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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励志]与神对话-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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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原因之一。我已说过,除非你能预言自己人的未来,否则你就不能真正做任何承诺。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跟自己的实情冲突。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他们演化的实情跟他们说的实情不一样。因此,他们就在深陷在冲突里。要遵从什么?遵从我的真情实况?还是遵守我的诺言?   
你要给我们的忠告是?   
我以前就给过你们这样的忠告: 
为了不背叛他人而背叛自己,终是背叛。那是最高的背叛。   
但这会使所有的承诺全部破产!没有任何人的任何话还能当回事。没有任何人的任何事是可靠的了!   
噢,所以你在想靠别人的说话算话是吗?无怪你这麽惨了。   
谁说我惨?   
那你认为你是在快乐的时候这样看、这样做的?   
好吧。我很惨,有时候。   
啊,其实是很多时候。就连你有种种理由快乐的时候,你还是让自己很惨,只因为怕不能保持快乐而担忧! 
而你之所以担忧,是因为你的快乐有很大一部分得靠别人的说话算话。   
你是说我无权期待至少是期望别人讲话算话?   
为什么你要这样的权利? 
别人如果不能说话算话,唯一的原因是因为他们不想——或觉得不能——而这其实是同一回事。 
一个人如果不想对你遵守诺言,或他觉得他做不到,那究竟为什么你认为他该做到呢? 
你真的想要一个人去信守她不想信守的诺言吗?你真的觉得人应当被迫去做他们觉得不想做的事吗? 
为什么你应该去强迫别做违背他心愿的事?   
好吧,至少有一个理由可说:如果他们不做他们说过要做的事,那就会伤害我或我的家人。   
所以,为了避免被伤害,你宁愿去伤害?   
我不懂为什么只是叫人信守诺言就会伤害他。   
可是他一定是觉得受伤害,不然他就心甘情愿去信守了。   
所以,我就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或我的孩子、家人受伤害,而不去〃伤害〃别人不去要求别人信守诺言?   
你真的相信如果你强迫他人信守诺言,你就能避免伤害? 
我告诉你:那暗中走投无路的人(也就是必须去做那他“不得不做“的事的人),对人造成的伤害远比那自由去做想做之事的人造成的伤害要大得多。 
当你让人自由,你就除去了危险,而非增加危险。 
没错,当你让人脱却诺言的“枷锁“,短期来看,你好像受到伤害,但长远看来,却绝不会伤害到你,因为当你给别人自由,你也给了自己自由。当你强迫别人对你守信,你无可避免的会遭受攻击,你的尊严与自我价值会受辱;你将感到忧愁和苦恼;当你不强迫他人守约,这一切均免。 
长期的伤害要远远大于短期的——这几乎是任何曾要他人守约的人都亲身发现过的。   
商业也可以这样吗?这个世界用这个方式,怎么做买卖?   
但这却是做买卖的唯一明智之途。 
你们整个社会目前的问题正在于以力量(force)做基础。法制力(legalforce你们称为“法律的力量”),但更常见的是赤裸裸的暴力(你们称为世界“武力”)。 
你们还没有学会说服人的艺术。   
如果不用法制力如果不用法庭所展现的〃法律力量〃我们怎么说服企业界去履行契约和信守协议呢?   
就以你们现行的文化伦理而言,确实可能别无他途。然而假如文化伦理做一些改变,则你们现行促使企业和个人守约的方式,便会显得非常原始。   
可以再解释一下吗?   
你们目前是以武力来确保守约。当你们的文化伦理做了改变,领会到你们所有的人都是一体时,你们就绝不会再用武力,因为那会伤害到你们自己。你们不会用右手去打左手。   
即使左手要把你勒死?   
