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注疏春秋左传正义-第1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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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制。当此时,儒道废,诸国多阙,唯鲁备,故宣子適鲁而说之。○以王,于况反,周弘正依字读。说音悦。
'疏'注“易象”至“鲁矣”。○正义曰:《易》有六十四卦,分为上下二篇。及孔子,又作《易传》十篇以翼成之。后世谓孔子所作为传,谓本文为经,故云上下经也。《易》文推演爻卦,象物而为之辞,故《易·系辞》云:“八卦成列,象在其中。”又云:“易者,象也。”是故谓之“易象”。孔子述卦下总辞,谓之为“彖”。述爻下别辞,谓之为“象”。以其无所分别,故别立二名以辨之。其实卦下之语,亦是象物为辞,故二者俱为象也。定四年传称“分鲁公以备物典策”,所言“典策”,则史官书策之法,若发凡言例,皆是周公制之。周衰之后,诸国典策各违旧章,唯《鲁春秋》遵此周公之典,以序时事,故云“周礼尽在鲁矣”。注“易象”至“说之”。○正义曰:《易象》,文王所作;《春秋》,周公垂法,故杜双举,释之云:“《易象》、《春秋》,文王、周公之所制也。《易·系辞》云:“《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郑玄云:“据此言,以《易》是文王所作,断可知矣。且史传谶纬,皆言文王演《易》,演谓为其辞以演说之,《易经》必是文王作也。”但《易》之爻辞,有箕子之“明夷利贞”,箕子明伤,乃在武王之世,文王不得言之。又云“王用亨于岐山”,又云“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二者之意,皆斥文王。若是文王作经,无容自伐其德,故先代大儒郑众、贾逵等,或以为卦下之彖辞,文王所作;爻下之象辞,周公所作。虽复纷竞大久,无能决当是非。杜今双举并释,以同郑说也。然据传先言《易象》,后言《春秋》,则应先云周之所以王,与周公之德也。今传乃先云“周公之德”者,《易象》诸国同有,其《春秋》独遵周公典法,韩子美周礼在鲁,故先云周公之德。
公享之。季武子赋《绵》之卒章。《绵》,《诗·大雅》。卒章取文王有四臣,故能以绵绵致兴盛。以晋侯比文王,以韩子比四辅。○四臣:大颠、闳夭、散宜生、南宫适。四辅,谓先后、奔走、疏附、御侮。
'疏'注“文王有四臣”。○正义曰:《绵》诗云:“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后,予曰有奔奏,予曰有御侮。”注云:“率下亲上曰疏附,相道前后曰先后,喻德宣誉曰奔奏,武臣折冲曰御侮。”
韩子赋《角弓》。《角弓》,《诗·小雅》。取其“兄弟昏姻,无胥远矣”。言兄弟之国宜相亲。季武子拜曰:“敢拜子之弥缝敝邑,寡君有望矣。”弥缝,犹补合也。谓以兄弟之义。○缝,扶恭反。合,如字,一音閤。武子赋《节》之卒章。《节》,《诗·小雅》。卒章取“式讹尔心,以畜万邦”,以言晋德可以畜万邦。○节,才结反,徐又如字。讹,五禾反。既享,宴于季氏,有嘉树焉,宣子誉之。誉其好也。○誉音馀,注同。
'疏'注“誉其好也”。○正义曰:服虔云:“誉,游也。宣子游其树下。夏谚曰:‘一游一誉,为诸侯度。’”所引夏谚,《孟子》文也。若是游於其下,宣子本自无言,武子何以辄对?故杜以为誉其美好也。
