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作者:[德]库尔特·考夫卡黎炜译-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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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关于记忆事件的解释中,一个事件及时地影响了另一个事件,后者在有限的时间间隔以后紧接着前者而发生,不是直接地发生,而是通过前者留下的某种效应而发生,为了简便起见,我们把这种效应称之为痕迹。这个术语并不意味着有关该后效(after
effect)特殊性质的任何东西。在我们的金属线例子中,我们应当说,经过第二次扭转,金属线的行为是由于第一次扭转产生的痕迹,同样,我们把那位训练有素的打字员的完美操作归之于她持续的练习所产生的痕迹。
物理记忆和心理记忆的进一步比较
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我们的两个例子:具有痕迹的金属线将在若干方面表现出与不具有痕迹的金属线不同的行为,但并非在所有方面都是如此。金属线的传导性(Conductivity)、磁导率(permeability),以及其他一些决定它特殊反应的特性不会发生改变,因此,在许多方面,具有痕迹的金属线与不具有痕迹的金属线是按同样方式作出反应的。与此相似的是,打字员经过训练以后,会在某些情境中作出与她先前所作出的反应不同的反应,而在其他一些情境中,她则不会作出与她先前所作出的反应不同的反应。例如,她能打出各种稿件,尽管她只受过数量有限的不同稿件的打字训练,但是,反应中的这种变化将或多或少限于打字技术方面,而不会扩大到其他的指法活动,如书法活动。
然而,这种类比乍一看并不那么密切,传导性和磁导率都是宏观量值,它们与许多不同的分子过程相一致。有痕迹和无痕迹的金属线具有同样的传导性和磁导率并不证明金属线中发生的电的和磁的传导过程是以同样方式发生的。因此,痕迹在其一切反应方面改变了金属线,这是有可能的。但是,对打字员来说,情形就不同了。她的家务,她的娱乐,以及她的书法都将一如既往,好像她的打字训练从未发生过一样。当然,人们也可能反驳道,这种比较是不公平的,因为我们发现,不受痕迹影响的打字员的操作是宏观的现象,而我们发现依靠痕迹的金属线的反应则是微观的;确实,据发现,金属线的某些宏观现象也是不受痕迹支配的。我们应当在两个方面的任何一个方面比较宏观现象或微观现象,而不是一面是微观现象另一面是宏观现象。尽管逻辑上讲这种异议是正确的,然而,对我们两个例子之间的明显差别来说将是不公平的。这是因为,在打字员的例子中,我们没有理由去假设,她的训练甚至影响到她的其他活动的微观方面,而在金属线的例子中,这方面却有所不同。反之,在第一个例子中,我们没有理由去假设,不同的功能是以任何一种方式联系起来的,我们知道,为金属线的记忆现象负责的同样一些分子也是电和磁的载体。
迁移问题的第一个界定
然而,我们的两个例子之间的差别并没有完全破坏这种类比。它仅仅指出,与非生物的记忆相比较,有机体的记忆具有更大的复杂性。对于有机体来说,产生了下列问题:哪些功能将会受到痕迹的影响?在特定的情形里使痕迹产生影响的东西是什么?第一个问题是对迁移(transfer)问题的一般表述,而第二个问题,正如我们后面将会看到的那样,则应用于与我们目前正在讨论的领域不同的一个领域。
事实是,痕迹只影响所有功能的一部分。这一事实必须与场组织(field
organization)的一些事实相联系。正如我们已经见到的那样,这种组织产生了一些相对来说独立的亚系统(sub-systems),一方面是自我(Ego),另一方面是环境场(environmentalfield),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根据同样的原理被组织。因此,痕迹必定限于一种或几种这样的亚系统,结果以这些亚系统参与痕迹的方式影响行为。
作为痕迹问题的记忆
本讨论表明了在我们解释某些记忆成就中假设“痕迹”的理由,这个讨论已经使我们远离最初反映的东西。如果痕迹是刻板的或不变的,那么,我们可以说痕迹是空间化的时间(Spatial-ized
time),在这个意义上,当然不能说它是无时间的,但是,痕迹又是不受时间支配的,它是不随时间而变化的。留声机唱片上的纹路构成了一种纯空间的模式,它是不随时间而变化的,可是,它们是由时间中的一种过程产生的,从而能够引起产生这些纹路的过程的复制。一俟把记忆还原为痕迹,则记忆问题便将是这些痕迹如何产生,以及它们如何影响未来的行为,但是,它同时取消了我们在本章开头时讨论过的特定的时间方面。
记忆能否完全还原为痕迹? ——时间单位
可是,记忆能否完全还原为痕迹呢?让我们例举另一个例子。在这个例子中,当前的一个事件有赖于先前的事件,而这个先前的事件不一定是即刻之前发生的。我们选择鼓上轻叩的节奏,吟唱的曲调,或者乐器上演奏的曲调。在节奏中,每一个拍子,作为我们行为环境(behavioural
