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 (马特生)-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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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鸿带来的社会消息,乃是说一国循社会的不正义和腐败之途前进,免不了遭毁灭,没有一个国家,建立在杀人流血,专制压迫,武力强暴之上,而能长立久安的。
哈巴谷谴责迦勒底人。他们的强暴、欺诈、劫掠、屠杀、不公正、肆情纵欲,致使他们的国家不能久存。
那利米对于虐待奴隶的残暴指责极其严峻(卅四:12-22)。他对「全地充满邪淫」表示悲愤。他是一位伟大的人权保障者(七:10,廿二:13…14)。他常讲产业安全之道,又斥责贪心,他把真实信实看为社会的美德。任何不经意的读者都能看出这位先知对本国政治状况有所评论。他有一种肯定的政事主张。他的政策是政府首长当施行公义的判断,人与人之间的交接往来必得建立在公平正当的关系上。
以西结的社会教训在他向耶路撒冷所提出的控诉之中。彼此相待不公道,压迫外人和弱小、狡诈、勒索、办事不公正,都是他向耶路撒冷居民所指出的社会罪恶。他指责不贞洁的罪,比以前先知更加厉害。他将义人所行的事条举出来(十八:5- 9)。在这一连串的伦理教训之中,他特别注重不亏负欠债的人(十八:7)。
俄巴底亚的社会教训,在乎他痛责那对邻国抱幸灾乐祸态度的人。报应早晚必要落到这样国家的人民。
哈该和撒迦利亚所指责的许多社会罪恶,是在他们以前的先知所提及过的。哈该特别讲到有信心的人在一个悖谬的世代,所有的职责。
玛拉基先知发言攻击的罪恶有:奸淫、背誓、欺骗、和欺凌弱小。他仔细讲论犹太人与异邦妇女通婚的事,且叫人注意到离婚乃是一种应该避免的恶事。
约珥嘲笑当时酒徒之窘状,对于伦理和社会的关心,在他坚决劝人侮改的态度上表明出来。
打开新约一看,我们很容易就能看出耶稣的福音含有社会性的意义,耶稣讲道不只对个人、有时也对城市、职业界、党派以及民族讲。他反对不义的钱财,他所行的神迹好些都是含有社会服务性的,居基督福音中心地位的天国也有社会性的含义。地教导门徒祷告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他教我们祷告说:「我们日用的饮食今日赐给我们」。可见他把宗教与吃饭问题、经济问题连成一气。他说:「你们要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太六:33)也有同样的意义。
雅各是新约各卷中主持社会正义的急先锋(五:1-6)。彼得的书信富于社会的教训,那位倡导因信称义的大使徒保罗,把基督精神的社会意义发挥出来,也不后于新约其他各卷的作者。
以上所举各例可充分说明圣经所包含社会性的教训。如果我们认圣经为人生信仰和行为的准则,则教会前进所当遵循的途径是很显明的。如果我们要把一上帝全部的旨令宣传出来」,要「正当的分解真理的道」,我们就不敢把福音中所含社会性的意义轻忽了。
教会事业偏重于个人得救,是既不令人满意,又欠完满的,基督徒对于社会事业不应当袖手旁观,要等到每一个人都侮改得救了然后才有所行动。假如每个人都这样说,我们的职责单在引领个人得救,等到每个人都得救了,然后让他们去改变社会,这样怎能指望基督教有变化社会之一日呢?只要我们是得救的人,我们的责任便与以后要来的任何基督徒世代一样重大。
有人把福音单讲成社会福音,或说他们把福音的一切价值都放在社会意义方面。他们主张单是社会福音就可以包括全部基督教。对于这种人我们要说,社会问题是道德伦理问题,站在各种各式的人本主义的相反立场,我们主张道德的权威不是最后的,必须有所寄托。(参前第四章中论宗教与道德相互关联一段)
此外另一种见解则以为这不应该是势不两立,乃是兼容并蓄,相得益彰的问题。教会的事工不是要在个人福昔与社会福音之间任择其一。个人得救自然极其重要,但基督教也有它社会的含义及效能。基督教的人生不只是为个人,也是为社会中各种关系。
我们抱这种见解,便可避免「社会福音」所抱持有时偏激的主张,以为道德的品格只有在社会改善和环境改进之中方得培养而成。这种讲法是错误的,但单讲个人敬虔也是一种错误;我们必须肯定的主张;社会与个人的公私事务发全归上帝管理。我们也不可;基督 教进行工作,不单由个人内心影响及于社会环境,亦由社会环境影响及于个人内心。基督教工作之效能固由内而外,但亦由外而内。在许多事上教会能藉着它对于社会制度所施的影响,感化个人。(See Jones.Christs Alternative to munism; p155 ff)
我们无需惧怕,以为如果注重基督教社会的实用方面,个人得救的重要,会因而减低。这两方面必须和谐的前行工作。个人生活在社会中,而社会又为个人所组合而成,耶稣要个人侮改重生,又要他的门徒同样的注重这个方法。只有这个方法是成功的。个人是组成社会分子的单位,个人如何,社会也如何,正如支流之不能高出于源。但在另一方面又不能在空洞之中侮改。信仰既为人生不可缺少的原则,也不能在孤独之中发扬。成圣的人生除了与别人发生关系以外无法生活。这一切都必须在社会秩序中发生出来。圣经中第一问题为:「你在那里?」这是有关个人的。圣经中第二问题则为:「 你的兄弟在那里?」这是有关社会的(创三:9,四:9)。
基督的名字是否写在美国宪法,我们不很关心。我们也不一定要个教会国家(Church.State)出现。但我们极愿教会向罪恶进攻,不管是个人的罪,或社会的罪,一遇见了,便向它进攻,极愿教会把基督教的原则实用到社会的生活以上。这一切都要达到一个目的,即:「 世上的国,成了我主和主基督的国,他要作王,直到永永远远。」(启十一: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