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 2007年合订本1-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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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的妻子……去世了,”他说。他说话的速度很慢,好像还沉浸在妻子去世给他带来的无限悲痛以及无法估量的损失之中似的。
“哦,我很难过,”我说。
他点了点头,“我们结婚已经有56年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抬起胳膊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棕色的信封。当他打开信封的封口,手指伸进信封的时候,我注意到他那细长的手指竟然在颤抖着。从信封里,他掏出了一份英国兵役记录和三张照片。
从兵役记录上看,他曾经是英国军队的一名无线电报务员。“我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他说,“他们把我派到了欧洲战场,也到过南非。”
说完,他指着第一张照片,对我说道:“瞧,那就是我,”然后,他抬起一只手,摩挲着已经掉光了头发的头顶,笑了起来,“啊,看那时候我的头发多好。”
这时,我侧过脑袋瞥了一眼他手中的照片。那是一张黑白照片,是典型的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那种风格,就像我父母结婚时拍的那些照片一样。照片上,他穿着一身笔挺的军服,潇洒地站在那里,半俯着身子,手臂随便地搭在膝盖上。他留着一头棕红色的头发,脸庞廋削英俊。此刻,他正像照片上的他一样,距离我的脸只有几英寸,正顽皮地傻笑着。“我的妻子当时只看了我一眼,就心甘情愿地嫁给了我,”他得意地说。
接着,他递给了我另一张照片,这是一张全身的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个穿着一身棉布衣服的女士,她长着一头又黑又亮的头发,一双大眼睛美丽极了,但是,她的笑容却明显有些做作,而且脸部的表情也显得有些紧张。“她就是伊莎贝尔,”他缓缓地说道,“这张照片是在我们认识之前拍摄的。”
“这一张也是她的,是几年前拍的,”说着,他又递给了我一张彩色的拍摄快照。于是,我只好拿着这两张照片,并把它们紧挨着放在一起,好比较一下,看看它们有什么相同之处。在这张彩色照片上,一个满头银发的女人正笑容可掬地站在那里,她那温和的面庞满溢着开心与幸福。她那一双漂亮的眼睛炯炯有神,闪烁着熠熠的光芒。惟有在她的眼角处和嘴唇的周围,才可以看到明显的鱼尾纹和笑纹。
“她看上去真是太可爱了,”我说。
他点了点头。“是的,她真的非常可爱,她是我的天使。我知道,现在人们一谈论起他们的丈夫或者妻子,总会说出这样那样一大堆的问题来。我们也不是多完美的,但是,我们只是在意彼此相互拥有的那些日子,充分享受一起度过的那些美妙的时光。她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女人,”他微笑地注视着那张彩色的拍摄快照,轻轻地摇了摇头,深情地说道,“我真的非常想念她。”
看着他那忘我的样子,听着他那深情的话语,不知不觉地,我的眼里开始涌出了泪水。我不禁想起了15年前,我的母亲突然去世时的情景,那一幕我至今难忘,就仿佛是昨天才发生的一样。记得当时,可能因为母亲去世得太突然的缘故,我的父亲实在无法接受眼前的事实,更无法承受失去妻子的悲伤,他伤心极了,陷入了深深地痛苦之中,由于找不到可以排遣的方式,他竟然休克了。这些年来,他一直迷失在丧妻之痛中,生活对他来说已经失去了意义,没有了生活目标的他,就好象一个海员没有了方向舵和指南针以及风向标似的。