武子曰:“宿敢不封殖此树,以无忘《角弓》。”封,厚也。殖,长也。○长,丁丈反。遂赋《甘棠》。《甘棠》,《诗·召南》。召伯息於甘棠之下,诗人思之,而爱其树。武子欲封殖嘉树如甘棠,以宣子比召公。○召,上照反,下同。宣子曰:“起不堪也,无以及召公。”宣子遂如齐纳币,为平公聘少姜。○为,于伪反,下“为之请”同。见子雅。子雅召子旗,子旗,子雅之子。使见宣子。宣子曰:“非保家之主也,不臣。”志气亢。○见,贤遍反,下“见彊”同。亢,苦浪反。见子尾。子尾见彊。彊,子尾之子。宣子谓之如子旗。亦不臣。大夫多笑之。唯晏子信之,曰:“夫子,君子也。夫子,韩起。君子有信,其有以知之矣。”为十年齐栾施、高彊来奔张本。自齐聘於卫,卫侯享之。北宫文子赋《淇澳》。《淇澳》,《诗·卫风》。美武公也。言宣子有武公之德。○淇音其,澳,於六反。宣子赋《木瓜》。《木瓜》,亦《卫风》。义取於欲厚报以为好。○好,呼报反,后文注皆同。夏,四月,韩须如齐逆女。须,韩起之子。逆少姜。齐陈无宇送女,致少姜。少姜有宠於晋侯,晋侯谓之少齐。为立别号,所以宠异之。○少,诗照反。
'疏'注“为立”至“异之”。○正义曰:妇人称姓,姜是其常。盖以其齐女,故以“齐”为别号,所以宠异之。言少姜、少齐,盖本字为少也。服虔云:“所以宠异,不与齐众女字等,言齐国如此好女甚少。”
谓陈无宇非卿,欲使齐以適夫人礼送少姜。○適,丁历反。执诸中都。中都,晋邑。在西河界休县东南。○界音介。休,许蚪反。少姜为之请曰:“送从逆班,班,列也。
'疏'“送从逆班”。○正义曰:《昏礼》:“诸侯以下,法当亲迎,有故得使卿。”明是使上卿也。桓三年传例云:“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以礼於先君。公子则下卿送之。於大国,虽公子,亦上卿送之。”是送者与逆者,俱为上卿,是送者依逆者班列。若公子嫁於敌国,及姊妹嫁於小国,皆下卿送之,是降逆者一等。公子嫁於小国,上大夫送之,是降逆者二等也。若晋以少姜为夫人,当以上卿逆,齐当以上卿送,是亦送逆同班。少姜据多言之,故云“送从逆班”。或可晋使公族大夫逆少姜,元不以夫人之礼,则同妾媵之属,送者皆从者班次,不与桓三年逆夫人之礼同。少姜据此而言,故云“送从逆班”也。刘炫云:“《昏礼》:‘诸侯以下,法当亲迎,有故得使卿。’明是使上卿也。凡例云:‘凡公女嫁于敌国,姊妹则上卿送之,公子则下卿送之。’是送卑於逆者一等,故云送者从逆者之班次,言当卑於逆者也。”
畏大国也,犹有所易,是以乱作。”韩须,公族大夫。陈无宇,上大夫。言齐畏晋,改易礼制,使上大夫送,遂致此执辱之罪。盖少姜谦以示讥。
叔弓聘于晋,报宣子也。此春韩宣子来聘。晋侯使郊劳。《聘礼》:宾至近郊,君使卿劳之。○劳,力报反,注皆同。辞曰:“寡君使弓来继旧好,固曰‘女无敢为宾!’彻命於执事,敝邑弘矣。彻,达也。○女音汝,下及注皆同。敢辱郊使?请辞。”辞郊劳。○使,所吏反,下同。致馆,辞曰:“寡君命下臣来继旧好,好合使成,臣之禄也。得通君命,则於已为荣禄。敢辱大馆?”敢,不敢。叔向曰:“子叔子知礼哉!吾闻之曰:‘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宗犹主也。辞不忘国,忠信也。谓称旧好。先国后已,卑让也。始称敝邑之弘,先国也。次称臣之禄,后已也。《诗》曰:‘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诗·大雅》。○近,附近之近,下同。
