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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作者:伊.拉卡托斯兰征译-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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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发现在这一说明科学变化的演绎格中,既有“第三世界”前提,也有心理学前提。而且,根据“第三世界”前提的不同,心理学前提也必然不同。如果我们是(或假定科学家们是)证伪主义者,我们就需要一种心理学理论以说明为什么在观测到恒星视差之前,科学家们就接受了与第谷理论迥然不同的哥白尼主义。但如果我们是(或假定科学家们是)归纳主义者,为了说明他们在上述情况下对哥白尼理论的接受,我们就需要另一种心理学理论。如果我们认为关于接受或拒斥研究纲领的合理决定是以下意识或半意识地应用拉卡托斯或扎哈尔的方法论为根据的,但伴有错觉现象,那么我们可能需要复杂的社会-心理学的外部理论来说明由一个纲领到另一个纲领的转变。

    事实上,我们的决定性的(“内部的”)“第三世界”前提决定了“外部主义者”的问题状况。合理性的历史的内部框架决定了外部问题。例如,正如我所指出的,在归纳主义者看来,一切领先权问题似乎都显得混乱不堪,而在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信奉者看来,有一些领先权问题可能是十分合理的。某些领先权争论的各自的心理学/社会学的说明格可能大不相同。还有,如果只是由于一个反常就拒斥了一个理论,证伪主义者只需要一个很弱的心理学前提(一种证伪主义的合理性原则)就可以说明这是一个合理的拒斥;而在这种情况下,认为科学研究纲领方法是有效原则的人却不得不发明一个可能非常复杂的错觉理论,才能说明这种拒斥是合理的。

    一切区分了进步与退化、科学与伪科学的科学史家在说明科学变革时,都必然要运用“第三世界”的评价前提。我所说的“科学史的合理重建”正是这种前提在描述科学变化的说明格中的应用。对任何历史变化都有不同的竞争的合理重建,如果一种重建比另一种重建说明了更多的实际科学史,那么这一重建就优于另一重建,也就是说,历史的合理重建是研究纲领,规范评价为其硬核,心理学假说(以及初始条件)为其保护带的组成部分。这些编史学研究纲领象任何其他研究纲领一样,应受到进步和退化的评价。检验哪一种编史学研究纲领更优越,可视其说明科学进步的成功程度而定。就哥白尼革命来说,我的发言不过是纲要性的:只有对该评价补充以详细的说明,才算得上是真正的检验。

    最后,我想对早先讨论我的理论时出现的几个问题加以澄清。

    第一,我并不提倡把历史的合理重建与描述历史和说明历史对立起来。相反,我坚持一切认为科学进步即客观知识进步的科学史家,无论愿意与否,都运用了某种合理重建。

    第二,在我将有的合理重建纲领(现在我接受扎哈尔对该纲领的重要改进)中,我决没有“企图回避历史真象”。库恩的这一指控可能是由于我的一句很不成功的玩笑造成的。几年前我写道:“指出历史与其合理重建之间不符的一个方法是在本文中叙述内部历史,而在脚注中按历史合理重建的观点指出实际历史是怎样‘举止不端的’。”无疑,这样开玩笑是可以的,甚至可能有些教益,但我从未说过历史真的应该这样来写,而且实际上我从未这样写历史,只有一次例外。

    库恩指控说我对历史的看法“根本就不是历史,而是编造实例的哲学”。这是对我的误解。我认为,一切科学史永远都是编造实例的哲学。在很大程度上,科学哲学决定了历史的说明,库恩给我们提供了一种也许是最丰富多彩的编造实例的哲学。不过,所有物理学,或任何种类的经验断言(即理论)同样都是“编造实例的哲学’。自康德和柏格森以来,这无疑是司空见惯的。不过,当然,某些物理学编造比另一些强,某些历史编造也比另一些强。而我提出了明确的标准,根据这些标准,能对物理学和物理学史中相互竞争的编造进行比较。我敢说,我的编造比库恩的编造包含着更多的真理。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

  


第五章

牛顿对科学标准的影响

1辩护主义通向心理主义和神秘主义的大路
  (a)辩护主义及其两个极端:独断论与怀疑论

    知识论中的学派区分了两种极不相同的知识:episteme,即已经证明的知识,和doxa,即纯粹的意见。最有影响的学派“辩护主义的”学派将ePisteme列为极高的等级,而将doxa列为极低的等级;实际上,按照他们极端的标准,只有前者才配得上“知识”这一名称。十七世纪一位重要的辩护主义者说:“对于我来说,知道和确信是一回事;我所知道的,就是我确信的;我所确信的,就是我所知道的。达到了知识,我认为就可以称为确实性;够不上确实性,我认为是不能称为知识的。”或者,象一位二十世纪的辩护主义者所说的:“我们不能认识一个命题,除非它事实上是真的。”因此,按照这个学派,知识即业经证明的知识,知识的增长即业经证明的知识的增长,这种增长当然是自行累积的。知识论被称为“认识论”'epistemology',即关于epis-teme的理论,这一事实再好不过地表现出了辩护主义在知识论中的统治地位。单纯的doxa被认为是不值得认真加以研究的:doxa的增长被认为是一个特别荒唐的观点。因为在正统的辩护主义观点看来,进步的标志是合理的episteme的增长以及非理性的doxa的逐渐减少。

