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文艺 2004年第01期-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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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店里的生意要比冬天略好一些,不过夏天就得开空调,刨去电费,我仍旧只有那么一点利。
那小伙子如同收税员一样准时,每个星期天的傍晚就会出现,在那张靠窗的位置上消磨着时光。他总是一来就铺开纸笔写东西,有时写上两三个小时,有时则十几分钟就写完了,而后痴痴地看着窗外。
我们已经不问他什么了,因为他的朋友估计还在遥远的火星苦苦等待着返回地球的宇宙飞船呢。每当他一来,我们就马上把茶沏好,连同一碟炸得酥酥的花生米一同端给他,而后就不再打扰,让他一个人呆在那里干他那些一成不变的事情。
有一个星期天的傍晚,一对情侣来店里吃饭,占了那张靠窗的桌子。稍后,那小伙子来了,我安排他到另一张桌子,他对我说:“老板,我还是要坐那儿,您能不能安排一下?”我说:“哎呀,怕不好办吧,人家菜已经上桌了。”他说:“这样,我今天给您十块钱,您就帮帮忙,我真的太习惯坐在那里了。”我说:“那好,不过我只能试试看,人家要非不换,我也没办法。”
我对那对情侣说:“对不起二位,这张桌别人预订了的,您二位能不能换一下位置?”
那男的不高兴地说:“既然是别人订了的,你们为什么先让我们坐在这儿,现在我们正吃着,不想换。”
我赔了个笑脸:“对不起,是我们的服务员疏忽了,请您二位给个面子。”
男的正欲说话,女的抢着说:“不行,是你们的错,凭什么让我们换!”
我想着再试最后一招,他们要实在不换我也算尽了力。“这样吧,二位,您换一下,您的菜钱给您打个九折。”
“九折也太小气了,你要打八折我们就换。”那女的真厉害,将来那男的可有的受了。
我的脑子飞快地算了一下,他们的菜价是二十三块,打八折就少收四块六毛钱,那小伙子多给我五块钱,我还能多赚四毛钱,为了四毛钱,得,受点累吧。
从此每个星期天的晚上,我们都会把靠窗的桌子给那小伙子保留着,就像当年大英图书馆保留马克思先生的座位一样。这样做其实对我们没什么损失,星期天晚上这一餐,店里的上座率最多也只有六成。
从遥远的北国吹来的寒风扫去了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那小伙子在我店里“坐茶馆”已一年有余了。他已经成了每个星期天晚上店里一道固定的摆设,他的身份也成了我们闲谈时最爱破解的一道方程式,这道方程经过从春到秋的反复推论,终于得到了一个让店里所有人都信服的答案:他是一位作家,不过是业余的。平时要上班,周末要干家务,只有到了周日的晚上才有闲暇时间进行创作,而且家里还太闹。便看中了我们的这块清静地。为什么要坐在窗子边?浪漫呗。
不知从哪天起,我们开始称他为“作家先生”。他也不说什么,只是淡淡地一笑,闪着浅浅的忧郁的眼神。因为这一双忧郁的眼神,我们就更坚信他一定是位作家。“招待好一点,人家可是高尚人,将来求他给咱这小店编个故事,也叫咱扬扬名。”于是给他沏的是上等的茉莉花茶,端上的花生米从一浅碟变成了一堆碟。自然,五块钱我照收不误,做生意嘛。
光阴逝去,时光荏苒。我店里的服务员换了三茬了,原先那个小刘已经在家乡生了个大胖小子,五年了。
“作家”已经交给了我一千二百多块钱。不过这钱他早就该赚回去了。我猜他至少写出一部长篇小说,不过我连他尊姓大名都不知道,他的书就是出版了我也不认识。我和他之间依然没有话说,有好几次我想坐在他身边与他攀谈攀谈,他都礼貌地拒绝了我,或许这种人就是这么个孤僻的性格吧。
春天的黄昏,春风沉醉,我搬了张凳子,坐在店门口,享受这良辰美景。“作家”远远地走过来了,身后背了个大得惊人的背包,包一定很沉,他弓着背,走得很慢。咦?今天是星期五呀,他怎么来了?
