蒲槌。内刚
外柔。为坚心之坎水。以比人之元阳。生于精水之中。故曰此所以知形气之多少也。谓充于形中之气。生于天
一水中。知所秉之浓薄。则知气有多少矣。简案、志注甚凿。以苇蒲为一物。非也。然渐洳之解。为是。洳、
说文作HT 。渐湿也。诗。魏风。彼汾沮洳。集韵。渐洳、湿貌也。
x血气减x 甲乙。减、作盛。
x热则滋雨而在上x 马云。暑热则地气上蒸。而滋雨气在于上。所以物之气。亦不在下而在上。其根
当少汁。
x治厥者x(止)x以解结者也x 张云。此治厥之法。倘天时未温。而必欲用针。则必藉火气以熨调其经。
凡掌腋肘脚项脊之间。皆溪谷大节之交会。故当熨之温之。则火气通而血脉行。然后视其病脉。淖泽者。卫气
浮也。故可刺而平之。坚紧者。邪气实也。故当破而散之。厥逆除而宗气下。乃可止针矣。结者邪之所聚。刺
去其邪。即解结之谓也。
x用针之类x(止)x弗能取之x 甲乙。留于海、作留积在海。张云。凡用针者。必在调气。人受气于谷。
故气积于胃。然气义有三。曰营气。曰卫气。曰宗气。清者为营。营在脉中。浊者为卫。卫在脉外。故各行其
道也。宗气、大气也。大气者。留止于上下之气海。其下者。蓄于丹田。注足阳明之气街。而下行于足。其上
者。积于胸中。出于息道而为呼吸。凡此三者。皆所谓气。当各求其属而调之者也。(按气街义如卫气篇曰知
六腑之气街者能知解结契绍于门户当与此参阅)厥者逆也。阴寒之气也。
厥逆在足。则阳道不行。故宗气不下。而血脉凝滞。不以火温。不能取也。
x视其应动者 乃后取之而下之x 马云。视其气之来应而动者。然后取其穴而下针焉。斯可也。张云。
视其气之应手而动者。其微其甚。则虚实可知。然后用法取之。而气自下矣。
x六经调者x(止)x解结也x 甲乙。视而泻之下。有通而决之一句。马云。手足各有三阴三阳。谓之六经
也。六经之脉各调和者。谓之不病。内有一经之脉。上实下虚而不通。此则足经之气。厥逆而上。故上实而下
虚。其在外必有横络之脉。盛加于大经之中。令其不通。乃视之可见者也。当视而泻之。此亦所谓解结之法也。
x上寒下热x(止)x上之者也x 甲乙注。一本合、作冷。张云。上寒下热者。阳虚于上。而实于下也。当
先刺项间。足太阳经大杼、天柱、等穴。久当其针而补之。仍温熨肩项之间。候其气至。上热与下相合。乃止
其针。此所谓推其下者。而使之上也。
x上热下寒x(止)x下之者也x 甲乙。陷之、作陷下。马云。凡上热下冷者。视其下脉之虚而陷之于经络
者补之。使上之气下乃止。此其热在于上者。若引而下之。所谓引而下之之法也。
x大热遍身x(止)x散之者也x 甲乙。因其、作因令。诸本。切之、作切推。马志与此本同。甲乙作切推
之下。至缺盆中。马云。上文上寒下热。上热下寒。其热非遍身者也。今大热遍身。狂而闻见言语。以无为有。
则热之极也。足阳明经多气多血。为五脏六腑之海。故当视其足阳明之大络取之。虚则补之。血而实者则泻之。
又必因病患偃卧之际。医工居其
头前。以两手各用大指食指共四指。挟其颈之动脉而按之。即人迎、大迎、处也。又久而持之。又卷而切之。
下至缺盆之中而后止。又如前法行之。候其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之法也。张云。盖三阳在头。故可独取
人迎。而推散其热也。卷、 同。
x一脉x 张云。犹言一经也。
x真气者x(止)x充身也x 甲乙。谷上有水字。张云。真气即元气也。气在天者。受于鼻而喉主之。在水谷
者。入于口而咽主之。然钟于未生之初者。曰先天之气。成于已生之后者。曰后天之气。气在阳分即阳气。在
阴即阴气。在表曰卫气。在里曰营气。在脾曰充气。在胃曰胃气。在上焦曰宗气。在中焦曰中气。在下焦曰元
阴元阳之气。皆无非其别名耳。
x正气者x(止)x非虚风也x 甲乙。无来非实风又五字。虚风注太素云。非灾风也。志云。正气者大块噫气。