environment)中的一个事件,有赖于在此之前发生的拍子。于是,在抑抑扬格节奏中(in theanapaestic rhythm),声音响亮的叩击ⅤⅤ-ⅤⅤ-ⅤⅤ………从先前的柔和叩击中获得了它们作为“重音”的特征,而与此相似的是,柔和叩击也从先前发生的响亮叩击中获得了它们的特征,或者从先前发生的整个一组叩击中获得了它们的特征。这是很容易得到证明的。如果我们用一组新的节奏——
█——
█——█——来取代这个节奏,其中单个线段表示与第一组节奏中重音拍子的强度相等的强度,而黑块则对应于较大的强度,于是,旧的强度拍子便不再携带重音了,现在它已经由更响的拍子来接管。反之,如果我们产生一个节奏,其中原始的柔和拍子是最响的拍子,而在此之前通常有两个更柔和的拍子,于是这个柔和拍子将携带重音。与此相似,同一个音调根据在此之前发生的盲调将会具有不同的音乐“含义”(
meaning)。例如,在一个曲调中,C可能是主音,但在另一个曲调中则是全队第五音,而在第三个曲调中却成为“主旋律”,如此等等;此外,不同音调也可能具有同一的含义——如果它们发生在一首曲调中的同一地方,它们实际上是彼此难以区分的。于是,以C大调来演奏的一个曲调中的g,如果用f大调来演奏,就是“同一’曲调中的C,而如果用b来演奏的话,就等于升f调。我们可以容易地把这些结果称作记忆效应,如果我们这里所说的记忆仅指下面的事实,即一个事件并不依靠即刻之前发生的事件。在我们的所有例子中,我们具有由听觉刺激产生的知觉经验,而在每一个经验中,特定时刻的刺激效应有赖于在此之前刺激的结果。如果这些先前的结果随着刺激的停止而完全消失的话,那么,我们既听不到节奏,也听不到曲调,更甭说言语了。
斯托特的主要保持理论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斯托特(Stout)把所有这些事件规作是主要记忆(primary
memory)的结果,或者,称之为主要保持(prima-ry retentiveness),即为再现观念(reproductive ideal)而保留了记忆这个术语。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斯托特发展了与记忆痕迹理论相似的主要保持理论。我摘引如下:“同一刺激的节奏重复效应是特别具有指导意义的,因为每一个相继印象的外部诱因是贯穿同样刺激的,所以在该过程的历程中引起的意识变化肯定是由于保持的作用,即由先前的印象遗留下来的累积倾向(cumu-lative
disposition)的作用。物理刺激的序列是a、a、a…,而心理状态的序列是a1、a2、a3……。a2作为一种重复而出现在意识前面,作为同一种类的另一个东西,这一事实构成了a2与a1之间的重要差别”(p.179)。或者说:“一首曲子的最后一个音符可能是在它作用于耳朵这个时刻我觉知到的唯一音符。但是,其中的曲调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存在的。它在意识之前作为十分独特的整体的一个部分而出现,并从它在该整体中的位置上产生出一种特征。由先前音符的有序序列所产生的累积倾向与听觉器官的新刺激进行合作,随之产生的意识状态是两个因素彼此改变的联合产物”(p.181)。他还说:“在阅读一个句子或段落时,一俟我们达到最后一个词,作为一个整体的句子或段落的含义便呈现在我们的意识中。但是,这仅仅是先前过程的一个累积效应而已。作为特定的资料,直接为我们提供的是最后一个词本身及其含义”(p.181)。
对斯托特理论的批评
在上述摘引的材料中,有不少材料,尤其是第二段,听起来有点像格式塔心理学(gestalt
psychology)。事实上,斯托特也承认许多格式塔问题。若要表明他那作为一个整体的体系为什么基本上不同于格式塔理论,将会破坏我们论点的连续性。我们将通过节奏、曲调和句子的主要保持来探讨他的解释。在他的原文中,我用斜体标出的一些特定词背叛了它的显突特点:在产生意识的资料中与刺激合作的累积倾向的概念,以及作为呈现时刻一个事物的资料。唯有曲子的最后一个音符,句子的最后一个词,是实际地呈现于意识中的,尽管由于累积倾向,它们携带着整个曲调和整个短语。
“实际的呈现”
那么,需要多少时间呢?这也许是我们应当回答的,只要这个音符为演奏者所保持的话。可是,这种情况对于不同的音符来说是不同的,我们的第四个音符长一些,而第五个音符则比其余的都短。这就意味着,我们的这个“呈现”(
present)有赖于刺激特征;一个较短的音符具有较短的呈现,一个较长的音符则具有较长的呈现。此外,音符的“含义”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音符的长度,因此,所谓“呈现”的资料的含义也有赖于它所具有的“呈现”的类型。
用来解释的组织概念