我将他迎进店内,要去接他的背包。他连忙说:“你别动,我自己来。”他很小心地将包放在地上,又嘱咐说:“你们别动这包,里面有要紧的东西。”我也不问是什么,因为问了他也不会说。我只是说:“照旧吗?”
“不,今天我要点菜吃。不,不等朋友,我一个人,你们店里都有什么拿手好菜?”
那一天他没再写东西,也没盯着窗外看风景,而是专心致志地对付那三菜一汤,吃得很慢很细致,就是没喝酒。我替他惋惜,有菜没酒怎能吃得过瘾?
十点钟过了,店里只剩下他一位客人了,他叫了结账。付钱时,他对我说:“老板,谢谢了,这几年给您添麻烦了。我要走了,我要到别的地方工作去了,可能再也不回这座城市了,您要保重。”
我忙问:“您是要去哪儿呢?您看,这些年了,我连您的大名都不知道,您能留下个联系方式吗?”
他挤出一个与这美好夜晚不相容的笑:“不必了,我要去浪迹天涯,可能居无定所。不过我会一直记住这里的,记住您的。”
我说:“哦,您一定是要去体验生活,又准备创作一部宏篇巨著吧?”
他叹息道:“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在写书,生活就是一部书,您不也在书写您的人生吗?”
我说:“作家先生,您要回到这城市,您可一定再来看我们啊。”
“好吧,要是我能回来。”
我真的很想结交一位这样的作家朋友,便坚持不收这顿饭钱,那可是一百多块,心里好一阵作痛。
他背起沉重的行囊远去了,我有些伤感,我想以后每个星期天的晚上,那空着的位子我会看不习惯的。
收拾完店堂,洗过澡,我上床睡觉,我和老婆就睡在二楼。对面的那座娱乐城此刻正灯红酒绿,挂上窗帘也挡不住那闪亮的霓虹,不过这多年了,我和老婆早已习惯了。任你那边莺歌燕舞、纸醉金迷,再吵再闹也打破不了我们的黄粱梦。
老婆这两天得了尿路炎,夜里总要起来小便。我在梦里被她推醒。“老公,老公,你看对面怎么那么晃眼啊!”
我有点烦。“你有毛病啊,大惊小怪,管他对面有几亮,又不是烧的咱家电费。”
“不对,老公,这亮光不对呀!”老婆是高度近视,这会没戴眼镜。
我这才侧身转头一看,真的,这也太亮了,不对。我下床拖泥带水拉开窗帘一瞧,天哪!对面着火了!我推开窗子,虽然隔着二十几米的大街,仍可感到一股灼人的热浪。
我对对面的娱乐城从无好感,我知道它的一楼二楼专门从学生们那里偷去他们宝贵的学习时间。三楼是那些喜欢摇头晃脑的小青年们的乐土,老婆有一次被几个老同学约进去,坐了一个小时她就跑回来了,“一群疯子,他们还说这叫High”。至于四楼和五楼,那里面就更糜乱了,也怪,公安局来扫了好几次黄,越扫生意越好。
可不管怎样,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再说人命关天哪!我拿出手机,赶快拨119,拨通了电话后里面说他们已经接到报警了,此刻消防车正在路上。
我让老婆收拾一下细软,赶紧离开这里,我则下去守在店门口。街上已聚集了不少人,消防车迟迟未到,对面的火越烧越猛,人们只能远远地看着干着急。
从娱乐城大门里逃出来不少人,可楼上还有好些人趴在窗口喊救命。站在大街上的焦头烂额的娱乐城保安部经理,又是呼对讲机,又是打手机,可无济于事。杯水车薪,保安们手里的灭火器都成空壳了。四楼和五楼窗口的人们无助地呼救,有的窗口已被浓烟吞没,另一些窗口有些人开始往下跳。扑通!扑通!落在楼下的人的惨叫和困在楼上的人的哭叫撕人心脾。冲天的火光和响彻夜空的叫喊使这里变得名副其实,这家娱乐城名字就叫“不夜天”。