其名为风。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此天地之正气也。张云。从一方来。谓太一所居之方也。风得时之
正者。是为正风。然正风实风。本同一方。而此曰非实风者。以正风之来徐而和。故又曰正气。实风之来暴而
烈。故与虚风对言也。按岁露篇曰。诸所谓风者。皆发屋折树木扬沙石。此虚风实风之谓也。
x邪气者x 马云。如冬居叶蛰之宫。而风自后来者是也。大义见岁露篇。
x合而自去x 甲乙无合字。张云。谓邪与正合而正胜之。故自去也。闵士先云。人秉天地之正气所生。
故天之正气。与人之真气相合。不能胜真气者。合并之气盛也。
x洒淅x 甲乙作凄索。张云。寒栗也。
x阳胜者x(止)x搏于皮肤之间x 张云。若与卫气相搏。阳胜则热。阴胜则寒。皆邪气也。何独曰寒则真气
去。去则虚。
盖气属阳。人以气为主。寒胜则阳虚。所重在气也。阳气既虚。则阴寒搏聚于皮肤之间矣。简案、马以阳经之
气胜阴经。阴经之气胜阳经释之。且以寒则真气去。去则虚云云。按下文为行则为痒之所因。并非也。
x其气外发x(止)x为不仁x 甲乙行上有微字。留上有气字。摇气、注云。一本作淫气。诸本为痹、作则痹。
马志与原文同。张云。邪之在表者。其气外发。或腠理开。则汗为不敛。或毫毛动摇。则毛悴而败。或气往来
行。则流而为痒。或邪留不去。则痛而为痹。若卫气受伤。虚而不行。则不知痛痒。是谓不仁。简案、张摇下
句。然不若作淫气。义易通。
x虚邪偏容于身半x(止)x脉偏痛x 甲乙。虚、作淫。容、作客。简案、中风偏枯之所因。的在于此。续命
诸汤。立方之皆。亦本于此。
x骨蚀x 马云。骨有所损也。张云。其最深者。内伤于骨。是为骨蚀。谓侵蚀及骨也。简案、骨蚀未详。
岂谓多骨附骨等之疽欤。
x有所疾前筋筋屈x 甲乙无一筋字。楼氏云。前筋二字。衍文也。筋当作结。简案、今从楼说。
x筋溜x 甲乙。溜、作瘤。张云。有所疾前筋。谓疾有始于筋也。筋之初着于邪。则筋屈不得伸。若久
居其间而不退。则发为筋溜。筋溜者。有所流注而结聚于筋也。即赘瘤之属。下仿此。简案、刘熙释名云。瘤、
流也。血气聚所生瘤肿也。陈氏外科正宗云。筋瘤者。坚而色紫。垒垒青筋。盘曲甚者。结若蚯蚓。
x肠溜x 甲乙作肠疸。注。肠、一本作疡。张云。留而不反。则蓄积于中。流注于肠胃之间。乃结为肠
溜。简案、肠溜、他书未见详论其证者。俟考。甲乙肠疽亦同。
x昔瘤x 张云。其有久者。必数岁而后成也。然其始也。按之虽柔。或上或下。已有所结。及其久也。
气渐归之。津液留之。复中邪气。则易于日甚。乃结为昔瘤。昔瘤者。非一朝夕之谓。简案、即宿瘤也。
x骨疽x 张云。又有按之而坚者。其深中骨。是气因于骨而然。骨与气并。其结日大。名为附骨疽也。
简案、骨疽不言有脓。此似指骨瘤而言。陈氏云。骨瘤者。形色紫黑。坚硬如石。疙瘩高起。推之不移。昂昂
坚贴于骨。
x肉疽x 张云。又有结于肉中者。则宗气归之。宗、大也。以阳明之气为言。邪留为热。则溃腐肌肉。
故为脓。无热则结为粉浆之属。聚而不散。是为肉疽。简案、无脓而谓之肉疽。此亦似指肉瘤而言。陈氏云。
肉瘤者。软若绵。硬似馒。皮色不变。不紧不宽。终年只似覆肝
x凡此数气者x(止)x有常名也x 张云。虽有常名。而发无常处。无常处则形证亦无常矣。此所以变化无常也。
楼氏云。此皆虚邪中人为病。弗去而久留着。故积岁累月。而成疽瘤也。
卷六
卫气行篇第七十六
属性:诸本无篇字。
x出入之合x 甲乙。合、作会。马云。或出阳经以入阴经。或出阴经以入阳经也。
x日有十二辰x(止)x阴主夜x 张云。十二辰。即十二支也在月为建。在日为时。天象定者为经。
动者为纬。子午当南北二极。居其所而不移。故为经。卯酉常东升西降。列宿周旋无已。故为纬。天分四面。
曰东西南北。一面七星。如角亢氐房心尾箕。东方七宿也。斗牛女虚危室璧。北方七宿也。
