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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基督教伦理学 (马特生)-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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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如何准确。这样看来,主张口授灵感的人似乎难有确切的把握。这样主张的人,是为一种他们自己或任何人所从未见过的圣经作辩护。我们不知道有谁见过一本由圣经各卷作者的原稿所集成的圣经。既然如此,为我们所见过,而又仍为我们所有的圣经作灵感的辩认,岂不更有益处?如果口授灵感是对的,那么,也只有原文圣经是可靠的受有灵感。但以基督徒的常识说来,即翻译的圣经也是含有灵感的。
    要知道这口授灵感是何等不符事实,只要把福音中或任何圣经章节中,关于同一事件所作不同的叙述加以比较,便很容易看得出来。最明显的一个例子,即十字架那块牌子上所写的几个字。照四本福音书所记各不相同,有如下述:
        「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太廿七:37)。
        「犹太人的王」(可十五:26)。
        「这是犹太人的王」(路廿三:38)。
        「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约十九:19)。
                            
    圣经没有一处说它自己受有口授的灵感,事实也与这主张不符。如果我们拿这主张的内容加以分析,我们对于圣经的灵感所有把握,都随着消失了。上帝的灵激励、引导人的心灵,于是才有这部灵感的圣经。但这并非说,圣经的一字一句都由口授而来,以致所有一切字句都有灵感,都是确切不移的。灵感也不担保人的记性没有错误,或所记史实都是对的,或全然符合科学的事宜。在圣灵引导人接受一个灵感的时候,他将人所需要的灵感赐给人,我们只能在这种情形之下,对于他所作成的表示满意。

           第三节   以圣经为启示
    圣经乃记截属神的启示之书。它既然是这样一本记载启示的书,它也为这启示作介绍。圣经各卷的作者,借用各种领受启示的方法,从上帝那里领受了启示,而将这启示记在圣经。圣经是「上帝的道」,因为它将上帝的性格和旨意向人类说明。圣经毋需辩护,它自己便是一位最好的辩护士。
    启示并非采用一本书的形式表达出来。它是用人表达出来的。圣经文学发生于一个宗教的社团。是由人心受有圣灵的激动,感觉到要将他们从上帝所领受的记录下来。于是才有一种文学,由这样一个宗教社团中兴起。这一类的文学中,还有许多没有编入圣经内,只选择了其中的一部分,认为是属上帝的,有权威的,可以作为信仰和教理的准则。选择的理由是这样:照那些忠心相信的人评判起来,只有这些文学材料格外的彰显上帝的品格和旨意。圣经是由于它自身里面隐伏有一种能力而形成的。那些为圣灵所引导的人,一念圣经的话,他们的心便受感动,把其中的价值指明出来。如此说来,不啻有一种双重的灵感。一方面,有人受圣灵的感动而写出来,一方面,又有一整个社团,受圣灵的引导,承认这些写作为受有灵感,具有威权的。至于圣经文学是在何种情况之下产生的,任何有名的圣经专论都有详细的研讨。
    此处与我们最有关的问题,为圣经的伦理教训。圣经被人用为伦理教训之根据,这是很显然的事实。如果我们以圣经为基督教伦理之自定,那么,我们就难避免,我们在圣经中所常遇着的,一些够不上基督教标准的道德行为。
    民五:11-31评述以苦刑考验女人犯淫之事。用这种方法判定是非,是不能合基督徒的良心满意的。士四:17-24记载西西拉被雅亿谋杀之事,这样一件阴谋暗杀的事,反说是出于上帝的指使(23节)。又在士五:24作歌嘉奖这种行为:「愿基尼人希百的妻雅亿,比众妇人多得福气,比住帐棚的妇女更蒙福祉。」像箴十七:8所代表的道德标准,是难为基督徒的判断所同意的。(「贿赂在馈送的人眼中看为宝玉,随处运动都得顺利」)拿箴十八:15所标榜的赠送礼物的动机,来比较新约的伦理,也是难于调和的。(「人的礼物为他开路,引他到高位的面前」。)又箴廿一:14:「暗中送的礼物挽回怒气,怀中担的贿赂,止息暴怒。」这样看重图利自私,与新约的道德标准大相迳庭。有些旧约英雄的道德眼光,也令人怀疑。(参士十一:29,十三:24-25)以斯帖记没有一处提及上帝的名字,而且其中包含一种报复和逼迫的神情,使得路德对于这本书说:「我是这样恨恶马加比第二书,也恨恶以斯帖记,甚至惟愿我从来没有看见它们就好,因为其中有太多异教中不近情理的事。」(餐桌谈)路德惟愿把以斯帖记摒弃于正典之外,无疑的这是过于性急,但该书中比较低级的宗教和道德的神情,则是无可谓言的。