但是,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时间是连续的。如果我们把时间分解为一系列小的时间间隔,那就肯定会有一个使这些时间间隔得以确定的原则在起作用。于是,我们可以合理地问道,这些相继的呈现为什么与相继的音符相一致呢?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譬如说,一个呈现时刻开始于第二个音符的中间,并且持续到第三个音符的中间,然后紧跟着一个新的呈现时刻,它包括第三音符的后半部和第四音符的前半部。这个问题与空间组织中的单位形成(unit
同样,音符作为一定时间间隔中的一种同质刺激,是与其他音符相分离的,并通过其自身的同质性(
homogeneity)和与其他音符的差别而使自身统一起来。换言之,时间的整体(诸如节奏、曲调、句子等等),如果没有组织的概念,从理论上讲是无法进行讨论的。我们用另外一个例子来表明空间组织和时间组织的相似性。下面这段曲子听起来好似两段中断的乐章,一段从C升到C’,另一段从
C’下降到f#,第二次下降的音符位于第一次下降的音符之间。两段乐章在音符a相遇。这个音符a并不作为一个长音符被听到,而是作为正常长度的两个音符被听到,一个属于上升音阶,另一个则属于下降音阶。这里,一致性或同质性的因素已为良好连续(good
continuation)的因素所克服。后一个例子,除了表明时间组织中的良好连续定律以外,应当显示出比前一个例子更大的“呈现”难度。因为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一种情形,其中的“呈现”并不与一个音符相一致,其中的一个音符反而引起两个“呈现”。
像任何一种时间组织一样,一首曲子不能用相继的状态来描述,正如阿基里斯和乌龟之间的赛跑不能通过两者之间所处的不同地点来描述一样。我们在前面讲过,一个运动的物体决计不会停留在一个地方,它总是通过一些地方。一首乐曲也是如此,我们可以这样说,除非这首乐曲结束,否则它决计不会停留在一个音符上面,而是通过这个音符。
用于知觉运动理论的斯托特原理
关于运动和乐曲的类比可以更深入一步。因为,斯托特的累积倾向原理也可以像应用于一首曲调的知觉那样应用于运动的知觉。如果一个物体运动着穿越我们的视野,相继地刺激了视网膜元素a、b、c、d,……并作为一个运动中的物体而被看到,那么我们就可以按照斯托特的原理来解释这种现象,我们可以说,如果视网膜的每一个元素单独受到刺激的话,便将为我们提供在某个位置上有一个点的体验。但是,由于系列刺激的缘故,在第一个点刺激以后的每一个点刺激,将会与在此以前发生的点刺激所保留下来的倾向进行合作。我们可以依照斯托特的原理而争辩道,在任何时刻,上一次位置的体验应当是我们直接意识到的唯一位置,但是,它是作为特定整体(运动路径)的一个部分而来到意识面前的,从而被赋予一种特性,也即它的速度。有意思的是,斯托特本人并未提出这样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不符合他的运动理论赖以建立的事实,在他的运动理论中,它是作为一种感觉来处理的(p.220)。尽管我们自己的理论与斯托特的理论是不同的,而且比他的理论更加具体,但它同样不同于我们依照斯托特的累积倾向原理而概要地描述的理论。我们把运动的知觉解释为是由于心物场(psychophysical
field)内特殊的动力过程,也就是说,是一个从不停留于任何地方,而是通过一系列地方的事件。因此,在运动中,我们具有明确的依赖时间(time-dependent)的经验,它不可能用个别的“呈现时刻”来进行解释。但是,如果这些过程的存在一旦确立,我们为什么不该寻找在解释像乐曲一类的其他一些消耗时间(time-consuming)的事件中相似的动力过程呢?换言之,在我们解释这些事件时,我们将不得不超越“主要保持”——超越痕迹意义的记忆。
斯托特的累积倾向理论
这把我们导向斯托特的另一个基本概念上去,那就是倾向的概念(the concept of
disposition)。“我们可以把心理倾向视作一种心理结构的建构,这种心理结构通过意识过程而不断地形成和变化,并不断地对决定和改变继后发生的意识过程作贡献”(p.22)。“我们通过它们的效应而得悉它们的存在,通过它们的必不可少的功能,也即作为决定意识生活流的因素,而得悉它们的存在。质量和能量以类似的方式,也即作为决定物体在空间运动的不可缺少的因素而为物理学家所了解。对于‘它们究竟是什么东西?’的问题,可以这样充分地回答,即它们的性质是由它们的功能和起源来界定的……”(p.24)。然而,我们来看下面一段话:“我们的大部分心理获得是作为心理痕迹或倾向而为我们所拥有的,而非以实际的意识形式来呈现的”(p.21)。最后,斯托特把这种倾向视作心理的倾向,尽管他承认有这样的可能性,即“一种生理倾向也是一种心理倾向”(p.26)。我们看到,除了该体系的心身二元论(mind-body
dualism)之外,斯托特的倾向(从我们界定这个术语的意义上说)实际是一些痕迹。对斯托特来说,关键问题是对这些倾向的运用。通过运用这些倾向,他将一种时间过程还原为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