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作者:[德]库尔特·考夫卡黎炜译-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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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场和生理场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
如果我还没有忘记那个颇为偶然的谈话的话,那么与另一位同事的谈话则作为我一生中的重要时刻而铭记于心中。这次谈话发生在1911年初,地点是法兰克福的一条大街。威特海默刚完成他的似动知觉实验,在该实验中,我和苛勒(Kohler)担任了主要的观察者。现在,威特海默打算告诉我实验的目的,因为作为一名合格的被试,我对该实验却毫无所知。当然,以前我也曾与这两个人作过多次讨论。一个人只要经常与威特海默接触,就会了解格式塔理论的一些方面,甚至在早期也是这样。但是,那天下午,他谈了一些问题,那些问题要比任何其他问题都使我印象深刻,他说的就是心理学中生理学理论的作用问题,也即意识和生理过程的基础之间的关系问题,或者,用我们新的术语来说,也就是行为场和生理场之间的关系问题。然而,用这些新术语来陈述这一问题是相当不公正的,因为这种陈述只有用威特海默的观点才有可能说清楚;在此以前,没有人想到过生理场的问题,或者为了那个问题,想到过行为场。
行为和意识的传统生理学理论
那时的生理学假设究竟是为什么的?神经过程被描述为仅仅是一类事件,在某处开始兴奋,沿着神经传递,传到另一根神经,从那里再传至第三根神经,直到最后,它们产生肌肉收缩或腺体分泌。行为的巨大复杂性并没有通过这些同样复杂的过程得到解释,而是仅仅通过许多彼此独立的过程的综合得到解释,这些过程全都属于同一种类,但却发生于不同的地方。一个兴奋的部位(locus)成为它的最为重要的方面;人们介绍过程的多样性,仅仅是为了说明不同的感觉方式和感觉质量,前者与部位差异相联系,而后者则不。声音刺激将引起听觉神经中神经纤维的兴奋,这种兴奋传递到皮层的颞叶,从而刺激那里的神经节细胞,以引起与音调感觉的特征相对应的特殊形式的反应;光刺激同样会引起兴奋,这些兴奋传入皮质的枕叶,在那里引起细胞的兴奋,由于这些细胞的不同性质,此类兴奋将与皮质颞叶中的过程有所不同。但是,同样是枕叶细胞,也能产生不同类型的兴奋。在这样一种生理假设系统中,由于皮质细胞和感官表面细胞之间存在一种固定的联结,例如,在视觉皮质细胞和视网膜锥体细胞之间存在一种固定的联结,因此当同一个锥体细胞兴奋时,同样的皮质细胞也将会始终受到激发。现在,同样的锥体细胞可以由不同波长的光波引起兴奋,从而使有机体看到不同的颜色。结果,从锥体到皮质,同样的神经纤维和神经节细胞必须能以不同方式作出反应。
然而,这是神经过程所具有的唯一的质的多样性;除此以外,一切复杂性都由不同部位的细胞兴奋的结合来进行解释。毫无疑问,大脑的定位问题在心理学领域显得十分重要。
我曾说过,这种形式的生理学理论在1911年颇为盛行;我还必须补充的是,十年前,伟大的生理学家卜冯·克里斯(J·Von
Kries)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种形式的生理学理论是极端错误的。但是,他未能提出一种合适的理论以取代它的位置,所以,旧的理论继续存在下去,似乎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确实这种理论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到了1929年,它仍然十分富有活力,致使拉什利(Lashley)在对美国心理学会发表的主席演说中(拉什利的论文是在耶鲁大学举行的第九届国际心理学大会上宣读的)试图给予它致命的一击。自从冯·克里斯发表他的著名演说以来,反对该理论的材料已经有了大量的积累;拉什利的抨击看来是击中要害的;他的理论似乎具有迷人的活力,从而一直坚持到今日。
生理过程是分子的,完全与行为过程不同
看未,有必要对此问题筛选出一些突出的方面。首先,是托尔曼所谓的分子。在神经兴奋中找不到任何充分子的特征,神经兴奋的总和构成了神经活动。其次,这种生理过程的理论与它的行为环境一起构成了行为的基础,或者,正如前面所讲的那样,构成了意识现象的基础,它的构成几乎完全不受克分子行为或意识现象的控制。后者仅仅通过进入了我们在前面提过的质的感觉差异而对该理论产生影响。以特定方式解释过的解剖学事实看来揭示了若干彼此独立的结构,也就是神经元;确实,解剖学的事实是该理论的主要基础。但是,不仅这个理论不受行为观察或心理观察的支配,而且,它对这种观察还产生了决定性影响。把行为描述为大量反射的结合(不论是原始的反射还是条件反射),根据感觉把行为环境描述成心理要素(elements),这两者在形式上是相似的。当现代实验心理学问世时,感觉理论并没有与其一起创立,而是从旧的思辨体系(Speculative
