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学 (马特生)-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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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s); Barry(Christianity And the New World); Rauschenbusch (Christianizing the Social Order); Weber(The Protestant Ethics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及许多别的。
一九二五年在瑞典京城斯德哥尔摩所开生活与事工大会,很明显的表明,在最近两个世纪中,福音教发展形成两大思想趋势。一种注重个人,注重末事,把天国超越的方面看为重要,对世界和社会进程,颇抱悲观。在斯德哥尔摩会上,显然抱这种态度的为斯干的纳维;德国和法国的代表。另一种态度则较为普世化、社会化,注重天国的内在方面,对世界亦多抱乐观。抱这种态度的在盎格罗萨克森人当中最为显著。
继承路德思想的人,对基督教界所贡献的,当有永久不变的价值,因为他们坚决的主张,基督徒的活动决不可与上帝的恩典分散。但在另一方面,单是个人主义的虔诚,总不能令我们满意。我们必得主张,上帝要能管理社会公众的事务,正如他管理私人的事务一样。这两脉基督徒生活需要互相补充和互相辅助。宗教决不可逃避社会,只讲求独善其身的个人经验;在另一方面,宗教如果想出而征服世界,又要与上帝有深刻的灵交,亦难竟功。寂静主义和活动主义均有危险,而二者对于宗教生机之促长,又均有贡献。
信义宗主义较之加尔文主义更多向国家权威表示妥协,这个区别在改教先贤在世之日,即已形成。加而文一脉的道德思想,较为严厉强劲而富侵略性。加尔文在日内瓦想要创设神治政体,要把上帝的极权表显得如同中古时期一样有声有色。基督教的社会涵义,在加尔文主义中,较之在路德主义中,表现得清朗多了。加尔文主义亦从而较为严守律法,不向任何专制政权屈膝。法国的预格诺派(Huguenot)瓦勒度派(Waldenses),荷兰国识卫自由的人士,英国的清教徒,苏格兰的保守福音派(Covenanters),以及新英格兰的教徒,均由此培植而生。路德在感觉到他的基督信念有与政权抵触之处,他也誓不妥协。在沃木斯会议上他立在皇帝查理五世之前,坚持一己主张,即为显著的例证。然而信义宗人士,有时将路德所区分的政权与教权,解为后者应向前者屈服。要正当的明了路德对此一问题所持见解,需知他为教会所下定义,又要知道他总不把教会看作个代表政治的团体。路德所讲的教会,并非不关心政治和社会的问题。不过他以为教会不能像一个政治团体一样活动。因为教会的本性不能这样。信义宗人士对教会与国家所有关系的整个问题需重加考虑。信义宗与改革宗伦理最好是互相学习,使彼此相得益彰,更加圆满完善。
第四章 神学的自定
第一节 道德与上帝观念的关系
康德(Immanuel kant)对于说明上帝的存在所作几种标准的辩证,曾加以致命的打击,但是他的宗教性不让他满足于他的纯然理性批评(Critique Reason)所作的不知论。在他的实用理性批评(Critique of PracticaI Reason)中,他大量的以道德的辩证说明上帝的存在,他说,道德性之为物不得不自定有上帝。他以道德之事实为辩论之出发点。善的观念是一种在我们意识之中,不假思索而立即出现的东西。照我们的理性讲,德行应与快乐联成一气。但在人生经验中,这种联系多不实现。自然界对于道德常是无情的,而且又似特意摧毁道德的目的。所以必得有上帝于中主持,使道德与自然界超于和谐。如果没有上帝,则道德理想不会实现于此世之中。在自然界中有能力存在,而在有一意志与道德律调和之处便有善出现。如果自然界与善良应当互助合作,那么,必得有一位上帝,将能力与善良集中于一身。「除非在宇宙间有二元论,否则,我必须相信有一个能力,能填补那道德的理想和事实当中的鸿沟。」康德所持理论不过是根据道德的意识,我们必得要认定有一位上帝,以保证世界道德之安全。而不使道德意识发生自相矛盾之弊。
