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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

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1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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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丈反。盈生六年而武子卒,彘裘亦幼,皆未可立也。新军无帅,故舍之。裘,士鲂子也。十三年,荀罃、士鲂卒,其子皆幼,未任为卿。故新军无帅,遂舍之。○彘,直例反。帅,所类反,注同。任音壬。师旷侍於晋侯。师旷,晋乐大师子野。晋侯曰:“卫人出其君,不亦甚乎?”对曰:“或者其君实甚。良君将赏善而刑淫,养民如子,盖之如天,容之如地。民奉其君,爱之如父母,仰之如日月,敬之如神明,畏之如雷霆。其可出乎?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主,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贰,卿佐。○出,如字,徐音黜。仰,本亦作“卬”,音仰。霆,徒丁反,又音挺,本又作“电”。匮,其位反。“乏祀”,本或作“之祀”,误也。去,起吕反。使师保之,勿使过度。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侧室,支子之官。大夫有贰宗,贰宗,宗子之副贰者。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也。善则赏之,赏,谓宣扬。○昵,女乙反。 
  '疏'注“赏谓宣扬”。○正义曰:赏者,善善之名也。但上之善下,则赐之以财,故遂以赏为赐财之号。此言天子以下,皆有臣仆以辅佐其上。而下之赏上,不得奉以货财,唯当延其誉耳,故知赏谓宣扬也。
 
  过则匡之,匡,正也。患则救之,救其难也。○难,乃旦反。失则革之。革,更也。自王以下,各有父兄子弟以补察其政。补其愆过,察其得失。史为书,谓大史,君举则书。 
  '疏'注“谓大”至“则书”。○正义曰:《周礼》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史官有五名,知此史谓大史者,以传称齐崔杼弑其君,云“大史书之”,知“君举则书”,皆大史书也。
 
  瞽为诗,瞽,盲者,为诗以风刺。○瞽音古。盲,莫庚反。风,芳凤反。 
  '疏'注“瞽盲”至“风刺”。○正义曰:《周礼》乐官、大师之属,有瞽曚之职。郑玄云:“凡乐之歌,必使瞽朦为焉。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郑玄云:“无目朕谓之瞽,有目朕而无见谓之矇。”无目是盲者也。诗者,民之所作。采得民诗,乃使瞽人为歌以风刺,非瞽人自为诗也。《周语》云:“天子听政,公卿至於列士献诗,瞽陈曲。”韦昭云:“公以下至上士,各献讽谏之诗,瞽陈乐曲献之於王。”是言瞽为歌诗之事。
 
  工诵箴谏,工,乐人也,诵箴谏之辞。○箴,之林反。 
  '疏'注“工乐”至“之辞”。○正义曰:《仪礼》通谓乐人为工,工亦瞽也。诗辞自是箴谏,而箴谏之辞,或有非诗者,如《虞箴》之类,其文似诗而别。且谏者万端,非独诗箴而已。诗必播之於乐,馀或直诵其言,与歌诵小别,故使工、瞽异文也。《周语》云“师箴瞍赋矇诵”,亦是因事而异文耳。
 
  大夫规诲,规正谏诲其君。 
  '疏'注“规正谏诲其君”。○正义曰:规,亦谏也。郑玄《诗》笺云:“规者,正圆之器。以恩亲正君曰规。”然则物有不圆者,规之使圆;行有不周者,正之使备,犹规正物然。故云“规正谏诲其君”也。
 
  士传言,士卑不得径达,闻君过失,传告大夫。○传,直专反,注同。庶人谤,庶人不与政,闻君过则诽谤。○与音预。非,如字,本或作“诽”,音亦同。又甫味反。 
  '疏'注“庶人”至“诽谤”。○正义曰:庶人卑贱,不与政教,闻君过失,不得谏争,得在外诽谤之。谤谓言其过失,使在上闻之而自改,亦是谏之类也。○昭四年传“郑人谤子产”,《周语》“厉王虐,国人谤王”,皆是言其实事,谓之为谤。但传闻之事,有实有虚,或有妄谤人者,今世遂以谤为诬类,是俗易而意异也。《周语》云“庶人传语”,是庶人亦得传言以谏上也。此有“士传言”,故别云“庶人谤”为等差耳。
 
