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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海棠之恋-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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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联赛中均获得冠军,他功不可没。

  我开始注意观察他。他除了个子高外,身材也是很不错的。宽宽的肩膀,肌肉的块面很有力度,有些像西洋的雕塑。只是有点驼背,不够挺拔,个高的男生好像都有这种毛病。他长得一般,卧蚕眉,小眼睛,单眼皮,高鼻梁,厚嘴唇,皮肤黝黑,头发永远剪成“板寸”。这种形象,要是叫外婆来评,一定是被说成“粗胚”的,但照晓君的标准,也可称为“男子汉”。

  知道了写信的人是谁,我松了一口气。因为知道自己不会喜欢上他。我还是喜欢陈亦凡那种玉树临风,斯文秀气型的男生。而且经历了初中三年的苦恋,我很怕自己再次坠入情网。知道韩勇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我放下心来。

  “这个韩勇看上去五大三粗的,没想到也会给你写情书。”晓君说。

  “难道身体健壮的人就没有感情吗?写情书难道是小白脸的专利吗?你这是什么逻辑?”我有些不满地质问道。

  “我是说,他看上去冷冷的,一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的模样。他是男生的头目,身后总是跟着一群小兄弟,他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在学校却能呼风唤雨,是个无人敢惹的角色。看上去不像是会给女生写情书的人。”晓君解释道。

  “是吗?我原来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呢?自从那天认定他就是写情书的人之后,才发觉原来在学校经常能碰到。”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你对一个人不感兴趣,他就是和你擦肩而过一万次,也不过是像空气飘过。但你认识他之后,就会发现,原来你们几乎天天可以碰面。

  “哼!”晓君用鼻子发出哼声。“你海棠的眼角长到额头上了,怎么会注意人家。”停了一会,又问:“你对这个韩勇怎么看?”

  “我喜欢看他打篮球的样子,真的很帅。”我说,这是实话,我喜欢热爱运动的男生,特别是韩勇投三分球那份自信的样子,真的潇洒极了。

  “他可是有很多球迷的,很多女生都喜欢他,他比赛的时候,啦啦队里大多是女生。”晓君知道得可真不少。

  “是吗?原来他还是个大众情人呀。可惜,我不是那些女生。”我说。

  “为什么?”晓君好奇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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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答道。

  “嗯,我猜到了。你不会看上他的,我也觉得他和你不般配。”晓君说。

  虽然我不喜欢韩勇,但也不讨厌他。没有哪个女人真的讨厌自己的爱慕者,只要他的追求对自己的生活不构成威胁,他们的存在其实是给女人带来愉悦感和成就感的。

  女人就是这样一种虚荣的动物。

  所以我虽然知道了韩勇就是每天给我写信的人,却并不点破,也不回信拒绝。在校园里相遇,目不斜视地走过去,绝不给对方目光交接的机会。但走过去好远,我都还能感觉到背后那双眼睛的注视,那炙热的眼神让我的皮肤也有了热度。

  知道校园里有一双爱慕自己的眼睛在随时盯着自己,我越发注意自己的形象,人也愈发美丽起来。

  那时,我没有住校,每天上完晚自习自己骑自行车回家。从学校到我家骑车大概十分钟,要经过一个立交桥。有一段时间,桥的路灯坏了,听说最近在桥底发生了好几起抢劫案,所以过桥的时候我总是特别紧张,没有同伴自己是不敢独自过的。有一天,无意间我发现韩勇跟在我后面,和我保持着5米左右的距离。看见了他,我感到安全了很多,过桥的时候不再害怕了。刚开始,我以为他家也住这个方向。但后来我发现他是住校的,才明白他是特地送我回家然后又返回学校。

  这一行为他坚持到高中毕业。

  这个发现,让我大为感动。他让我想到几年前的自己,对陈亦凡那种不求回报的痴迷。我深深地懂得这种痴迷给内心带来的痛苦和甜蜜。因为了解这种感受,所以对韩勇产生了一丝怜悯。因为怜悯继而对韩勇产生了亲切感,不再把他的信给晓君看,而是自己收藏起来。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三章  李丝丝的悲剧
(四)

  1988年初,也就是我读高二的时候,龙城一中出了一宗前所未有的丑闻。高三文科班的女生李丝丝在体育课跳远的时候,跳出了一个孩子。

  据说当时正在进行体育课的期末考试,老师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跳,于是李丝丝就跳了。跳完,就躺在沙堆里,鲜血很快就染红了沙池。没等送到医院,一个男婴就已经出生了。

  这个李丝丝是学校学生会的副主席,班上的学习尖子。出了这样骇人听闻的丑事,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当时正值冬季,每个人身上都穿着厚厚的棉袄,无论是她的父母、老师还是同学都没有发现她身材上的异样。

  多年后我想起这件事仍感到不可思议。当时我正在怀孕,从怀孕3个月起,我的身材就开始变形,原来的裤子就穿不下了。到了5个月以后,就已经是大腹便便,7个月时走路都有些困难了,别人从背后看,就知道我快要临盆了。我不知道当时李丝丝是怎么做到连朝夕相处的父母都没看出端倪。也许少女的身材本来就娇小,加上李丝丝拼命用布带勒住肚子,才蒙混过去了吧。但这并不是好事,若她身材的异样早一点被父母发现,被母亲带去医院引产,也许她后来的命运就不是那个样子了。

