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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励志]与神对话-第1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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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没有什么得“是”,只除了“一体”。 
  但是令人惊讶的事是,当你与每样东西是一体时,你会去做所有的事,那是你曾以为你“必须做”,以便收到你以为必须努力工作才能得到报酬的事。去对别人做和为别人做那些你只会对自己做和为自己做的事,变成了你的自然意愿。而你不会对别人做你不想别人对你做的事。当你是“一体”时,你就了解(relizing)——即使之成真(making)——并没有“别人”的想法。 
  然而,纵使是“一体”也不是“必备的”。你无法被要求去是你本来就是的东西。如果你是蓝眼睛,就没人能让你有蓝眼睛。如果你是六尺高,就没人能强迫你是六尺高。而如果你与每样东西是一体,你就无法被要求是一体了。 
  所以,并没有“必备的”那样的事。 
  必备的并不存在。 
  谁会做这样的要求?要对谁做这要求?这里只有神而已。 
  我是那我是,没有其他的存在。 
  利用“必备资格的幻觉”去注意到不可能有真正必要的东西。如果你除了“不需必备”的自由之外,什么都没有,你是无法知道并经验“不需必备”的自由的。所以,你会去寻求想像某些事情是你被要求的。 
  这你做得非常好。你创造了一位要求你完美的神,他要求你只以某个特定方式经由特定仪式来到他面前,那些方式和仪式全都仔细地规定了。你必须说精确而完美的字眼,做精确而完美的事。你必须以特定的方式生活。 
  在创造了“这种要求必须存在以便获得我的爱”的这个幻觉之后,你们现在开始经验“知道这些全都是不必要的”的无法描述之喜悦。 
  但你会借由“报酬”常常降到世人身上,不论他们“做了他们该做的事”或否而注意到这点。对于你们所想像在你死后生命里得到的报酬也是一样的。然而,你的死后生命的经验并不是报酬,而是个结果。它是称为生命的一个自然过程的自然结果。 
  当你对这点清楚了以后,你就终于了解自由意志。 
  在那时,你会知道你的真正本质便是自由。你永远不会再将爱与必备的弄混了,因为真爱什么都不要求。 
  永远要记住这个: 
  真爱什么都不要求。 
  第六个幻觉,审判的幻觉,可用来经验一个“不审判”的你及一个不审判的神之奇妙。 
  你们选择以创造出审判的经验,以便体验有一位“不审判”的神的奇妙,并以之了解在神的世界里是绝不可能有审判的。只有透过你自己感受审判之悲伤和破坏性,你才能真正的认识到审判从来都不是爱所发起的。 
  当别人在审判你时,你才会真正深刻了解这事,因为再也没有比审判更伤人的事了。 
  如果那些审判你的人是错的,这审判就很伤人:然而,如果他们是对的话,那就更伤了。因为这时他人的审判深深地切入了你的痛处,撕裂了你灵魂的外衣。你只要有过一次这样的经验,你就知道审判永远都不会是爱的产物。 
  在创造你们的虚幻世界时,你们制造了一个在其中审判不只被接受、还被预期的社会。你们甚至围绕着别人能判断你是“有罪”或“无辜”的想法,而创造了一整个你们称为“司法”的系统。 
  我要告诉你:在神的眼中,没有一个人是有罪的,而且每一个人永远都是无辜的。那是因为我的眼睛看到的比你们多。我的眼睛看见你们为什么会这么想,你们为什么要这么说,及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我的心知道你们只不过是误解罢了。 
  我曾给与人灵感去说出:“就他们对世界的模型而言,没人在做任何不适当的事。”这是个了不起的真理。我曾给与人灵感说:“罪疚和恐怕是人唯一的敌人。”这也是个了不起的真理。 
  在高度演化的社会里,没有一位成员会被审判并定了任何罪。他们只单纯地被观察到做了某事,而且让他们清楚自己行为的结果和其冲击。然后,他们被允许去决定自己对那结果想做些什么——如果有什么他们想做的。社会里的其他人也同样被允许去决定他们对那个结果想做些什么——如果有什么他们想要做的。他们可以有各自的想法,但不是对别人做出些什么。他们根本不会有任何惩罚的念头,因为惩罚的观念本身对他们就是无法领会的。为什么“唯一的存在”会想伤害它自己?纵使它曾做过一些造成了伤害的事,它又为何曾想再度的伤害自己?再次伤害自己又怎么可以补回第一次伤害所带来的损伤?这就像是碰伤了脚趾头之后,再用同样的力气踢一次以为报复一样。 
  当然,在一个不视它自己为一体、且不视它自己与神为一的社会里,这样的比喻并没有意义。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审判是完全合理的。 
  审判和观察是不一样的。观察只是单纯的看,单纯的看见那本来是什么。可是相反的,审判则是从所观察到的东西,而结论说别的东西一定是那样。 
  观察是目击。(witnessing)。审判是结论(concluding),是在句子(sentence)里加上了一个“因而”(therefore)。事实上,它变成了一个判决(sentence)——且往往是毫无怜悯的判定的。 
  审判灼伤了灵魂,因为它以你是谁的幻觉烙印心灵,而忽视了那更深的真实。 
