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1-金匮玉函要略辑义-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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蓼。和生鱼食之。令人夺气阴咳疼痛。(咳。程金鉴。作核。是。)
〔程〕生鱼。 之属。合食则相犯。令人脱气阴核痛。
〔鉴〕阴核痛。亦湿热致病耳。
案千金云。黄帝书曰。食蓼过多。有毒发心痛。和生鱼食。令人脱气阴核痛求死。又黄帝云。食
小蒜啖生鱼。令人夺气。阴核疼求死。阴核。即阴丸也。
芥菜。不可共兔肉食之。成恶邪病。(千金。黄帝云。)
〔程〕芥菜。昏人眼目。兔肉。伤人神气。合食必为恶邪之病。
小蒜多食。伤人心力。
〔程〕小蒜。辛温有小毒。发痼疾。多食气散。则伤心力。
食躁或躁方。(或。赵徐作式。)
豉。浓煮汁饮之。
〔程〕豉汁。虽能解毒。而躁字有误。
〔鉴〕食躁或躁者。即今之食后时或恶心。欲吐不吐之病也。故以豉汤吐之。
钩吻。与芹菜相似。误食之杀人。解之方。(〔原注〕肘后云。与茱萸食芹相似。○今本肘后。芹。作
芥。无茱萸二字。千金引肘后云。钩吻茱萸食芥。相似。外台引肘后云。钩吻与食芹相似。肘后又云。此非钩吻。)
荠 (八两)
上一味。水六升。煮取二升。分温二服。(〔原注〕钩吻生地旁无他草。其茎有毛。以此别之。○案
此注千金外台。引肘后。接前与食芹相似为一条。千金云。煮取三升。冷如人体。服五合。日三夜二。凡煮
荠。惟令浓佳。肘后外台。无此文。)
案外台。引肘后又云。此多生篱埒水渎边。绝似茶。人识之无敢食。但不知之。必是钩吻。按本草。
钩吻。一名野葛。又秦钩吻。乃并入药用非此。又一种。叶似黄精。唯花黄茎紫。亦呼为钩吻。不可食。故
经方。引与黄精为比。言其形色相似也。本经所谓与芹菜相似者。别是一种。陶氏于
本草。则云钩吻是毛茛。而于肘后。则云此非钩吻。盖以蔓生者为钩吻。以似芹者为毛茛耶。唐本注。已
辨其非。当考本草。盖钩吻有数种。故古人所说不一者。以其所见各不同也。今以此间所有考之。藤本之外。
草本木本黄精叶。及芹叶。凡五种。皆见有俚人误食中毒者。则知当据各书所论。
而辨其物也。若欲强并为一草。则谬矣。
菜中有水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之。令人狂乱。状如中风。或吐血。治之方。
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程〕荠 。甘草。解百药毒。
苏敬唐本注云。毛茛。是有毛石龙芮也。百一方云。菜中有水茛。叶圆而光。生水旁。有毒。蟹多食
之。案此草生水旁。其毒如莨菪。故名之水莨菪。苏氏以为毛茛。引百一方。此岂水茛下脱菪字耶。外台。
引肘后亦云。食蟹中毒。或云。是水茛所为。时珍不辨茛莨。作水茛。附于释名中。
恐疏。案莨音浪。茛音艮。云叶圆而有光。则水莨菪。即是石龙芮。而毛茛。叶有毛而无光。
千金。治食莨菪。闷乱如卒中风。或似热盛狂病。服药即剧。
饮甘草汁。蓝汁。
肘后。疗食野葛已死者。
饮甘草汁。但唯多更善。
外台。备急。疗诸药各各有相解。然难常储。今但取一种。而兼解众毒。求之易得者。
甘草。浓煮汁多饮之。无不生也。又食少蜜佳。
千金。甘草汤。主天下毒瓦斯。及山水露雾毒瓦斯。去地风气瘴疠等毒方。
甘草(二两)
上一味。以水二升。煮取一升。分服。
春秋二时。龙带精入芹菜中。人偶食之为病。发时手青
腹满痛不可忍。名蛟龙病。治之方。(青。原本作背。今据赵本及证类本
草改之。)
硬糖(二三升○千金云服寒食饧三斗大验)
上一味。口两度服之。吐出如蜥蜴三五枚瘥。
〔程〕芹菜。生江湖陂泽之涯。蛟龙虽云变化莫测。其精那能入此。大抵是蜥蜴虺蛇之类。春夏之交。
遗精于此故耳。且蛇嗜芹。尤为可证。按外台秘要云。蛟龙子。生在芹菜上。食之入腹。变成龙子。须慎之。
