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与神对话-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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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说死后。
并没有“死”。生命永远永远继续下去。生命存在,生命即是(Life is)。你只是变变形相。
好吧,照你所说——在我们“改变了形相”以后?
在你们改变形相以后,后果就不再存在。唯有知。
后果,是相对关系的一个元素。在绝对中,它们没有地位。因为它们依存于线性“时间”和相续的事件。这些在绝对的界域中是不存在的。
在那个界域中,唯有和平、喜悦与爱。
在那个界域中,你们终于知道了那好消息:你们的“魔鬼”是不存在的,你们是你们一向以为的那样——善与爱。使你们之所以以为自己是别的,是由于那疯狂的外在世界,使你们行为疯狂。那是一个审判与咒诅的外在世界。别人审判你们,你们由别人的审判来审判自己。
现在,你们要神来审判你们,我却不会这样做。
而由于你们不能了解一个所作所为跟人类不一样的神,你们便迷失了。
你们的神学便是为了重新找回你们自己。
你说我们的神学是疯狂的——但神学若没有报偿与惩罚的体制,它怎么能运作呢?
一切都依你们认为人生的目的为何而定,神学的基础也是如此。
如果你们认为生命是一场测试,是一种考验,是一段使你们加紧脚步以看你“值不值得”的时期,你们的神学就会看来合理。
如果你们认为生命是一个机会,一个历程,让你们发现——回忆——你们是有价值的(而一向就是如此),那么你们的神学就似乎疯狂。
如果你们认为神是一个心中只有它自己的神,它要求注意、称赞、爱慕,而且为了得到这些东西不惜杀人,则你们的神学就开始有凝聚力。
如果你们认为神没有自我或需求,而却是一切之本源,是一切智慧与爱之所在,那你们的神学就会崩溃。
如果你们认为神是复仇之神,于爱方面嫉妒,生气时暴怒,则你们的神学就很完善。
如果你们认为神是和平的神,在她的爱中欣欢,在她的狂喜中热情,则你们的神学就无用。
我告诉你们:生活的目的不是为了取悦神。生活的目的是去认知、去重新创造你是谁。
这样做,你们就取悦了神,并荣耀了她。
为什么你老是说“她”(Her)?你是她(She)吗?
我既不是“他”,也不是“她”。我有时用女性代名词,是为了把你们抖脱父权思考法。
如果你们认为神是某一种东西,你们就不会认为它是另一种。而这却是大错。
希特勒去天国是因以下几种理由:
没有地狱,所以他没有别处可去。
他的作为是你们所称之为错误的作为——一个未开化的生命的作为——而错误并不是可用诅咒来惩罚的,而是有提供改正的机会、提供进化的机会来改正的。
希特勒的错误并未伤害那些被他害死的人⑧。那些灵魂是从他们世间的束缚中被释放出来,如蝴蝶之脱茧而出⑨。
那些当下的人之所以哀伤这些死难,只因为他们不知道那些灵魂进入何等的喜悦状态。凡是经历过死亡的人,就绝不会再为任何人的死亡悲伤⑩。
你刚刚说,他们死得不是时候,因此是“错”的,表示宇宙间有些事情发生得不得其时。但就从我是谁和我是什么来讲,那是不可能的。
宇宙间所发生的一切,都发生得恰如其分(perfectly)。神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做过错事了。
当你看出事事物物的彻底完美(perfect)时,你就成熟了——不仅在你同意的事物上,而且——尤其是——在你不同意的事物上看出完美。
这个当然我都知道。这些我们在第一部中都讨论过。但对那些没有读过第一部的人,我想在本书的前段部分应该有一些基本了解。这是为什么我在此提出这些问题,并请你作答的原因。但现在,在我们继续下去以前,我还要提一提我们人类所创造出来的一些非常复杂的神学观。比如,我从小就被教导说我是一个罪人,所有的人类也都是罪人,这是我们无可如何的事,我们生而如此。我们是生于罪恶。
有趣得很。别人怎么能让你这样相信呢?
他们告诉我们亚当和夏娃的故事。在教义问答第四、第五和第六级的时候,他们告诉我们,我们自己可能没有犯罪,婴儿当然一定没有犯罪——可是亚当和夏娃却犯了罪——而我们是他们的后代,继承了他们的罪过,也继承了他们罪恶的天性。
你知道,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果——分得了善与恶的知识——因而他们所有的后代都被判决一生下来就与神隔离。我们所有的人一生下来,就在灵魂中携带著这种“原罪”。我们每个人都有份。因此,我猜,我们每个人都被赋予了自由选择,看我们是不是会做亚当夏娃做的那档子事,不服从神,或可克服我们的天生的、遣传的“做坏事”倾向,而做正确的事情——不管世间有何等诱惑。
如果你们做“坏”事呢?
那你就把我们送到地狱。
确实。
对。除非我们忏悔。
我懂了。
如果我们说对不起,做一次完美的忏悔,你就救我们脱离地狱——但不是免于所有的痛苦。我们仍必须去“炼狱”待一段时间,来洗净我们的罪。
你们必须在“炼狱”里待多久呢?