  商旅于市,旅,陈也,陈其货物,以示时所贵尚。 
  '疏'注“旅陈”至“贵尚”。○正义曰:“旅、陈”,《释诂》文也。商旅于市,谓商人见君政恶,陈其不正之物,以谏君也。《易》云“商旅不行”,旅亦是商。此云“陈”者,彼云“商旅不行”,故以“旅”为“商”,此文连于市,若以“旅”为“商”,且云“商旅于市”,则文不成义,故以旅为陈也。刘炫云:《王制》言巡守之事,云“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郑玄云“市,典市者。贾,谓物贵贱厚薄也。质则用物贵,则侈物贵”。此亦彼类。彼上观民,此民观上。商陈此物,自为求利,非欲谏君。但观所陈,则贵尚可见。在上审而察之,其过足以自改,故亦为谏类,则齐鬻踊之比是也。
 
  百工献艺。献其技艺,以喻政事。○技,其绮反。 
  '疏'“百工献艺”。○正义曰:《周礼·考工记》云:“审曲面势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郑玄云:“五材各有工。言百,众言之也。”则工是巧人,能用五材金、木、水、火、土者也。此百事之工,各自献其艺,能以其所能,譬喻政事,因献所造之器,取喻以谏上,即《夏书》所云“工执艺事以谏”是也。
 
  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逸《书》。遒人,行人之官也。木铎,木舌金铃。徇於路,求歌谣之言。○遒,在由反,徐又在幽反,又子由反。铎,待洛反。徇,似俊反。铃,力丁反。 
  '疏'注“逸书”至“之言”。○正义曰:此在《胤征》之篇。其本文云:“每岁孟春,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其或不共,邦有常刑。”此传引彼,略去“每岁孟春”,直引“遒人”以下,乃以正月孟春结之,殷勤以示岁首,恒必然也。孔安国云:“遒人,宣令之官。木铎,金铃木舌,所以振文教也。”《周礼》无遒人之官。彼云“其或不共,邦有常刑”,是号令群臣百工,使之谏也。木铎徇路,是号令之事。孔言“宣令之官”,杜必以为“行人之官”者,以其云“徇於道路”,故以为行人之官,采访歌谣者。与孔“宣令之官”,其事不异。刘炫以为杜不见古文,以“遒人”为“宣令之官”,徇路求谏,而规杜氏。不见古文,诚如刘说,然杜之所解,於义自通。苟生异见,其义非也。
 
  官师相规,官师,大夫。自相规正。 
  '疏'注“官师”至“规正”。○正义曰:杜意谓师为长,故以官师为大夫。言大夫是群官之长,大夫自相规正。案孔安国云:“官众,众官也,更相规阙。”其意以师为众。杜必知官师是大夫者,此云“官师相规”,上云“大夫规诲”,规文既同,故以为大夫。《尚书》文无所对,故孔云“官众,众官也”。
 
  工执艺事以谏。’所谓献艺。正月孟春,於是乎有之,谏失常也。有遒人徇路之事。天之爱民甚矣,岂其使一人肆於民上,肆,放也。以从其淫,而弃天地之性?必不然矣!”传善师旷能因问尽言。○从,子用反,本或作“纵”。 
  秋,楚子为庸浦之役故,在前年。○为,于伪反。子囊师于棠以伐吴,吴不出而还。子囊殿,殿,军后。○殿,多练反。以吴为不能而弗儆。吴人自皋舟之隘,要而击之,皋舟,吴险阨之道。○儆音景。隘,於懈反。要,一遥反。阨,於卖反。楚人不能相救。吴人败之,获楚公子宜穀。传言不备不可以师。 
  王使刘定公赐齐侯命,将昏於齐故也。定公,刘夏。位贱,以能而使之。传称谥,举其终。曰:“昔伯舅大公右我先王,股肱周室,师保万民。世胙大师,以表东海。胙,报也。表,显也。谓显封东海以报大师之功。○右音又。胙,才故反。 
  '疏'“师保万民”。○正义曰:师,法也。保,安也。言大公与民为法,而民得以安也。《尚书·泰誓》武王数纣之罪云“放黜师保”。孔安国云:“可法以安者,反放退之。”是谓良臣为民之师保也。
 
