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注金匮要略-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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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之。师曰。以汗出入水中浴。水从汗孔入得之。宜黄 芍桂苦酒汤主之。
x黄 芍桂苦酒汤方x 黄 (五两) 芍药(三两) 桂枝(三两)
上三味。以苦酒一升。水七升。相和煮取三升。温服一升。当心烦服至六七日。乃解。若心烦不止者。以苦酒
阻故也。
此假问答。而详黄汗之所从得。并其治例也。津液外泄而为汗。且以发热烧之。故渴。肿、热、汗出、脉沉。注详
一条及四条下。但总按黄汗之症。一条曰发热。本条亦曰发热。则当身热矣。其四条、则曰身肿而冷。三十一条、
又曰两胫逆冷。假令发热。此为历节。盖谓发热。便非黄汗之义。即下文曰汗出已反发热云云。亦言不当热
而热之意也。则黄汗又似无热者矣。仲景错杂言之。几令人不能探其意旨。而黄汗之症。无确据矣。不知人
之卫气。其平日各有盛衰。卫气盛而汗出入水。水寒激伏其气元。虽与表气相脱。而其表气之受病者。犹然
自实也。故发热。卫气衰而汗出入水。水寒激伏其气元。却与表气同伏。而水寒之病表者。并能内窥也。故不
发热。而且肿冷。及两胫逆冷矣。是一条与本条。论卫气素盛之黄汗四条。及下文三十一条。论卫气原衰之
黄汗也。夫卫气与水相并。而实于外。气元为寒所激。而微于内。则补发其气元。出而与卫气相接。使大气一
转。其病乃散矣。然而鼓万物而燥万物者。莫大于风。经言在脏为肝。在天为风。故以芍药、苦酒之酸收者。敛
补气之黄 入肝脏。而以辛温畅达之桂枝。上引外引之。则内伏之气复起。而与卫阳合德。其蒸被之化。可
使郁汗及水寒之邪。并散矣。是此汤系责气元之下伏。而提之使出之意也。方后曰心烦者。肝木上生心
火。而液不胜也。心烦不止。因苦酒酸而阻滞之故。则六七日黄汗解后。或可服辛凉以散其所阻乎。
x三十一条x 黄汗之病。两胫逆冷。假令发热。此属历节。食已汗出。又身常暮盗汗出者。此劳气也。若汗出已。
反发热者。久久其身必甲错。发热不止者。必生恶疮。若身重。汗出已。辄轻者。久久必身 。 即胸中痛。又从腰以
上必汗出。下无汗。腰髋弛痛。如有物在皮中状。剧者不能食。身疼重。烦躁。小便不利。此为黄汗。桂枝加黄 汤主
之。
x桂枝加黄 汤方x
于桂枝汤方中。加黄 二两。余如桂枝法。取微汗。
若卫气素虚。又因水入汗孔。而得黄汗之病。则卫阳伏而水气与肾脏相召。两胫。为肾之府。阳气缩而不贯。
又肾得水寒之气。而症见其府。故两胫逆冷。此症原不该见热。假令发热。此为历节。而非黄汗矣。盖历节黄
汗。虽同为汗出入水所得。水气内入骨缝。则为历节。但在经表而窥探脏腑。则为黄汗。黄汗。有热、有不热。历
节。以气郁骨缝。而无不热者故也。若两胫逆冷。但凡食已而汗出者。又或暮夜而盗汗者。此为宗气因劳而
馁。故不能出而固密之所致。亦非黄汗也。若两胫逆冷之症。起初不热。汗已而反发热者。是汗出伤阴。又水
气郁而化热。故虽卫微而见热也。然水邪化热。则气滞。气滞。则血凝。故知其身必斑驳而甲错。发热不止。则
凝滞久而溃烂。故知其必生恶疮也。此从血分上言。若逆冷而兼身重。是水邪沉着之应。水从汗减。故汗已
辄轻。但汗则伤气。久则气虚。而经脉 动。经气根于胸中。身 。则胸中之气。匀走经络。而内生虚痛矣。此从