    圣经所记的歼灭战,也是学者难于解释的。民廿五:16-18,廿一:1-3;申廿:10-18;撒上十五:23,就是一些显然的例子。(「耶和华你的上帝,把城交付你手,你就要用刀杀尽这城的男丁。惟有妇女、孩子、牲畜,和城内一切的财物,你可以取为自己的掠物。耶和华你上帝把你仇敌的财物赐给你,你可以吃用。离你甚远的各城,不是这些国民的城,你都要这样待他。但这些国民的城,耶和华你上帝既赐你为业,其中凡有气息的,一个不可存留。只要照耶和华你上帝所吩咐的,将这些人都灭绝净尽。」申廿:13-17)(「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时候,在路上亚玛力人怎样待他们,怎样抵挡他们,我都没忘。现在你要去击打亚玛力人,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惜他们,将男女、孩童、吃奶的,并牛、羊、骆驼和驴尽行杀死。」撒上十五:2-3)
    有的诗篇怀报仇的意思,也是同样难于解释。(「义人见仇敌遭报,就欢喜,要在恶人的血中洗脚」 五十八:10)诗六九:22-25写着说:「愿他们的筵席,在他们面前变为网罢,在他们平安的时候,变为机槛。愿他们的眼睛昏蒙,不得看见。愿你使他们的腰,常常颤抖。求你将你的恼恨,倒在他们身上,叫你的烈怒,追上他们。愿他们的住处,变为荒场。愿他们的帐棚,无人居住。」又在28节说:「愿他们从生命册上被涂抹,不得记录在义人之中。」诗一0九:29的作者说:「愿我的对头,披戴羞辱。愿他们以自己的羞愧为外袍遮身。」一位被掳到巴比伦的人,描写他恨恶巴比伦人的心,说:
        「将要被减的巴比伦城啊,
        报复你,像你待我们的,那人便为有福。
        拿你的婴孩摔在磐石上的,
        那人便为有福。」(诗一三七:8-9)
    诗一四○:9-10,也有同样仇恨的意思:
        「至于那些昂首围困我的人,
        愿他们嘴唇的奸恶,陷害自己。
        愿火碳落在他们身上,
        愿他们被丢在火中,抛在深沉里,不能再起来。」
    要想把这些报仇怀恨的话,与耶稣为他的仇敌所作的祷告:「父啊, 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34)相提并论,是不可能的。最先一位为道殉难的基督徒司提反,在被石头击打时,也用同样的心灵为他的仇敌祷告:「主啊,不要将这罪归在他们身上。」每一个清明能辨是非的人,都不得不承认,圣经中有程度不同的灵性和道德的水准,耶稣自己指明此一事实说:「你们听见有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又有话说……但我告诉你们」;「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太六:23,31,33,38)耶稣把旧约的原则,放在较高的标准上讲说。要证明此一事实,请看可十:4-12所记一段:「他们说,摩西许人写了休书便可休妻。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写这条例给你们。但从起初创造的时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到了屋里,门徒就问他这事。耶稣对他们说,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辜负他的妻子,妻子若离弃丈夫另嫁,也是犯奸淫了。」由此段话看来,可见耶稣所启示的上帝的旨意,高过摩西所启示的。
    我们必得承认启示是有进步的,圣经各部并非价值同等,有同一灵性和道德的见解。在上帝启示学校中,班次不齐。上帝不得不按人的程度所能领受的,来启示他自己和他的旨意。没有人把圣经的价值,看得比路德所看的更高,然而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用这原则来解释圣经。所以他自由评论圣经中有些程度较低的书,如:以斯帖、希伯来、雅各、犹大、以及启示录等。只要我们承认,启示向前进步的事实,一切圣经中低基督教伦理标准的道德问题,便可迎刃而解。我们只要说,旧约中许多事迹,其伦理标准根本不能与新约同日语,承认这一点,别的话都不必说了。这样的解答乃根据历史的事实,伦理的和理智的忠实,以及耶稣自己和新约各作者对于旧约的态度。
    抱以上见解也常遭遇反对,反对的理由是:解经的人拿自己的标准来评判圣经。但这样解释圣经的人,并没有自己评判圣经,只是让基督来评判圣经。虽说他指明圣经各部的价值很不平等,但他是本基督的精神,拿基督的眼光如此指明的。这也是路德所见到的,他说:「圣经各卷均同意一点,即传扬讲论基督。只要看它们是否讲论传扬基督,也只有这个评判的标准是对的,因为全部圣经无非是表证基督。圣保罗也不知道别的,只知道基督。凡不讲基督的,即令是圣彼得圣保罗所讲,也不能视为使徒所讲;在另一方面,凡讲论基督的,那怕是犹大、亚那、彼拉多,甚至于希律所讲,也要算为使徒所讲。(Preface to the Epis.tles of James and Jude;1522.)
