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5-伤寒论辑义-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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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七壮必非一穴。凡少阴之经。起止循行之处。皆可灸也。仍须温中扶阳。又不待言。
汪云。常器之云。是少阴太溪二穴。在内踝后。跟骨动脉陷中。庞安常云。发热。谓其身发热也。经曰。
肾之原。出于太溪。药力尚缓。惟急灸其原。以温其脏。犹可挽其危也。○案活人书。亦云太溪穴。
少阴病。八九日。一身手足尽热者。以热在膀胱。必便血也。
〔钱〕大凡寒邪入少阴。必恶寒逆冷。故以反发热者。为阳回阴解。而不死。此因邪气入少阴。至八九日
之久。一身手足尽热者。盖以足少阴肾邪。传归足太阳膀胱也。肾与膀胱。一表一里。乃脏邪传腑。为自阴还
阳。以太阳主表。故一身手足尽热也。热邪在膀胱。迫血妄行。故必便血也。必便血三字。前注家。俱为必出
一阴之窍。(方。喻。并同。)恐热邪虽在膀胱。而血未必从小便出也。
案汪引常器之云。可桃仁承气汤。芍药地黄汤。愚以还宜芍药地黄汤。柯氏云。轻则猪苓汤。重则黄连阿
胶汤。盖柯说为的对矣。
少阴病。但厥无汗。而强发之。必动其血。未知从何道出。或从口鼻。或从目出者。是名下厥上竭。为难
治。(成本。无者字。)
〔锡〕此论少阴生阳衰于下。而真阴竭于上也。少阴病。但厥无汗者。阳气微也。夫汗虽血液。皆由阳气之
熏蒸宣发。而出也。今少阴生阳衰微。不能蒸发。故无汗。强发之。不能作汗。反动其经隧之血。从空窍而出
也。然未知从何道之窍而出。少阴之脉。循喉咙。挟舌本。系目系。故或从口鼻。或从目出。阳气厥于下。而
阴血竭于上。少阴阴阳气血俱伤矣。故为难治。〔程〕难治者。下厥非温不可。而上竭则不能用温。故为逆中
之逆耳。
案汪氏云。案此条。仲景但云难治。其非必死之证明矣。补亡论。常器之云。可芍药地黄汤。成氏方氏喻
氏魏氏金鉴。并以此条证。为热厥。盖袭常氏之谬耳。
案喻氏云。后人随文读去。总置不讲。不知下厥者。阴气逆于下也。上竭者。阴血竭于上也。盖气与血两
相维附。气不得血。则散而无统。血不得气。则凝而不流。故阴火动。而阴气不得不上奔。阴气上奔。而阴血
不得不从之上溢而竭矣。血既上溢。其随血之气。散于胸中。不得复反于本位。则下厥矣。阴既逆于下。势必
龙雷之火应之。血不尽竭不止也。仲景所以断为难治者。非直不治也。吾为大辟其扃。则以健脾中之阳气。为
第一义。健脾之阳。一举有三善。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龙雷之火潜伏也。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胸中窒塞。
如太空不留纤翳也。一者脾中之阳气旺。而饮食运化精微。复生其竭之血也。出医门法律。以此推之。下厥上
竭。唯景岳六味回阳饮。滋阴回阳两全。以为合剂矣。
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不治。
〔钱〕前恶寒而蜷。因有烦而欲去衣被之证。为阳气犹在。故为可治。又下利自止。恶寒而蜷。以手足
温者。亦为阳气未败。而亦曰可治。此条恶寒身蜷。而利。且手足逆冷。则四肢之阳气已败。故不温。又无烦
与欲去衣被之阳气尚存。况下利又不能止。是为阳气已竭。故为不治。虽有附子汤。及四逆白通等法。恐亦不
能挽回既绝之阳矣。〔舒〕案此证尚未至汗出息高。犹可为治。急投四逆汤加人参。或者不死。
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喻〕上吐下利。因至烦躁。则阴阳扰乱。而竭绝可虞。更加四肢逆冷。是中州之土先败。上下交征。中
