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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449-灵枢识-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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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故当夭。形充脉大者。表里如一。故曰顺。形充脉弱者。外实内虚。故曰危。 
x颧不起者x 马云。颧为诸骨之宗。颧大则一身之骨皆大。而胜其形体之充大。张同。志云。颧乃 
肾之外候。故颧不起者骨小。骨小则夭。此先天之气薄也。简案、颧者骨之标于面。尤易见者。可以此相周身 
之骨也。 
x大肉 坚而有分者x 张云。大肉臀肉也。 者筋肉结聚之处。坚而浓者是也。有分者。肉中分理 
明显也。此言形体虽充。又必以肉之坚脆分寿夭。其必验于大肉者。以大肉为诸肉之宗也。故凡形充而臀削者。 
必非福寿之兆。简案、史音 。渠永切。腹中 脂。马仍此。非也。(玉篇 渠陨切腹中 脂)玉机真藏论。 
说肉破 。王注。 、谓肘膝后肉如块者。 
x墙基卑高不及其地x 马云。面部四旁为墙。其基甚卑。不及明堂阙庭等地之高。张云。墙基者面 
部四旁骨骼也。地者面部之肉也。墙基不及其地者。骨衰肉胜也。志云。墙基者面部之四方也。地、地阁也。 
墙基卑高不及地者。四方之平陷也。蒋氏望色启微云。耳边为墙基。耳前肉为地。言耳 
卑小。高不及其肉也。简案、诸说未知孰是。天年篇曰。基墙高以方。五阅五使篇曰。墙下无基垂角去外。如 
是者虽平常。殆乃蒋说似是。 
x有因加疾者x 马云。盖不慎守。而或为外感内伤也。 
x平人x(止)x危矣x 张云。人之生死由乎气。气胜则神全。故平人以气胜形者寿。设外貌虽充而中气不 
足者。必非寿器。若病而至于形肉脱。虽其气尚胜形。亦所必死。盖气为阳。形为阴。阴以配阳。形以寓气。阴 
脱则阳无所附。形脱则气难独留。故不免于死。或形肉未脱。而元气衰竭者。形虽胜气。不过阴多于阳。病必危矣。 
x刺有三变x 马云。法有不同。谓之变也。 
x刺营者出血x 马云。正以血者营气之所化。营卫生会篇云。营气化血以奉生身。素问调经论云。取 
血于营。 
x刺卫者出气x 马云。正以卫气属阳。痹论云。卫气循于皮肤之中。分肉之间。熏于肓膜。散于胸次。 
调经论云。取气于卫。 
x寒热少气血上下行x 张云。营主血。阴气也。病在阴分。则阳胜之。故为寒热往来。阴病则阴虚。 
阴虚则无气。故为少气。邪在血。故为上下妄行。所以刺营者。当刺其血分。 
x气痛x(止)x客于肠胃之中x 张云。卫属阳。为水谷之悍气。病在阳分。故为气痛。气无定形。故时 
来时去。怫、郁怒也。忾、大息也。贲响、腹鸣如奔也。皆气分之病。风寒外袭。而客于肠胃之间。以六腑属 
表。而阳气归之。故病亦生于卫气。简案、怫、史云郁也。忾、广雅满也。怫忾盖郁懑之义。马云。怒意也。 
张则以郁怒大息释之。并非。千金方痈疽门云。身中忽有痛处。如遭打扑之伏。名曰气痛。痛不可忍。 
游走不住。服五香连翘汤。盖与此证自异。 
x内热x 张云。谓温其经也。张氏医通云。内、纳同。谓温其经。使热气内入。血脉流通也。 
x刺布衣x(止)x熨之x 马云。布衣气血涩浊。刺其寒痹之后。当以火 之。大人气血清滑。刺其寒 
痹之后。当以药熨之。张云。以火 之。即近世所用雷火针。及芥、蒜、蒸、灸、之类。 、音翠。灼也。 
x干姜一斤桂心一斤x 甲乙。斤、作升。无心字。玉函经方药炮制云。桂削去皮。用里黑润有味者 
为佳。丹溪心法云。桂心者皮之肉浓。去其粗浓而无味者。止留近其木一层、而味辛甘者。故名之曰心。美之 
之辞也。 
x 咀x 马云。以口 药如豆粒也。后世虽以刀代。而犹有 咀之称者。本此。 