这又是另一种不会发生的事。你们会不再去勒死自己。你们将不再互咬互唾。你们将不再毁约。当然,你们的契约也将会十分不同。 
你们将不会为了交换有价值的东西才把有价值的东西给人。你们将不会为了所谓正当的回报,才把东西给与别人或与人分享。 
你们会自动给予及分享,因此毁约的事也就少见,因为契约是为了交换物品与服务,可是你们的生活到那时,却是为了给与物品与服务,而不管可否交换。 
然而,就是在这种单向的给与中,你们找到了救赎。因为你们会发现神所体验到的事情:就是凡是你们给别人的,就是给自己。怎么去,怎么来。   
一切由你而出,一切回归于你。   
所以,不必去忧虑你能“得回”什么。唯一需要忧虑的,是你能“给出”什么。生活是为了创造最高品质的给与,而非最高品质的获取。 
你们一直忘记(forgetting)。但生活不是为了获取。生活是“为了给与”(for giving);而为了这样做,你们必须“原谅”(forgiving)别人——尤其是那些未能给与你们想获取之物的人! 
这样做会使你们的文化故事完全改观。今天,在你们的文化中,所谓的“成功”主要是以能“获取”多少来衡量:名气、钱、权力与占有物。在新文化中,“成功”是以你能使别人拥有多少来衡量。 
讽刺的是,你越让他人拥有,你就拥有得越多,而且无须费力。既不用“契约”,也不用“协议”,不用“讨价还价”,不用“谈判”,不用打官司去让双方“守约”。 
在未来的经济中,你们不会为了个人的利润而去做事,却为个人的成长;而这会是你们利润。然而,当你们真正是谁变得更大更恢宏的时候,物质的“利润”就会不请自来。 
到了那个时候,今日你们用武力要求他人守约的事,就会看来非常原始。如果有人不守约,你就会让他选择他自己的路,创造他自己的经验。而不管是别人未能给你什么,你都不会因之而缺,因为你知道“所来之处还有更多”——而所来之处,并非外在于你的渊源。你就是渊源。   
哇,我懂了!但是,我们好像又离了题。整个这大段讨论都始于我问你关于爱的事人类可以允许自己无限的表达爱吗?这又提到开放式婚姻的问题。然后我们突然又讲到这里来。   
其实并没有。我们所讲的这一切都是相关的。正好可以转入所谓启蒙的(开悟的)社会,或高度演化的社会。这本是你问的问题。在高度演化的社会中,既没有“婚姻”,也没有买卖——也没有你们为把社会凝聚在一起,而创造出来的任何人为的社会结构。   
好,好,我们马上谈这个。但是我想先把刚刚的话题说完。刚刚你说了一些非常惊人的话。因为,照我的了解,这些话归结起来等于说,大部分人是不能守约的,因此就不应缔约。而这对婚姻机构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我喜欢你这里所用的“机构”一词。大部分人对婚姻的经验,就是觉得身在“机构”中。   
没错,它要不是精神治疗机构或刑罚机构最少也算上是个高等教育机构!   
完全对,完全对!这正是大部分人对婚姻的体验。   
哼,我是在跟你逗着玩的,我并不认为〃大部分人〃是如此。仍旧有上百万的人爱这种婚姻机构,保护它。   
我仍旧维持我的立场。大部分人在婚姻中都吃尽苦头,不喜欢婚姻加给他们的东西。 
你们的全球离婚率证明此说不假。   
所以你是说婚姻应该〃拜拜〃吗?   
我没有好恶,而只做——   
我知道,我知道,办做观察。   
棒啊!你们总想把我弄成有好恶的神,我却偏偏不是。谢谢你及时出来阻止。   
好吧,你们不但鉴沈了婚姻,还鉴沈了宗教!   
没错。如果人类了解神没有好恶,则宗教无法立足,因为宗教声称神有好恶。   
而如果你没有好恶,则宗教就必定是谎言。   
嗯,这样说让人很难消化。我宁可称它为虚构。它是你们编造出来的东西。   
比如我们编造说:神喜欢我们结婚?   