奎娄胃昴毕嘴参。西方七宿也。井鬼柳星张翼轸。南方七宿也。是为四七二十八星。房在卯中。昴在酉中。故
为纬。虚在子中。张在午中。故为经。自房至毕。其位在卯辰巳午未申。故属阳而主昼。自昴至尾。其位在酉
戌亥子丑寅。故属阴而主夜。
x故卫气之行x(止)x周于五岁x 甲乙。岁、作藏。张云。卫气之行于身者。一日一夜。凡五十周于身。天之
阳主昼。阴主夜。人之阳主腑。阴主脏。故卫气昼则行于阳分二十五周。夜则行于阴分二十五周。阳分者。言
表言腑。阴分者。言里言脏也。故夜则周于五脏。岁、当作脏。误也。志亦改作脏。
x是故平旦阴尽x(止)x至小指之端x 甲乙。作阴气尽。诸本足太阴、作足太阳。此本误。当改。张云。此
下言卫气昼行阳分。始于足太阳经。以周六腑而及于肾经。是为一周。太阳始于睛明。故出于目。然目者宗脉
之所聚。凡五脏六腑之精阳气。皆上走于目而为睛。故平旦阴尽。则阳气至目而目张。目张则卫气由睛明穴。
上头循项。下足太阳经之分。循背下行。以至足小趾端之至阴穴也。
x其散者x(止)x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x 甲乙无锐 二字。及间字。手太阴诸本作手太阳。当改。张云。散
者散行者也。卫气之行。不循经相传。故始自目内 。而下于足太阳。其散者。自目锐 而行于手太阳也。下
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少泽穴也。
x其散者x(止)x注小指次指之间x 张云。此自太阳行于足手少阳也。目锐 。足少阳瞳子 也。足小
趾次趾之间。窍阴穴也。
x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x(止)x入五指之间x 甲乙。五指上有足字。楼氏云。分侧二字。衍文也。其下当有
其散者三字。
张云。分侧当作外侧。小指下当有次指二字。谓手少阳关冲穴也。别者以上至耳者。此自少阳而行于手足阳明
也。合于颔脉。谓由承泣颊车之分。下注足阳明经。五指当作中指。谓厉兑穴也。
x其散者x(止)x故为一周x 甲乙。耳下下无一下字。楼氏云。下行阴分。下当作上。汪云。大指当作次指。
张云。手阳明之别者入耳。故从耳下行本经。大指下当有次指二字。谓商阳穴也。其至于足也。以下者。自阳
明入足心。出内踝者。由足少阴肾经以下行阴分也。少阴之别为跷脉。跷脉属于目内 。故复合于目。交于足
太阳之睛明穴。此卫气昼行之序。自手足六阳而终于足少阴经。乃为一周之数也。愚按、卫气之行。昼在阳分。
然又兼足少阴肾经。方为一周。考之邪客篇亦曰。卫气者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尝从足少阴之分。间行于五
脏六腑。然则无论昼夜。皆不离于肾经者何也。盖人之所本。惟精与气。气为阳也。阳必生于阴。精为阴也。
阴必生于阳。故营本属阴。必从肺而下行。卫本属阳。必从肾而上行。此即卫出下焦之义。而肾属水。水为气
之本也。故上气海在膻中。下气海在丹田。而人之肺肾两脏。所以为阴阳生息之根本。
x日行一舍x(止)x与十分身之八x 甲乙。一周上有于身二字。张云。此下言卫气营运之数也。天周二十八
舍。而一日一周。人之卫气。昼夜凡行五十周。以五十周为实。而用二十八归除之。则日行一舍。卫气当行一
周。与十分身之七分八厘五毫有奇为正数。此言一周。与十分身之八者。亦如天行过日一度。而犹有奇分也。
奇分义见后。舍、即宿也。按太史公律书。及天官等书。俱以二十八宿作二十八舍。曰舍者。为七政之所舍也。
x日行二舍x 张云。日行二舍。人气当行三周于身。与十分身之五分七厘一毫有奇为正数。云十分身之
六者。有奇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