  王室之不坏,繄伯舅是赖。繄,发声。○坏,如字,服本作“怀”,繄,乌兮反。 
  '疏'“王室”至“是赖”。○正义曰:服虔本“坏”作“怀”,解云:“怀,柔也。繄,蒙也。赖,恃也。王室之不怀柔诸侯,恃蒙齐桓之匡正也。”孙毓云“案旧本及贾氏皆作‘坏’”,杜虽不注,当谓王室之不倾坏者,唯伯舅大公是赖也。上文不言桓公,不得为赖桓公也。
 
  今余命女环,环,齐灵公名。○女音汝。环,户关反也。兹率舅氏之典,纂乃祖考,无忝乃旧。敬之哉!无废朕命!”纂,继也。因昏而加褒显,传言王室不能命有功。 
  晋侯问卫故於中行献子,问卫逐君当讨否。献子,荀偃。对曰:“不如因而定之,卫有君矣。谓剽巳立。伐之,未可以得志,而勤诸侯。史佚有言曰:‘因重而抚之。’重不可移,就抚安之。○佚音逸。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乱者取之。推亡、固存,国之道也。’仲虺,汤左相。○虺,许鬼反。侮,亡浦反。相,息亮反。 
  '疏'“仲虺”至“道也”。○正义曰:《尚书·仲虺之诰》云:“兼弱攻昧,取乱侮亡。推亡固存,邦乃其昌。”孔安国云:“弱则兼之,闇则攻之,乱则取之,有亡形则侮之,有亡道则推而亡之,有存道则辅而固之。王者如此,国乃昌盛。”此传取彼之意而改为之辞,其言非本文也。
 
  君其定卫以待时乎!”待其昏乱之时,乃伐之。冬,会于戚,谋定卫也。定立剽。 
  范宣子假羽毛於齐而弗归,齐人始贰。析羽为旌,王者游车之所建。齐私有之,因谓之羽毛。宣子闻而借观之。○析,星历反。 
  '疏'注“析羽”至“观之”。○正义曰:《周礼》:“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全羽为旞,析羽为旌,道车载旞,游车载旌。”郑玄云:“全羽、析羽,皆五采,系之於旞旌之上,所谓注旄於干首也。凡九旗之帛,皆用绛。”“道车,象路也,王以朝夕燕出入。游车,木路也,王以田、以鄙。”是其“析羽为旌”,王者,游车之所建也。郑玄唯言“全羽、析羽有五采”耳,犹不辩羽是何羽。《周礼》有“夏采之官”,郑玄云:“夏采,夏翟羽色。”《禹贡》:“徐州贡夏翟之羽,有虞氏以为緌。”后世或无,故染鸟羽,象而用之,谓之夏采。其职云:“掌大丧,以乘车建绥,复于四郊。”郑玄云:“《明堂位》曰‘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绥’。则旌旗有是緌者,或以旄牛尾为之,缀於橦上。”所谓“注旄於干首”者,《释天》云:“注旄首曰旌。”李巡曰:“以旄牛尾著旌首者也。”孙炎曰:“析五采羽注旌上也。下亦有旒縿。”据彼诸文言之,则羽旄者,有五色鸟羽,又有旄牛尾也。言全羽、析羽者,盖有全取其翅,或析取其翮,故有全、析二名也。系此鸟羽、牛尾而於干首,犹自别有绛为旒縿,县之於干。今之旗尚然也,此传直言羽耳。注不引全羽,而以析羽解之者,以全羽尊於析羽,齐人建以赴会,当是羽之贱者,故以为析羽。不然,则无以知之。计羽毛所用,其费无多,晋人自应有之。而此年范宣子假羽毛於齐,定四年晋人假羽旄於郑,皆假之他国者,或当制作巧异,故闻而借观之。
 