在这种辨论之中,自有难以否认的理由,但也有更加令人满意的理由在。我们毋需注意到德行与快乐之联系。我们只需说明,善良常不实现于物质世界之中,而物质的世界并不是善良的源头。康德特别强调的说,道德有普泛的品性。道德之为物,其品性是超出个人以上的。我们的义务感包涵着我们向我们自身以外的什么事,感觉到有当尽的义务,这件什么事是普泛的。假如物质的世界和每一个人均非道德的来源。那么,我们便识理想,是不能存在于物质事物中的。而且也不存在于此一或彼一个人之心中。只有我们能相信,那真正的道德理想已经真实的存在于一个心思里面,而这样一个心思,又为我自己任何正当真实道德判断之根源,只有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才能合乎理性的想像道德的理想,是像物质世界的本身一样实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相信是非有绝对的标准,这样的标准,是离开此一人或彼一人实际观念和实际愿望而独立的,正如物质界的事实一样有独立性。信有上帝,虽说不以道德自定为却有的(如同相信有一个实在自动的自我一样),却是一个『容观的』绝对的道德之合乎逻辑的先决条件。一个道德的理想,除非存在于一个心思里面,否则无处存在,亦不知如何存在,一个绝对的道德理想,只能存在于一切它在所从出的心思之中。(或者至少也须存在于一切它在所由控制的心思之中)。我们的道德理想只有能合乎理性的想到,它是那永远存在于上帝心思之中的启示,方能有客观的效能。」(The Theory of Good and Evil;Vol。11,p.212)这个辩论涉及道德是否是「客观的」。假如道德不是客观的,那么,道德意识中之义务感,均失去意义。道德的客观性前面亦曾有所发挥,以下更将有所论及。道德的自身便如此成了一种为上帝的存在所作的辩证,因为道德的自身不得不自定有上帝,然后才能研究了解它的性格。
我们一分析我们的义务感,便不难发现,我们道德的义务感觉,是由我们自身以外的一种能力而来。正是因为有「应当」的经验,少不了有一绝对的心思,或一位上帝的自定。如果认识论中之实在论是对的,那么,我们便不需将它限制于官能知觉的范围以内,很可以将它推广至道德知觉的范围之内。心思乃反映它自身以外所有物的镜子。心思所反映的有实在性。官能知觉所反映的乃物质的实在,道德知觉所反映的,必是存在于我们自身以外的道德实在。这个道德的实在只能存在于一个心思或上帝里面。而且假如我们能说明(以下我们便盼望作如此一番说明),这宇宙「以价值为中心」,有一个「在我们以外的能力,作成公义」,那么,我们也得有自定上帝存在之必要,作道德必然的基础。道德范围以内主观的经验,以及历史上道德秩序的事迹,都指证上帝之存在。
在理智上说起来,一个绝对的道德,也须自定上帝之存在。道德引领我们相信有一位上帝。在实行方面,道德亦引领人到上帝那里。路德的问答书(基督徒要学)所编秩序,有时受人批评,以为信经之第一段应该列在前面,以代替十条诫命的地位。但问答书之编辑秩序,如以宗教的经验为依据,则是有理由的。不道德把神人中间团契关系消除。由主观的方面看来,要恢复这种团契关系的第一步,即为唤起一种对罪的感觉。罪的感觉,乃是基督徒经验中最基要的一种特性。故将十条诫命加以注解,以之阐释上帝的旨意和道德律,应该编入问答书的最前列。无论由实行方面,抑或由理论方面讲,道德所取的途径均引人归向上帝。
第二节 上帝的性格
基督教不但断言有上帝,且亦有些肯定的说法,说明它所信的上帝是怎样的上帝。唯物论视宇宙对人类以及人类幸福漠不关心,或怀抱中立态度。各种宗教把宇宙能力视为与人类为仇,或向人类怀恶意,为保安宁起见,提出各种人类当注意的办法。基督教不将宇宙视为原子偶然互相撞击倾轧的场所,也不以为它仇视人类。基督教相信在万事万物之中,有一位善良而以爱为性格的上帝。新约果然有这样的话说:「上帝就是爱。」(约壹四:8)
但问题是:在事实上经验起来,相信这样一位上帝是否可能?世上一切恶事摆在我们眼前,不能不令人怀疑:那一位在万事万物之中主持的,能否具为一位有仁爱的上帝。槐赫德(Whitehead)教授说得好,恶的问题是不能从理论方面求得解答的,因为它还没有在实行
的方面求得解答,不过是尚在求得解答的进程之中。这句话具是说得不错。但由我们所有证据看来,如果我们坚持我们的信念,相信一位以爱为怀的上帝是有可能的。马竟塔士(Macintosh)教授曾经指明,宇宙对于恶的问题向它挑战,是可以应付的,而且能使我们相信上帝的良善。宇宙遵循法律。我们不应当想望一个异样的宇宙,因为如果宇宙不遵循法律,那么,我们总不得由已往经验中学习任何事。假如一年四季的循环,以及日以继夜的运转,全无规律,那么,我们所住的地球,便成了一大混乱而使人无法安居乐享。然而自然界的工作进程,有时亦与人生大有危害。一种防备这种灾祸,而又不致违反自然律之道,端在知觉之一事宜,包括对痛苦的知觉。然而知觉自身之发生,亦按定律,使不致有无谓的痛苦发生。为防备不致发生无谓的痛苦,又安排了思想力。科学藉着思想之利用,设置了许多避免痛苦的方法。然而我们有思想力的一个事实,又造成了错误思想的可能。为防备错误思想不使发生起见,又安排了注意力,有注意力,必须有意志力,意志力之存在,使得道德的恶事有时发生,然而连此种难居也有解救之道,即基督教所讲的救法。连死亡亦可以藉着灵魂永远不死的信仰得以胜过(Theolohy as an Empirical Science)。因为有恶之存在,我们固难解释上帝的品格,然而由这问题所引起的挑战,都能拿宇宙的自身来加以解答,使我们相信上帝之善良,成为可能。「世界有恶,并非因此使我们无法相信上帝,相反的乃是要证明世界无法自足自给。上帝一定是有的。」(Nicholas Berdyaev in Christendom;Vol。I; No .3; p。417)正是因为有恶,必得要有一位善良的上帝。假如没有善良的上帝,这桩事倒不成为问题。这宇宙简直就是这么一回事。正是因为我们要想把善良的上帝之存在,与恶的事实调和起来,于是才有了问题。