消防车终于出现了,冲天的水柱给这座涅中的大楼进行了一次圣洁的洗礼。
一场真正的惨剧,这是我市建国以后最大的一次火灾。共有十七人烧死(多数实际是叫浓烟给呛死的),四人跳楼摔死,三十八个人被烧伤,六人在跳楼时摔伤。惊动了中央,国务院派来了调查组。经过反复调查,结论是这是—起人为的纵火案。但是娱乐城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它的消防器材配备不完善;消防通道被堵塞;员工普遍没有受过应对火灾的训练;更为甚者,火灾发生时,四楼和五楼的KTV包房好多被上了锁(锁在里面在干什么姑且不问,那不是此次调查的内容),掌管钥匙的服务员不知踪影,包房里的人就这样活活地被困在里面。
以前市里的消防部门曾多次向娱乐城下达整改意见,但都不了了之,据说这娱乐城的老板背景可不一般。这一次谁也保不住他了,他被逮进去了。
对面再也没有了五光十色,只有一幢剩下个空架子的黑漆漆的大楼,每天看着真难受。这一把大火不仅烧光了它,也烧走了我的餐馆的人气,生意越来越清淡了。第二年春天,我下决心将这个店盘出去,接手的人准备开家游戏机房。他是看上了对面留下的空缺。
经营这馆子九年了,九年来是它养活了我一家老小,毕竟是有感情了,站好今天最后一班岗,我对自己说。
中午时分,店里却没有一位顾客光临,我百无聊赖地站在门口。天色又阴又重,象能拧出水来,我希望明天搬东西时莫要下雨,今天要下就痛快地下吧。
一辆的士停在我面前,下来一个人——“作家”。
故人相逢,当然要问他是被哪阵风吹来的。他也没细说,不过当他听我说我马上就要离开这里时,连说:“真是缘分啊!要是晚来两天——”
“对对,有缘千里来相逢嘛,作家先生,一年不见,又写了几部书吧?”
他仍旧坐在老位置上。“老板,一直没请教你贵姓?”“哦,免贵,姓朱。您呢?”“哦,我叫郑勇。”“啊,原来是郑先生,您今天吃点什么?”“不必了,我吃不下东西,还是来点茶和花生米就行了。”
我吩咐服务员沏上茶,端上一大盘花生米,这是店里最后的存货。
他请我坐在他对面,声音很低沉但很严肃地说:“朱老板,您以前不是老关心我是否在写书嘛,我可以告诉您,我是写了一部书,不过不在纸上,我今天用嘴讲给你听。”
我很高兴。“好,我洗耳恭听。”
“不过,从现在起,您要答应我一个条件,就是下面我无论说到什么话,您都不要惊惶失措,更不要大声嚷嚷。请您在我讲述的过程中一定保持安静,如果您不能做到,我马上就走。”
“我一定安安静静地听您说。”“您能保证?”“我当然保证。”“好,我相信您。”
他的第一句话就差点让我跳起来。
“我要给您讲一个故事,在您听完了这个故事之后,您将可以得到五万块钱。”他的双手已经把我摁住了,否则我就该违反他的条件了。
在我稳定下来后,他又告诫我:“后面的事情还将出乎您的意料,请您一定保持安静,五万元真的有,请相信我。”
好吧,只当是听天方夜谈吧,管它天上掉不掉馅饼呢?我这样对自己说。
他开始讲故事了:
我不是你们这城市的人,我的老家在很远的一个农村。九年前我十八岁,高考虽然过了大专分数线,可家里供不起学费,我们那儿太穷了。我只有来到这里,在一家工厂里打工。
过了一年,我回了—趟家,带来了一个小我三岁的姑娘。她是我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属于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婚姻法是允许这种情况结婚的。其实我俩算得上是青梅竹马,我小时候就喜欢她了。