对。我对这类事情没有好恶。但我注意到你们有。   
为什么?如果我们知道婚姻困难重重,为什么我们还偏好结婚呢?   
因为婚姻是你们以为唯一可以让爱情“永恒“的办法。 
那是女人唯一确保生活的办法,是男人唯一确宝随时可得到性和伴侣的办法。 
所以,,社会契约就建立起来。交易达成。你给我这个,我给你那个,这和买卖几乎没有什么不一样。契约成立。由于双方都想加强约束力,因此称之为与神订约,说是“神圣契约”。谁毁约,神就惩罚谁。 
后来发现这无效,于是你们又订了人为的法律。 
但这也还是无效。 
神的法律与人的法律无法制止人毁弃婚姻誓约。   
怎么会这样?   
因为你们的誓约一般说来,都跟唯一有效的法则相冲突。   
什么法则。   
自然法则。   
但是,生命与生命合而为一,合为一体,本是自然的事。这不是我从这些对话中所得到的讯息吗?而婚姻又是我们对结合的最美表达。你知道的,〃神所结合的,人不可以分关〃,诸如此类。   
婚姻,就以你们大部分实行的样子看来,并不怎么美。人天生有三个层次,它却违背了两个。   
可不可以请你再说一遍?我想我才刚刚开始理清。   
好。从最高的说起。 
你们是爱。 
爱是没有限制的、永恒的、自由的。 
因此,这就是你们。是你们的天性。你们天生是不受限制、永恒及自由的。 
社会的、道德的、宗教的、哲学的、经济的,或政治的人为结构,几是违背或压抑你们天性的,都对你们的本我造成侵害,因此你们就会起而反抗。 
你们的国家之所以产生,你以为是为什么?不是那“不自由毋宁死“吗? 
结果,你们在国家中却放弃了自由,在生活中也放弃了。统统是为了同一个东西:安全。 
你们是那么惧怕去生活——那么惧怕生命本身——以至于为了安全,你们放弃了生命的最根本本性。 
你们所称为婚姻的机构,就如你们所称为的政府机构一样,是为了求得安全。事实上,这两种机构都是人为的社会建制,目的是互相管制对方的行为。   
真惨,我还从没有这样想过。我一直以为婚姻是爱的最终宣告。   
从你们想像的角度看,是的;但从你们建构它的方式看,不是。你们对婚姻的建构,使它成为恐惧的最终宣告。 
如果婚姻允许你们在爱中不受限制,有永恒,而且自由,则它就会是爱的最终宣告。 
目前的情况却是,你们的婚姻致力于降低你们爱的层次,把它变成了一种承诺或保证。 
婚姻变成了致力于去保证“现在是什么样子“就永远 是什么样子。如果你们不需要这种保证,你们就不需要婚姻。你们又如何去运用这种保证呢?第一,把它用做创造安全的措施(而非由你的内在创造安全);第二,如果这个安全无法保障,就用婚姻当作惩罚措施——诉诸法律;因为婚姻承诺中包含破坏婚姻者违法的条文。 
于是你们发现婚姻非常有用——即使你们赞成婚姻的理由统统是错的。 
你们也想用婚姻保障情感:你们互相的情感绝不给与另外一人。至少,你们不会用相同的方式表达。   
也就是,不用性的。   
也就是不用性的。 
最后,你们所建构的婚姻等于是说:“这关系是特别的。我把这关系置于一切关系之上。”   
这有什么错吗?   