看着坐在我身边的这位个子虽然不高但却非常时髦的老先生,我不禁突然想起一个问题,那就是:不知道我的父亲是否也像他这样会对一个陌生人谈论我的母亲,不知道他是否也像这个老先生一样,一直把母亲的照片带在身边?如果他曾经也像这个老先生一样尝试着对别人说起我母亲,我希望没有人会因此而讨厌他。
接着,我对他谈起了我的母亲和我的父亲。说实在的,在我母亲去世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几乎不敢说出“我母亲去世了”这句话。直到过了几年之后,我才能做到在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既不眼含热泪,也不喉头哽咽。
此刻,飞机已经飞临大西洋的上空。突然,一股风暴猛烈地吹向我们,重重地撞击了一下我们乘坐的这架飞机,飞机发出了“卡嗒卡嗒”的颤栗声。我不禁感到一阵心惊肉跳,我连忙向窗外望去,然而,除了无边的黑暗之外,我什么也看不见。“我最讨厌遇到这种情况了,”我不安地说道。这时,无论我有多疲劳,多困倦,也都被惊吓得无影无踪了,我已经完全清醒了,而且还处于极度的紧张与担心之中。
“哦,我从不介意坐飞机,”他轻声地说道,脸上又漾起了微笑,“不知为什么,每当飞翔在云层中的时候,我都会感到离伊莎贝尔更近了,我又可以再和她在一起度过一段时光了。”
听着他的话,我顿时感到一股暖流涌遍了全身,于是,我微笑地望着他说:“哦,我以前从来没有这么想过。”这时候,机舱里的灯光开始暗淡下来,乘务员开始分发起毯子来。当我拿过毯子,盖在身上,整个人舒适地蜷缩在毯子里的时候,我说道:“尽管我很疲倦,但是,我在飞机上从来就睡不着。”
“也许今天晚上会不同呢,”他轻声地说道。
躺在座位上,透过我面前的那扇圆圆的小窗,我望着窗外那空旷缥缈的夜空。不知不觉地,我的思绪又飘向了那些我曾经爱过的以及失去了的人的身边,其中包括我的母亲,我的祖父祖母,还有我过去的未婚夫以及几位亲密的朋友。他们曾经都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而且至今我仍旧非常想念他们,怀念他们。我仍旧记得他们的面庞,记得他们的眼睛,记得他们的声音,记得他们的笑声……此时此刻,我不禁想到,如果这个矮个子男人说的是正确的话,那么,在这高高的云端,我是否真的在某种程度上与他们更加接近了呢?
就这么想着,想着,不知不觉地,我闭上了眼睛,我感到自己很快地就进入了梦乡。我知道,这次的睡着,完全不是我在过去坐飞机时的那种强迫自己睡觉却又睡不着的半睡半醒状态的睡眠,因为那不是睡觉,而是一种痛苦的折磨。但是今天,我是深深地、酣畅地睡着了,而且,那种感觉,宁静而又舒适,只有天使才能给予……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3期P36
震撼一国的农夫
译/胡 英
每年,澳大利亚都会举行一场悉尼至墨尔本的耐力长跑,全程875公里,被认为是世界上赛程最长、最严酷的超级马拉松。这项漫长、严酷的赛跑耗时五天,参赛者通常都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世界级选手。这些选手大多不到三十岁,有“耐克”等知名运动品牌做后盾,全副武装着最昂贵的赞助训练装备和跑鞋。
1983年,耐力长跑赛场上,出现了一个名叫克里夫·杨的家伙。起初,谁也没在意他,大家都以为他是去那儿看比赛的。毕竟,克里夫·杨已经61岁了,穿着条工装裤,跑鞋外面套了双橡胶靴。
当克里夫·杨上前领取他的运动员号码时,人们这才明白原来他是来参赛的。他将跻身150名世界级选手的行列参加赛跑!这些选手压根儿没想到,还有一件令人称奇的事,克里夫惟一的教练竟是他81岁高龄的母亲耐威尔·冉。
人人都认为克里夫·杨不过是个头脑发热,想在公众面前出彩的家伙。但媒体却颇感好奇,当克里夫拿到他的“64号”号码布,走进那群身着专业、昂贵长跑行头的运动员中时,照相机镜头对准了他,记者们开始发问:
“你是谁?是做什么的?”
“我是克里夫·杨。来自一个很大的农场,在墨尔本郊外放羊。”
他们又问:“你真的要参赛吗?”