Systems)中接管过来的。它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从未被人怀疑过,它之所以成为现代心理学的一个部分,毫无疑问是由于起源于解剖学发现的生理学理论。于是,我们看到了事实如何依靠理论,因此,如果声称一种理论只是对独立事实的简要阐述,那末,这种说法是何等的错误。
它们的关系仅是事实的
再次,在这一理论中,作为刚才表明的两种特征的结果,一方面是克分子行为和行为环境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是生理过程的基础,都是事实的。实际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冯特(Wundt)难道没有强调过以下的观点,即忧郁的感觉和相应的中性事件绝对没有任何共同之点吗?斯托特(Stout)在1913年断言:“按照任何一种观点,必须把思维和感觉看作与任何物质过程基本上不同的东西,而大脑的原子和分子运动基本上与思维和感觉不同”(1913,p.16),有没有什么东西能比上述这种断言更加肯定的呢?托尔曼难道没有在1932年刊布的著作中写过下面这样一段话吗?托尔曼是这样说的:“我们坚决主张……‘行为-活动’(behaviour…acts)尽管毫无疑问完全与物理学和生理学的基本分子事实——对应,但是,作为‘克分子’整体,它们具有某些自身的突出特征”(p.7)。如果我们认为这个陈述意指克分子行为基本上与作为基础的分子生理过程不同,那么我们就把第三点与第一点连起来了。
鉴于上述三个论点,该理论必须受到谴责。分子生理过程的假设是以十分脆弱的经验主义为基础的;它导致了一种对行为和意识的分子解释(这种解释与事实发生冲突),或者完全将这两种系列的过程割裂开来,即将生理过程和行为过程或意识割裂开来,与此同时,通过把其中一个视作为另一个的相关物(这种关联的性质完全未知),而在它们之间建立起最为密切的可能关系。
威特海默的解决办法——心物同型论(
isomorphism)
现在,读者可以理解威特海默的贡献了;读者还会发现,为什么他的生理假设要比其他任何东西给我的印象更为深刻。他所说的内容可以归结为两句话:我们不应把生理过程视作分子现象而应视作克分子现象。如果我们果真这样做的话,则旧理论的一切困难都会烟消云散了。这是因为,如果它们是克分子的话,那么它们的克分子特征将与意识过程的特征一样,它们被假设为意识过程的基础。如果情况真是如此,那么我们的两个领域非但不会被不可逾越的鸿沟所隔开,反而会尽可能地结合在一起,于是,我们可以把我们对行为环境的观察和对行为的观察作为具体阐述生理假设的资料。由此,我们不只处理这样一些过程中的一种过程,而且我们还必须处理尽可能多的不同的心理过程,这两种类型的变式肯定是一样的。
克分子生理过程
然而,只要人们还不知道克分子生理过程是什么东西,那末,这种理论看来仅仅是说说而已。我们难道没有把新的实体引入生理学中去,从而引入科学中去,致使与科学原理不相容吗?难道物理学不是一门超级的分子科学吗?威特海默看出物理学并非分子科学;但是,他知道这种异议的错误性。这项工作留给了苛勒,苛勒于1920年通过表明物理学是一门克分子科学从而证明这一论点的错误性。“原子论”(atomic
theory)这一名称看来证明了这种对立,但是,仅仅对一名肤浅的观察者来说是这样。让我们来举一个我们能够找到的最简单的例子:通过原子论,水被解释成是两种元素即氢和氧的化合物,以此方式组成水的分子,每一个水分子由三个原子构成,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此外,在自然界中,氢是以分子形式出现,而不是以氢原子形式出现,每一个氢分子由两个氢原子构成。于是,我们便有了H、H2、H2O。这听起来像一种明白无误的分子理论,但是实际上完全不是。因为,H、H2和H2O都具有不同的特性,这些特性不能通过将H的特性和O的特性简单相加而得出。据此,物理学力图构建原子和分子模型,它们彼此之间的差异如同实际地被观察的实体的差异。简单的氢原子是由一个质子和一个电子以十分明确的动力关系构成,根据卢瑟福…玻尔(Rutherford-Bohr)理论所表达的这种关系,电子通过轨道围绕着质子而运动。在H2中,两个氢原子结合起来了。可是,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具有两个质子和两个电子的一个全新的系统已经形成了。这个新系统中的运动(即每时每刻处于活动状态的力),完全不同于H系统中的运动。例如,在简单的水分子里面,与氢原子和氧原子相比,其结构的复杂性和结构的差别是多么显著啊!因此,如果说这一系统是由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构成,这样说是错误的。因为,这些氢原子和氧原子在水分子这个新系统的何处能找到呢?让我们以此方式来看一下,化学分析将水分解为氢和氧,仅仅意味着一种系统已经转化为其他种类的系统,在这种转化中,某些特征,像整体物质的特征一样,仍保持不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水是氢加氧以一定比例结合而成的。