x渍酒中x 马云。渍、浸也。 
x马矢 中x 张云。燃干马屎而煨之也。此西北方所常用者。前苏武传。置 火。注。聚火无焱也。 
x盖封涂勿使泄x 甲乙。盖、作善。使下有气字。张云。涂、盐泥封固也。 
x x 马云。周日也。 
x复布为复巾x 张云。重布为巾。如今之夹袋。所以盛贮绵絮药滓也。滓、 也。 
x生桑灰炙巾x 张云。炙巾以生桑炭者。桑能利关节。除风寒湿痹诸痛也。 
x以巾试身x 甲乙作炙巾以拭身。王子接古方选注云。药熨大人之寒痹。大人者富贵之人也。寒痹 
者时痛而皮肤不仁也。其血、脉、筋、骨、虽痹。而禀气清灵。但以药熨导引。即可蠲痹。非若刺布衣而必以 
火之也。椒、酒、姜、 
桂、专通营气以散血分之寒。清酒置马矢。 中马矢。西北方常用之。取其微火。非有他义也。 、尽日也。复 
巾、夹袋也。熨至于汗。庶营气得通。熨凡三十遍者。欲其寒邪去尽。以巾拭身亦必三十遍者。恐汗液之气留也。 
x起步内中x 张云。刺后起步于密室内中。欲其血气行而慎避风寒也。凡此者皆所谓内热之法。 

卷一
官针篇第七
属性:x官针最妙x 马云。官者任也。官针者。任九针之所宜也。张云。官、法也。公也。制有法而公于人。 
故曰官针。 
x病弗能移x 张云。用不得法。则不能去病。 
x皮肤为痈x 张云。内伤良肉。则血流于内而溃于外。故皮肤为痈。 
x支为大脓x 甲乙。支、作反。马云。支、当作皮。或作反。张云。病气不泻而伤其支络。故为大脓。 
凡病有浮沉。刺分浅深。过之则内伤。不及则外壅。邪反从之。后生大病。简案、支字今从甲乙作反。 
x大者泻 小者不移x 张云。当小而大则泻伤正气。当大而小则病不能移。皆失针之宜也。 
x病在皮肤x(止)x勿取x 张云。病在皮肤无常处者。火之游行也。用 针者主泻阳气也。肤白则无火 
可知。故不宜刺。 
x取之 针于井荥分输x 张云。此针宜于用补。分输。言各经也。 
x病在中者x 张云。中、言其远也。九针论。八曰长针。主取深邪远痹者也。 
x痹气暴发x 九针论云。调阴阳四时。而合十二经脉。虚邪客于经络而为暴痹者也。故为之治。针必 
令尖如 。且 
圆且锐。中身微大。以取暴气。知痹气暴发。即所谓暴痹也。 
x大针x 九针十二原云。尖如挺。其锋微圆。以泻机关之水也。九针论云。主取大气不出关节者。 
x固居x 马本。居、作痹。注云。前云病在经络痼痹者。取以锋针。当同之也。但彼止取经取络。 
而此则泻其井荥与俞。及照五脏以取四时耳。简案、居作痹。未见所据。 
x日应九变x 日、诸本作以。是。当删改。 
x诸经荥输脏 x 张云。诸经荥输。凡井荥经合之类皆 也。脏 背间之脏腑 也。本经。输、 、 
俞、三字皆通用。 
x远道刺x 甲乙无远字。简案。道、导同。 
x腑 x 张云。谓足太阳膀胱经。足阳明胃经。足少阳胆经。十二经中。惟此三经最远。可以因下 
取上。故曰远道刺。 
x大经x 志云。五脏六腑之大络也。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结不通。则流溢于大 
经之分。而生奇病。故刺大经之结络以通之。 
x小络之血脉x 张云。调经论曰。病在血。调之络。经脉篇曰。诸刺络脉者。必刺其结。上甚血者。 
虽无结急。取之以泻其邪。而出其血。留之发为痹也。 
x分刺x 志云。分肉之间。溪谷之会。亦有三百六十五穴。会邪在肌肉者取之。 
x大泻刺x 甲乙注。一作大刺。 
x毛刺x 志云。邪闭于皮毛之间。浮浅取之。所谓刺毫毛无伤皮。刺皮无伤肉也。 
x刺浮痹皮肤也x 甲乙痹下有于字。 
x巨刺x 马云。素问缪刺论。以刺经穴为巨刺。刺络穴为缪刺。皆左取右。右取左。 
x 刺x 马云。调经论曰。病在骨。 刺药熨。张云。即后世火针之属。取寒痹者用之。以上谓之九变。 
x十二节x 志云。节、制也。言针有十二节制。以应十二经也。 
x偶刺x 马云。前后各用一针。有阴阳配合之义。故曰偶刺。张云。偶、两也。前后各一。故曰偶刺也。 
x以手直心x(止)x傍针之也x 张曰。直、当也。以手直心若背。谓前心后心。当其痛所。各用一针 