看情况。我们必须把罪恶烧净。我可以告诉你,这并不是很愉快的事。我们的罪越多,烧的时间越久,待的时间也越长。他们就是这样告诉我的。
我明白。
但至少我们不用下地狱,而地狱是永远的。可是,如果我们死于大罪,我们就直下地狱。
大罪?
这跟小罪相对。如果我们灵魂带著小罪11而死,我们只下炼狱就可以了。大罪却直接被送往地狱。
你可以把这些别人告诉你的种种罪状举举例子吗?
当然可以。大罪是重罪。例如神学上的重罪,刑法上的重罪——诸如谋杀、强暴。小罪则是较轻的罪。例如星期天不进教堂,或者,如在过去,星期五吃肉。
等等!如果你们星期五吃肉,你们的这个神就把你们送往炼狱?
对。但现在已经不了。从六○年代早期就不了。但在六○年代早期以前,如果我们星期五吃肉,那我们主倒楣了。
真的?
绝对。
好吧。那么,六○年代早期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使这个“罪恶”不再是罪恶?
教皇说它不再是罪恶了。
我了解了。而你们的这个神——他强迫你们崇拜他,每个星期天去教堂?不去就惩罚?
不望弥撒是罪。不忏悔——如果死时灵魂上还背负着这罪——你就必须去炼狱。
那小孩呢?那完全不知道神的爱是以这些“规矩”为条件的无辜小孩呢?
嗯,如果小孩在受洗之前就死掉,就会到“林泊”去。
去什么地方?
林泊(Limbo)。那不是一个受惩罚的地方,但也不是天国。那是……好吧……林泊。你不会与神同在,但至少不用“去见鬼”。
但那美丽、无辜的小孩为什么能与神同在?那小孩没有做错任何事……
没错。但那小孩没有受洗。小孩或任何人不论多么无瑕,多么无辜,都必须受洗才能进开国。不然,神就不接受他们。所以,孩子生下来就要赶快受洗。
谁告诉你们这些的?
神。透过教会。
哪个教会?
当然是神圣罗马天主教。这是神的唯一教会。事实上,如果你是天主教徒,而你却不巧进了别的教堂,那也是罪。
我认为不进教堂是罪?
对。去错的教堂也是罪。
什么是错的教堂?
凡不是罗马天主教的教堂。你不能在错的教受洗,不能在错的教堂结婚——你甚至不能进错教堂。这是我亲自的经验。因为年轻时我跟父母参加一次朋友的婚礼——我其实是被他们要求做招待员——但修女们告诉我,我不应接受这邀请,因为那婚礼在错的教举行。
你听了吗?
听那修女们?没有。因为我想,神——就是你——会愿意在每个教堂出现,就像在我的教堂一样。所以,我去了。我穿着小礼服站在圣殿里,觉得很好。
很好。好,让我们看看:我们有天国,我们有地狱,我们有炼狱,我们有林泊,我们有大罪,我们有小罪。还有别的吗?
嗯,还有坚信礼、圣餐和告解,还有驱魔和终敷(临终涂油礼),还有——
说下去。
还有守护圣徒和神圣奉献日——
每一天都是神圣日。每一分钟都是神圣的,现在,此刻,就是神圣时刻。
好吧。不过,某些日子真的是神圣日——神圣奉献日——这种日子我们也必须进教堂。
又是“必须”。如果你不,又怎么样?
那就是犯罪。
所以就下了地狱。
好吧。如果你的灵魂带罪而死,你就去炼狱。这就是为什么要告解才好。真的,越多越好。有些人每周去。有些人每天去。这样,他们可以勾销往事——在死的时候保持干净……
嗯——这是时时活在恐惧中。
没错,你知道,这就是宗教的目的——把对神的恐惧加在我们身上。这样我们就可以行为正当,抗拒诱惑。
嗯——嗯。好吧,但如果你们在两次告解之间犯了“罪”,而发生了意外,死掉了,那怎么办?
没关系。别怕。只要做完美的忏悔就好。“哦,我的神,我非常非常抱歉冒犯了你……”
好啦,好啦,够了。
等等。这还只是世界上的一个宗教。你不想看看别的吗?
不用。我了解了。
好吧,我希望世人不要以为我只是在嘲弄他们的信仰。
你谁也没有嘲弄,只是照实说而已,这正像美国故总统杜鲁门曾说过的话一样。民众叫道:“杜鲁门,让他们下地狱!”。杜鲁门说:“我并没有叫他们下地狱。我只是直接引用他们的话,而那就觉得像地狱了。”
译注
①:时间并非抽象存在之物,唯在一定范围内,事物的发生有先后。如某甲之母必先于某甲诞生。
②:perfect;这是一个陷人于不义的字。平常译为完美。但它可以是“癞蛤蟆纯然(十足)是癞蛤蟆”的“纯然”或“十足”。
③:就如人在观看蚂蚁互相残杀时,不会认为他们所作所为“对”与“错”?