基督教自身乃是用代办之道来解答这恶的问题。因为上帝是善良的,地为恶受苦。「只有藉着上帝自己受苦,不是那全能的上帝,乃是上帝在基督里,在救赎主上帝里,在有牺牲的爱的上帝里受苦,才得由恶中解脱。道是基督教的本质。」(N.Berdyaev 同上p。422)善之存在的事实,正如恶之存在的事实一样大。而且纵令世界充满恶事,有一事宜依然不改:曾由这世界出生过一个人,有如耶稣基督。
道德的恶若非可能,道德也没有可能。假如人在组织上不能犯罪,那么,他便成了自动的机器,不是有道德性的人。任何道德必须有自决。我们不能指责上帝,为何造成我们为有道德的人。我们决不愿意受造而成自动的器物。
我们的宇宙,乃是个有道德性的宇宙。它拥认善良,反对罪恶。人因违反上帝的道德律毁坏他自己。我们能不顾道德的指导而自由行动故意破坏它,但我们不能逃避自由行动的后果。上帝将阻碍完成他计划的事摧毁扫除,他必得这样作,免得成就他的善。有怜悯的须得毁坏那无怜悯的,一位仁爱的上帝,必得也是一位公义的上帝。凡不公义的不能是爱。爱之所以为爱必得合乎公义。对于违反道德律所施之审判,不过是仁爱的另一种表现。在我们的国中(指作者自己的美国──译者),在过去的世代,造成了一种无法无天的社会机构。它
的经济标语为:任其为所欲为。每个人都只顾自己,一切让魔鬼掌权。将道德律置之不顾,反将这样的事看作「好生意」。到一九二九年总崩溃来了,在我国历史上这是空前未有的经济危机,人民所受灾祸也是史无前例。民众因失业等待救济的数以兆计,他们连起码的日常生活需用都缺少。上帝的审判临到我们,因为我们违背了他的旨意和道德律。违背了这些,任何社会都不能存留。这些随我们所采用的「任其为所欲为」政策而来的灾祸,并非说明上帝不良善,反说明上帝是善的,地不准一个建立在私心和食欲之上的社会存留下去。也许拿今日社会的景象与阿摩司所说的对照起来更为逼真。他说:「以色列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因为他们为银子卖了义人,为一双鞋卖了穷人,他们见了穷人头上所蒙的灰,也都垂涎。……我要拆毁过冬和过夏的房屋,象牙的房屋,也必毁灭。高大的房屋都归无有。这是耶和华说的。」(二──三章)「你们践踏贫民,向他们勒索麦子,你们用凿过的石头建造房屋,却不得住在其内,栽种美好的葡萄园,却不得喝所出的酒。」(五:11)破坏那代表上帝旨意的道德律,报应必随之而来。世上没有一个民族或个人长久的毁灭道德,还能逃避后果的。
恶事总是自取灭亡,而且败坏它自己的计划。有贪心的个人或国家彼此争战,结果是把他们所争取的利益都毁灭。一位法国牧师对于这次世界大战这样说:「事实上,这次战争就是上帝藉着人所作的恶事,使人自作自受,向世界施行审判。投炸弹的不是上帝,是我们自
己。上帝只是让罪结它自己的果子。」恶事的自身是终要失败的。一个不合道德律的经济制度,必然结成经济不景气的果子。如果那些占有生产工具的人唯利是图,贪得无厌,那么,工价要设法降落下去,或设法去雇用较少的人做同量的工。这种办法只有失败。因为这样一来购买力要减少。而工厂老板终于要被迫停工,因为他所生产的货物无法销售。这不是那位老板的贪心,把他自己工业生产的轮子封锁起来吗,宇宙的机构是适合道德的。上帝的审判不是武断的,是循因果律的,如影之随形,正如有日出必有日落一样确定。那位贯乎万有之中的上帝,一定要维护善良,毁坏恶事。我们作基督徒的,很有理由相信一位善良的上帝。那一位主持万有的主,不容让恶事,但求促进善良。万有的中心不是恶。在历史上,在个人生中,都有善的势力与恶势力斗争,而且常是善的方面占优势。
以上所讲并不是说上帝与宇宙同一,二者全无分别。一个人作事,事乃人之行动,并非就是那人。照样,上帝在自然界、在历史中,所有的活动必须与上帝自己有所区别。上帝的本体与上帝的活动,两下相互的关系有如原因与结果。二者并非同一,但二者有分不开的关联。
第三节 耶稣为上帝的启示
基督教相信,那位拿撒勒的耶稣乃是上帝降世「成为肉身」,所以耶稣论到他自己说:「那看见了我的,就是看见了我的父。」藉着耶稣,基督徒找着了上帝的性情和品格的启示。旧约中所讲「智慧」的概念,对于耶稣神性道德方面的教理,大有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