“是的,”克里夫点点头。
“有人赞助你吗?”
“没有。”
“那你不能参赛。”
“不,我可以,”克里夫·杨说,“你知道吗,我出生在一个农场,家里买不起马匹和四轮车。每次暴风雨快来的时候,我都得跑出去聚拢羊群。我们有 2000头羊,2000英亩地。有时候我得追着羊群跑两三天。虽然费功夫,但我总能追上它们。我相信我能跑这场比赛,不过五天时间,也就多出两
天而已。我追着羊群跑过三天。”
马拉松开始了,穿着套鞋的克里夫·杨被专业选手们甩在了后面。观众席上发出阵阵笑声,因为他甚至不懂得正确的跑姿。他好像不是在赛跑,而是优哉游哉,像个业余选手那样拖着碎步小跑。
现在,这位来自碧奇榉林、以种马铃薯为生的没牙农夫开始在这场艰苦卓绝的赛跑中跟世界顶尖选手展开较量。全澳大利亚通过电视直播收看比赛的人们都在心中不住祈祷,赶紧有人把这个疯老头儿从场上劝下来,因为人人都相信:不等跨越半个悉尼,他就会累得气绝身亡。
所有专业选手都很清楚,为了拼完这场耗时5天的比赛,你得跑18小时,休息6小时。可现在,老头儿克里夫·杨竟然对此一无所知!
清晨,当有关赛况的新闻播报出来时,又着实让人们吃了一惊。克里夫·杨仍在比赛,迈着碎步跑了一整夜,来到了一座名为米塔岗的城市。
显然,克里夫·杨从比赛第一天起就没有停过脚步。尽管还被远远甩在世界级选手后面,但他还是不停地跑着。他甚至还有功夫跟公路两旁观看比赛的观众挥手致意。
当他到达一个名为奥尔伯里的小镇时,有人问他剩余的比赛有什么策略。他回答要坚持跑完比赛,他做到了。
他不停地跑着。每天晚上,他只能与领先的第一团队拉近一丁点距离。到最后一晚,他超过了所有顶尖选手。到最后一天,他已经跑在了最前面。他以61岁的高龄跑完了悉尼至墨尔本的整个赛程,不仅没有一命呜呼,还捧走了冠军奖杯,以提前9小时的成绩打破了记录,成了国家英雄!举国上下的人们立刻爱上了这个种植马铃薯的61岁农夫,因为他以5天15时4分的成绩跑完了这场长达875公里的比赛,成功地击败了世界上最优秀的长跑运动员。而他并不知道比赛当中允许睡觉。他说,自始至终想像自己是在追逐羊群,与一场即将来袭的暴风雨争抢时间。
1997年,76岁的克里夫·杨再露头角,力图成为年龄最大的环澳长跑选手,为无家可归的儿童募集资金。整个赛程16000公里,他跑完了6520公里,后来因母亲生病而被迫退出了比赛。
他对长跑的热爱从未消减,2000年,他在一项1600公里比赛中跑完了921公里,一星期后在他盖里布兰德的家中病倒,从此再也没有力气跑了。轻度中风结束了他英雄般的长跑生涯。
2003年11月2日,久病之后的克里夫·杨这位长跑运动史上的传奇人物与世长辞。享年81岁。
“杨氏碎步”因被认为更符合空气动力学、更省力而被超级马拉松选手纷纷效法。据悉,悉尼…墨尔本长跑优胜者中至少有3名是凭“杨氏碎步”取胜的。
如今,悉尼…墨尔本马拉松赛中几乎没有人睡觉了。要赢得这场比赛,你必须像克里夫·杨那样,日夜不停地奔跑。或许要跑赢人生的马拉松赛,也正需要克里夫·杨的精神———打破常规、拼搏不息。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3期P54
真正的风度
姜钦峰
2001年9月11日上午,纽约的上空艳阳高照,陈思进和往常一样,准时来到公司上班,他的办公室位于世贸大厦北塔80层。8点多钟,他刚打开电脑准备工作,忽然感到一阵剧烈的摇晃,桌上的一满杯咖啡溅了一地。陈思进和同事们一样,第一反应就是地震,并未引起太大的恐慌。