我介绍她进了我在的那家工厂打工,我就想和她呆在一起,我的想法是打上几年工,等存到一点钱就回老家结婚。
她虽说是个农家女子,可因为在家中是小女儿,自小也没受过什么苦。在车间干了一段就只喊吃不消,我就想办法花钱送礼托人将她从生产车间调到后勤部门,那里工作清闲一些,可过了一阵,她又嫌那里工资太低,时间太约束人。我只有这么大的能力,在厂里我没办法可想了。
她联络上了在这城里打工的几个同学,经她们介绍,她离开工厂,到一家贸易公司打工,工作是专门在大酒店里推销这家公司代理的一种啤酒。我本来是不喜欢这种性质的工作的,但只要她开心,我也就由着她去了。
后来公司调她到您对面原来的那家娱乐城的三楼迪吧里去推销啤酒,她推着推着就把自己也推销出去了,她从三楼推到了四楼五楼,做了一名三陪小姐。
说到这里,郑勇喝干了一大口茶,向我苦笑道:“后面的事,您一定猜得出来了。”我给他续上水,说:“别急,你慢慢说,来,吃点花生。”
他继续讲述:
我当然极力反对了,我轻言细语地劝过她,也在她面前发过脾气,摔过东西,这都无济于事。她后来搬了住处,和那些三陪小姐住到了一起,我一直不知道她住哪儿,不过我知道她在这娱乐城“上班”,因为这是本市最高档的一处娱乐城,用她们那些三陪小姐的话说,这里又安全又好捞钱。
我在厂里的工作很辛苦,我们一周只能休息一天,厂子在郊区,平时也不好出来。我就只有在星期天休息时白天睡觉养精神,晚上出来在这儿等她,盼着见她一面,我一直希望劝她回心转意。
开始我是站在外面等,可实在不方便,因为我还要一周给她写一封信。在厂里大家都知道我跟她的事,所有的人都劝我别傻了,她这种人是不会回头的,同事们只要看到我在给她写信,都会抢过来扯碎了。后来我就在外面找地方写,可这城市时常下雨,很不方便,直到我发现了您这儿。
后来的事您都看见了,我每个星期天晚上都来您这儿,坐一坐,顺便把给她的信写好。她们这些“小姐”们是在夜里九十点钟才开始“上班”的。前面的那个街心公园是她过来的必经之路,大多数时候都能见到她。她一开始很反感我这样,后来也习惯了,反正我一不跟着她到娱乐城里去,二不死缠着要到她的住处去。她心情好时还在那儿停一会儿,跟我聊上几句话,有时碰上了她的那些“同事”们,她就跟她们说遇到了一个老乡。
我自然每次都向她提出要她洗手不干,回去跟我结婚。她多数时候总是回答现在不是考虑这种事的时候,自己要趁年轻多赚点钱。至于以后嘛,她说“一切随缘,顺其自然”。
就是这样的一句话,她既不给我一个明确的承诺,又不彻底地拒绝我。终于害人又害己。
郑勇的情绪开始激动起来,“她不应该啊,她不该这样对待我,我后悔啊,我好恨我自己,为什么那样痴,那样傻。”
我插话了:“小郑,你太年轻了,不了解女人,女人的心思是很复杂的。”
“是的,”郑勇答道:“这一年来我不断地回想这些事,有些明白了。我当年思想太单纯了,真的不懂女人心。她一定很矛盾,又期望能在这城里傍上一个大款,又怕到了人老珠黄没人要她时怎么办,留着我这么一个傻瓜可以有一条退路。”
郑勇的声音依然低沉,却起伏不平:“我是真正爱她的人啊!我不在意她的行为,我能接受她的一切,包括那些肮脏的勾当。”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您知道,我是一个身体健康的男人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