  李丝丝的这个孩子把她父母和老师吓坏了。大家审问了她一晚,也没从她口里得出孩子父亲的名字。便断定这孩子是一起强奸案的孽果,于是报了警。

  警察审问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李丝丝并没有遭遇强奸。肚子里的孩子是她和男朋友偷吃禁果的产物。而她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学,校长的大公子王刚。

  丑闻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全市。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很多家长义愤填膺。因为他们想尽办法才把孩子送进龙城一中,以为这是一所学风正派的学校。他们的孩子在这里就像进了保险箱,几年之后就会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现在竟然出了这种丑事,有家长上书教育局,要求严厉处理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杀一儆百,整顿校风。校长在教育局被点名批评,不久被调离校长岗位。

  校长离任前,把惹祸的大公子转学到省城另一所中学。而对李丝丝的处分是:开除学籍。

  放寒假的时候,我去李丝丝家看望她。我也是学生会干部,和李丝丝在组织学校文艺晚会时常打交道,彼此的印象不错。李丝丝是个身材娇小,长相甜美的女孩,小时候练过体操,身体特别柔软。因为在一年多前的“国庆”晚会上跳“孔雀舞”而闻名全校,成为许多同学心目中的“孔雀公主”。她出生军人世家,从小跟着父亲在部队大院长大,前几年才随父亲转业回龙城。因为从小在北方长大,她的普通话说得和播音员一样标准。她的理想是考北京广播学院,毕业后成为一名播音员。那时还没有主持人这个概念,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在国人心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在老百姓的眼里,那是最体面的职业。

  按李丝丝的学习成绩和外在条件,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认为她考上的机率是很大的。但没想到她却在离高考只有半年的时候,因为生了一个不该出生的孩子,而被开除学籍。

  我常常想,如果真的有上帝,那么很多时候他对一些人命运的安排是有失厚道的。开始的时候他让这些人一帆风顺,以为自己前面的道路开满鲜花,却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通过一件小事突然让命运改变方向,把他们抛向丑陋的泥潭,让他们深陷痛苦而不能自拔。这些人本性善良,并没有犯下大恶,因为这意外一击而跌入深渊,很多人没能再爬起来。

  上帝的居心常常十分可疑。

  我见到李丝丝的时候,差点认不出她了。本来就娇小的她此刻瘦得像一个孩子,脸色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她静静地躺在床上,原来顾盼生辉的大眼睛已经呆滞,深凹进去,像两个深洞,已经流不出眼泪了。

  像她这种情况,是没有“月子”可坐的。父母嫌她辱没家门,让他们在外面抬不起头来。回家就叹气,连话都不愿和她说,仿佛她得的是瘟疫。

  看她这副模样,我不禁流下泪来。问她,那个孩子呢?她说被她父母送人了,送到哪里没告诉她,她也不想知道。那个孩子好像是她身体长出来的肿瘤,她只有厌恶,没有一丝留恋。

  我问她,打算怎么办,是不是找父母想办法,转到另外一所中学上学,明年再参加高考。听了我的话,她的嘴角牵动了一下,大概是想笑一下吧,表情却是无比凄惨:“上学?我还有什么脸去上学?我想到学校就恨不能找一地洞钻进去。我让父母和学校丢尽了脸面,我还有什么脸去上学?我已经没脸活在这个世界上了。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怎么死才能死得干脆些。”

  “不,丝丝,你千万不能这么想,你才18岁,前面的路还很长,还有大好前途等着你呢”我连忙安慰她,但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得底气不足。

  “大好前途,我不会有什么大好前途了,我知道,我的前途全毁了!我只是不甘心就这么死去,那个和我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的人在出了事之后,连面都没有露一下就逃走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独自面对这一切。我恨,我好恨呀!”丝丝用手用力拍打着床沿,终于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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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前紧紧抱住了她。她在我怀里哭得撕心裂肺。这么多天来,我是第一个来看她的同学,让她掉进冰窟的心得到一丝温暖,也让她的痛苦得到宣泄。

  李丝丝告诉我,王刚说要和她做一个游戏,她懵懵懂懂的答应了。第一次两人都害怕极了,后来刺激和冒险的念头战胜了恐惧,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尝试了那个游戏。第二个月李丝丝就发现“例假”不来了,她害怕极了,每天把肚子勒得紧紧的,天天去跑步,跳跃,想把这个孩子跳出来,但这个孩子就是牢牢的长在她的肚子里,直到那天上体育课跳远终于跳出来了。

  我走的时候,李丝丝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海棠,你记住,男女关系的错误我们女孩子是不能犯的,这种错,犯了就再也改不过来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这是我第一次目睹一个因为男女关系而身败名裂的女性的惨状。我亲眼看到一个原来在人们心目中美好正派的女孩因为禁不起情色的诱惑而偷吃禁果,事情败露之后如何被世人用最丑恶下流的语言啐骂,弃之如草履。

