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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读者 2007年合订本1-第1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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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过程中才能发现,只有经历错过的尝试,才能清晰地找准成功的方位。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53


   

次灵
●黄瑞云

  猴脑据说是最好的滋补品。捕捉猴子不是容易的事,又难得及时,因此从前云南地方的土豪就把猴子畜养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当有需要用猴脑招待的贵客来到,主人就引客人到猴圈来,由客人自己点选猴子,杀以取食。〃猴为万物之次灵〃,是有相当的理解力的,久而久之,它们就知道客人拜访它们的厚意了。

  因此,每当主人陪同客人进圈,次灵们就一片惊恐,停止一切活动,战慄地拥挤着向角落里退缩;同时,睁圆了深陷的惊惶的双眼,紧紧地盯着客人,看他那决定它们命运的手指指向哪里。等到客人终于看中了一个对象,伸手指着的时候,猴子们立即一拥而上,把那只中选的猴子连揪带搡地推了出来。如此,整个猴子圈里,除了那只被推出来的猴子悲哀地嚎叫以外,其他所有的猴子又都跳跳蹦蹦,高高兴兴的了;它们知道,灾难已经过去。

  至于将来怎么样,那是将来的事。这些聪明的动物,它们并不考虑,推出一个牺牲品,丝毫也没有改善它们自身的命运,牺牲者的遭遇也是它们自身必然的结局,一个也不会例外。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39


   

春天,想栽棵树
●余毛毛

  每当春天来临的时候,这个念头都会泛起,那就是想栽棵树。

  我想像着栽树的地点,那应该是块荒地,是一面缓缓的山坡,风掠过时发出沉闷的呜呜声,远途而来的鸟儿撒下几滴鸣音,就匆匆离去,因为这儿没有可栖息的树;山脚下有泠泠作响的泉水,一片云飘过,就会有一片山阴覆盖住它,然后又撤离……当我拎着铁锹和树苗到此处的时候,我会仔细地观察这儿,尽可能地记住周围的一切。有必要的话,我会请一位有诗意灵魂的画家朋友,在优美情感的指使下,将这儿画下来。我会把这幅画挂在书房里,累了的时候,我会抽着烟喝着啤酒看它,久久地,我想那时我的内心里会有一种深沉的感动和辽远的洁净感。  

  我想该说说我为什么想栽棵树了,为这个世界增添一星绿,培育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一种生物是表面的想法,深层的想法是我想死后就埋在这棵树下,如果我幸运,能再活个几十年,我想到我死时,它一定会变得有些高有些粗了,会有着苍劲碧绿的叶片。我当然不会在这树下弄个气派非凡的大坟,连土堆都不要,我只想请我的儿子绕树挖一条浅浅的沟,将我的骨灰洒进去,然后覆盖上,用不了多少日子,它就会了无痕迹,我的生命将附着在这棵树上而得以延续。

  我不希望牛来噌痒痒,我不希望猪到这儿来睡觉,我更不希望狗用它那丑陋而可笑的姿式到这儿来撒尿;我希望风能来,它会陪我跳舞;我希望雨能来,它会让我洁净;我希望阳光能来,给我温暖;我希望鸟能来,唱一曲清音,或者在这棵树上做巢,我们会成为友善的邻居。  

  当然我更希望一个人会来,他是我的儿子,我知道生活迟早会让他尝到苦头,我知道他会有难以排解的心思,我希望他能坐在这树下,说一说他的苦恼、他的烦闷……虽然那时我什么也帮不了他,但我知道一个树一样清正的父亲会给他以鼓励、安慰和支持。我希望有一天,他也会带一棵树来,在我的身边栽下,让我看护着它成长,等它长得又高又粗,有着苍劲碧绿的叶片时,他也会到那棵树下,然后是我的孙子……慢慢地这儿就会变成一片树林,慢慢地这就会演变成一个家族一个清新而美好的传统,血脉会在此处延伸,亲情会在这儿得以光大,这是一个灵魂的安息地,也是一个天人交流的圣洁场所,在这儿,我会成为一个统帅,统帅着一群平凡而又干净的灵魂,我是如此地爱他们,千百倍地胜过我自己。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09