气立断。故主死也。使蚤用温中之法。宁至此乎。〔张〕此条。与吴茱萸汤一条不殊。何彼可治。而此不可治
耶。必是已用温中诸汤不愈。转加躁烦。故主死耳。
总病论曰。与吴茱萸汤。宜细审其死生也。
舒氏云。案此条。与后吴茱萸汤证无异。彼证未言死。此证胡为乎不主吴茱萸汤。而断之曰死。是何理
也。于中疑有缺文。
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钱〕前条利自止。而手足温。则为可治。此则下利止。而头眩。头眩者。头目眩晕也。且时时自冒。
冒者。蒙冒昏晕也。虚阳上冒于巅顶。则阳已离根而上脱。下利无因而自止。则阴寒凝闭而下竭。于此可见阳
回之利止。则可治。阳脱之利止。则必死矣。正所谓有阳气则生。无阳气则死也。然既曰死证。则头眩自冒之
外。或更有恶寒四逆等证。及可死之脉。未可知也。但未备言之耳。
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原注】一作吐利而躁逆者苑。)
〔钱〕恶寒身蜷。而利。手足逆冷者。固为不治。此条但不利耳。上文吐利烦躁四逆者死。此虽不吐利。而
已不见阳烦。但见阴躁。则有阴无阳矣。其为死证无疑。况又脉不至乎。前已有脉不至者。因反发热。故云不
死。又有脉不出者。虽里寒。而犹有外热。身反不恶寒。而面赤。其阳气未绝。故有通脉四逆汤之治。此则皆
现阴极无阳之证。且不烦而躁。并虚阳上逆之烦。亦不可得矣。宁有不死者乎。
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程〕夫肺主气。而肾为生气之源。盖呼吸之门也。关系人之生死者最巨。息高者。生气已绝于下。而不
复纳。故游息仅呼于上。而无所吸也。死虽成于六七日之后。而机自兆于六七日之前。既值少阴受病。何不预
为固护。预为堤防。迨今真阳涣散。走而莫追。谁任杀人之咎。
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程〕今时论治者。不至于恶寒蜷卧。四肢逆冷等证叠见。则不敢温。不知证已到此。温之何及。况诸证有
至死不一见者。则盍于本论中之要旨。一一申详之。少阴病。脉必沉而微细。论中首揭此。盖已示人以可温之
脉矣。少阴病但欲卧。论中又已示人。以可温之证矣。汗出。在阳经不可温。在少阴宜急温。论中又切示人以
亡阳之故矣。况复有不烦自欲吐。阴邪上逆之证乎。则真武四逆。诚不啻三年之艾矣。乃不知预绸缪。延缓至
五六日。前欲吐。今且利矣。前不烦。今烦且躁矣。前欲卧。今不得卧矣。阳虚扰乱。阴盛转加。焉有不死者
乎。(原文烦冗。今采金鉴所改。)〔柯〕六经中。独少阴历言死证。他经无死证。甚者但曰难治耳。知少阴
病是生死关。
案他经。亦有死证。但不如此经之多端也。
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细辛附子汤主之。(千金翼。脉下。更有反字。成本。玉函。作
麻黄附子细辛汤。)
〔钱〕此言少阴之表证也。曰始得之者。言少阴初感之邪也。始得之。而即称少阴病。则知非阳经传邪。
亦非直入中脏。乃本经之自感也。始得之而发热。在阳经则常事耳。然脉沉。则已属阴寒。篇首云。无热而恶
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阴。而又发热。是不当发之热。故云反也。察其发热。则寒邪在表。诊其脉沉。则阴寒
在里。表者。足太阳膀胱也。里者。足少阴肾也。肾与膀胱。一表一里。而为一合。表里兼治。〔程〕脉沉者。
由其人肾经素寒。虽表中阳邪。而里阳不能协应。故沉而不能浮也。〔周〕少阴与太阳。相为表里。故言少阴
表证。即太阳也。
麻黄细辛附子汤方
麻黄(二两去节) 细辛(二两)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千金