秋,郑公孙黑将作乱,欲去游氏而代其位,游氏,大叔之族。黑为游楚所伤,故欲害其族。○去,起吕反。伤疾作而不果。前年游楚所击创。○创,初良反。驷氏与诸大夫欲杀之。驷氏,黑之族。子产在鄙闻之,惧弗及,乘遽而至。遽,传驿。○遽,其据反。《尔雅》云:“驲,遽,传也。”孙炎注云:“传车驿马。”传,中恋反。驿音亦。
'疏'注“据传驿”。○正义曰:《释言》云:“驲,遽,传也。”孙炎曰:“传车驿马也。”
使吏数之,责数其罪。曰:“伯有之乱,在襄三十一年。以大国之事,而未尔讨也。务共大国之命,不暇治女罪。○共音恭,下文注皆同。尔有乱心,无厌,国不女堪。专伐伯有,而罪一也。昆弟争室,而罪二也。谓争徐吾犯之妹。○厌,於盐反。薰隧之盟,女矫君位,而罪三也。谓使大史书七子。○矫,居表反。有死罪三,何以堪之?不速死,大刑将至。”再拜稽首,辞曰:“死在朝夕,无助天为虐。”子产曰:“人谁不死。凶人不终,命也。作凶事,为凶人。不助天,其助凶人乎?”请以印为褚师。印,子晳之子。褚师,市官。○朝,如字,下同。印,一刃反。褚,张吕反,注同。
'疏'“死在”至“为虐”。○正义曰:言我创疾见作,死在朝夕之间。天已虐我,无更助天为为虐也。○注“褚师市官”。○正义曰:盖相传说也。
子产曰:“印也若才,君将任之。不才,将朝夕从女。女罪之不恤,而又何请焉?不速死,司寇将至。”七月,壬寅,缢。尸诸周氏之衢,衢,道也。○衢,其于反。加木焉。书其罪於木,以加尸上。
晋少姜卒。公如晋,及河晋侯使士文伯来辞,曰:“非伉俪也,晋侯溺於所幸,为少姜行夫人之服,故诸侯吊。不敢以私烦诸侯,故止之。○伉,苦浪反。俪,力计反。
'疏'“非伉俪也”。○正义曰:成十一年注云:“伉,敌也。俪,耦也。”言少姜是妾,非敌身对耦之人也。少姜是妾,杜言晋侯“为少姜行夫人之服”者,以明年传云“寡君在坷勚小保湮病
请君无辱!”公还,季孙宿遂致服焉。致少姜之摇9阅┣镄校级梗耸橹示诙J逑蜓猿挛抻铎督钤唬骸氨撕巫铮勘耍抻睢>构迥嬷胧股洗蠓蛩椭淘徊还玻笠蕴埃虿还玻姹办端停墙还病6雌涫埂>桃哑模我晕酥鳎科模黄健!鹗梗舴础F模斩喾础G疑俳写恰!蔽角胛抻钪恰6拢挛抻罟椤=钌庵!
十一月,郑印段如晋吊。吊少姜。
【经】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原卒。(襄二十五年盟重丘。○重,直恭反。)
'疏'注“襄二”至“重丘”。○正义曰:杜《世族谱》,滕成公是文公之子。成十六年滕子卒。自尔以来,襄五年盟于戚,九年于戏,十一年于亳城北,十九年于祝柯,二十年于澶渊,二十五年于重丘,皆鲁、滕俱在,凡六同盟。但经、传更无明文,未知皆是滕成公以否。杜氏之意疑,故指重丘近者而言。刘炫以为皆是滕成公而规杜氏,非也。
夏,叔弓如滕。
五月,葬滕成公。卿共小国之葬,礼过厚。葬襄公,滕子来会,故鲁厚报之。○共音恭,传仿此。
秋,小邾子来朝。
八月,大雩。
冬,大雨雹。无传。记灾。○雨,于付反。雹,蒲学反。
北燕伯款出奔齐。不书大夫逐之而言奔,罪之也。书名,从告。
'疏'注“不书”至“从告”。○正义曰:传称“燕大夫比以杀公之外嬖,公惧,奔齐”。是被逐而出,非自去也。传又云:“书曰:‘北燕伯款出奔齐’,罪之。”是仲尼新意,不书大夫逐之,而言其自奔,是罪之也。《释例》曰:“诸侯奔亡,皆迫逐而苟免,非自出也。传称孙林父、甯殖出其君,名在诸侯之策。此以臣名赴告之文也。仲尼之经,更没逐者主名,以自奔文,责其君不能自安自固,所犯非徒所逐之臣也。卫赴不以名,而燕赴以名,各随赴而书之,义在彼,不在此也。传不发於蔡朱、卫衎,而发於燕款者,款罪轻於卫衎,而重於蔡朱,故举中示例,以兼通上下也。晋悼感卫衎而发问,师旷恃其目盲,因问以极言,且明君不能君,故臣亦不能臣,罪不纯在臣也。”杜言在彼不在此者,书其出奔,已是罪贱,不假书名以见罪。故名与不名,皆从本赴,不复更见义也。