治之。然须斜针以刺其傍。恐中心则死也。马云。傍、当作旁。古盖通用。 
x报刺x 张云。重刺也。简案、犹报灸之报。 
x无常处也x 甲乙无也字。 
x无拔针x 甲乙无无字。 
x恢刺x 史云。恢、苦回切。大也。一本作怪。道藏本。怪作悭。恐误。恢、大也。出说文。张云。 
恢恢廓也。志云。恢、大之也。前后恢荡其筋之急。 
x恢刺直x 诸本直作者。当改。 
x旁之举之前后x 楼氏云。谓直刺入 。转针头从旁挑举其筋也。张云。不刺筋而刺其旁。必数举 
其针。或前或后。以恢其气。则筋痹可舒也。 
x齐刺x 张云。齐者。三针齐用也。故又曰三刺。甲乙作参刺。 
x以治寒气小深者x 甲乙寒下有热字。 
x扬刺x 张云。扬、散也。中外共五针。而用在浮泛。故能祛散博大之寒气。志云。从中而发扬于 
四旁也。 
x治寒气之博大者x 甲乙寒下有热字。无气字。 
x直针刺x 张云。直入无避也。引起其皮而刺之。则所用不深。 
x输刺x 张云。输、委输也。言能输泻其邪。非上荥文输之谓。直入直出。用其锐也。稀发针。留 
之久也。久而且深。故可以去盛热之气。志云。直入直出。如转输也。 
x短刺x 张云。短者。入之渐也。故稍摇针而深致骨。所以摩骨痹。摩、迫切也。志云。短刺者。 
用短针深入而至骨。 
x浮刺x 马云。似前扬刺。但彼有正纳旁纳。而此则止有旁入之针耳。张云。浮、轻浮也。旁入其 
针而浮举之。故可治肌肤之寒。此与上文毛刺义大同。 
x阴刺x 马云。以其刺阴经也。张云。刺阴寒也。志云。刺少阴之寒厥也。 
x率刺之x 张云。率、统也。 
x中寒厥 足踝后少阴也x 甲乙厥足作者取。似是。马云。中、去声。简案、上文言十二刺应十二 
经。然特举足踝后少阴。不及他经。其义今无可考。 
x旁针刺x 甲乙无针字。张云。一正一旁也。正者刺其经。旁者刺其络。故可以刺久居之留痹。 
x赞刺x 张云。赞、助也。数发针而浅之。以后助前。故可使之出血而治痈肿。志云。助痈肿之外散也。 
x致其空脉气也x 甲乙作致其脉空也。张云。盖恐太过。反伤正气。故但久留而引致之。使其空中 
之脉气上行也。张兆璜云。致五脏之神机。非营卫血气。故曰空脉气。 
x脉浅者勿刺x 甲乙脉下有气字。张云。脉浅者。最易泄气。 
x谷气出x 马云。终始篇曰。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 
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正与此节同。张云。谷气即正气。亦曰神气。出、至也。终 
始篇曰。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以知谷气至也。志云。谷气者。通会于肌腠之元真。脾胃之 
所主也。故曰谷气。 
x阴邪出x 张云。绝皮及肌。邪气稍深。故曰阴邪。 
x未入分肉间也x 甲乙无也字。间下有后刺深之一句。马云。肌肉分肉之辨。肌肉在皮内肉上。而分 
肉则近于骨者也。分肉有二。各部在外之肉曰分肉。其在内近骨之肉与骨根分。亦曰分肉。张云。大肉深处。 
各有分理。是谓分肉间也。 
x逐邪气而来血气x 甲乙作逐阳邪之气。无而来血气四字。 
x致阴气之邪x(止)x此之谓也x 甲乙作致阴邪之气。张云。凡刺之浅深。其法有三。先刺绝皮。取卫中 
之阳邪也。再刺稍深。取营中之阴邪也。三刺最深。及于分肉之间。则谷气始下。下、言见也。按、终始篇之 
义。与此互有发明。 
x年之所加x(止)x不可以为工也x 张云。年之所加。如天元纪、至真要等论是也。气之盛衰。如八正神 
明论、阴阳系日月等篇是也。知天地之气候。则人有五虚五实。皆可因而知矣。此数句。又见六节藏象论。简 
案、此五句。疑后人所缺。 
x半刺x 张云。此即前章毛刺之义。浅入而疾发。故可取皮分以应肺。 
x豹文刺x 张云。豹文者。言其多也。主取血脉。所以应心。 
x关刺x 张云。关、关节也。左右四肢也。尽筋、即关 