没有。这不是“对”“错”的问题,对与错是不存在的。这是个有用没用的问题。这是个关于你真正是谁的最恢宏意象的问题。 
如果那真正的你说:“这个关系比别的关系都特别。”则你们对婚姻的建构就有助于你们达到这一点。然而,有一件你或许觉得有趣的事情是:几乎从来就没有任何一个被人认为精神大师的人,是结婚的。   
是啊,这是因为他们是独身者。他们没有性生活。   
不是。那是因为大师们无法信誓旦旦的宣布你们目前婚姻要人宣布的话:某一个人对他们来说比别人更为特别。 
这不是大师所能说出的话,也不是神所能说出的话。 
事实上,你们目前的婚姻誓约让你们说的话是不合神性的。极为讽刺的是,你们却觉得那是最为神圣的承诺;而神是绝不会做这种承诺的。 
然而,为了使你们的恐惧显得正当,你们便想像出一个像你们一样的神来。因此,你们便言之凿凿的说,神对他的“选民”有“承诺”,说神跟他所爱的人之间有特别的“盟约”等等。 
你们无法忍受神对任何人的爱都不特别,因此便发明了虚构的想像,认为神只为了某些理由而爱某些人。你们把这种虚构的想像称为宗教。我却称它为亵渎。因为任何想法若以为神对某人的爱多于另一个,就是虚妄的;任何仪式若要求你们做这样的陈述,则此陈述但不是圣言,而是渎圣!   
噢,天啊!停一停,停一停!你毁灭了我对婚姻一切美丽的想法!这些话绝不是神写出来的!   
我说的正是你们目前所建构的宗教与婚姻。你认为这些话太严厉?我告诉你们:你们编造了神的话,以便让你们的恐惧看似合理,使你们对彼此的疯狂对待有所借口。 
为了继续以我的名互相控制、互相伤害、互相杀害,你们会让神说你们需要神说的话。 
没错,多少世纪以来,你们在战场上呼叫着我的名字,挥舞着我的旗帜,拿着十字架,以图证明我爱某人甚于另一个人,并为了证明此事而要求你们杀人。 
然而我告诉你们:我的爱是没有限制的,没有条件的。 
但这是你们听不进去的话,是你们不能接受的言词,是你们不能承担的真理,因为它的泛爱众生,不但摧毁了你们现在所构筑的婚姻机构,也摧毁了你们一切的宗教与政治机构。 
因为你们的文化是建立在排他性上,并以一个神话来支持它:神是排他的。 
然而,神的文化却是涵容的。人人都涵容在神的爱中。人人都受邀进入神国。 
而这个真理,你们却称为亵渎。 
你们不得不如此。因为,如果那是真的,则你们在生活中所创造的一切,就都是假的了。是虚妄的。人类的一切规约,一切建构,凡违背永恒、自由与无限制的,就是虚妄的。违背得越严重,就虚妄得越严重。   
假如无所谓〃对〃与〃错〃,又怎么会有〃虚不虚妄〃?   
一件事或一个东西,如果和其立意不合,就是虚妄的。一扇门,如果不能开不能关,就是假门。你不会说它是“对”“错”,而只能说它“没用”。 
你们在生活中、在社会中所建构的任何事物,如果和你们的立意不合,就是虚妄的,就是假的。它是个虚妄结构。   
呃纯粹为了复习我生而为人的目的是什么?   
去决定、去宣告、去创造、去表达、去体验和去实现你真正是谁。 
每一分每一秒都去创造再创造你真正是谁的最伟大意象之最恢宏版本。 
这是你生而为人的目的,是一切生命的目的,是生活中一切事务的目的。   
那么这把我们带到了何处?我们摧毁了宗教、废弃了婚姻,作废了政府。那么,我们身在何处?   
我们什么也没摧毁,没废弃,也没作废。如果你们所创造的结构不能运作,不能产生你们想要它产生的效果,则对它做描述就不能说是摧毁,废弃或作废。 
请回想一下审判和观察的不同。   
我不是要在这里跟你争辩,但你刚刚所说的话,我听来有许多像是审判。   
我们受到言语的可怕限制。可用的言词实在太少,同样的用词必须一用再用,可是指的内容却往往很不一样。 
你说你“爱”吃香蕉甜饼,你说你“爱”某个人;这两种爱显然是不同的。所以,你们的用词实在太少,无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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