几分钟后,有人来通知全体撤退,这时陈思进才意识到可能出大事了!80层没有往下的电梯,他们迅速走到78层寻找出口。意想不到的是,因为楼体变形, 8个出口的门全部卡死了。手机信号已全部中断,三四百人挤在一块,他们无法知道外面究竟发生了什么,死亡的气息瞬时扑面而来,恐惧笼罩在每个人心头。人们开始强行撞门,经过15分钟的齐心协力之后,终于打开了一个出口。
电梯肯定走不了,只能走楼梯。生命的通道被分成了两条:一个楼梯往内旋转,另一个楼梯往外旋转,显然,内旋的楼梯要比外旋的近得多。此刻时间就是生命,谁心里都清楚,走近道就意味着多一线生机。灾难面前,人们并未慌乱,自觉地把近道让给了老人和妇女,陈思进和其他人一起从外旋楼梯逃生。楼道狭窄,人群拥挤,却没有人推搡抢道,人们井然有序地快速撤离。
刚走下几层,陈思进的眼镜忽然掉了,眼前一片模糊,他心想还是逃命要紧,便头也不回、跌跌撞撞地接着往下跑。没走出几步,忽然有人从背后拍他的肩膀, “先生,这是你的眼镜。”陌生人凝重的眼神,似乎在向他传递一种力量——要活下去!陈思进万万没有料到,在生死攸关之际,竟会有一个陌生人帮他捡回眼镜。那一瞬,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情。他戴上眼镜,感激地说了声“谢谢”,更加卖力地往下跑。
78层楼梯,陈思进用了整整一个半小时,终于逃到了一楼。到处都是刺耳的警笛声和人们恐慌的呼喊声,街上尘土飞扬,遮天蔽日,他这才知道,世贸大厦南塔已经倒了。陈思进不敢喘息,拼尽全身力气狂奔而逃……两分钟后,身后传来轰隆巨响,大地在颤抖,世贸大厦北塔轰然倒塌,陈思进死里逃生。望着身后的一片废墟,陈思进流泪了。他明白,是那个帮他捡回眼镜的陌生人善意地一俯身赐给了他宝贵的两分钟。
“9·11事件”已经过去5年,现在的陈思进是全球第二大银行美洲银行证券部副总裁。回想起当年那段逃生的经历,他感慨万千。他说,那一天,男人们主动让道给老人和妇女的壮观景象至今还深深刻在他的脑海中。人们之间没有抢道、推搡,也没有争论、协议,那份心灵的默契令人叹为观止。也正是这份默契,为所有人赢得了宝贵的逃命时间。在生死时速的求生之路上,混乱只会逼人们陷入更大的绝境。唯有团结、正义,才能拥有力量,温暖前行。
面对死亡,人们身上所表现出来的大义,对人性的高度尊重和关爱,绝不仅仅是借以抬高自己素质的幌子,更不是男人向女人献媚的手段,那是一种发自灵魂深处的对良心安宁的一种追求。这才是真正的风度!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3期P19
怎样把“真实”传达给顾客
张盛
在美国零售业中;有一家很有知名度的商店;它就是彭奈创设的〃基督教商店〃。
彭奈常说;一个一次订10万元货品的顾客和一个买1元沙拉酱的顾客;虽然在金额上不成比例;但他们在心里对店主的期望;却并无二致;那就是〃货真价实〃。
彭奈对〃货真价实〃的解释并不是〃物美价廉〃;而是什么价钱买什么货。他有个与众不同的做法;就是把顾客当成自己的人;事先说明次等货品:关于这一点;彭奈对他的店员要求得非常严格;并对他们施以短期训练。有时候;店员甚至于还告诉顾客;其他店里有而他们没有的货品。他们会说:〃这是一种新出的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