分子理论和实体类别
上面的陈述所包含的谬误有其深刻的根源。人类建筑师将砖头组装起来盖成房子。他知道,正如他把房子造起来那样,他也可以把房子毁掉;他知道,他在与砖头打交道,毕竟他的房子是一些砖头组装而成的。但是,他恰恰忘记了他已经把这些砖头堆砌在一个引力场中,如果没有这种引力场,他可以用极少的砖头建造一所房子。但是,比起引力来,砖头毕竟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因此盖房者仅仅想到了砖头,从而形成了他的现实概念。对于人类思维来说,实体具有体现现实的作用。分子理论只不过是这一思想的应用而已。基本上,它导源于一种选择性原理(selective
principle),即应用于我们对现实理解的原理。但是,一所房子的现实是用什么东西构成的,或者克分子行为的现实是用什么东西构成的?如果我们试图根据实体去解决问题的话,问题便变得不可回答。正因为如此,如果我们仅仅根据原子去描述一个分子的话,分子便将丧失其现实性。剩下来的便是我们与质子和电子在一起,正如在盖房子的情形中我们与砖头在一起一样,以及在克分子行为中与反射在一起一样。
不过,这种困难仅在哲学家方面产生,建筑师或物理学家不会产生这种困难。物理学家与这种原始的现实主义则相距甚远。实际上,物理学家发现,要想找到“实体”是越来越难了。有组织的力的场(fields
of force)为他假定了主要的现实。假设如下:世界由质子和电子组成,这种说法对他来说毫无意义,正像声称欧洲由人类居住对历史学家或政治家来说毫无意义一样。后面一种陈述当然是无可争辩的,但是,它是否有助于解释欧洲的历史或目前的政治危机呢?居住在欧洲的人中有英国人、法国人、德国人,以及大量的其他民族。如果将一名法国人放到一座荒岛上去,将另一名英国人放到另外一座荒岛上去,将一名德国人放到第三座荒岛上去,如此等等,那么他们的行为举止将会或多或少地相似;至少他们都是人类,这一事实将是解释他们行为的主要因素。但是居住在法国的法国人、居住在英国的英国人和居住在德国的德国人都是不同的民族。为什么?这是因为,不仅人类是一种现实,而且人类社会具有其机构、政治形式、社会习俗和风俗、语言和文学、艺术和音乐、社会层次等等。如果我们否认这些东西的现实,那么我们便不可能成为历史学家,也不可能成为政治家;如果我们否认力的场分布的现实,那么我们便不可能成为物理学家;如果我们否认生理过程的克分子特征的现实,那么我们便不可能成为生理学家。
“生理学模式”
也许人们会反对说,没有人会把“生理模式”(physiological pattern)这个词用于每一册书中和涉及该题目的每一篇专题论文中。这是十分正确的。“模式”一词使问题变得模糊起来。在哪种意义上说这种模式可被认为是真实的呢?只有在我所谓几何的或结合的意义上,在这意义上同样可以用于掷骰子游戏。如果你摇动六只骰子,每一结果都可以称为一种模式:536224,151434,625251,等等。这里,“模式”的含义除了一些独立事件的结合以外,并不意味着任何东西。这些模式可以产生十分真实的结果。我拿起电话,拨了号码234(模式),结果校长办公室的电话铃响了;如果我拨479,那么心理系的电话铃也会响起,如此等等。这便是归因于生理模式的那种现实,与我声称的行为的克分子方面的那种现实颇为不同,也与我声称的生理事件或物理事件的克分子方面的那种现实颇为不同。我在先前讨论中曾用过的一个例子将会使这两种现实形成对照:“把同样容量的两个绝缘的电容器置于一个同质的电介质里,两个电容器之间保持很大的距离。然后,我将同样数量的电流E通向每一个电容器中,于是它们产生了同样的充电。不过,这种相等是一种纯粹的逻辑上的相等。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能使我对这两种充电进行相互比较。从物理学角度讲,在这种情形里,不存在相等的动力现实。确实,我可以在两种电容器的任何一种电容器里面改变其充电量,而不致于影响另一只电容器的充电量。然而,当我用一根导线将两只电容器连结起来以后,它们的充电量的相等便成为一种物理的、动力的现实了。现在,这种相等性不再是一种我可以随意陈述或忽视的关系了,而是已经变成一种导体聚合的系统特性,它不再可以通过改变其中一只电容器的充电而被改变了。”(1927a,pp.178f)
第二种情形里的相等性是一种真实的现实——而在第一种情形里则不。然而,“生理模式”已经在第一种意义上被使用,而不是在第二种意义上被使用,因此,这一术语与克分子特性的现实毫无关系。
现在,我们了解克分子生理过程是怎么一回事了。它们并不是独立的、局部的神经过程之和,或者说不是独立的、局部的神经过程的结合,而是拓展的神经过程,以便使每一个局部过程都依赖于克分子分布范围内所有其他的局部过程。
威特海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