节之处也。慎无出血。血以养筋也。肝主筋。刺筋所以应肝。 
x或曰渊刺一曰岂刺x 甲乙此二句在四曰合谷刺下。 
x合谷刺x 张云。言三四攒合。如鸡足也。邪在肉间。其气广大。非合刺不可。脾主肌肉。故取肌痹者。 
所以应脾。简案、张戴人治郾城梁贾麻痹。针用鸡足法。向上卧针。三进三引。复向下卧针送入。见儒门事亲。 
x输刺x 张云。义见前章。肾主骨。刺深至骨。所以应肾。 

卷二
本神篇第八
属性:马云。此篇推本五脏之神。故名篇。简案、篇首有凡刺之法。必先本于神语。故命篇。 
x 乱x 史音 、音闷。简案、懑闷并通。道藏本及马、张、志作恍。误。 
x天之罪与人之过乎x 志与下句。简案、根据志意。与、平声。 
x天之在我者x(止)x生者也x 张云。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天地者。阴阳之道也。自太极而生两仪。 
则清阳为天。浊阴为地。自两仪而生万物。则干知大始。坤作成物。故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宝命全角论曰。 
人生于地。悬命于天。然则阳先阴后。阳施阴受。肇生之德本乎天。成形之气本乎地。故天之在我者德也。地 
之在我者气也。德流气薄而生者。言理赋形全。而生成之道斯备矣。 
x故生之来谓之精x 张云。所谓精者。天之一。地之六也。天以一生水。地以六成之。而为五 
行之最先。故万物初生。其来皆水。如果核未实。犹水也。胎卵未成。犹水也。即凡人之有生。以及昆虫草木。 
无不皆然。易曰。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此之谓也。志云。决气篇曰。常先身生是谓精。盖未成形。而先受天 
一之精。故所生之来谓之精。简案、此以下止于谓之智。见子华子。 
x两精相搏谓之神x 张云。两精者。阴阳之精也。搏、 
交结也。易曰。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周子曰。二五之精。妙合而凝。是皆两精相搏之谓。 
凡万物生成之道。莫不阴阳交而后神明见。故人之生也。必合阴阳之气。构父母之精。两精相搏。形神乃成。 
所谓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也。又决气篇曰。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志云。平人绝谷篇曰。 
神者水谷之精气也。盖本于先天所生之精。后天水谷之精。而生此神。故曰。两精相搏谓之神。真邪章曰。真 
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简案、两精之解。张义似长矣。马云。相搏之搏音博。礼儒行、鸷虫攫搏 
不程勇者。亦读为博。此恐非也。博、子华子作薄。乃易所谓雷风相薄之薄。二字古通用。见通雅。 
x随神往来者谓之魂 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x 张云。精对神而言。则神为阳而精为阴。魄对魂而 
言。则魂为阳而魄为阴。故魂则随神而往来。魄则并精而出入。愚按、精、神、魂、魄。虽有阴阳之别。而阴 
阳之中。复有阴阳之别焉。如神之与魂皆阳也。何谓魂随神而往来。盖神之为德。如光明爽朗。聪慧灵通之类 
皆是也。魂之为言。如梦寐恍惚。变幻游行之境皆是也。神藏于心。故心静则神清。魂随于神。故神昏则魂荡。 
此则神魂之义。可想象而悟矣。精之与魄。皆阴也。何谓魄并精而出入。盖精之为物。重浊有质。形体因之而 
成也。魄之为用。能动能作。痛痒由之而觉也。精生于气。故气聚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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