        第六章   人的自定

            第一节   身与魂
    使徒保罗以为人有三部组成:身、魂、灵帖前五:23)。但这种三部说,在圣经中并无一致主张。雅各只讲身与灵(二:26)。有人以为「灵」乃说明人与上帝所发生的关系。「魂」则说明人与身体及物质世界的关系。这种区别,与圣经好些地方所讲,并不相合。(考太十六:26;徒廿:10;林后十二:15;来十五:17;启六:9)圣经并不在「魂」与「灵」之间加以区别。将人性分为三部,也在经验中找不着根据。这两个字可以交换使用,所指是同一事实。
    治科学的人,知道人的身体乃由大量的水、十来斤炭,像一枚大钉那样多的铁。约七磅石灰、一块糖、一点盐、一点苏打、几斤硫、钾、镁和铜。自然主义的心理学要说,这就是人之所以为人。人的一切都是身体,心灵不过是物质的一种形态。人生行事如一自动机器,全赖身体以内微妙复离的机关。所谓意识,以为有所行动,其实不过是想像而已。莎土比亚作诗。艾迪生完成他的发明,都好家自动的机械。心思只是一种附随的现象。虽然,行为主义心理学,对于记忆以及时间意识一类的经验,难以自圆其说。所谓刺激与反应之说,抹煞了一个事宜,即人所反应的不但是物质环境,也是理想。心理学用心理分析方法所得的结果,实足以证明人不但有身体,不只是物质 。
    人不只是身体,也是灵魂,人的灵魂,其自身不能得知的。心理学还未将灵魂发现究为何物,也许将来亦无可能。然而我们也不必为这个事实感觉失望。在自然界中,也有别的事物我们不能明了,我们还是去研究利用。电气即一显然例子。对于电气的真正性质,我们一 点不知道。然而我们得以在光、热、能力的里面,观察出它的效用来。对于电气所彰显的效用,我们知道,也确实知道一些。我们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观察人的魂灵,我们所能发明的不是一个物件,乃是一个进程。好像电气一样,我们要知道人的魂灵,必得由它所彰显的活动中学习而得。灵魂的活动是人人所能经验到的。人都有什么可以思想,可以感觉,可以决定的。我们所知道的只是现象,本体是不能知道的。物的自身无法了解,而它所显现的却常摆在眼前。这就是灵魂存在的证据。我们知道电气的存在,因为知道它的进程。我们不能说究竟什么是电气,但我们无可否认它的存在──灵魂也是如此。凡有活动之处,必有什么使活动发生,这是必然之理;凡有运动之处,必有使运动发生的原因。全部心理学均为灵魂之存在作见证。因为灵魂随在彰显它的效用。我们认识、我们感觉、我们决意,必有什么在作这些事;作这些事的,我们称之为灵魂。
    生理学家告诉我们,每过七年,人的身体完全改换一次。人身一切细胞,按期更换。身体虽如此无时或已的更换,而人的个性依然不变。人常谈论他在四十、五十或六十年以前所作过的事。自幼年以至老年,在人心灵的经验中总有同一性。身体无论如何改变,而自我或说灵魂,总是常住不变。在身体的一切细胞都完全经过了改变之后,人还是那原来的人。这是灵魂的特性。
    然而灵魂所特有的同一性,又并非停滞不动。灵魂也能长进,也能发展。假如不是这样,那么,像教育这样的一种进程,便无价值可言。这种长进也有一部分属乎下意识。
    人也有与动物相同之点,然而在灵魂生活中,又能发现许多与其他动物不同之点。在人的发展中,有艺术、社会和政治的秩序、有文字和文学。达尔文将人与动物相提并论,然而他自己在写述人类历史的时候,需得有什么为动物所没有的,即人的心思,人也有宗教性,能以想到永存不灭的生命,而为这种生命作准备。人也能有道德性的生活。无论我们如何讲人的物质构造如何起源,这道德性的事实,总是驳不倒的。也不论这道德性如何起源,今日我们总是有道德性的人,我们能拿理想来规范我们的生活。义务感是人类历史中一个永恒不变的事实。人所认为是道德的,其内容大不一致,但义务感却是常在历史之中。人在受造之物中居最高地位,而又与一切受造之物截然不同。

            第二节  上帝的形像
    白甲也夫(Nicholas。A.Berdyaev)说:「基督教关乎人所讲最要紧的一部分道理,即人按上帝形像受造;他在有形受造物中居最高地位;他是上帝的孩子,不单是自然界大海洋中之一滴。」(Christendom;1.3;419.)人与上帝相联,是按他的形像受造。人的心灵品性是与宇宙的中心相联。那使人与无理性的受造物分离的,将人与理智的上帝连起来,这上帝是居于自然界与人二者之上,而又解释二者的。那些使人异于禽兽的地方,使人与神发生关系。我们能拿人的话来解说神的事,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假如不是这样,那么,基督教所讲上帝藉着耶稣基督成为肉身的道理,便失去了意义。这道理真包含有人性能以解释神性的意思。罪在人的经验中真是个悲惨的事实,但我们总不可因为感觉有罪,便把人乃按上帝形像而造的一个事实轻忽了。
    对于上帝的形像,需加以形式和实质的区别。所谓形式的形像,乃指人的人格而言,不加任何形容。属神形像的这一方面总未曾失落,而且也不能失落,不然,人的人格便毁灭了。假如上帝形式的形像失落了,人也不算为人了;他便完全归于灭亡。所谓「上帝实质的形像」,便是说到形式形像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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