  原来从“公主”到“贱人”只有一步之遥。只因她和男朋友发生了性行为,而且生下一个孩子,对她的评价就从天上降到地上。没有一个人同情她,包括她的亲生父母,都觉得她是自轻自贱,咎由自取。

  李丝丝给我上了重要的一课,让我把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和罪恶联系起来。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我对男女之间的身体接触都很谨慎,并对怀孕有了本能的恐惧。就算在和韩勇婚姻存续的5年之间,我都小心的没让自己意外怀孕。

  李丝丝不久就离开了龙城,据说是去深圳打工了。但不久就听说,她在深圳成了坐台小姐。过了几年,又有消息说她染上了性病。还有人说,因为有人为她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伤了人,她也被送去劳教。

  我再也没见过李丝丝,无法验证这些消息的真假。但我知道,她已经被毁掉了,被少女时代懵懵懂懂的情欲毁掉了。

  没想到,十一年后,我遭到了李丝丝一样的命运。因为犯了“男女关系”的错误而前途俱毁。从一个高不可攀的“X行一枝花”沦为“荡妇”,成为人们饭后茶余津津乐道的对象。

  在那样一个个需要独自面对的夜晚,我一次次想起了李丝丝,体味着她当时的心情。我庆幸时间已经过了十年,我已经28岁,而不是18岁。我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素质,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出判断,没有自暴自弃,自轻自贱。我既没有自杀,也没有堕落成一个人尽可夫的“淫妇”,反而更加珍惜自己的羽毛,爱惜自己的身体。

  上帝的居心虽然可疑,但我并不打算就范。
第十四章 血染白裙
时光流到了1989年,又到了我们家的考试年。我面临着高考,而弟弟也要中考了。

  我的弟弟岳爱国(这是我爷爷起的名字,寓意是希望他像我们家的祖先岳飞一样爱国)是我父亲的骄傲,我们岳家的长房长孙,爷爷奶奶的命根子。我那远在湖南老家的爷爷,把这个长孙的放大相片镶到镜框里,挂在堂屋的墙上。每当遇到不开心的事就把相片拿下来,抱在怀里,一边抚摸着弟弟的面容一边安慰自己:“你有一个这么好的孙子,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爷爷每次来信,首先都是问候这个“乖孙”,嘱咐父母一定要好好培养他。“爱国将来一定成大器。”爷爷断言。

  这个被爷爷断言一定成“大器”的爱国弟弟,这时还看不出什么特别,只是淘气得很。上小学时,妈妈不止一次被老师叫到学校要求赔偿被岳爱国同学砸坏的玻璃窗,上了初中还不时有被他打破头的同学来家里告状。但没有人否认,爱国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也不见他读书怎么用功,但考试却常常能拿到高分。所以他虽然淘气得让老师头疼,但老师看在他的学习成绩的份上,常常对他网开一面。

  弟弟因为调皮没少挨父亲的打,但那种打多是虚张声势,含着恨铁不成钢的意思。连我都看得出来,父亲的那种生气多半是假装的,底子里对弟弟的淘气其实是带着几分欣赏的。

  弟弟仗着有父亲撑腰,从来就没把我这个姐姐放在眼里,我在他面前也从来没有树立过姐姐的权威。三岁的差距正好是一个代沟,加上女孩和男孩的差别,我们从小就说不到一块去。我对他表面上的不屑一顾其实含着对他独占了父爱的嫉妒。但我这个大大咧咧的爱国弟弟却浑然不觉。

  弟弟的身体像几年前的我那样正在疯长。每天踢足球回来,把那双能熏死一头大象的臭球鞋(母亲的原话)一脱,就嚷著肚子饿,一顿能吃下半斤米饭。自从我们家搬到宽敞的“行长楼”之后,家里就请了小保姆,负责打理家务。那时的小保姆叫秀英,才十六岁,是外婆从乡下找来的。人很勤快,但做菜的水平一般。妈妈怕秀英做的饭菜不合我们的口味,特地把外婆接来,让外婆定菜谱,秀英给她打下手。

  妈妈每天给外婆50块钱,要她照这个标准给我们姐弟做好吃的。外婆就天天上菜市场买一只土鸡,和各种贵重的药材、菇菌一起炖,外婆坚信鸡汤是最有营养的,要不坐月子的产妇为啥天天要喝鸡汤呢?外婆还信奉吃哪补哪的传言,换着花样给我们做“鱼头”,什么红烧鱼头,清蒸鱼头,上汤鱼头……我和弟弟一人一只,不吃完不给下饭桌。天麻炖猪脑是夜宵,每天晚上我们一下晚自习就端出来,看着我们姐弟俩吃掉。

  吃了一段时间,弟弟坚决抗议了,说再吃就要成“猪脑”了。我连吃了几天后,也是一闻到这味就恶心,乘外婆不注意,偷偷拿去卫生间倒掉了。

  后来外婆又听说吃水鱼对提高免疫力有帮助,每天去菜场买一只一斤重的水鱼,放到蒸锅里隔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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