  楚子囊还自伐吴,卒。将死,遗言谓子庚:“必城郢。”楚徙都郢,未有城郭。公子燮、公子仪因筑城为乱,事未得讫。子囊欲讫而未暇,故遗言见意。○见,贤遍反。君子谓:“子囊忠。君薨不忘增其名,谓前年谥君为共。将死不忘卫社稷,可不谓忠乎?忠,民之望也。《诗》曰:‘行归于周,万民所望。’忠也。”《诗·小雅》。忠信为周。言德行归於忠信。即为万民所瞻望。○行。下孟反,注同。 
  '疏'“行归于周”。○正义曰:此《诗·小雅·都人士》之篇也。笺云:“城郭之域曰都”。言都人之士所行,要归於忠信,其馀万民寡识者,咸瞻望而法效之。
 
  【经】十有五年,春,宋公使向戌来聘,二月,己亥,及向戌盟于刘。 
  '疏'“及向戌盟于刘”。○正义曰:荀庚、孙良夫、郤犨等来聘,且寻盟,皆直云及某盟,不言地者,由在国与之盟也。此言“盟于刘”者,出国与盟,故书其盟地,犹如晋侯与公出盟于长樗也。《释例》刘地阙,盖鲁城外之近地也。
 
  刘夏逆王后于齐。刘,采地。夏,名也。天子卿书字,刘夏非卿,故书名。天子无外,所命则成,故不言逆女。 
  '疏'注“刘采”至“逆女”。○正义曰:宣十年,天王使王季子来聘。传称刘康公来聘,是王季子食采於刘,遂为刘氏。此刘夏,当是康公之子,即前年传称刘定公是也。《释例》曰“天子公卿书爵”,此言“天子卿书字”。又云“刘夏非卿”,其实非大夫。而云“非卿”者,以名相配。以刘夏非卿称名,故云“天子卿书字”以决之。传称“卿不行”,故云“刘夏非卿”以对之,皆望经、传为义也。或以为无爵卿书字,杜何意於此独举无爵之卿也?诸侯之娶言逆女,此与桓八年皆言“逆王后”者,天子无外,所命则巳成后矣,故不言逆女也。刘炫云:“例云‘天子公卿书爵’,此言‘卿书字’者,以其有爵则书爵,无则书字。传称官师,即此刘夏。《释例》以夏为士,则夏此时似未有爵。若夏是卿,当书字。传言‘卿不行非礼’,则此礼本当使卿,故以卿决之。卿当书字,夏非卿,故书名。例称天子大夫书字,但此礼不使大夫,故不以大夫决之。”
 
  夏,齐侯伐我北鄙,围成。公救成,至遇。无传。遇,鲁地。书“至遇”,公畏齐,不敢至成。 
  季孙宿、叔孙豹帅师城成郛。备齐,故夏城,非例所讥。 
  秋,八月,丁巳,日有食之。无传。八月无丁巳。丁巳,七月一日也。日月必有误。 
  邾人伐我南鄙。 
  冬,十有一月,癸亥晋侯周卒。四同盟。 
  '疏'注“四同盟”。○正义曰:周以成十八年即位,其年盟于虚朾,襄三年于(又鸟)泽,五年于戚,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凡五同盟。言四者,唯数襄公盟也。
 
  【传】十五年,春,宋向戍来聘,且寻盟。(报二年豹之聘,寻十一年亳之盟。)见孟献子,尤其室,(尢,责过也。)曰:“子有令闻而美其室,非所望也。”对曰:“我在晋,吾兄为之。毁之重劳,且不敢间。”(传言献子友于兄,且不隐其实。○闻音问。重,直用反。间,间厕之间。) 
  '疏'“传注传言”至“其实”。○正义曰:间,非也。不敢非兄,是友于兄也。不隐其实者,谓恕情实言,无无所隐讳。故云“不隐其实”也。
 
  官师从单靖公逆王后于齐。卿不行,非礼也。官师,刘夏也。天子官师,非卿也。刘夏独过鲁告昏,故不书单靖公。天子不亲昏,使上卿逆而公监之,故曰“卿不行,非礼”。○过,古禾反。监,工衔反。 
  '疏'注“官师”至“非礼”。○正义曰:《祭法》云:“官师一庙。”郑玄云:“官师,中士、下士也。”《释例》云:“元士、中士称名,刘夏、石尚是也。下士称人,公会王人于洮是也。”是天子之官师非卿,故刘夏从单靖公,而讥卿不行也。桓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经书“祭公”。此云“官师从单靖公”,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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