   


●丰子凯

  春是多么可爱的一个名词!自古以来的人都赞美它,希望它长在人间。诗人,特别是词客,对春爱慕尤深。试翻词选,差不多每一页上都可以找到一个春字。后人听惯了这种话,自然的随喜附和,即使实际上没有理解春的可爱的人,一说起春也会觉得欢喜。这一半是春这个字的音容所暗示的。“春!”你听,这个字读起来何等铿锵而惺忪可爱!这么美的名字所隶属的时节,想起来一定很可爱。好比听见名叫“丽华”的女子,想来一定是个美人。

  然而春实际上不是那么可喜的一个时节。我积三十六年之经验,深知暮春以前的春天,生活上是很不愉快的。

  梅花带雪开了,说道是泄露了春的消息。但这完全是精神上的春,实际上雨雪霏霏,北风咧咧,与严冬何异?所谓迎春的人,也只是瑟缩的躲在房拢内,战栗的站在屋檐下,希望枯枝一般的梅花罢了!

  在迟个把月罢,就像现在:惊蛰以过,所谓春将半了。住在都会里的朋友想象此刻的乡村,足有画图一般美丽,连忙写信来催我写春的随笔。好象因为我偎傍着春,惹他们妒忌似的。其实我们住在乡间的人,并没有感到快乐,确生受了种种的不舒服:寒暑表激烈的升降于三十六度至六十二度之间。一日之内,乍暖乍寒。暖起来可以想起都会里的冰淇淋,寒起来几乎可见天然冰,饱尝了“料峭”的滋味。天气又忽晴忽雨,偶一出门干燥的鞋子往往拖泥带水回来。“一春能有几番晴”是真的;“小楼一夜听春雨”其实没有那么好听,单调的很,远不及你们都会里的无线电的花样繁多呢。春将半了,但它没有给我们一点舒服,只教我们天天愁寒,愁暖,愁风,愁雨。正是“三分春色二分愁,更一分风雨!”

  春的景象,只有乍暖,乍寒,忽晴,忽雨是实际而明确的。此外虽有春的美景, 但都隐约模糊,要仔细探询,才可以依稀仿佛的见到。这就是所谓的“寻春”罢?有的说“春在买花声里”有的说“春在梨花”,又有的说“红杏枝头春意闹”,但这种景象在我们这枯寂的乡村里都不易见到的。即使见到了,肉眼也不容易认识。总之,春所带来的美,少而隐;所带来的不快,多而确。诗人词客似乎也承认这一点,春寒,春困,春愁,春怨,不是诗词中的常谈吗?不但现在如此,就是在过个把月,到了清明时节,也不见得一定春光明媚,令人极乐。倘又是落雨,路上的行人将要“断魂”呢。

  可知春徒有虚名,在实际生活上是极很不愉快的。实际,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是从暮春开始的。就气候上说,暮春以前虽然大体逐渐由寒转暖,但变化多端,始终是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到了暮春,方才冬天的影响完全消灭,而一路向暖。寒暑表上的水银爬到temperate上,正是气候最temperate的时节。就景色上说,春色不须寻找,有广大的绿野青山,慰人心目。古人词云:“杜宇一声春去,树头无数青山。”原来山要到春去的时候方才全青,而惹人注目。我觉得自然景色中,青草与白雪是最伟大的现象。造物者描写“自然”这幅大画图时,对于春红,秋艳,都只是略蘸写胭脂,轻描淡写。到了描写白雪与青草,他就毫不吝惜染料,用刷子蘸了铅粉,藤黄和花青儿大快的涂抹,使屋屋皆白,山山皆青。这仿佛是米派山水的点染法,又好象是Cezanne风景画的“色的块”,何等泼辣的画风!而草色青青,连天遍野,尤为和平可亲,大公无私的春色。花木有时被关闭在私人的庭院里,吃了园丁的私刑而献媚于绅士淑女之前。草则到处自生自长,不择贵贱高下。人都以为花是春的作品,其实春工不在花枝,而在于草。看花的能有几人?而草则广泛地生长在大地的表面,普遍的受大众的欣赏。这种美景,是早春所见不到的。那时候山野中枯草遍地,满目憔悴之色,看了令人不快。必须到了暮春,枯草尽去,才有真的青山绿野的出现,而天地为之一新。一年好景,无过于此时。自然对人的恩宠,也以此时最为深厚了。