  我永远不会审判你,永远不会。因为即使你做过了一些什么,我对它的观察也只会是一个单纯的看见它是怎样。我不会对你是谁做出任何结论。事实上,关于你是谁是不可能得出什么结论的,因为你从没完结你对你自己的创造。你是个在进行中的伤口你还没结束创造自己——而你永远都不会结束。 
  你永远不是你上一刻的你,而我也从来不会那样看你,倒不如说是以你现在所选择要是的样子来看你。 
  我曾启发别人这样描写道:你是持续不断地在无穷尽的可能性场域中创造你自己。你经常在以你对你是谁所曾抱持的最伟大憧憬下的最恢宏版本来重新创造新的自己。你在每个瞬间再生。每一个人都一样。 
  在你了解了这点的那一刹那,你就会明白,审判自己或审判别人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所想审判的那个已不存在,即使当你正在批判它时。纵使当你在等到了你自己的结论时,它也已到达了终点。 
  在那一刻,你会永远舍弃你对有一个裁判的神的想法,因为你将知道,爱永远无法裁判。当你越觉知,你就会理解“自我创造永不终止”这真理的全盘冲击。 
  请永远记住: 
  自我创造永不终止。 
  第七个幻觉,定罪的幻觉,可用来经验你是值得受到赞美的这个事实。这是个你无法揣摩的事,因为你是如此深的沉溺在定罪的幻觉里。不过,如果你每时每刻都活在赞美的心内,你也是无法经验到它的。赞美对你会毫无意义。你不会明白它是什么。 
  当赞美是所有的一切时,赞美的荣耀就不见了。然而,你们却将这觉知带到了一个极端,将不完美和定罪的幻觉带到了新的层次,你们现在真的认为赞美是错的——尤其是自我赞赏。你不该赞美自己,或留意到你是谁的荣耀,更别提去宣布它了,而且你必然会吝于对别人赞美。你下了结论说,赞美是对你不好的。 
  定罪的幻觉也即宣告说,你和神是可能受伤害的。然而事实上,反面才是真的,但是如果没有任何其他的真实在场时,你是无法知道或体验这真相的。所以,你们创造了一个替代的真实,就是伤害是可能的,而定罪即是其证据。 
  再重复一次,你或神可能受损的想法是个幻觉。如果神是一切中的一切(事实上我是),如果神是最具力量的(我是的)、如果神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我是的),那么神是不可能受伤或受损的。如果你是以神的形象和模样造出来的(你是的),那么,你也就不可能受伤或受损了。 
  定罪是你制造来助你体验这神奇的一个设计,藉由产生一个情境,使得这真理能有意义。受损是每天由十个幻觉中演化出来的许多较次要的幻觉之一。第一个幻觉(神和你是需要某样东西的)是创造出这幻觉的东西——也就是说,如果你得不到你所需要的,神和你就将会被毁坏或定罪或受损。 
  这给报复设下完美的理由。而这不只是个幻觉,而且是极大的幻觉。 
  在宇宙里有这么一个地方,是神罚那些不遵守他的律法的人去的地方,这地方就叫“地狱”。再也没有比“地狱存在”这想法更能完全抓住人类想像的东西了。 
  有关这个可怖地方吓人的、残酷的画面出现在全世界教学的天花板和壁画上。这些令人烦恼的影像,同样的也画在小朋友们的教义问答课本及主日学校小册子的画面里——好吓唬他们。 
  数世纪以来,虽然善良的、上教堂的人们都相信这些影像所送出的讯息,然而这些讯息却是假的。那也是我为何要启发教宗约翰保禄二世在梵蒂冈指示教宗召见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圣经》画面的不适当运用会创造精神病或焦虑症。”《圣经》对地狱的描述是象征性和隐喻性的。 
  我启发了教宗说出:《圣经》所谓“无法浇熄的火”和“炙热的锅炉”指的是“没有神的生命之完全的挫败和空虚”。他解释道:地狱是与神分离的一种状态,并不是在惩罚人的神所引起的一种状态,而是自我引发的。 
  执行报复或处罚任何人都不是神的功能,教宗在其召见中说得很清楚。 
  不过,有一位惩罚的神的观念曾是个很有用的幻觉。它会、创造出一个脉络,让你在其中能体验各式各样的事的许多存在面向。 
  举例来说,恐怕,或者宽恕、慈悲,还有怜悯。 
  在最深的层面,一个被定罪的人可能更了解怜悯的表达。定人以罪的人或给与宽免的人也一样。 
  宽恕是爱的另一种具细微差异的表现,你们族类体验它是有其效用的。宽恕只在年轻、原始的文化里被经验到(要知道,进步的文化不需要它,因为既不可能有损伤,就不必有宽恕),但它在演化的脉络——文化借之成熟和成长的过程——里有巨大的价值。 
  宽恕实际上容许你治愈任何你想像曾加诸你的心理上、情绪上、灵性上,有时候甚至身体上的创伤。宽恕是个了不起的治愈者。你真的能借宽恕之道到达健康。你能借宽恕之道到达快乐。 
  就此而言,你们对定罪的幻觉之利用是极有创意的,你们在你们的人生中、在人类的历史中创造了许多时刻,而在其中,就得以表现宽恕。你们经验它为神圣的爱的一个面向——将你带离爱与神性本身的真相越来越近。 
  做到了这一点之最有名的宽恕故事是,耶稣宽恕了他旁边十字架上的人,这透露出寻求神的人不会被定罪的永恒真理。这意谓着,从来没有人会被定罪,因为每个人到头来都寻求神,不论他们是否那样称呼它。 
  地狱是与神分离的经验。然而,任何不希望经验永远分离的人,并不需要经验它。光是与神团圆的欲望就产生了它。 
  那是个不凡的声明,而我要再说一次。 
  光是与神团圆的欲望就产生了它。 
  从来都不必要宽恕,既然神本身是“一切万有”,神就永远无法犯真正的罪或被别人触犯。这是进步的文化了解的事。谁会宽恕谁?又为了什么? 