饴粳米杏仁乳饼煮粥食之。吐出蛟子。大验。仲景用硬糖治之。余考之本草。并无硬糖。当是粳米饴糖无疑。
二物味甘。甘能解毒故也。(金鉴同。案程所引外台文。并无考。详见下。)
案刘熙释名云。糖之清者曰饴。形怡怡然也。稠者曰饧。
强硬如锡也。时珍云。古人寒食多食饧。故医方亦收用之。明硬糖。即是饧。程注殆妄矣。
千金云。开皇六年。三月八日。有人食芹得之。其人病
发。似癫痫。面色青黄。因食寒食饧过多。便吐出状似蛟龙。有头有尾。
外台。广济。疗蛟龙病。三月八月。近海及水边。因食生芹。为蛟龙子生在芹菜上。食入人腹。变
成龙子。须慎之。其病发似癫。面色青黄。少腹胀。状如怀妊。宜食寒食饧方。
寒食粥饧三升。日三服之。吐出蛟龙。有两头及尾。开皇六年。又贾桥有人。吃饧吐出蛟龙。大验。
医说云。古有患者。饮食如故。发则如癫。面色青黄。小腹胀满。状如妊孕。医者诊其脉。与证皆异。
而难明主疗。忽有一山叟曰。闻开皇六年。灞桥有人。患此病。盖因三月八日。水边食芹菜得之。有识者曰。
此蛟龙病也。为龙游于芹菜之上。不幸食之而病也。遂以寒食饧。每剂五合。服之
数剂。吐出一物。虽小但似蛟龙状。而有两头。其病者根据而
治之获愈。(出名医录。)
食苦瓠中毒。治之方。
黍穣(黍原本作黎今根据程本金鉴及肘后外台改之案穣禾茎也黎何有穣其讹明矣)
煮汁。数服之解。(肘后。外台。作饮浓汁数升。)
〔程〕苦瓠。匏也。诗云。匏有苦叶。国语云。苦匏不材。于人共济而已。此苦瓠也。黍穣。能解苦
瓠毒者。风俗通云。烧穣可以杀瓠。或云种瓠之家。不烧穣。种瓜之家。不烧漆。
物性相畏也。人食苦瓠过分。吐利不止者。以黍穣汁解之。本诸此。(程注本于时珍)
苏敬云。服苦瓠过分。吐利不止者。以黍穣灰汁解之。
扁豆。寒热者不可食之。(本草。引弘景。)
〔鉴〕扁豆。性滞而补。如患寒热者忌之。
久食小豆。令人枯燥。
〔程〕小豆。逐津液利小便。津液消减。故令肌肤枯燥。
千金云。赤小豆。不可久服。令人枯燥。
食大豆屑。忌啖猪肉。(屑。原本作等。今据徐程及千金改之。)
〔程〕大豆壅气。猪肉滞膈。故忌之。小儿十岁以下。尤忌。
千金云。大豆黄屑。忌猪肉。小儿以炒豆猪肉同食。必壅气致死。十有八九。十岁以上不畏也。
大麦久食。令人作 。(沈作癣。)
〔程〕大麦下气。久食令手足痿弱。而懈惰。
〔鉴〕李 曰。 。疥同。盖麦入心。久食则心气盛。
而内热。内经曰。诸疮疡皆属心火。故作 。
案 。字典。俗疥字。而农家多常食大麦。未尽患疥。
李注不可从。孟诜云。暴食似脚弱。为下气故也。程则本此。
白黍米。不可同饴蜜食。亦不可合葵食之。
〔程〕黍米。令人烦热。饴蜜令人中满。故不可同食。黍米合葵食。成痼疾。亦不可合食。
千金。黄帝云。五种黍米。合葵食之。令人成痼疾。
荞麦面。多食之。令人发落。
案本纲荞麦。一名KT (音翘)麦。千金。黄帝云。荞麦作面。和猪羊肉热食之。不过八九。顿作热风。
令人眉须落。又还生仍稀少。泾 以北。多患此疾。今荞麦面。人多食之。未
有发落者。此必脱和猪羊肉等字。程金鉴并云。荞字有误。当详之。盖失考耳。
盐多食。伤人肺。
〔程〕盐。味咸。能伤肾。又伤肺。多食发哮喘。为终身痼疾也。
千金云。盐不可多食。伤肺喜咳。令人色肤黑损筋力。
食冷物。冰人齿。
食热物。勿饮冷水。
〔鉴〕寒热相搏。脾胃乃伤。
饮酒。食生苍耳。令人心痛。
〔鉴〕酒性纯阳。苍耳味苦有毒。苦先入心。饮酒以行其毒。故心痛。
夏月大醉。汗流。不得冷水洗着身。及使扇。即成病。
〔程〕夏月大醉。汗流浴冷水。即成黄汗。扇取凉。即成漏风。
饮酒。大忌灸腹背。令人肠结。(程金鉴。无忌字。)
〔程〕毋灸大醉人。此灸家所必避忌也。
资生经。下经云。灸时不得伤饱大饥饮酒。
醉后勿饱食。发寒热。
〔鉴〕醉则肝胆之气肆行。木来侮土。故曰勿食饱。发寒热。
饮酒食猪肉。卧秫稻穣中。则发黄。
〔程〕饮酒而食肉。则腠理开。卧稻穣中。则湿热入。是以发黄也。
食饴。多饮酒大忌。
〔鉴〕谚云。酒家忌甘。此义未详。