气分上言。夫甲错恶疮。身 胸痛。特就腰以上有汗。而推其症耳。其腰以下无汗。则水邪自在。故从腰及腰
下之髋髀(腰下之大骨也)板骨。沉坠如弛脱而痛。腰下之皮中如有物状者。皆水搏身重之应也。此从
上部解。而下部不解者言也。剧、指水寒之邪深重而言。寒气从表。而内注胸中以及胃脘。则熟谷之化迟。而
不能饮食。气郁则疼。水滞则重。逆其汗气。故烦。欲汗出而不得。故躁。水寒之气犯胸。而胸阳不布。故小便不
利。此为黄汗。承上文历节劳气。而言如此种种。方为黄汗之确症耳。主桂枝加黄 汤者。本为水寒激伏其
卫气。故主行阳解表之桂枝汤以发之。本为卫虚而表气不摄。遂致汗出而气血两伤。故加补气之黄 。趁
便固之。一补一散之中。而具剿抚并行。攻守兼备之道矣。
x三十二条x 师曰。寸口脉迟而涩。迟则为寒。涩为血不足。趺阳脉微而迟。微则为气。迟则为寒。寒气不足。
则
手足逆
冷。手足逆冷。则营卫不利。营卫不利。则腹满肠鸣相逐。气转膀胱。营卫俱劳。阳气不通。即身冷。阴气不通。即
骨疼。阳前通。则恶寒。阴前通。则痹不仁。阴阳相得。其气乃行。大气一转。其气乃散。实则失气。虚则遗尿。名曰
气分。
本条及下文三十三、三十四共三条。言气虚而病水者。当在十九条之后。二十条之前。次黄汗之后。无谓。疑
错简也。盖先气分而后血分。先男子而后妇人。既为合法。且其文义。与二十及二十一条实同故也。本条、历
言气虚召水之由。下条、言气分之正病正治。末条言变症变法也。但气分有方。而血分不出方者。以血分之
水。其治例与男子同。已散见各条。而治血诸方。详妇人杂病门并疟门。鳖甲煎丸中之小方。及虚劳门之大
黄虫丸等方。故不赘也。右手寸口。内应肺与胸中。外应营卫者也。其脉若迟而涩。迟则阳气虚寒。故其
鼓动之机。不能连贯。涩则阴血不足。故其形体之神。不能流利也。夫寸口者。所以为胃腑行精悍。而外出为
营卫者也。今气寒而血不足。则其内外已可知矣。及按趺阳。趺阳、为精悍之源。脉微而迟。微则其气虚微。故
有无力鼓努之象。迟则与寸口同断。而亦为胃气虚寒也。胃中阳虚而寒。因而其气不足。则不能从肺与胸
中而贯及手足之末。故手足逆冷。夫胃中阳气之所以贯及手足者。先从膈而外出经络之营卫。然后从营
卫而充行手足者也。手足逆冷。则营卫先已不利。可见矣。营卫又根于胸膈。营卫不利于经络。则膈间之宗
气衰微。不能化被中土。故腹满。腹满略减。则其气下行而为肠鸣。于是腹满肠鸣。循环不已。有如相逐之状
矣。又膀胱之气。本属下化。今不行而其水气有上蒸之象。营卫之气。本自充满。今劳馁而其经络有嘘吸之
机。故曰气转膀胱。营卫俱劳者。正言病水之根脚。而水气之所以上走皮肤也。阳主护外。阳不通于表。而阴
邪外出阳分。故身冷。阴主固内。阴不滋于里。而虚热余于骨间。故骨疼也。四句即营卫俱劳。而言水病之症。
阳前通则微阳复而不足以自温。故反知恶寒。阴前通则孤阴出而不足以外健。故痹而不仁也。四句又即
营卫俱劳。而言水病欲愈不愈之症。惟运气月日之官旺。与脏腑之气血生扶。使阴阳相得。则其气乃流行
而无偏弊。盖阴阳合德。为天地得一之大气。大气一转。亦何六淫之邪之不散乎。于是邪实者。则得后与气。
而快然如衰。正虚者。犹将膀胱不约而遗溺。曰实则失气。虚则遗溺者。是言病邪欲散之佳兆尚如此。非言
病机也。条中虽曰涩为血不足。又言卫而并言营。以气根于血。卫附于营。故并及之。然始终以气虚致水。气
转病散。气偏通。则似减而实未减。故名为气分也。
x三十三条x 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x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方x