  手会宽恕踢痛自己的足趾吗?眼睛会原谅耳朵吗? 
  没错,手可能会抚慰大脚趾。它可能揉它、治愈它、使它舒服些。但手需要原谅足趾吗?或,在灵魂的语言里,原谅可不可能只是安慰的另一个字眼呢? 
  我曾启发人这样写:爱是永远不必说抱歉。 
  当你们的文化也了解了这点时,在灵魂“踢痛了大脚趾”的时候,你便永远不会谴责自己或别人。你永远不再会拥抱一位报复心强、愤怒、诅咒人的神,一位会为了对神而言显然比踢痛大脚趾还不足道的事,罚你到永不得翻身的苦刑里。 
  在那个瞬间,你曾永远舍弃你对一位谴责的神的想法,因为你会明白,爱永远不谴责。然后你也不会谴责任何人、任何事。照我的训论:勿判断,也勿定罪。 
  永远要记住这个: 
  勿判断,也勿定罪。 
  第八个幻觉,有条件的幻觉,可用以体验你自己那个无条件存在的面向——而就因为这个理由,你能无条件的去爱。 
  你是一个无条件的存在,然而,由于没有一个条件不是无条件的(thereisnocondition),所以,你无法知道你是个无条件的存在。所以,你的情况不妙(innocondition)。 
  一点都没错,这是真的。你什么都不能做。你只能“在”。然而,单纯的“在”无法满足你。为了这个理由,所以你们创造了有条件的幻觉。这是你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神的一部分——为了要在,得依赖另一部分的想法。 
  这是你们“分离的幻觉”的延伸。那个幻觉则出自“需要的幻觉”——第一个幻觉。事实上,只有一个幻觉,所有其他的幻觉都是这个幻觉的放大,像一个吹起来的气球。 
  你们所谓的相对论便是自“有条件的幻觉”创造出来的。举例来说,热或冷,其实并非相反,却是在不同条件下的同一个东西。 
  每样东西都是同一个东西。只有一种能量。那就是你们所谓“生命”的能量。在此,“神”这个字可以举之互换使用。你们所谓的“条件”就是这能量的个别和特定的振动。在某些条件下,某些事发生,而显得是你们所谓的真理。 
  举例来说,在某些条件下,上即下,而下即上。你们的太空人就知道,在外太空“上”与“下”的定义消失了。由于条件改变,真理改变了。 
  改变的条件千百万改变的真理。 
  真理只不过是表示“现在是怎么样”的一个字眼。然而,现在是怎么样永远在变,所以,真理永远在变。 
  你们的世界是这样显示给你们的。你们的人生是这样展示给你们的。 
  事实上,人生的过程就是变。减缩到一个字,生命即变。 
  神即生命。所以,神即变。 
  一言以蔽之,神即变。 
  神是个过程。不是个存在体,而个过程。 
  那过程被称为变。 
  你们有些人可能比较喜欢演化这个字。 
  神是那在演化的能量……“或那在变为的”。 
  “那在变为的”并不需要特殊条件才变为。生命就单纯地变为它变为的,而你为了要定义它、描写它、量化它、测量它,并且试图控制它,你就将某些条件归诸给它。 
  你的“生命”没有条件。它就是在。生命就是它所是。 
  “我是我所是”。 
  你现在也许第一次完全了解这古老的、谜样的声明。 
  当你明白,为了让你经验无条件(亦即,为了让你认识神),所以条件必须好像是存在的,你就会祝福你人生的条件以及你所曾经验过的每个条件。这些条件曾让你体验到你比它们任何一个都大,比它们所有合起来还更大,你的人生曾显示给你这点。 
  稍微思考这一点,你就会知道这是真的,想像你发现自己处在一个状况(条件)下,并且想像你自己是符合这条件的。然而,你会发现自己克服了它,而超越了那状况吗?事实上,你绝没有。你只不过是抛弃了你发现自己是你的状况之想法。你看见自己比它大,与它不同。 
  你也许曾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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