    辩护主义者一致同意episteme有价值,doxa没有价值。但在episteme的局限这个问题上,他们却发生了极大的分歧。他们几乎全都认为episteme是可能的,但他们对那些可能被证明的命题的范围却有不同看法。皮浪派怀疑论者认为任何命题都是无法证明的,学园派怀疑论者认为至少有一个命题——“我们不可能知道”——是可被证明的。这些普遍的和准普遍的怀疑论者是认识论上的悲观主义者。“独断论者”要乐观一些。他们有一些人认为,人可以获得关于宗教真理和道德真理的(认识的)知识,但不能获得任何其他知识。还有一些独断论者认为知识还可以扩大到逻辑、数学和尘世的实在;十七和十八世纪的认识论乐观主义者甚至把“尘世的”限制也去掉了,并希望自然界的所有秘密最终都会屈服于理性的探索力。然而还有一些人认为,虽然我们可以获得关于自然律的认识的知识,但宗教、或许还有道德,却注定仍然是武断的doxa。认识论的大部分历史是相互竞争的辩护主义学派之间混战的历史,是围绕着区分以episteme为一方,以doxa即不确定性和错误、徒劳而无结果的争论的渊薮为另一方之间的分界问题而进行的。分界线进而被称为“人类知识的局限”,而doxa这个字眼就被“形而上学”所代替了。

    辩护主义者意见分歧的另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episteme 到底是什么构成的。本质主义认为,episteme必须是最后的终极真理(因而,“证明”便意味着“证明一个命题是最后的终极真理”)。本质主义者认为,对现象的描述无论多么精确,也不能称为“知识”,因而对一个现象理论的论证不能叫做“证明”。有些哲学家认为,托勒密学派的确对天体现象作了十分精确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只是对柏拉图洞穴中的影子的描述,这种描述即使是精确的也仍然只是doxa。这样,人类的心智就有了自己的局限:对某些东西来说,它可以获得(说明性的)确实性,即最终真理;对其他的东西来说,它就只能获得(描述性的)确实性,即现象的真理。正是牛顿本人领导了反对本质主义的伟大圣战;牛顿使“知识”这个字眼扩大到关于现象的已经证明的真理上,即扩大到并非终极真理的已经证明的真理上。我将把牛顿的这种见解称为“防御性的实证主义”。

  (
b)心理主义的辩护主义

    正如我已经指出的那样,独断论为知识立下了极高的标准。在十六世纪宗教战争的动乱中,独断论达到了顶峰,宗教知识明确地意味着是确实的和最终的知识。正如路德所说的:“一个基督徒应该……对他所肯定的东西确信无疑,否则他就不是一个基督徒。”最轻微的怀疑也会被革出教门:“对应该信仰的东西不确信或不领悟,这样的基督徒都要被革出教门。”为了进入天国,人就需要确实的宗教知识;怀疑(更不用说错误了),就会被永远打入地狱。

    十七世纪的科学知识被它的大多数代表人认作神学知识的一个组成部分:多数科学家,如笛卡儿、开普勒、伽利略、牛顿和莱布尼茨都在探索上帝的宇宙蓝图。因此,科学知识也就意味着是已经证明的和最终的。正如麦克劳林所说;自然哲学引导我们

    认识宇宙的创造者和统治者。研究自然就是探究他的艺术……自然哲学的虚假图式,可能会把我们导向无神论,或引起一些对人类有最大危害的关于上帝和宇宙的见解,并且这些虚假图式经常被用来支持这类见解。

    终极真理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也就是说,上帝创造世界是否完全根据他的自由意志,成了十七世纪科学家…神学家的中心问题。牛顿派赞成前者,笛卡儿派赞成后者。

    这样,辩护主义的认识论就有两个主要的问题:如何发现(最终的)真理和怎样证明它就是这种真理。辩护主义的认识论可以用它的两个主要问题加以刻划:(1)知识的基础问题(辩护的逻辑),(2)知识增长的问题(方法问题,发现的逻辑,启发法)。
   “辩护的逻辑”是要解决当发现了真理的时候,如何辨认它的问题。唯一存在的知识的典范,欧几里得几何学,是演绎地组织起来的。这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解答:确立一些真理的支撑点(让我们称之为基本命题)以及由这些基本命题到其他命题的安全的真理传递手段即某种无误的逻辑。但应在什么地方寻找基本命题?应该在具有很多内容的强有力的命题中寻找呢?还是应该在具有很少内容的较弱的接近重言式的命题中寻找呢?在前一种情况下,自然的即时的直觉力一定要非常强,以便确立这些基本命题。在后一种情况下,逻辑一定要非常强,以便在传递过程中增加基本命题的真值。赞成第一种方法的学派的主要问题是要证明他们的基本命题是正确的,赞成第二种方法的学派的主要问题是要证明增加内容的归纳逻辑是正确的。

    但是,怎样才能“证明”一个基本命题是真的(即使不是绝对最终的真)?怎样才能“证明”一个推理是正确的?