凡水及酒。照见人影动者。不可饮之。
〔程〕此涉怪异。宜不可饮。
醋合酪食之。令人血瘕。
〔程〕醋酸敛。而酪粘滞。令作血瘕。
千金黄帝云。食甜酪竟。即食大酢者。变作血瘕。及尿血。
食白米粥。勿食生苍耳。成走注。
〔程〕白米粥。能利小便。苍耳子。能搜风。小便利。而
食搜风之物。虚其经络。反致走注疼痛。
〔鉴〕同食成走注病。然必性味不合也。
巢源云。走注候。注者。住也。言其病连滞停住。死又注易傍人也。人体虚受邪气。邪气随血而行。或
淫奕皮肤。去来击痛。游走无有常所。故名为走注。千金黄帝云。食甜粥。复以苍耳甲下之。成走注。
食甜粥已。食盐即吐。
〔程〕甘者。令人中满。食甜物。必泥于膈上。随食以盐。得咸则涌泄也。
犀角箸。搅饮食。沫出。及浇地坟起者。食之杀人。
〔鉴〕抱朴子云。犀食百草及众木之棘。故知饮食之毒。若搅饮食沫出者。必有毒也。浇地坟起者。
此怪异也。故食之杀人。
抱朴子云。蛊之乡有饮食。以此角搅之。有毒则生白沫。无毒则否。国语云。置鸩于酒。置堇于肉。
公祭之地。地坟。与犬犬毙。韦昭注。坟。起也。又范宁注谷梁云。地贲。贲。沸起也。
饮食中毒烦满。治之方。(千金。满。作懑。外台引千金。)
苦参(三两) 苦酒(一升半○千金用酒二升半不用苦酒外台同)
上二味。煮三沸。三上三下。服之吐食出。即瘥。或以水煮亦得。
〔程〕酸苦涌泄为阴。苦参之苦。苦酒之酸。所以涌泄烦满。而除食毒。
又方。犀角汤亦佳。(肘后附方。引梅师方云。或取煮犀角汁一升。亦佳。)
〔鉴〕中毒烦满。毒在胃中。犀角。解胃中毒。
千金。治诸食中毒方。
饮黄龙汤。及犀角汁。无不治也。饮马尿亦良。
贪食。食多不消。心腹坚满痛。治之方。
盐(一升) 水(三升)
上二味。煮令盐消。分三服。当吐出食。便瘥。
〔程〕咸味涌泄。盐水以越心腹坚满。
千金。治霍乱蛊毒。宿食不消。积冷心腹烦满。鬼气方。
用极咸盐汤三升。热饮一升。以指刺口。令吐宿食。使尽不吐。更服讫。复饮。三吐乃住。此法
大胜诸治。俗人以为田舍浅近法。鄙而不用。守死而已。凡有此病。即须先用之。
矾石。生入腹。破人心肝。亦禁水。
〔程〕矾石。伤骨蚀肉。内用必伤心肝也。矾石得水则化。故亦禁水。
本草吴普云。矾石。久服伤人骨。宗 云。矾石不可多
服损心肺。却水故也。水化书纸上。干则水不能濡。故知其性却水也。
商陆。以水服杀人。
〔程〕商陆有大毒。能行水而忌水服。物性相恶而然也。
葶苈子敷头疮。药成入脑杀人。(徐沈并云。成。恐是气字。程金鉴。作气。)
〔鉴〕葶苈大寒。虽能敷疮杀虫。然药气善能下行。则疮毒亦攻入脑矣。故杀人。
水银。入人耳及六畜等皆死。以金银着耳边。水银则吐。(徐沈并云。吐。疑是出。)
〔鉴〕水银大毒。入耳则沉经堕络。皆能死人。以金银着
耳门。引之则吐出。此物性感召之理。犹磁石之引针也。
苦楝。无子者杀人。
〔程〕苦楝有雌雄两种。雄者无子。根赤有毒。服之使人
吐不能止。时有至死者。雌者有子。根白微毒。可入药用。案此注本于宗 。
凡诸毒。多是假毒。以投无知。时宜煮甘草荠 汁饮之。通除诸毒药。(案无。原本。作元。无元字形
相似。故讹耳。程金鉴。作无。是也。投无。徐沈作损元。不可从。)
〔程〕凡诸毒。多借饮食以投毒。而服毒之人。原自不知。若觉之。则时时煮甘草荠
汤饮之。以二物能解草石百毒也。
外台引肘后云。诸馔食。直尔何容有毒。皆是以毒投之
耳。既不知是何处毒。便应煎甘草荠 汤疗之。汉质帝食饼。魏任城王啖枣。皆致死。即其事也。
证类本草云。金匮玉函。治误饮馔中毒者。未审中何毒。
卒急无药可解。只煎甘草荠 汤服之。入口便活。(案与本经文颇异。故录备考。)
巢源云。凡人往往。因饮食。忽然困闷。少时致甚。乃至死者。名为饮食中毒。言人假以毒物。投食里
而杀人。但其病颊内。或悬壅内。初如酸枣大。渐渐长大。是中毒也。
急治则瘥。久不治。毒入腹则死。但诊其脉。浮之无阳。微细而不可知者。中毒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