④:但问题在被逮捕、折磨与屠杀之苦。除非生命在被逮捕、折磨与屠杀之际,可以不苦怖,否则即是罪恶。
⑤:这是本书最有问题的地方之一。设若任何事情都必须神的允许,则人们的“自由”选择又何在?设若人选什么,神就答应什么,则神的答不答应又算什么?如果一切都是神意,则乱枪扫射无辜(实际在此情况下,就无“无辜”)是神意,为表明不是神意而乱枪扫射也是神意了。但“任其发生”和“为神所做”应并不一样。本书说,神给人选择的自由,不加干预。当然,如果一切都是神,则杀人者与被杀者皆是神。则神就是在体验杀与被杀的滋味。
⑥:但被杀者的“自由选择”又是什么呢?
⑦:然而人的世界不就是神的世界吗?
⑧:心理的恐惧和肉体的创伤放在什么位置?
⑨:设若只是如此,则一切医药、救助、慈善之事都大可不必,而残害屠杀则可肆意进行。
⑩:但照本书所说,我们每个人不是都已经因过多次死亡了吗?只因忘记?为何忘记?
11:天主教中的大罪(mortal sin)是指不可饶恕的、要入地狱的罪;小罪(venial sin)则是可用祈祷等赎的罪。
4、希特勒到天国去了
乖乖,我们真的离题了。我们从讨论时间开始,最后却讲到组织化的宗教。
没错,跟神谈话就是会变成这个样子。很难把谈话内容局限在某一个地方。
让我把你在第三章中的重点综合一下:
1、除了这个时间以外,没有别的时间,除了此刻以外,没有别的时刻。
2、时间不是一个连续体。那是一种相对论的看法。时间是以“上下”的范型而存在,许多“时刻”和许多“事件”是互相叠落的,是在同一个“时间”发生。
3、在这“时间——无时间——一切时间”的界域里,我们不断的在诸种真相中旅行——通常是在梦中。“恍然若在所觉”乃是我们觉察此种情况的方式之一。
4、从来就没有我们“不存在”的时间——也永远不会有。
5、灵魂的“年龄”这个概念,实际上是跟觉醒的程度有关,而非与“时间”的长度有关①。
6、没有罪恶或邪恶。
7、我们是完美的,正如我们就是我们。
8、“错”是由心智概念化产生,出自相对性的经验。
9、我们是一过走一边制造规章,改变它们,以适合我们现在的真相,而这又完全是对的。设若我们要做进化中的生命,则本应如此,必须如此。
10、希特勒到天国去了!
11、一切事物的发生都是神的意愿——一切事物。这不仅包括台风、龙卷风和地震,也包括希特勒。要懂得这些,秘诀在知晓一切事件背后的目的或用意。
12、死后没有“惩罚”一切后果只存在于相对经验中,而不存在于绝对界域。
13、人类的神学是人类为了想要解释一个疯狂而不存在的神所做的疯狂试图。
14、人类的神学唯一可以合理之途,是我们得去接受一个完全不合理的神。
怎么样?又是一个很好的综合吗?
太棒了!
好。我现在有一百万个问题。比如,第十和十一则,请你再理清一次。为什么希特勒会去天国?我知道你刚刚试图解释过,但我就是需要更多一些。而这些事件背后究竟有什么目的呢?而这更大的目的,又如何跟希特勒和其他暴君有关呢?
让我们先说目的。
所有的事件,所有的经验,都以创造机会为目的。事件与经验就是机会②。既不多,也不少。
认为它们是“魔鬼的产品”“神的惩罚”“上天的报偿”,或任何这类的东西,都是不对的。它们只是事件与经验——发生的事。
是我们认为它们如何,为它们做了什么,对它们产生什么反应,而给了它们意义。
事件与经验都是被拉向你的机会——被你个人或群体,透过意识所创造。意识创造经验。你们在试图提升你们的意识。你们把这些经验拉向你们,以便可以把它们用做工具,以创造和体验你们是谁。你们是谁的那个存在体,比你们现在所展示的这个存在体的意识要更高。
由于我的意愿是让你们知道和体验你们是谁,我乃允许你们把你们所选择去创造的任何事件或经验拉向你们,以便这样做。
这宇宙游戏的其他游戏者也时时会加入你们的行列——有时是短暂相遇,有时做临时参与者,有时做短期伙伴,有时做长期互动者、亲戚、家人、珍爱的人或生命之道的伴侣。
这些灵魂是被你们拉向你们。你们也被他们拉向他们。那是一种相互创造性的经验③,表示著双方选择与渴望。
没有一个到你身边来的人是偶然的。
没有偶然这个东西。
没有什么事是随便发生的。
生命(生活)不是偶然的产物。
事件,和人一样,是被你拉向你,为的是自己的目的。大型的全球经验和发展是群体意识的结果。它们是被你们群体的整体拉向你们,是你们群体的整体之选择与欲望的结果。
你用“你们群体”一词是什么意义?
群体意识(group consciousness)是一个并没有被人广泛了解的东西,然而它却力量极为强大,而如果你们不当心,则往往会超过个人意识④。因此,如果你们希望,你们在地球上的大生活经验得以和谐,你们就必须不论做什么或去何处,都要致力于创造群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