    独断论者在这一问题上有深刻的分歧。有些人认为,通过以某种可能以机器来代表的客观心理来检验命题或推理本身(就象存在于“第三世界”中的那种命题和推理),上述两个问题都是可以确定的。的确,正如三个世纪之后所证明的那样,逻辑的一个重要部分至少在一种较弱的意义上是可以用这种方式加以检验的。但是莱布尼茨派对于一种可以判断任何命题真伪的普遍判断机器的梦想却从未实现。这就是独断论者退而求助于一种新的、心理学的“第二世界”标准的原因。

    为了理解这一标准,让我们切记,独断论者一贯坚持人是有能力的,有感觉、理智或接受神启的能力,这些能力各别地或共同地使人能够认识我们称之为“基本命题”的真理。但所有这些能力都可能给人以错觉,这是人人皆知的。因此,独断论者制定了一个特设的理论:当人的能力处于“健康的”、“正确的”、“正常的”或如他们后来所说的“科学的”状态时,它们就不会给人错觉。如果“健康的”、“正确的”、“正常的”或“科学的”心理认为基本陈述是真的,那么,基本陈述就被证明了。也就是说,确定一个命题究竟是否被真正地证明了,要对发现者的心理进行检查:如果发现者的心理是“科学的”,那么,这个命题就被接受了。

    一切独断论派别都同意,有某些类型的命题是可由正确的心理识别为真的。但对于可能的基本陈述类型以及对于什么是正确的心理,他们却有分歧。这两个问题产生了两种独断论的研究纲领:探求基本命题的标准的研究纲领和探求正确心理的标准的研究纲领。

    有两个以探求基本命题为中心的重要研究纲领:一个是探求“纯感觉陈述”的经验论者的研究纲领,另一个是探求先验的第一原则的理性主义者的研究纲领。

    关于正确心理的标准,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理论。亚里士多德以及斯多葛学派认为,正确的心理就是医学上健康的心理。笛卡儿认为,正确的心理主要是在怀疑论的疑问烈火之中经过锤炼的心理,然后,它才能在纯思想的最后孤独中[发现]自己以及上帝的引导之手。培根派认为,正确的心理就是清除了一切内容的白板,这样它才能不加歪曲地接受自然的印记,等等。这样,就可以用其所特有的这种精神疗法来刻划一切独断论学派,通过这种精神疗法,独断论者让心理做好准备,以便在神秘的交流过程中接受已经证明的真理的恩惠。

    由于辩护主义认为,知识的增长是自身累积的,因此就不存在不同于辩护逻辑的发现的逻辑;辩护主义者认为“发现就是证明”。他们某些人所说的“发现的逻辑”或“启发法”通常不过是在积累的科学增长开始之前的预备性精神疗法。这种方法有两个后果,都是这种辩护主义世界观的基础。第一,辩护的逻辑成了评价科学心理的东西,也就是说,不是检验发现,而是检验发现者,检验他是否经历了适当的预备性精神疗法。这样,一种低劣的启发法和错误的心理学就充当了辩护的逻辑。第二,如果人们放弃了一个理论,那么,这一事实本身就证明了这个被反驳的理论并不是一个真正地与真理进行科学交流的结果,因而精神疗法是失败的。因此,每一个科学变化就都被认为是从错误的信念到正确的信念的转变,是从伪科学的心理状态到科学的心理状态的变化。
  (
C)辩护主义的可错论

    在十七世纪中,许多思想家认为,在重大问题中应该放弃辩护主义的标准。宗教、道德以及政治事务中的独断论在上个世纪中导致了残酷的战争、屠杀和混乱,结果产生了宽容的怀疑论的启蒙运动,这种宽容的怀疑论的启蒙运动认为,任何人都不能证明自己的观点绝对正确,不能证明将自己的反对者当作异端加以杀害是合法的:人人都有自己信仰的权利。古代怀疑论者关于可错性和不作判断的学说复活并流行起来了。所有的证明,神学的、科学的、甚至数学的,都受到了怀疑。

    另一方面,在日常的人类事务中不能因为缺乏知识而不作判断,这变得越来越清楚了:“那些在确知自己的事业能够成功以前不肯行动的人……只能无所事事、坐以待毙。”那么,为什么不接受怀疑论者的看法,认为episteme是不存在的,而要与怀疑论者相反,指出有关的似真的doxa是存在的,不应仅仅因为它不是episteme而加以拒斥呢?在十七世纪中,许多人似乎准备探索这条道路并发展某种可错论。神学家马丁·克利福德在1675年写道:“自从宗教改革以来,随各种意见而来的全部灾难都完全是由这样两个错误引起的:把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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