  讲究实利的西洋人,向来重视这个季节,称之为May(五月)。可能是一年中最愉快的时节,人间有种种的娱乐,即所谓May…queen(五月美人)、May…pole(五月彩柱)、May…games (五月游艺)等。可能这一个字,原是“青春”、“盛年”的意思。可知西洋人视一年中的五月,犹如人生中的青年,为最快乐、最幸福、最精彩的时期。这确是名副其实的。但东洋人的看法就与他们不同:东洋人称这时期为暮春,正是留春、送春、惜春、伤春,而感慨、悲叹、流泪的时候,全然说不到乐。东洋人之乐,乃在“柳绿才黄半未匀”的新春,便是那忽晴、忽雨、乍暖、乍寒、最难将息的时候。这时候实际生活上虽然并不舒服,但默查花柳的萌动,静观天地的回春,在精神上是最愉快的。故西洋的“May”相当于东洋的“春”。这两个字读起来声音都很好听,看起来样子都很美丽。不过May是物质的、实利的,而春是精神的、艺术的。东西文化的判别,在这里也可窥见。

  摘自《读者》2007年第10期P10


   

城市贫民李玉树
●吉 安

  也是急着想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安顿下来,否则我是不会到李玉树这儿来租房子的。

  我喜欢安静,偏偏房子要经过她家的客厅,做什么事,都要防贼似地关着门;开门看到他们一家3口大口吃着饭,还要微微笑着打个招呼,一天下来,微笑肌都疼。但还是抵不住那么便宜的租金,还有离公司只需坐一站路的好处,很快地租住下来。

  李玉树家的境况,该算是典型的城市贫民。两个人都没有正式的工作,李玉树白天贩些青菜去卖,晚上则在灯下加工一些手工艺品。她的丈夫什么活儿都做,修理下水道、搬运货物、收废品,更多的是给人做体力活儿,他有的是力气。这个笨拙木讷的男人,也只剩下力气可以养家糊口。他们14岁的儿子,正在市重点中学读初二,尽管因为成绩好可以得奖学金,但每年的学费,还是压得这个家喘不过气来。

  我是最看不得穷人唉声叹气的,但是还好,他们一家总是很安静,各自做各自的工作。怕打搅儿子学习吧,电视从来是关着的。原本儿子的卧室,让出来给我,这个内向但聪慧的少年,便趴在饭桌上做功课。我每每看见了,总是有些心疼。偶尔我们在路口碰见了,向他打招呼,他都会羞涩地一低头,喊声“姐姐”,便快步走开了。这有点儿像他的父亲,言语极少,但心里或许比谁都要明朗和清透。所以闲暇的时候,也惟有和李玉树聊聊天。

  她还算健谈,说起她儿子的乖顺和聪明,老公的体贴和辛苦,常常会住不了口。她是真心爱着儿子的,我想像不出如果没有这样一个成绩优秀的儿子,这么艰辛的生活,会不会将她压倒。关于她的儿子,她总有谈不完的话题。

  她说儿子5岁的时候,就自己跑着去菜市场迎她,很欢快地帮她将没卖完的菜搬到车上去。她得了急性阑尾炎,是10岁的儿子打电话将救护车叫来,将她送到医院的。读书是从来没有用她操过一次心的,还常有高年级的学生请他去讲题,有时候两个学生争起他来,常会将他的衣服扯坏,这是最让李玉树惭愧的,她没有钱给儿子买质量好的衣服,不能让他过好一些的生活;反倒是做儿子的,常来给她安慰,说等他考上了大学,一定让她住最敞亮的房子。这样的话,她每次听儿子说了,都会跑过来给我复述一遍,神情里带着很鲜明的骄傲和满足。我有时候会笑她,说怎么对儿子比对老公还好呢。她从来不回答这样的问题,只是笑笑,便去忙自己的事。