翼。一斗。作二斗。二升。作一升。成本。脱诸字。)
〔钱〕麻黄。发太阳之汗。以解其在表之寒邪。以附子。温少阴之里。以补其命门之真阳。又以细辛之气温
味辛。专走少阴者。以助其辛温发散。三者合用。补散兼施。虽发微汗。无损于阳气矣。故为温经散寒之神剂云。
伤寒琐言曰。赵嗣真曰。仲景太阳篇云。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少阴篇
云。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附子细辛汤。均是发热脉沉。以其头痛。故属太阳。阳证脉当浮。
而反不能浮者。以里久虚寒。正气衰微。又身体疼痛。故宜救里使正气内强。逼邪外出。而干姜附子。亦能出
汗而散。假令里不虚寒而脉
浮。则正属太阳麻黄症矣。均是脉沉发热。以无头痛。故名少阴病。阴病当无热。今反热。寒邪在表。未全传
里。但皮肤郁闭为热。故用麻黄细辛。以发表热。附子以温少阴之经。假使寒邪入里。外必无热。当见吐利厥
逆等症。而正属少阴四逆汤症矣。由此观之。表邪浮浅。发热之反犹轻。正气衰微。脉沉之反为重。此四逆汤。
不为不重于麻黄附子细辛矣。又可见熟附配麻黄。发中有补。生附配干姜。补中有发。仲景之旨微矣。
十便良方。指迷方。附子细辛汤。头痛者。谓痛连脑户。或但额阁与眉相引。如风所吹。如水所湿。遇风
寒则极。常欲得热物熨。此由风寒客于足太阳之经。随经入脑。搏于正气。其脉微弦而紧。谓之风冷头痛。
于本方。加川芎生姜。
医贯曰。有头痛连脑者。此系少阴伤寒。宜本方。不可不知。
医经会解曰。若少阴证。脉沉欲寐。始得之。发热肢厥。无汗。为表病里和。当用正方。缓以汗之。若见二
便闭涩。或泻赤水。谓之有表复有里。宜去麻黄。名附子细辛汤。仍随各脏见证加药。房欲后伤寒者。多患前证。
张氏医通曰。暴哑声不出。咽痛异常。卒然而起。或欲咳而不能咳。或无痰。或清痰上溢。脉多弦紧。或
数疾无伦。此大寒犯肾也。麻黄附子细辛汤温之。并以蜜制附子噙之。慎不可轻用寒凉之剂。又云。香港脚。冷
痹恶风者。非术附麻黄并用。必不能开。麻黄附子细辛汤。加桂枝白术。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证。故微发汗也。(玉函。全书。证上。有
里字。方本以下。并同。盖原文系于遗脱。当补入焉。)
〔周〕案此条。当与前条合看。补出无里证三字。知前条原无吐利躁渴里证也。前条已有反发热三字。而此
条专言无里证。知此条亦有发热表证也。少阴证见。当用附子。太阳热见。可用麻黄。已为定法。但易细辛。
以甘草。其义安在。只因得之二三日。津液渐耗。比始得者不同。故去细辛之辛散。益以甘草之甘和。相机施
治。分毫不爽耳。〔程〕既云微发汗矣。仍用以字故字推原之。足见郑重之意。〔柯〕要知此条是微恶寒微发热。
故微发汗也。〔鉴〕此二证皆未曰无汗。非仲景略之也。以阴不得有汗。不须言也。
麻黄附子甘草汤方
麻黄(二两去节) 甘草(二两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一两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玉函。
千金翼。三升。作二升半。一升。作八合)
〔周〕但言无里证。则有反发热之表在。可知矣。易细辛以甘草者。因二三日其势缓。故甘草亦取其缓也。
设兼见呕利一二里证。专主救里。在太阳已然。况少阴乎。
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千金翼。卧下。有者字。外台同。)
〔成〕脉经曰。风伤阳。寒伤阴。少阴受病。则得之于寒。二三日以上。寒极变热之时。热烦于内。心
中烦不得卧也。与黄连阿胶汤。扶阴散热。〔知〕二三日。邪在少阴。四五日。已转属阳明。故无呕利厥逆诸