桂枝(三两) 麻黄(一两) 附子(一枚炮) 细辛(一两) 甘草(二两) 生姜(三两) 大枣(十二枚)
上七味。以水七升。煮麻黄。去上沫内诸药。煮取二升。分温三服。当汗出如虫行皮中。即愈。
此即上文寸口脉迟而涩。趺阳脉微而迟之症治也。盖寸口之膈气虚寒。趺阳之胃气亦虚寒。则水聚膈下
胃上。而正当心之下矣。承上文而言气分之症。心下坚大。其形如盘。旋杯旋盘。即车床刮刀。旋转所成之器。
言其边之圆转如旋杯也。此系上中二焦之气。不能分运。故水饮聚于中上两间之所作也。譬之太虚。阴云
湿雾。沉滞痞塞之象。不得风以鼓之。雨以泄之。太阳之真火照耀之。则此气猝不可散。故其主桂枝汤者。鼓
天地之大气而发之以为风也。加麻黄者。振龙雷之起蛰。而沛为雨泽也。佐辛热之附子、细辛者。风雨之后。
云开日朗。所以收水性之余湿也。但其病在气分。其部在心下。独于桂枝汤中。去酸收下行之芍药者。所谓
汗之而愈。仍从腰以上之例也。观本条紧承气分。而此及下条。俱曰水饮所作。是与黄汗何涉。而徐氏谓
上条为泛论病机。又与本门何涉。惟置之血分以前。允为恰当。有识君子。当不以为妄耶。
x三十四条x 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盘。水饮所作。枳实白术汤主之。
x枳实白术汤方x 枳实(七枚) 白术(二两)
上二味。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腹中 。即水散也。
此非承接寸口迟涩。趺阳微迟之脉而言。乃就上条心下坚大。而言气实致水。似同实异之变症也。但除诊
脉外。其外症颇难辨认。惟是气中虚而致水者。其心下则中平而边高。气中实而致水者。其心下则中高而
边平。为少异耳。杯、深而高。盘、浅而低。故取以为辨也。然所谓气实者。非充实之谓。乃即胸痹门之留气。留气
实于心下。而水饮上升。于是气以提饮。饮以附气。留气留饮。两相搏结。而成坚大之形者。譬之干云在天。其
色常白。郁久不散。地气上升。地乃湿气。云湿相并。其色渐黑。沉浓郁滞。悬而未下之象。故以破气之枳实为
君。先散留气。以燥湿之白术为佐。并去留饮。则气泄而水自下注。故曰腹中 。即水散矣。若于寸口迟涩。趺
阳微迟之脉。上焦中焦。寒气不足之症。投以破损高真之枳实。用至七枚。其不心愦愦而忙乱欲死者。几希
矣。我故曰。此气实致水之变症变治也。留气、见胸痹注。留饮、见痰饮注。
黄胆病脉证治第十五
属性:x一条x 寸口脉。浮而缓。浮、则为风。缓、则为痹。痹非中风。四肢苦烦。脾色必黄。瘀热以行。
后贤辨黄症者。纷纷不一。而终未有确解。愚按内经。及伤寒本经之旨。大概由于湿热相搏。中宫脾土之气。
郁滞而不流贯四脏。则浮横如天地之雾。而其黄色。散漫于皮肤诸窍者也。但先从湿因、水因起。而后生热
者。则湿水为本。而热为标。故名湿黄、水黄。先从阴虚病热。其后因热而生风聚湿。及积水者。则热为本。而风
湿与水为标。故名疸。其意以治其本。而黄自已。故症同而名异耳。犹之水门之先病水。而后经断者。名水分。
先经断而后病水者。名血分之例也。故除却十一、十三、十八、二十四。四条泛论诸黄及黄家。另行方治外。其
本门所列谷、酒及女劳、三疸。所主诸方。凡茵陈汤、硝矾散、栀子大黄汤、膏发煎、茵陈五苓散、大黄硝石汤。大
概俱咸寒苦寒之品。则其用意在去热者。可见矣。若夫水湿生热而病黄者。其治例。宜发汗者。十之七。而宜
利小水者。十之三。此本篇各条。有但曰诸黄及黄家者。有直名某黄胆者。不可不细察也。首条、从脉而总