  我猜想她一定是不怎么满意自己的老公的,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的老公能够挣到更多的钱,让自己过得更好一些呢。而他,几乎是什么也没有,一穷二白地娶了她。连这两室一厅的老房子,也是她父母留下的。我时常地看见她给他熬药吃,问她是什么病,她总是找别的话题岔开去。后来无意中看到扔在垃圾筐里的药盒子,上面写着“前列腺患者煎服”几个字,心里狠狠吓了一跳,无限的同情也浮上来,觉得李玉树这样的女人,真是苦到了头,连一个女人最基本的愿望都无法实现,正是35岁最好的年龄,她除了儿子,想要的却都无法得到。后来再聊天,我总是会拿同一个问题问她:你觉得自己幸福吗?李玉树总是很茫然,她大概不怎么明白我问这个问题的含义;她只知道一天天地过日子,为儿子攒下上大学的钱,给一家人做好一日三餐,她生活在其中,不知道还有更好的东西,她无法得到;亦不知道“可怜”这个词汇,是用来形容她的。

  她总是在我的问题面前摇头,我明白她是说不知道。这让我愈发地为她觉得难过,我想一个连幸福是什么都不清楚的女人,生活该是多么地单调和乏味。不愿意自己回来做饭吃,麻烦,也是怕他们看见我吃得那么“奢侈”,会嫉妒。穷人在我的印象里,总是嫉富的;而且在一个厨房里做饭,有好饭不让一让,会让我吃得不舒服;这样的礼节,我一向头疼,干脆不做,也省得担心自己的煤气和锅灶被他们偷用了,传染上什么毛病。他们倒是大方,做了好饭,非得要让我吃上一点儿。有一次我休息没去上班,起床后看到她和丈夫也都没有出去。两个人过年似地忙碌着炖(又鸟)洗鱼,尽管彼此说的话很少,但眉眼里的喜悦,却是掩也掩不住。没等我开口问,李玉树便喜气洋洋地说,今天儿子去市里领数学奥赛第一名的奖去了,他们要好好慰劳儿子一顿。中午他们硬要让我坐下来一块吃,又说一个人在外,难得吃上家里做的饭,虽然他们没有钱,但能做一顿像样的饭,能让外人吃出舒服来,他们已是知足。

  我的心,在这句话里,慢慢软下来。他们的愿望,朴素到只是能让我吃上一顿家常的好饭,只是能让我在他们的快乐里,也传染一点儿快乐,而不是自私的我所想像的疾病。那顿饭,是我出门在外的一年中,吃过的最香甜最妥帖的一次饭。李玉树用她精心熬出的玉米地瓜粥,温暖了我的胃,亦温暖了离胃很近的心。我第一次真正认识了李玉树,认识了她为之吃苦受累却没有怨言的家。那个质朴的男人,坐在旧了的沙发上,听儿子念他写的作文,讲学校里的趣事;而他的女人,则微微笑着,缝制着或许他们从来没有钱给儿子买过的玩具。这样琐碎的镜头,我见过无数次,但真正看透弥漫在其中的温情和喜乐,却是第一次。

  春节过后,我换到一家更好的公司去。公司里给安排了单身宿舍,不用自己花钱,我当然乐意退掉房子。走的时候李玉树一家人都不在,我留了张纸条,又多付了一个月房租,便拉了行李走出这栋黯淡狭仄的老楼。

  新的住处,很是宽敞和明亮,可以看见这个城市最美丽的夜景区。站在那么高的阳台上,人心一下子敞开来,那些琐屑的事情,被迎面而来的风倏地涤荡掉,只剩了新鲜饱满的激情和欲望,汹涌地激荡着我年轻的心。

  关于李玉树,还有她卑微的家,很快地便被我忘掉了。有一阵子,特别思念母亲做的玉米地瓜粥,想自己做了养养胃。可惜我跑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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