【传】三年,春,王正月,郑游吉如晋,送少姜之葬。梁丙与张趯见之。(二子,晋大夫。○趯,他历反。)梁丙曰:“甚矣哉!子之为此来也。”(卿共妾葬,过礼甚。○为,于伪反。)子大叔曰:“将得已乎?(言不得止。)昔文、襄之霸也,(晋文公、襄公。)
'疏'“文襄”至“霸也”。正义曰:襄是文公子,能继父业,故连言之。其命朝聘之之数,吊葬之使,皆文公令之,非襄公也。
其务不烦诸侯,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明王之制,岁聘间朝,在十三年,今简之。○间,间厕之间。
'疏'注“明王”至“简之”。正义曰:十三年传云:“明王之制,使诸侯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彼谓诸侯於天子朝聘会盟之数,计十二年而有八聘、四朝、再会、一盟。此说文、襄之霸令诸侯朝聘霸主、大国之法也。诸侯朝天子,因朝而为盟会,所以同好恶,奖王室。霸主之合诸侯,不得令其同盟以奖已,故令有事而会,不协而盟,不复设年限之期。周室既衰,政在霸主。霸主不可自同天子,以明王旧制大烦诸侯,不敢依用,故设此制以简之。
君薨,大夫吊,卿共葬事。夫人,士吊,大夫送葬。先王之制,诸侯之丧,士吊,大夫送葬。在三十年。盖时俗过制,故文、襄虽节之,犹过於古。足以昭礼、命事、谋阙而已,朝聘以昭礼,盟会以谋阙。无加命矣。命有常。今嬖宠之丧,不敢择位,而数於守適,不敢以其位卑,而令礼数如守適夫人。然则时適夫人之丧,吊送之礼,以过文、襄之制。○而数,所具反,徐所主反。適,丁历反,注同,本或作“嫡”,下同。令,力呈反。
'疏'“今嬖”至“守適”。正义曰:今嬖宠贱妾之丧,不敢计择妾位卑贱,而令礼数即同於守適夫人也。言守適者,夫守外职,妻守内职。言夫人守内官之適长,故以守適言夫人也。文、襄之制,夫人丧,士吊,大夫送葬。今游吉,卿也,而云“同於守適则於时適夫人丧,已令卿送葬矣。故杜云“然则时適夫人之丧,吊送之礼,以过文襄之制”也。刘炫云:“不敢择取使人於卑贱之位,而礼数同於守内官之適夫人也。”
唯惧获戾,岂敢惮烦?少姜有宠而死,齐必继室。继室,复荐女。○复,扶又反,下不出者皆同。今兹吾又将来贺,不唯此行也。”张趯曰:“善哉!吾得闻此数也。然自今子其无事矣。譬如火焉,火,心星。火中,寒暑乃退。心以季夏昏中而暑退,季冬旦中而寒退。
'疏'注“心以”至“寒退”。○正义曰:《月令》:“季夏之月,日在柳,昏心中,旦奎中。”“季冬之月,日在婺女,昏娄中,旦氐中”。氐后即次房心,是季冬旦火中也。
此其极也,能无退乎?晋将失诸侯,诸侯求烦不获。”言将不能复烦诸侯。二大夫退。子大叔告人曰:“张趯有知,其犹在君子之后乎!”讥其无隐讳。○知音智。
丁未,滕子原卒。同盟,故书名。同盟於襄之世,亦应从同盟之礼,故传发之。
'疏'注“同盟”至“发之”。○正义曰:文三年,王子虎卒,传曰:“吊如同盟,礼也”。杜云:“王子虎与僖公同盟于翟泉,文公是同盟之子,故赴以名。”然则与其父盟,得以名赴其子。於子虎之卒,既已发传,而此复发者,以子虎非诸侯,又滕入春秋以来,未尝书滕子名,故於此重发传也。
齐侯使晏婴请继室於晋,复以女继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