言诸黄之所由发也。头面皮肤之症。法当先诊寸口。以寸口上应头目。外应皮肤故也。若寸口脉浮而缓。浮、
为真阴不足。而邪热生风之诊。故浮、则为上行外骛之风。缓、为真阳不充。而亢火食气之诊。故缓、则为正气
卑弱之痹也。夫平常之所谓痹者。原以外中风邪。卫气沉削之症。此为内热生风。故非中风之比。但以水不
胜火。而四肢惟觉燥热而苦烦。于是内干。则召外湿。湿热相蒙。而热化偏发。有如亢旱之天。雨露不滋。土气
不摄。浮尘满空。黄埃飞布之象。故脾色之黄气。随瘀热而周行于躯壳间矣。
x二条x 趺阳脉紧而数。数则为热。热则消谷。紧则为寒。食即为满。尺脉浮。为伤肾。趺阳脉紧。为伤脾。风
寒相搏。食
谷即眩。谷气不消。胃中苦浊。浊气下流。小便不通。阴被其寒。热流膀胱。身体尽黄。名曰谷疸。
趺阳、主中土。脉宜优柔和平以象土德。若体紧而至数。数为热。趺阳热。则火邪盛而善于杀谷。故热则消谷。
紧为寒。趺阳寒。则真气衰而食气压火。故初食则满也。夫消谷则不宜满。满则不宜消谷。其所以互见者。盖
肾中精足。则火尝畏伏而不敢自见。尺脉浮。则精虚。而肾气有不固之象。故知伤肾。肾伤。故趺阳以数见矣。
又脾阳德健。则气尝温畅。而不致退出。趺阳脉紧。则阳衰。而脾气有凝敛之象。故知伤脾。脾伤。故趺阳以紧
见矣。二句。是自注上文之所以寒热互见也。风寒。非指外感。谓风、生于热。寒、生于虚之候。热风虚寒。两相搏
击。于是热风之性。喜于上炎。虚寒之气。力不下运。故食即晕眩。谷气不消。与上文热则消谷。非矛盾也。盖消
谷。就形质之易于腐化而言。不消。就谷气之不能分消而言。以邪火所杀之谷气。堆贮胃中。则胃不空灵。而
以秽浊为苦矣。浊气下流。则热瘀而化机壅滞。故小便不通。夫脾寒之气。内被少厥两阴。则分运谷气之权
愈微。胃热之邪。下流膀胱诸腑。则留闭水饮之候兼作。热湿交蒸。身体尽黄。名曰谷疸者。其因如此也。
x三条x 额上黑。微汗出。手足中热。薄暮即发。膀胱急。小便自利。名曰女劳疸。腹如水状。不治。女劳疸。
固因房室
太过。精虚生热。为本候。然单系精虚。则常见血痹虚劳等症。而不得成疸也。惟多欲而兼勒精者。始有此病。
以多欲则膈气过劳。而火浮于上。勒精则肾气摇动。而火郁于下。邪火内炎。则真阳不布。真阳不布。则中土
之气、浮横散漫。而发为黄症。如本条及十六条之候矣。若谓单系精虚生热所致。则当不主犀利之硝矾散。
并散后不列滋阴补精之药者。概可思矣。额上。内应胸分。黑为肾色。肾火冲炽胸分。有烟煤之象。故黑。邪
热内蒸。故汗出。手足之心属少阴。少阴火盛。故手足中热。薄暮属阴分。阴火盛。故薄暮即发。热势下流膀胱。
故急。小便自利。故知系干热而非水也。名曰女劳疸。其意以腹不胀者为可治。脾胃尚有滋息之源故也。倘
非水。而腹如水状。是脾阳衰败而作胀。将真阴无精悍以奉之。而邪火不可息矣。故不治也。
x四条x 心中懊 而热。不能食。时欲吐。名曰酒疸。
酒性、热湿而浮。热湿浮于膈上。故心中液伤而懊 。热湿浮于中焦。故胃中气伤而不欲食。热湿浮于中焦。
而且欲上冲膈上。故时欲吐也。谓非因酒而致疸之症乎。故名酒疸。
x五条x 阳明病。脉迟者。食难用饱。饱则发烦。头眩。小便必难。此欲作谷疸。虽下之。腹满如故。所以然者。
脉迟。故也。
此言谷疸之变脉变症也。阳明病。指阳明之腑病而言。如病风寒暑湿燥火之后。皆是。盖谓谷疸之脉。不止
趺阳紧数一种。凡阳明腑病之后。其脉迟者。以脾胃之阳气内虚。故其至也。不能连珠鱼贯。而见迟迟慢发
之状。倘减谷自节。则其气犹能胜食而渐化。故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