证。而心烦不得卧者。是阳明之热。内扰少阴。故不欲寐也。当以解热滋阴为主治也。〔周〕气并于阴。则寐。
故少阴多寐。今反不得卧。明是热邪入里劫阴。故使心烦遂不卧也。二三日以上。该以后之日。而言之也。
〔舒〕外邪挟火而动者。心烦不眠。肌肤 燥。神
气衰减。小便短而咽中干。法主黄连阿胶汤。分解其热。润泽其枯。此条挈证未全。疑有缺文。
黄连阿胶汤方
黄连(四两) 黄芩(二两○成本。玉函。千金翼。外台。作一两。) 芍药(二两) 鸡子黄(三枚)
阿胶(三两一云三挺○千金翼。作三挺。外台。作三片。)
上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物。取二升。去滓。纳胶烊尽。小冷。纳鸡子黄。搅令相得。温服七合。日三
服。(水六升。成本。玉函。作五升。)
〔柯〕此少阴之泻心汤也。凡泻心。必藉连芩而导引。有阴阳之别。病在三阳。胃中不和。而心下痞硬
者。虚则加参甘补之。实则加大黄下之。病在少阴。而心中烦不得卧者。既不得用参甘以助阳。亦不得用大黄
以伤胃也。故用芩连。以直折心火。用阿胶。以补肾阴。鸡子黄佐芩连。于泻心中补心血。芍药佐阿胶。于补
阴中敛阴气。斯则心肾交合。水升火降。是以扶阴泻阳之方。而变为滋阴和阳之剂也。〔吴〕此汤。本治少阴
温热之证。以其阳邪炎威。伤犯真阴。故二三日以上。便见心烦不得卧。所以始病之际。即用芩连大寒之药。
兼芍药阿胶鸡子黄。以滋养阴血也。然伤寒六七日后。热传少阴。伤其阴血者。亦可取用。与阳明腑实。用承
气汤法。虽虚实补泻悬殊。而祛热救阴之意。则一耳。
肘后方。时气瘥后。虚烦不得眠。眼中 疼。懊 。黄连四两。芍药二两。黄芩一两。阿胶三小挺。水
六升。煮取三升。分三服。亦可纳鸡子黄二枚。
少阴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恶寒者。当灸之。附子汤主之。(脉经。无附子汤主之五字。)
〔魏〕少阴病三字中。该脉沉细而微之诊。见但欲寐之证。却不发热。而单背恶寒。此少阴里证之确据
也。〔成〕少阴客
热。则口燥舌干。而渴。口中和者。不苦不燥。是无热也。背为阳。背恶寒者。阳气弱。阴气胜也。经曰。无
热恶寒者。发于阴也。灸之。助阳消阴。与附子汤。温经散寒。〔王〕背恶寒者。阴寒气盛。此条是也。又或
阳气内陷。有背恶寒者。经所谓伤寒无大热。口燥渴。心烦背微恶寒。白虎加人参汤主之。是也。一为阴寒气
盛。一为阳气内陷。当于口中润燥辨之。
汪氏云。补亡论。常器之云。当灸膈俞关元穴。背俞第三行。案第三行者。当是膈关。非膈俞也。图经云。
膈关二穴。在第七椎下。两旁相去各三寸陷中。正坐取之。足太阳气脉所发。专治背恶寒。脊强俯仰难。可灸
五壮。盖少阴中寒。必由太阳而入。故宜灸其穴也。又关元一穴。在腹部中行。脐下三寸。足三阴任脉之会。
灸之者。是温其里。以助其元气也。钱氏云。灸之。谓灸少阴之脉穴。如涌泉然谷太溪复溜阴谷等井荣输经合。
即三部九候论之所谓。下部地。足少阴也。王注云。谓肾脉在足内踝后跟骨上陷中。太溪之分。动脉应手者是
也。灸之者。所以温少阴之经也。
附子汤方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成本。方本。诸本。脱炮字。只志聪。锡驹本。有炮字。) 茯苓(三两) 人
参(二两) 白术(四两) 芍药(三两)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柯〕此大温大补之方。乃正治伤寒之药。为少阴固本御邪第一之剂也。与真武汤。似同而实异。倍术附。
去姜加参。是温补以壮元阳。真武汤。还是温散。而利胃水也。〔汪〕武陵陈氏曰。四逆诸方。皆有附子。于
此独名附子汤。其义重在附子。他方皆附子一枚。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